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过最任性的事,就是在最不合适的时候离开属于我的那个国度,并且,再也回不去。
这是2012年的盛夏,窗外没有蝉鸣,我站在狭小的厨房角落已经十一个小时,双手麻木地洗着碗。抽空看了眼冰柜边闲置已久的大钟,时针已经指在了九上,这代表从早上九点到现在,我的第十二个小时正式开始。
厨师金师父为我留了晚饭,等我洗好所餐具,整理好厨房之际,饭已经冷了,难得放的紫菜,和蛋花凝结在一起,令人瞬间失去食欲。
用大勺子将冷掉的饭和泡菜拌在一起,未来到这个国家之前,在许多电视剧里看到,女主角不知是为了显示自己的自然不做作还是真的饿了,一勺子的饭菜堆得满满的,一口就塞入,没形象地咀嚼着。我努力地咀嚼着着,嘴里充满冰冷且酸酸辣辣的味道,拿起紫菜蛋花汤喝了一口,紫菜烂掉的感觉糊糊的,好在有汤,还是让我将这口饭咽了进去。
吃完饭已经是晚上九点半,和老板娘打了招呼,我推开门,一股寒气□□,我拉紧了帽子,快步向租屋行进。
我住的地方很高,并不是如我们国家的,只钱人才会在山顶这么好的位置。在首尔,很多家境普通的人都住在高处,路陡得像在爬山,我看着自己面前出现的哈气,一步一步向上走着。回到租屋,脸都快冻僵了,手脚完全没有知觉,只有在用热水泡时,才有丝丝痛觉传入脑中。正坐在□□泡着脚,头顶的灯突然一闪一闪地,不到三秒,寿终正寝。
本来可以摸黑洗澡睡觉,凑合一晚,但明天——我唯一的假日,我必须给市区一个高中生补习中文,而讲义尚未完成,遗憾的是,我没有电脑,只能靠手写完成。于是,本可以早早休息的我,再一次穿好大衣出了门。
我的租屋是月租的,在韩国全租与月租之分,而囊中羞涩的我别无选择。事实上,若是我足够的钱,我也不会全租,而会搬到市中心继续我的月租生涯。毕竟,住在这个麻雀小的屋子,实在不是我愿意的。但至少,它的灯虽然□□过无数次我的虐待,也坚持了一年零三个月,到今晚才在沉默中死亡——我该庆幸这一点。
我的工资不高——给小餐馆打杂洗碗,再能干也高不到哪去。135万韩币,月租15万,看起来似乎能活得更好,但只是看起来而已。家教1小时2万,算是中等水平,每周两小时,也才4万,却足以吸引我,让我在大冬天里转两班公车到江南区。我拼命赚钱,生活却始终维持原样,那么穷酸。就像是电视剧中的灰姑娘,四处打工,只为还债?当然不是,事实上,我的家人活得非常好,甚至,他们在中国来说,可以称得上富豪。
那么,我是被他们抛弃了吗?也不是,因为,是我主动抛弃的他们。
其实,我是一个任性的小孩,我为了一个男人,在考上大学后,用学费买了机票,抛下了爱我的家人,独自来到这里。我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