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澈坐在一旁咧着嘴大笑,我只想说,美男不愧是美男,就算他笑得嘴里的炒年糕都露出来也丝毫不影响他美男的地位,甚至还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好吧,也许只有我这么觉得。
和剧组这阵子混得挺熟,起码和金宥助这家伙挺熟的,但美色当前,我却没敢再上前染指。
其实,我是个闷骚的人。
这话是林妙莎认识了我半年之后说的。站在同是美女的立场,我认为她是嫉妒了,因为她看上的帅哥跑来追我了。不过我承认她真相了,因为我的确闷骚。我闷骚的表现就是,在越喜欢的人面前,就表现得越冷淡,甚至我就没主动搭理过人家!这惹人厌的个性直接导致了我初恋的幻灭,离开祖国这么些日子,我都快将初恋的那个男生给忘了,现在想起来都诗般朦胧,跟上辈子的事一样。
我的初恋是在正常的时期,十四岁上中学的时候,那男生是我的后桌,每天早晨六点到教室,往我的桌子里偷偷地塞牛奶。这事其实我早知道了,因为我就住学校隔壁,有天为了找到塞牛奶的“凶手”,特地早起,结果就看到连放牛奶都能面红耳赤的那倒霉孩子。好吧,人家喜欢我我还是挺高兴的,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于是我默默地转身回家去了,其实我是好心的,我怕小男生纯洁的心灵因为我受到伤害,你说没人在塞个牛奶都能脸红的人,我要真大胆地走出去问“你是谁”,还不把他给纠结死?
但事实证明我的好心没办好事,小男生还是受伤了,因为我转身时被他看到了裙角,然后他觉得自己被拒绝了。
其实我挺喜欢他的,真的。至少他给的牛奶我每天都喝得很满足。你看他后来加入我和朋友的午餐聚会我不也没说什么吗?但后来他还是走了,朋友骂我不懂惜福,这么好的男孩都舍得伤害,我何其无辜地道:“我真没说什么!”她瞪我,“就因为你没说什么!”她咬牙切齿,“人家追了你也快一年了,就是养只猫都能产生感情了,而你居然连一句话都没跟人家说过!”我□□,“我又不是猫!”朋友无语了。
我至今仍觉得自己无辜,因为人家从头到尾就没跟我告白过,你要我怎么答应做他女朋友?
后来男孩搬走了,转了学,我的初恋便无疾而终。
我跟妙莎说到这事的时候,妙莎对着我摇了半天的头,难得地讲了句中文:“朽木不可雕也!”把我气了半天,她居然说我那段根本不算初恋!怎么不是初恋了,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跟他相处,每次欲言又止,反反复复斟酌,却始终说不出口。每次面无表情,心里都把自己骂得半死,每次看到男孩的脸,内心都雀跃不已……这还不是恋爱吗?好吧,我也许不是闷骚,而是恋爱白痴!
“恋爱白痴”的最显著证据就是,我喜欢了皇甫澈快三年,好不容易来到首尔,有了和他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却从来不懂得把握。比如说,握手会的时候永远是戴着土掉渣的黑眶眼镜和大大的帽子,演唱会不拿印着他名字的灯而只拿普通的莹光棒,尖叫倒不收敛,反正再大声也会被周围的妹子盖过去。最最令妙莎无语的是,除了第一次她让我们合照我走近过他,我从来没有主动跟他搭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