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帝王往事——盛事明君的文治武功(8)
- 每天读点中国历史(经典天天读系列)
- 邓明 罗宾编著
- 5590字
- 2014-11-24 12:24:53
阏氏见画中的美人比自己年轻漂亮不止百倍,不由妒火中烧。她害怕冒顿得到美女后自己失宠,就千方百计地说服单于收兵,放汉帝一条生路。
这种说法不一定可靠,但刘邦确实派人与匈奴进行过谈判,并给阏氏送过一批厚礼,阏氏收到礼物后,也确实对单于吹了枕边风,单于听后就下令收兵了。
总之,陈平用这条妙计,终于骗得匈奴退兵,刘邦总算逃出重围,一场大难消于无形之中。
承袭秦制,巩固政权
秦朝灭亡、汉朝兴起是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的一次自然更替,虽然是一次翻天覆地的改朝换代、政权转移,但是更换的只是帝王将相而已,秦始皇所开创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基本上完好无损地沿袭了下来,汉高祖刘邦建立的政权形式、国家的各种政治制度,几乎一律继承了秦朝的先制,或者在秦制的基础上进行了某些修补,史称“汉承秦制”。
刘邦在消灭群雄,问鼎中原,统一天下之后,仍然依照秦朝的制度称皇帝,但是他吸取了秦朝灭亡的教训,不再以皇帝个人之私独自占有天下,确立了与群臣共治天下、共享富贵的制度,扩大了统治的基础。
为了笼络群臣,刘邦根据他们功劳的大小进行了不同的封赏。功劳最大的封为王,其次是诸侯,赐予他们食邑,并允许他们自行设置官职,收取租赋。这样皇帝广施恩泽、荣爵厚赏,使得大大小小的官员都得了恩惠,和朝廷结成了直接的利害关系,朝廷损则大臣损、朝廷荣则大臣荣,群臣无不集中到皇帝身边,为皇帝出谋划策、尽心卖命,在整体上形成了统一、巩固、强大的统治集团的阵营,皇权日益坚实,难以轻易撼动。
汉朝承袭了秦朝实行的以丞相为核心的中央官制。和秦始皇一样,作为皇帝的刘邦牢牢地掌握着独裁的大权,皇帝之下,设置了各级的辅佐官员。在中央,官职依旧沿袭了秦代的三公九卿制度。三公分别指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是皇帝的主要助手,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事无巨细,丞相都可以参与,是全国最高的官职,汉朝设有左、右两个丞相,有助于消弱丞相的过度集权,也有助于为皇帝集思广益。太尉是最高的军事长官,掌管全国的军事,太尉的职位虽然不如丞相高,但是他掌握着关键的军事部门,因此是极为关键的职务。御史大夫是全国最高的监察官,负责监察百官,督责风化。直到汉武帝时期,中央官制出现了内朝与外朝的划分,皇权也进一步集中。三公之下是九卿。中央政府的日常行政事务分别由九卿来负责处理,汉朝的时候,九卿的名称在秦朝的基础上有了一些变化,但是职权和地位没有任何变化。九卿是:奉常,又称太常,为九卿之首,掌管宗庙祭祀、朝廷大典等礼仪事务;郎中令,掌管皇帝的警卫和处理宫廷事务;卫尉,掌管宫廷护卫;太仆,掌管皇帝的车马礼仪;廷尉,管刑法和断狱;典客,掌管少数民族事务和外国使节等;宗正,掌管皇族事务,一般由皇室中的德高望重者担任;大司农,掌管全国的钱粮财政,又称为治粟内史;少府,掌管山河池泽的税收,实际上是皇帝的私人财政官。九卿的名称是不断变化的,而且随着汉朝中央结构的不断膨胀,中央政府的机构和人员也不断增加。
为了维护封建社会身份尊贵卑贱的等级制度,汉高祖刘邦还继承了秦朝时期的20级爵位制度。实际上,爵位制度可以看作是对官制的一种补充,主要用于封赏对于国家有贡献的人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的人,满足人们对于名誉地位的追求。特殊的时候,国家也用爵位来作为鼓励人民做某件事的刺激手段。爵位越高,社会地位也就越高,享有的特权也就越多。爵位的授予掌握在天子手里,受封之人自然会对他千恩万谢,效忠于皇权。这也是汉高祖的高明之处。
在官吏的选任上,汉初依旧是承袭秦制,主要有察举,即中央与郡国长官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皇帝推荐各种人才,如贤良方正、孝廉、茂才异等。大约二十万人推荐一人,推荐后,由皇帝加以考试,然后任官;还有就是征辟,又分征召与辟举。征召是对全国特别有名望的人才,由皇帝派专人去聘任;辟举也叫辟除,是由中央或郡国长官对所辖部门或地区内有名望的人加以聘任,辟为自己的幕僚属吏。
汉代的地方政府奉行了秦朝的郡县制,分为郡、县、乡、亭四级。秦朝的时候全国共有36个郡,汉高祖刘邦把全国划分为15个郡,后来刘邦陆续灭掉了一些诸侯王,恢复和新设了一些郡,又达到了秦朝时期36个郡的设置。
但是,和秦朝不同的是,汉高祖刘邦也实行了分封制。刘邦认为,秦王朝的灭亡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秦始皇采取的政策太苛刻、太急切,特别是在取消“分封制”的问题上,分封制已有近千年的影响,若要废除,老百姓不能立即接受,对立情绪太大。刘邦认为实行分封制,对于消除对立情绪、稳定群臣,依然是一个重要手段。同时,刘邦也并不希望再出现诸侯割据、群雄争霸的分裂局面,而秦始皇所创立的郡县制,确是克服这一弊端的有效措施。因此,刘邦采取了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办法。
在楚汉战争中,刘邦为了分化项羽阵营,壮大自己的力量,曾经分封了一些“异姓王”。后来,他们的力量过大,威胁中央集权,刘邦便借故一一翦除。但在诛灭“异姓王”后,刘邦“惩戒亡秦孤立之败”,又陆续分封自己的子侄为王,共封了楚、齐、梁、赵、燕、代、吴、淮南、淮阴等九个诸侯国,诸侯国内的行政、军事、司法、财政等大权都归诸侯王所有。当时,九个诸侯王的封地包括了原东方六国的领土,只留下原秦国的旧土十五郡由中央直辖,并仍划分为郡、县两级。另外,还存在着一些郡和诸侯国交叉的问题,因此,就有了国权大于郡权的规定。这种王国与郡县并存的体制,被称为“郡国并行制”。
当然,这种制度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以致于后来出现了严重的诸侯王叛乱的问题,尤其是在汉景帝时期,晁错向汉景帝提出“削藩”政策,引发了七王之乱,后来汉景帝平定叛乱,将诸侯国封地收归中央,由中央派官员管理。至此,封国虽然名义上仍然存在,但封制与郡已基本相同。直到汉武帝时期,诸侯国问题才算彻底解决,逐渐形成了州、郡、县三级管理体制。
汉代的监察制度是与秦朝一脉相承的,但也有改革和发展。刘邦建立汉朝的统治后,为了维护封建地主的利益,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他在秦朝官僚制度的基础上,在中央继续实行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中枢职官的三公制官僚体制。中央的监察机构仍袭秦制:御史府之长——御史大夫是全国最高的监察官,又是“宰相之副,九卿之右”,御史大夫的副手——御史中丞专掌纠察百官。
在地方,汉高祖刘邦放弃了对地方的监察。《后汉书·百官志》:“秦有监御史,监诸郡,汉兴省之。”致使地方吏治日趋腐败。汉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部分地区恢复了御史监郡制度。汉武帝时期,废除了监郡御史,并在公元前106年设立十三部刺史,驻地专司监察地方。《汉书·百官公卿表》:“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十三部刺史皆隶属于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府,有御史中丞具体督管,在地方设有固定治所。十三部刺史的设置,表明中国古代封建国家的地方监察制度已趋于基本成形。
除此之外,汉高祖刘邦还在秦朝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改制了汉律。刘邦刚入关中时,和关中父老“约法三章”,这是汉朝最早的法律形式,但是这种形式过于简单。统一天下后,亟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备翔实、严谨有序的律法制度。
在高祖身旁,许多开国元勋都同刘邦一样,也出于游侠之徒,除了张良、萧何、曹参等几个特殊的人士外,樊哙、周勃、灌婴、王陵、陈平等都是一些言语粗鄙、行为莽撞之人。刘邦即使在当了皇帝之后,也常和群臣在宫中畅饮,大声笑骂,引以为乐,丝毫不注重君臣之间应有的节度,反倒像是一群浪荡于市井中的流氓。
丞相萧何看到这种情形,想到如此下去,帝国必要败亡在这群人的手中。因而,萧何根据秦律予以增补,制定了著名的《九章律》。同时,又仿效秦朝建立起一套礼仪制度。从而使得汉朝的体制,有其本末秩序。《明史·刑法志》中有云:“历代之律,皆以汉之九章为宗。”可见萧何所定的《九章律》已成了历代的规范,影响了后世之人。
汉朝也以秦朝军制为基础,并且进行了一些改革。在中央设立南、北军,分别由卫尉、中尉统领,作为守卫皇宫和京师的常备军。在地方,有经过训练的预备军,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条件,分为步兵和骑兵。
归结起来,汉承秦制集中体现在礼法制度方面。汉高祖刘邦的统治政策与秦王朝有许多不同之处,这种不同之处,正是借鉴秦朝灭亡的教训而总结、制定、推行的。总之,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刘邦建立了一整套井井有条、自上而下的统治制度,统一集权的大汉帝国初步确立了起来。
秦朝所开创的封建政治体制之所以能被汉朝所继承,是有其原因的。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费尽心思建立了一系列的统治制度,到西汉时期仍然有利于皇权的专制和集中,有效地号令天下,统治万民,确保统治者的最大利益得到维护。另外,秦朝的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地方的权力集中到中央,中央的权力集中到皇帝,有效地防止了诸侯割据情况的出现,适应了社会发展、人民渴望稳定的要求。汉朝对秦朝的制度并不是简单的生搬套用,而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此后,中国的封建统治制度一直持续了2000多年,虽然历经每个朝代的增减删益,但基本的体制一直没有变。因此,封建制度始于秦,巩固于汉,“汉承秦制”在其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重农抑商,薄敛赋税,休养生息
在结束了秦末的残暴统治和长达八年的战乱之后,刘邦终于登上了大汉天子的宝座,建立一个新的统一的封建帝国——汉。
刘邦即位之初,整个社会已经是一片残破,甚至出现沃野千里、空无一人的景象。整个国家人口锐减,经济凋敝,物价上涨,民不聊生。据史载,死于战乱和饥荒的人数超过全国总人口的一半,“大都名城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者十二三”,社会衰败程度由此可见一斑。举国上下人稀户塌、田园荒芜,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物质财富消耗殆尽,到处是一片萧条的惨景。
再就粮价来说,战国时期每石米价格大约在3钱左右,秦始皇末年,由于徭役无度,横征暴敛,天下粮食奇缺,每石米的价格已经涨到1600钱左右,粮价上涨了500余倍!由于粮食的不足,军队的粮草供应也成了棘手的问题。
早在巨鹿之战的时候,项羽的军队得不到充足的粮食供应,项羽大声斥责义军首领宋义“岁饥民贫,军无见粮”,宋义却依然饮酒作乐,项羽一怒之下将他杀死。楚汉战争进行了数年,生产进一步遭到了破坏,粮食缺乏,米价扶摇直上,即使是在富饶的关中地区,米价也上升到每石万钱,劳动人民无钱买米,甚至发生了“人相食,死者过半”的惨象。
汉高祖刘邦称帝后,各地的军事战斗陆续减少,社会日益趋向稳定,但生产却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发展起来的,国家仍处于饥荒之中,“米时万钱,马匹百金”,国家国库空虚,百姓家徒四壁,上下都是一贫如洗的景象。各地百姓流离失所、饿蜉遍地,人民生活极度困苦,就连统治者的生活水平也无法与前朝相比。以致于“自天子不能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意思是说,皇帝出行竟然找不到四匹颜色一样的马,只好找颜色相近的马来代替;有的大臣上朝,竟然找不到马,只好乘坐牛车。
因此,刘邦登基后,就立即在丞相萧何等人的辅佐下,着手对社会的各项制度进行了调整。在继承了秦朝大部分的制度外,又吸取了秦亡的经验教训。与秦朝的残酷刑法和严厉的治国思想不同,汉朝采取清净无为的黄老思想为治国的指导思想,这种思想体现在经济方面就是“重农抑商,薄敛赋税,休养生息”。为此,刘邦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的诏令。
刘邦称帝之初,曾经想统计一下国家的户口百姓,但迫于形势无法进行。有一次,刘邦经过一个县,就问县令全县有多少人口,县令回答说,秦朝的时候户口统计为三万多户,现在经过多年的战争,许多编户之民已经逃匿,还剩下五千多户,高祖于是感叹天下民不聊生。其实,像这个县一样,各个郡城损失人口少的有二分之一,多的竟达到十之八九,综合来看,汉初的人口仅有一千万左右,这对汉朝统治者巩固政权、发展生产是极为不利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不调整统治政策,人民将无法生存,统治阶级也无法继续统治下去。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刘邦决定调整统治政策,恢复生产,安定民生。恢复发展经济的当务之急便是增加劳动力。
实际上,造成人口缺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在封建社会,没有人口就失去了生产发展的根本动力。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时候,全国约有2000万人口,秦朝刑法严苛,百姓流失逃亡,和平年代就已经有了人口下降的趋势。陈胜、吴广起义之后,各地爆发了大规模的反秦起义,战争不但造成了直接的人员伤亡,间接人口损失更是难以统计。战争中,许多带兵打仗的将领杀人成性,以项羽为例,大小战役经历了一百多次,每次都有大量的人员伤亡,其中较大的有对襄城、城阳的屠城,两地之人幸免的甚少;巨鹿之战时,项羽与章邯大战共造成了10多万人死亡,项羽获胜之后,为防止降军叛乱,又命令英布将秦降卒20多万人全部坑杀。项羽进入咸阳之后,引兵屠城,火烧阿房宫,大火三日不止;楚汉战争时期,项羽一次杀汉军10多万人,淮水为之断流。项羽只是秦末农民运动的一个豪杰,其他的如韩信、英布、樊哙等人无不是杀人如麻。如此大规模的屠戮,必使天下的青壮年劳动力损失殆尽,又谈何发展生产·因此,为了尽快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刘邦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
第一,“兵皆罢归家”,就是让兵卒复员。在长期战争的影响下,诸侯们都大肆征兵,战死伤亡的人员又非常多,造成了生产劳动力的严重缺乏。当战争逐渐平息之后,刘邦考虑到军队庞大,不但耗费了大量军粮,而且造成了劳动力的闲置浪费,于是进行了军队的复员工作,让一部分士兵回家务农。这样,许多劳动力又重新回到了农业生产的岗位上。刘邦还对很多当年跟随自己打天下的兵卒,根据他们的不同战功,赐给他们爵位和土地,动员他们复员回乡,进行农业生产,以充实农村劳动力。
第二,招还流散人口。刘邦登基当年的5月,颁布了一道“复故爵田宅”令,号召各地流散人口返回原籍,原先已经拥有爵位的,一律给予恢复和承认,归还他们原有的土地和房屋,以便他们进行生产。汉高祖还对地方政府进行了督促和监查,防止他们从中渔利,歧视迫害回乡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