第4章 原来你在这儿 (2)

①澳洲野犬:分布遍及澳洲,部分分布在东南亚。野生种群主要生存在澳洲和泰国,纯种的野犬只能在澳大利亚的几个被保护的国家公园才能找到。——译者注

②梅丽尔斯特里普(Meryl Streep):美国著名女演员。这里指的是《走出非洲》这部电影,其中曾多次出现过澳洲野犬的镜头。——译者注

澳洲野犬提不起任何的兴致。我苦苦哀求了他一个多小时,他才同意陪我一起去。可即便如此,谁都能看得出来,他的心思丝毫不在野犬那里。我们乘坐渡船去动物园。在船上的时候,他就眼巴巴地望着海水,双手不时做出划水的动作。我能看得出,在船上多待一秒钟,他的痛苦就会加深一分。下船后,我必须得跑步前进才能跟上他的步伐。动物园里可爱的考拉和众多挡在考拉前面拍照的游客在我眼前一晃而过。“我们能不能……”我气喘吁吁地说,但休压根儿就听不到,他已经在围着鸸鹋转圈了。

休非凡的方向感在哺乳动物中可以排第一。即便到了威尼斯他也不会迷路。那里的街道蜿蜒曲折,看上去就像是蚂蚁设计出来的。但休下了火车后,只要看一眼地图,就能直接把我们带到要找的宾馆去。我们登记住宿一小时后,他就开始给陌生人指路了。到了我们要离开的时候,他已经可以向当地的船夫介绍去各处的捷径了。这次到了野生动物园也是如此。大概是因为他可以嗅到野犬的味道吧,或者他在飞机上就看到了野犬的住处。无论他有什么秘密武器,总之他进了动物园后就朝着野犬的方向直奔过去。一分钟后我终于赶上了他,把腰一直弯到了地面才喘过气来。然后我用双手捂住面庞,站直身子,慢慢地透过手指间的缝隙向前望去。先是看到了一圈围栏,里面有一道浅浅的水渠。然后我看到了几棵树,然后是一条尾巴,然后是……我对呈现在眼前的生物十分惊诧,双手立即垂了下来。

“为什么它们长得和狗一样啊?”我说,“你确定我们走对地方了吗?”

没有人回答。然后我发现自己站在一个日本妇女的旁边,她一脸尴尬地望着我。我对她说:“对不起,我以为你是我飞了大半个地球带过来的那个人呢。我们坐的还是头等舱。”

动物园是个可以让你尽情出洋相的好地方,因为你身边没有人能顾得上看你。他们关注的是那些更加离奇,更适于拍照的动物。例如,有一只大猩猩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棵卷心莴苣,憨态可掬,那样子比一个一边喃喃自语一边横冲直撞的四十多岁老男人更具有观赏性。对于我而言,我嘴里嘟囔的总是相同的内容,那就是反复练习我的告别宣言:“……伙计,这一次我受够了,我说真的!”我一边说一边想象自己打包走人的情形。我会把自己的东西一股脑儿地塞进行李箱里。“如果你想我了,可以去领养一只狗。一只又老又肥,可以跑着追你的狗。如果你听到它遥远的喘息声,你也不会感到惊奇,因为你肯定早就习惯了吧!但是我再也不会这样做了,因为一切到此为止了!”

然后我会昂首挺胸地走出门,再也不回头,再也不接他的电话,再也不看他写给我的信。家里的锅碗瓢盆,所有我们一起购置的东西都可以留给他。我就是要这样无情。“一切要从头开始”,这就是我的座右铭。所以我怎么会留着一个装满了照片的鞋盒呢?我也不需要再保留那条褐色的腰带,那是他买给我的三十三岁生日礼物。记得我们当初刚认识的时候,他还不知道腰带应该是婶婶而不是男朋友送的礼物。不过我不会在乎这些。但从那以后,在挑选礼物方面,他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他送给过我一只用真猪皮做成的机械猪,和真的猪一样大小;还有一台专业显微镜。而最好的礼物莫过于那幅17世纪的油画了,上面有个德国农民正在给孩子换掉脏兮兮的尿布。这些礼物我当然会留着,为什么不呢?我还会带上他送我的那张桌子,还有壁炉架,还有那张绘图桌。那张桌子很明显是他买给自己的,后来不喜欢了,才试图送我当圣诞礼物。这些我都会带走,一个也不能少。

不过现在看来,我要想徒步离开是不太现实了,得开辆小货车才行。但是无论如何,我要离开,而且心意已决。我想象自己拉着所有的东西从公寓楼的前门走出,然后才想起来我不会开车。但休一定会来帮忙的,因为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他都会第一时间帮我解决。但现在我遇到的另一个难题是,我应该把小货车开到哪里去呢?很明显,必须得开到一所公寓去,但去哪里找公寓呢?去邮局和别人开口说话已经是

我的极限了,我怎么可能去和房地产商讨价还价呢?不过这和我会不会说法语毫无干系,因为即便我不在巴黎,而是在纽约的话,我也不可能采用这种方式去找出租的房子。如果和中介开始讨论六十美元的房租,我就会开始出汗。不光额头上会出汗,甚至全身都会冒汗。在银行里待五分钟,我的衬衫就被汗水浸透。十分钟过后,我就已经瘫坐在了椅子上。最终,我乖乖地交出十二英镑,租到了最后一所公寓,而我能做的只有签上我的名字,剩下的事情都交给休去处理。

但乐观点想,我还有钱,虽然我不太确定怎样才能把这些钱从银行里取出来拿到手里。我还经常会收到银行各种各样的邮件,但我从来不会打开那些没有写清楚具体收件人姓名,或者看起来与免费样品无关的邮件。休总是能处理好这方面的事情。他会打开那些让人生厌的邮件,认真地逐字逐句阅读。他知道什么时候该为我们的保险缴费,什么时候该续签我们的签证,还有洗衣机是不是过了保修时间了。他看过之后就会说:“我觉得我们不需要延长保修期。”因为如果洗衣机坏了,他就能自己修好。除我之外,所有的东西坏了,他都可以修好。但如果我一个人生活,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我只会进行加工,却不会进行修理。例如马桶坏了,我就用颜料桶来代替;冰箱坏了,我会去买个新冰柜,把坏了的冰箱改装成一个大衣柜。打电话叫修理工来修?从来不会。自己修理?你永远等不到这一天。

虽然我已经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将近半个世纪,但我依然会对世间所有的人和物感到一种莫名的畏惧。坐飞机时,如果我主动和身边的小朋友说话,我就会觉得自己看起来肯定傻里傻气的。如果楼下的邻居邀请我去他家里参加宴会,我就会告诉他我已经有约在身,然后一个晚上都蜷缩在被窝里,不敢下床走动,生怕我的脚步声会让楼下的邻居发觉。我不知道如何生火,不知道怎样发邮件,不知道怎样使用答录机收听别人给我的留言,甚至不会对鸡肉做任何加工,因为这一切一直都是由休全权负责的。因此每当他外出时,我都过着原始社会般的生活,吃的肉还是粉红色的,上面还有未去掉的动物毛发。这样看来,他试图逃脱我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因此无论我有多么生气,结局往往都只有一个。如果我要离开的话,我能去哪里呢?搬去和父亲一起住吗?所以我往往是一个人生了半小时的闷气之后,最终发现了他的踪影,追赶上了他的步伐。这时我发现自己见到任何人都不会像见到他这般高兴。

我会走上前去对他说:“原来你在这儿呀!”当他问起我去了哪里的时候,我会很诚实地告诉他,我刚才迷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