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概述(1)

“读史使人明智。”“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这些话固然不错。现代人自然不会沉湎于以往一朝一姓的兴衰,但回首充满血腥味的历史画卷却总是让人怦然心动,难以平静。面对数百年前的功过是非,得失荣辱,我们只有轻轻的感喟,沉沉的思索。“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这也许就是历史赐予我们的一点明智吧!

在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历代王朝的兴亡更迭此起彼伏。其中,明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一个统一王朝。它肇建于公元1368年,迄至1644年覆亡,历时276年,前后在位的皇帝共有16名(不含南明诸帝)。从传统史学的角度视之,明代与汉、唐诸朝相比,多少显得有点逊色。因为无论是文治武功,还是典章建制,显然都难以超汉追唐。就拿明朝的皇帝来说吧,除了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之外,大都庸庸碌碌,无所作为。在明代的编年史上,人们看到的更多的是——荒唐无稽的武宗、世宗、神宗和熹宗,刚愎自用的崇祯,还有醉生梦死的南明诸帝。即使是受人称道的太祖、成祖,亦以残忍、专制而著称于世。除了荒诞和血腥之外,明朝历来被视作缺乏卓越建树的朝代。唐代诗人李白曾有《把酒问月》诗云:

今人不见古时月,

今月曾经照古人。

古人今人若流水,

共看明月皆如此。

悠悠千古,一样的月光,一样的日子。虽然,秦时的明月曾照临过汉时的关墙,但在同样皎洁的清辉之下,依旧演绎过不同的历史。如今,岁月荏苒,往事已如云烟散尽,然而,那一段历史中的片断记忆,毕竟给我们留下了耐人寻味的诸多启示。

《明史·太祖本纪》记载,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年),濠州钟离县(今安徽凤阳县)妇人陈氏怀孕时,梦见神灵授药一丸,置于掌中有光,吞食之后随即醒来,但觉口中余有香气。过了数月,陈氏诞生一儿。传说,当时红光满室。从此,屋内每夜都会发出类似的红光,以至于周围邻里望见,均疑为火警,呼噪奔救,但至近前却一无所见——这就是史籍中大肆渲染的“紫气耀明光”。

其实,“感孕而生”历来就是君权神授的重要依据。揆诸实际,“紫气耀明光”的故事,只不过是神道设教,藉着神秘的灵光为自己涂脂抹粉。事实上,朱元璋也是赤条条地来到一个一穷二白的佃户之家,地无一垄,房无片瓦,既无半点田地家产,更没有可资炫耀的祖宗门第。

朱元璋祖籍江苏沛县。元朝末年,天灾不断,其祖先几经周转,才逃荒来到凤阳。然而,至正四年(1344年)的一场天灾,使得朱元璋家破人亡,孤贫无依。在邻人的帮助下,他进了皇觉寺,落发当了行童。谁知不到两月,旱蝗肆虐,庙里也断了粮,只好托钵出外游方化缘,整整流浪了三年。云游乞食的经历,使朱元璋饱尝了人世间的辛酸,但也开阔了眼界,进一步了解到民间的苦痛、社会的弊病。后来,他参加了元末农民起义,浴血沙场,身经百战,不断充实和扩大自己的势力,一面抗击元军,一面扫灭群雄,终于成为明王朝的开国皇帝。

1368年正月,朱元璋即位,建都南京,国号“大明”,年号“洪武”,史称“明太祖”。

南京,素以“六朝金粉”著称。在这里,历史上曾演绎过许多兴衰递嬗的悲喜剧。南京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隐含着浓郁的兴亡之感。定都于此,显然让朱元璋生发出一种深沉的历史悲怆感。他对“六代豪华春去也”的兴亡史迹极为关注,故将唐人李山甫的《上元怀古诗》书置屏间,借怀古之笔记现实之情感:

南朝天子爱风流,

尽守江山不到头。

总为战争收拾得,

却因歌舞破除休。

尧将道德终无敌,

秦把金汤可自由。

试问繁华何处在,

雨花烟草石城秋。

朱元璋少小生长于民间,深悉物力之维艰,又目睹元朝末年政治的废弛和紊乱,故而对下层民众的疾苦,有着深刻的切肤之痛。即位之后,朱元璋曾指出:

天下初定,百姓财力俱困,譬如初飞之鸟,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木,不可摇其根。

从切身的体验出发,朱元璋深刻地认识到天下刚刚平定,民间竭蹶困窘,明智之举是应当让老百姓休养生息。“弦急则断,民急则乱”。必须缓和剥削,才能长治久安。故而在洪武年间,朱元璋曾多次减免田赋,遇有水旱更是加紧救灾和蠲免、减轻、暂停农民的徭役,重役则改由军士或豪富承担,以便与民休养。为了改变经济凋敝的局面,迅速推动小农经济的复苏,朱元璋鼓励垦荒、扶植、培养自耕农阶层,从而使明初人口、土地的比例渐趋平衡。在朱元璋统治的三十一年里,全国形成了自耕农经济的黄金时代。当时有一首诗这样写道:“山市晴,山鸟鸣,商旅行,农夫耕。老瓦盆中冽酒盈,呼嚣隳突不闻声。”——在僻野荒陬的山村,鸟儿在晴朗的天气里欢快地鸣唱着。环顾四周,商贾流通,农人安于陇亩,世代传下的老瓦盆内,充溢着甘冽的老酒,而从前催租胥吏的叫骂声,再也听不到了。透过这略事夸张的描述。我们不难体验到发自普通农民自给自足的心声。

鉴于元末贪官蠹政、污吏横行的局面,朱元璋即位后即毫不留情地严惩贪贿。洪武二年(1369年),他告诫百官说:

我以前在民间时,看到州县官吏多不爱护百姓,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大几百姓疾苦,他们均视之漠然,我心里真是恨透了。如今我要严立法禁,官吏凡是贪污蠹害百姓的,将一律严惩不贷。

于是,他动用严刑峻法整顿吏治。规定:凡是贪赃白银60两者,皆枭首示众,并处以剥皮之刑。他别出心裁地在府州县衙门的左面特建“皮场庙”,贪官枭首后均剥皮实草,置于官府公座两旁,作为后任官员的前车之鉴。所谓“高皇惩吏痛绳赃,峻法严刑凛若霜,土地祠旁芳草地,鹿场特辟剥皮场”,说的就是这件事。洪武十八年(1385年),北平(今北京)官吏与户部侍郎郭桓通同舞弊、贪污税粮之事败露,朱元璋遂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的官吏均处以极刑,追缴赃粮700万石。供词牵涉到的各布政使司官吏,也都受到严厉惩处。追赃还波及到全国各地的许多人,中产以上的地主因此而倾家荡产者不胜枚举。此外,朱元璋还籍没了苏州、嘉兴、松江和湖州等地豪民的土地,将其中几万户人家强制迁徙到南京与临濠(今安徽风阳)一带,又在南京抄杀豪民一百七十余家。这些做法,使得官吏贪墨之风有所收敛,缓和了江南土地兼并的紧张状况,重建了明初的封建经济秩序,为社会经济的复苏,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朱元璋起自临濠,麾下驰骋疆场、运筹帷幄的文臣武将多系淮西籍人,有的甚至还是自己的同乡。开国之后,他们纷纷得以晋爵授勋,很多人位至国公、列侯。于是,这批权臣勋贵遂以乡土、宗亲和部属关系为纽带,结成了一个以淮人为中心的朋党集团。他们广蓄悍仆豪奴,鱼肉百姓,横行乡里。这些不法行径,逐渐招致了朱元璋的不满。洪武六年(1373年),淮西集团头目李善长,推荐同乡兼姻亲的胡惟庸拜相。后者为人独断专行,居相位长达7年,朝中遍植私党。此情此景,更让朱元璋怀有皇权旁落的隐忧,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迅速激化。于是,他于洪武十三年(1380年)兴起胡党大狱,并在此后的10年间,株连蔓引,共杀了3万人左右。接着,他又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兴蓝党大狱,诛杀1.5万人,解除了武人拥兵擅权对皇权的威胁,两狱合称“胡蓝之狱”。大兴“胡蓝之狱”,是朱元璋打击新贵的政治策略,对于加强专制皇权的统治,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朱元璋诛杀胡惟庸之后,乘机罢废了中书省和丞相,分相权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加重了六部的事权,六部官员直接对皇帝负责。皇帝实际上兼摄了相职,权力空前膨胀,从而进一步强化了皇权。他又将大都督府分为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共襄军事。府、部各有所司,“将不专军,军不私将”,彼此相互掣肘,一切兵权均总揽于皇帝。在地方行政方面,废除了元代的行中书省,在全国设立十三布政使司(俗称省)。分权于布、都、按“三司”,即以布政使掌民政、钱谷;都指挥使掌军事;按察使掌刑法,从而改变了元代行省丞相独掌地方大权的局面。此后,行中书省的权力被一分为三,三司彼此互不统辖,相互牵制,直接听命于朝廷。地方事权受到削弱,而中央集权则得以空前强化。

明初刑律,包括律、令、诰和榜文四个方面。洪武六年(1373年),朱元璋任命刑部尚书刘惟谦制律,次年二月修成,此后又不断修订,于洪武三十年(1397年)正式颁行。此外,朱元璋还法外用刑,将旨意凌驾于《大明律》之上,编成《大诰三编》及《大诰武臣》,详尽地记载了有关惩治贪污、打击豪强以及防止百姓流亡的事例和律令。其中,列有不少酷刑,如凌迟、剥皮、枭首、抽肠、阉割、挑膝盖和族诛等,充分反映了朱元璋皇权专制的残酷和野蛮。当时,法外刑讯的机构是臭名昭著的锦衣卫。这一皇家的特务机关避开三法司,直接对皇帝负责。它可以任意捕人,加以拷讯、杀害。其所设置的监狱和刑具,用刑极为惨毒。而与之关系密切的一种刑法——廷杖,可以在殿廷上公开杖责因进谏而触怒皇帝或有过失的大臣,从而大大提高了皇帝的权威。

为了征发赋役,加强对基层社会的严格控制,明初编制了黄册和鱼鳞图册,详细登载各地居民的丁口、产业状况、每乡每户土地的亩数及其方圆四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豪强富户隐匿土地和户口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又推行里甲制度和关津制度,以防止百姓的流移或隐匿户口。

在文化方面,为了显示专制皇权至高无上的权威,钳制社会舆论,扼杀异己思想的萌发,朱元璋竭力加强政治上的专制主义,用高压手段大兴文字狱,打击那些不与自己合作的文人。文字狱株连蔓引,以至于后来身陷其中的不少文人、官员,其本意原是献媚、颂扬朱元璋的,却无意间触犯了忌讳,招来横祸。与此同时,朱元璋还绞尽脑汁地禁锢读书人的思想,对科举制度的形式和内容作了严格的限定。他制订八股文程式,专以《四书》、《五经》命题,其内容则以钦定朱熹的《四书集注》作为议论的根据。有鉴于此,当时的读书人除了钦定的《性理大全》之外,几乎废书不观,从而严重束缚了知识分子独立思考的能力,使得知识界的思想趋于僵化。在这种情势下,明初的学术界显露出暮气沉沉的状况,弥漫着保守的学风和沉寂的思想。

在军事方面,朱元璋推行卫所制度。在军事重镇设卫,次要地方设所。在全国各地设立军屯,军户屯粮约占全部税粮收入的一半,基本上解决了沿边军士的粮食问题。对此,朱元璋曾踌躇满志地说:“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当时,为了羽翼朝廷、巩固边防,朱元璋将其二十几个儿子和一个重孙分封在全国各地。其中,驻守北方、抵御蒙古的一部分藩王被授予了军权,而另外一些监督地方的藩王,则分驻于内地各省。他虽然对藩王作了不治民事、不授封土的限制,但又规定,藩王可以自置官属;可以移文朝廷索取奸臣,甚至还有出兵“清君侧”的特权。这就使得藩王的权势迅速膨胀,尾大不掉,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日趋严重。朱元璋死后,由分封制种下的恶果很快便暴露无遗了。

为了解决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上的冲突,在齐泰、黄子澄和方孝孺等人的擘划下,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五月,即位的建文帝朱允炆推行削藩政策,在短短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就先后成功地削、废了5个力量较小的藩王。然而,当削到拥兵10万的燕王朱棣时,“渔阳颦鼓动地来,九重城阙烟尘生”,后者借口削藩违反祖制,以入京索诛奸臣为名,发动了“靖难之役”。

朱棣系朱元璋第四子,长期坐镇北平,节制沿边军马。他曾屡率诸将出征,颇多斩获,功勋卓著。此时,他打着“靖难”的旗号挥师南下,经过4年的内战,终于攻克了南京,建文帝不知所终(或谓阖宫自焚;或云自火逃逸、下落不明;或传出亡为僧,流落云南,难以论定)。朱棣即位,建元永乐,史称明成祖。

即位后的明成祖,为了剪除藩王对中央皇权的潜在威胁,继续推行了削藩政策。他通过削、废、徙等途径,限制藩王势力的发展,将地方的军政大权再度集中到自己手中。与此同时,他还进一步调整了中央机构,正式设立内阁,从而奠定了有明一代政治体制的基本格局。他又重用司礼监宦官,给予宦官以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和刺探官民隐事等特权。除了恢复洪武年间一度废止的诏狱外,还增设了东厂,以内监提督。锦衣卫与东厂及后来的西厂,合称“厂卫”。此后,厂卫就一直成为明代皇帝巩固皇权、进行特务恐怖统治的工具。

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中心,防御自北而来的蒙古军事贵族的侵扰,朱棣于永乐十九年(1421年)正式迁都北京,改南京为陪都。在迁都前后的永乐八年(1410年)到二十二年(1424年)之间,他曾五次亲自率兵出塞,远征漠北鞑靼、瓦剌等部割据势力,巩固了对北方的统治。明朝政府还在今东北地区设置了建州卫和奴儿干都司。其中的奴儿干都司,是明朝管辖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军事机构。对于此后东北地区的开发,有着重大的影响。

永乐时期,明朝的国力臻于极盛。其综合国力在亚洲乃至世界上,都堪称首屈一指。为了发展对外关系,明成祖推行和平的外交政策,利用雄厚的经济实力,多次组织和派遣使者出使东、西洋各国,以促进明朝政府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往来。特别是从永乐二三年(1405年)起,他耗费巨资“造大船,竖高樯,选劲卒”,多次派遣三宝太监郑和率领船队出访西洋各国,前后经历了亚、非三十多个国家。郑和船队以先进的航海技术,开辟了亚非海上交通的新格局,使得周边及海外的六十多个国家,都与明朝建立了朝贡关系。显示了明朝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它接通了东西海上交通网络,为地理大发现起了先导性的作用。

永乐以后的洪熙、宣德二朝,仍然处于大明王朝的鼎盛时期。当时,社会动荡和政治变革基本结束,明王朝的统治逐渐步入了正轨,故而有人将之比做周代的成、康时期和汉代的“文景之治”。仁宗朱高炽、宣宗朱瞻基虽然缺乏雄才大略,但他们继承明初的成果,推行政治上的守成和经济上的休养生息,史称“守成令主”。在仁、宣时期,内阁权位迅速提高,形成为中枢的辅政机构,从而完成了从丞相到内阁制的转变。特别是仁宗在位期间,重用大臣“蹇夏”(蹇义和夏元吉)和“三杨”(杨士奇、杨荣和杨溥),君臣融洽,政治比较清明,社会和经济也较为稳定,故而后人有“仁宣之治”的说法。当然,在这治平的表象之下,社会危机也在潜滋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