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帝王往事——盛事明君的文治武功(14)

然而,到了明太祖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朱元璋发现,这时科举考试所取的士人,大多为后生少年,考察他们的文词,好像还可以;等到试用时,能以所学实际应用到处理政事者就很少了,而且情况还相当严重。于是,朱元璋严词批评并决定从当年起暂时停止科举,要求各地官府改为察举贤才。此后十余年中,人才的选拔主要靠两条途径,一是荐举民间人士,一是从现成的吏员中选拔。朱元璋规定,举荐的人才要以德行为本,才能次之;举荐的名目有聪明正直、贤良方正、教悌力田、儒士、孝廉、秀才、人才、耆民。被推举出来的,要送往京师。而各省的贡生也是通过太学进行推荐。

当时的大小臣工都可以推举人才,而征召所得者,往往又推举了其他人才。所以不少居住在深山老林、穷乡僻壤的人才,都被征召到应天,由布衣而当上大官的不乏其人。耆儒鲍恂、余诠、全思诚、张长年等人,都以九十多岁的高龄到达京师,当上文华殿大学士。儒士王本、赵民望、吴源等四人特置为四辅官兼太子宾客。贤良郭有道,秀才范敏、曾泰,税户人才郑沂,儒士赵煮等升到尚书。儒士张子源、张宗德也升到侍郎。其余当上副都御史、大理寺少卿、国子监祭酒的,或者在地方上当布政使的还有许多。吏部上报朱元璋各方荐举应当担任官职的,有时多至3700人,少的也有1900人。当时规定,经明行修练达时务之士,都要送到应天,六十以上七十以下的安置在翰林院以备顾问,四十以上六十以下者分派到六部和各布政司、按察司任职。

这种征召辟举的方法,历史上也曾有过,并非朱元璋的发明。但是朱元璋也有独创,就是不光征召饱学之士,还征召富民。

朱元璋不满孟子重农轻君的思想,但对他“有恒产者有恒心”的说法却很赞同,下令户部征用富民。户部据此进呈了一份一万七千余户富民名单,包括浙江等九个布政司和应天十八府州中所有拥有七顷田以上者。朱元璋分批召见,只要奏对合乎朱元璋心意,马上就可以得到美差。

明初选官不居一格。朱元璋说过:资格这样的东西只为寻常人而设,假使是贤材,怎么能够拘泥常例。于是,会稽的地方一个俗名叫郭传的和尚,受到宋濂的赏识和推荐,后来当上了湖广布政使参政。山西繁峙县一个小小的主簿虞文采,上书揭露山西行省和按察司官吏事多不法,被擢升为大同知府。

不拘一格者还包括元代官吏,在朱元璋看来,这些人有行政经验,可以省去历练的过程。这里面甚至包括罪官。明太祖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朱元璋下诏选取在凤阳屯田的罪官中年四十以上有才者重新录用,对四十以下已经宥免的也给以复用。后来的礼部尚书吕本、四川按察使班用吉、湖广右布政使徐锋,都是罪官重新起复的。

然而,这种办法还是有浮滥的毛病。此时的朱元璋已经开了杀戒,大批官员掉了脑袋,从中央到地方,各衙门缺额很多,急需补充人员。不得已之下,朱元璋还是回到科举一途。明太祖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朱元璋下令恢复科举考试。明太祖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礼部又定《科举成式》,颁行各省,定为永制。此时的科举与明太祖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时相比,最大不同在于:第一,取消了乡会试以后复考骑、射、书、算、律五事,只注重经义。而且,所考经典都要根据古疏,“文辞增而实废”,由此开始了科举由实用向空疏的转变。第二,所取的一甲进士为翰林院修撰,二甲也有授翰林院编修、检讨的。进士进入翰林院自此开始。他们与在承敕监等近侍衙门的,都称为庶吉士。其余分配在六部、都察院、理政司、大理寺的仍称为进士,或者称观政进士。之所以称为“观政进士”,是因为朱元璋认为,他们不熟悉政务,应该好好地对待他们,让他们观政于各个衙门,并发给他们相应的俸禄。等这些人熟悉政事之后再提升他们。第三,从明太祖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开始,明王朝颁布文字格式,进一步窒固应试者的思想,明朝科举制度的不利由此更加蔓延开来。

倾力培养太子,无奈朱标早逝

朱元璋从小就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朱元璋自己说:我在幼年时家贫,父母双亡,无钱求师学习,兄弟力耕于田亩之中;更进入佛门,以致圣人贤人之道,一概无知,几乎毁了一生。加入红巾,当上头目,特别是有了一定地位之后,才越来越感到读书的重要。明太祖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朱元璋曾有言:“古先圣贤立言以教后世,所存著书而已。朕每观书,自觉有益。尝以谕徐达。达亦好学亲儒生,囊书自随。盖读书穷理,于日用事务之间,自然见得道理分明,所行不至差谬。书之有益于人也如此。”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朱元璋对儿子们的教育特别看重,尤其是对作为自己皇位继承人的太子朱标下力更多。

朱元璋当上吴王后,朱标就被立为世子,跟着宋濂读经。朱标的另一位老师是孔克仁,他自洪武二年(公元13699年)奉命为诸王子讲经。

除了读经,朱元璋也注意让朱标了解各种世事。元顺帝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364年),朱标还只有13岁,朱元璋就要他去临濠省墓,还对朱标说:商高宗小时候亲自在外劳动,周成王早就闻听《无逸》的训导,都知道小民的疾苦,所以在位的时候就很勤俭,为有名的守成之主。你生长在富贵人家,习惯于安逸。现在要你外出到周围郡县去,去看看山水,走走田野。这样的话,就可以因为道路险易不同而知道鞍马劳顿,观察市井百业而了解衣食艰难,体察民情好坏而懂得风俗美恶。到了祖先居住的地方,还要访求父老,寻访我起兵时的那些事情,牢记在心,这样可以知道我创业的不容易。

朱标被立为皇太子后,一些官员建议仿照元朝的做法,以太子为中书令。朱元璋不以为然,认为元代太子属下官僚自成系统,与廷臣容易产生摩擦,下令考察历代官制,选择有功勋德行老成之辈及新进的贤德之人兼领东宫事。于是,李善长、徐达以下文武官员都兼任太子属官。朱元璋的解释是:因现在军事行动没有停止,我如果有事外出,必定是太子监国。假使另外设立一套班子,你们这些文武官员有事应该奏明太子,太子一旦与你们意见不合,你们必然归咎于那些太子的属僚引导,容易产生嫌隙。朱元璋还说明:之所以要在太子身边设置宾客、谕德等官员,而且挑选名儒担任,是为了辅助太子养成德性。朱元璋强调,以前周公教成王了解军事,召公教康王指挥军队,这是居安思危、不忘武备。因为继承大位的君主,生长富贵之家,习惯于安逸,不懂军旅之事,一朝有紧急情况,就会罔然不知所措。周公、召公的话,你们都要好好领会。

明太祖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朱元璋下令:政事要事一并报告太子处理,然后再上报到他那里。

让朱元璋始料不及的是,他精心培养的朱标,行事居然与他大相径庭,倒是有其母之风。父亲独断专行,心狠手辣;儿子却为人友爱,心地仁慈。

亲兄弟之间,朱标也多所维护。朱标的二弟秦王在明太祖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就藩西安,过失较多,被朱元璋召回应天,想要削藩。朱标为之说情,才被放回国。三弟晋王在明太祖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就藩太原途中鞭打厨子徐兴祖,此人曾长期侍奉朱元璋。当朱元璋听说此事后,怒不可遏地说:我率领群英平定祸乱,从来不事姑息。独独这个厨师徐兴祖服侍我二十三年,一直没有打骂过,你小子知不知道?经朱标劝说方才息怒。晋王在藩国也多有不法,不时有人告发他谋反,朱元璋听信了。又是朱标流着泪劝说,直到朱元璋回心转意。

对待堂兄朱文正、表兄李文忠,以及朱元璋的养子沐英等,朱标也是如同兄弟一般。他们几个都是朱元璋得力助手,但也会有犯错误的时候。朱元璋对此总是毫不留情。而朱标知道后,总是回去告诉母亲马氏,让她从中劝解。

尽管朱标行事与朱元璋不相类似,因为是嫡长子,还是很得朱元璋喜爱。也许正是因为在朱元璋眼中,朱标显得过于柔弱,他的文臣武将们才遭到凶狠的杀戮。朱元璋为了开导太子,曾拿来一根满是棘刺的树枝放在地上,命太子去拾取。太子面有难色。朱元璋就教训说:“有棘刺的树枝你不取,我替你削掉棘刺怎么样?”太子十分聪明,明白朱元璋之意,但并不以为然,委婉地劝谏父皇朱元璋说:“上有尧舜之君,下有尧舜之民。”言外之意是为君不能残暴。朱元璋十分恼怒,随手抄起一把椅子向太子砸去。这故事说明朱元璋坐上龙椅之后,把功臣视为棘刺。朱元璋深知:取天下要在马背上,守天下要在马下。狡兔死、走狗烹,天下一统,用不着武臣,朱元璋为了子孙的安全,就要向他们开刀。

朱元璋对于选择什么地方作首都,一直有些想法。明太祖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八月,朱元璋要朱标去关中考察。朱元璋吩咐儿子:天下山川只有秦地号称险固,你去看看那里的风俗人情,兼带慰劳一下那里的父老子弟。

朱标出发后,朱元璋不放心,派人告诉朱标:你昨天渡江,雷声忽然在东南方响起,像是为你作前导,这是威震的征兆。但是一旬以来久阴不雨,应该引起警惕,举动宜谨慎,要严加防范,还要施仁布惠,以挽回天意。

朱标此行总算没有出什么娄子,还向朱元璋献上陕西地图交差。然而,之后朱标就生病了。就是在病中,朱标还勉力写了份奏章,陈说他对建都的看法。

明太祖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四月,朱标去世,朱元璋一番心血白费。朱标的去世对朱元璋来说,这个打击太大了!于是,朱元璋又立朱标长子朱允炆为皇太孙。一切都要从头来过,最令朱元璋担忧的,是朱允炆的年龄太小了。

废相分权,精明治国

朱元璋很早就注意到占领区内的政权建设。

元顺帝至正十五年(公元1355年)六月,朱元璋率军攻下太平后,即改太平路为太平府,设置了太平兴国翼元帅府,自领元帅事,召陶安参幕府事,李习为知府。第二年三月,朱元璋攻占集庆,他又改集庆路为应天府,称吴国公,置江南行中书省,自领总省事,置僚佐,并在辖区内设置府、州、县官,在江南建立了他领导下的政权系统。

其后,经过八年征战,朱元璋的辖区进一步扩大,湖广行省、江西行省也纳入了朱元璋的版图。因而,朱元璋又在元顺帝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364年)春正月,改称为吴王,建立中书省,设置左、右丞相管理行政,左、右都督执掌军政,御史大夫执掌监察。并于地方建置行中书省、府、州、县等地方行政机构和主管地方军事的行都督府,基本上确立了后来的明朝政权的组织规模。

建立明朝后,朱明王朝的政治制度仍沿元朝旧制。中央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中书省下设六部,各部设尚书、侍郎。地方设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和左右丞。中书省是“百司纲领,总率郡属。”凡事必先“关白”丞相,然后奏闻皇帝。行中书省总管一省民政、军政和司法。

不久之后,朱元璋即发现丞相和行中书省的权力过大,决心加以改革。明太祖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朱元璋废行中书省,在全国陆续设置了13个承宣布政使司,同时又设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管一省民政、司法和军队。

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左右参政,从三品;左右参议,从四品,均无定员。布政使掌一省之民政,主要责任为传布朝廷命令、考核属下官员和征收赋役。参政、参议分守各道,掌管粮储、屯田、水利、抚民诸事。布政使司下又设府、县二级地方政权,长官称知府、知县。

提刑按使司设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佥事,正五品,均无定员。按察使负责本省刑狱与监察。

都指挥使司,管辖本省卫所,负责军务,设都指挥使一人,正二品,是省最高军事长官。

都、布、按并称三司。三司的设立,一方面使地方机构职权趋向专一化,从而加强了办事效能;另一方面,由于三司地位平等,虽共掌一省政务,但互不统属,分归中央有关部门管辖,从而有效地达到了权力制衡,加强了中央集权。

明太祖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朱元璋设通政使司,长官称通政使,主管章奏出纳和封驳,稍夺中书省的“关白”之权。第二年,朱元璋又下令凡奏事不得先“关白”中书省。明太祖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以“谋不轨”罪名杀左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拆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六部尚书执行皇帝命令,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设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下置各司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

吏部下辖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清吏司。尚书掌天下官吏选授、封勋、考课之政令,以甄选人才,赞天子治。

户部下辖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十三清吏司。户部尚书掌全国户口、田赋之政令。十三司各掌其分省之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俸禄,边镇粮饷,并仓场盐课、钞关。

礼部下辖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尚书掌天下礼仪、祭祀、宴飨、贡举之政令。

刑部下辖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十三清吏司。尚书掌天下刑名及徒隶、勾复、关禁之政令。十三司各掌其分省及兼领所分京府、直隶之刑名。

工部下辖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尚书掌天下百官、山泽之政令。

明以前历代中央辅政体制是丞相制。其基本权力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决策权,一是行政执行权。丞相既“掌承天子”,直接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又“辅助万机”,作为百司首脑,主持对决策的实施。朱元璋的废相,对此结构作出了一大变更,行政执行权归属六部,决策权则全部收归皇帝手中。因而,皇帝的权力大大加强。

政治上集权的同时,朱元璋在军事上也实行“分权制衡”。明初基本的军事力量是卫所军。卫所设有卫指挥、千户、百户等官。洪武初年,由大都督府的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明太祖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改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分领在京卫所和在外都司。都督府所管仅是兵籍和军政,不能直接统率军队。军官的选授权在兵部,而军队的调遣和最高指挥权则在皇帝。打仗时,兵部奉旨调兵、任命总兵,发给印信。战后,总兵官交还印信,士兵回归原来卫所。这样,兵部、都督府、总兵官都不能独专军权。

监察是中国古代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明太祖朱元璋将它视为其政权的三大支柱之一。朱元璋即吴王位时便设置了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等,以邓愈、汤和为御史大夫,刘基、章溢为御史中丞。朱元璋指出“国家立三大府,中书总政事,都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朝廷纪纲尽系于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卿等当正已以率下,忠勤以事上,毋委靡因循以纵奸,毋假公济私以害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