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拍到马脚

公元638年(唐太宗贞观十二年)3月2日,“著作佐郎邓世隆表请集上文章。”这位邓先生大概是当时政府里主管出版的官员,或者是李世民手下秘书班子的负责人,给皇帝打了一个报告,要给他出一本文集。贞观之治,在中国封建社会里,还是很有值得总结的经验,以资当时和后来各级领导参考的价值。当然,邓先生的上书,很可能出自善良的诚意,但也不排除有某种拍马屁的嫌疑。因为,他的顶头上司虞世南先生病倒了,虞的秘书省少监的位置,是从四品的官员。从者,相当于也,也就是享受四品待遇也,大概等于今天的副部级,而邓的佐郎一职,最高者才从六品,不过副局级,自然是要尽力表现的了。

因为讨领导欢心,从而巩固自己的地位,以达到期许的更高目标,是官场里属于常识范围里的事情。但话说回来,他的“著作佐郎”的职务,使他有资格向李世民提出这份条陈,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别人也不便说三道四。

但让我们这些后来人评论,邓先生多少有点呆气,是毫无疑问的。也许此公书读得太多,泥古不化,于是在揣摩皇帝老子的脾气方面,就不够那么精到了。把握领导干部的心理状态,是一门艰深的学问,如何好其所好,恶其所恶,察颜观色,随机应变,那火候是不大好掌握的呀!

偏偏李世民是历史上不多见的几位明君之一,是头脑比较清醒的一位。他不是绝对不吃这一套,但不太吃。尤其太过于急切的拍马,他显然是不会接受的。于是,他的报告,被毫不客气地打回来,在报告上批道:“朕之辞令,有益于民者,史皆书之,足为不朽。若为无益,集之何用?梁武帝父子,陈后主,隋炀帝皆有文集行于世,何救于亡!为人主患无德政,文章何为!”(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五唐纪十一)“遂不许”,只三个字,写出了一代英主的清醒,也写出了邓先生碰了一鼻子灰的糊涂与失落,这就是我们时常看到的“马屁拍到马脚上”的故事了。

老实说,拍马屁是授受二方的一种默契:第一,拍者要善拍,拍得地道,拍得有功力,拍得投其所好,这样,才能拍得被拍者舒服。第二,被拍者需要拍,不反对拍,才有拍的可能,而且拍完之后,能感到心旷神怡,四体通泰,有呼应,有回馈,这才算拍得成功。若是那些属于蠢货之流的拍者,下手很重,把主子屁股拍疼了;无有技巧,太直露而使主子难堪了;缺乏眼力,不识相地拍得不是时候;拙嘴笨腮,拍不成反倒遭人讨厌,这样的拍马者,必拍到马脚上,反而挨马踹了。假如这个被拍者不喜欢拍,不接受拍,或由于时间、场合、地点、时机的不合适拍,因之不便与不敢让人拍的话,对不起,这马屁便十拍九糟。

其实,邓世隆若不那么书生气十足,到秘书省去翻一翻档案,就该明白他此举的鲁莽和不合时宜了。十年前,也就是628年(唐太宗贞观二年),李世民对侍臣们讲过:“朕观《隋炀帝集》,文辞奥博,亦知是尧、舜而非桀、纣,然处事何其反也?”魏征对曰:“人君虽圣哲,犹当虚己以受人,故智者献其谋,勇者竭其力,炀帝恃其俊才,骄矜自用,故口诵尧、舜之言,而身为桀、纣之行,曾不自知以致覆亡也。”(《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二唐纪八)

听了魏征的话后,唐太宗这样总结:“前事不远,吾属之师也!”

邓先生是能够在秘书省的机要室里,看到十年前这份朝廷例会纪要的。那么李世民对于出文集的态度,已经一清二楚。我想,这位真正的英明之主,肯定打心眼里不屑于与隋炀帝这类赖蛋帝王为伍,凑热闹也弄出一套文集,捞点版税花花。因为只要一看他们是些什么角色,打死李世民也不会干的。那个隋炀帝杨广,是十恶不赦的暴君,那个陈后主陈叔宝,是亡国投降的昏君,那个梁武帝萧衍,则是个愈老愈糊涂,最后饿死台城的庸君,把他李世民的文集放在书架上,与这些阿猫阿狗式的末流帝王的文集排列在一起,他不觉得十分丢人吗!所以,邓先生的建议被拒绝,只怪他急于拍马而拍得不是地方,没有拍在马的屁股,而是拍在马的腿上,挨踹也是活该了。

岂止他呢?在他上这份奏章的六年前,也就是公元632年(唐太宗贞观六年),秘书少监虞世南曾经呈奉上一部歌颂唐太宗功绩的著作,书名《圣德论》,就碰过一个软钉子。虞世南在李世民的心目中,比这位邓先生可是重要得多,不仅仅少监比佐郎的级别高,而是唐太宗十分欣赏他。从638年5月虞世南逝世时给予的评价,便可看出,唐太宗称他为“五绝”,也就是赞誉他在德行、忠直、博学、文章、书法上都达到了极致境地。现在能见到的《孔子庙堂碑》,就是他传世的墨宝。我们可以想像当时爱好书法,癖嗜并珍藏王羲之《兰亭集序》真迹的李世民,捧着虞世南亲笔手书的这部颂扬他的作品,该是怎样的爱不释手。

谁不愿意听人说自己的好话呀!可是,李世民却非常明白,他能实事求是地估量自己,比那些赖蛋皇帝当然要胜出许多,但能不能一直好到最后,犹未知也。所以,他说:“卿论太高,朕何敢拟上古,但比近世差胜耳。然卿适睹其始,未知其终,若朕能慎终如始,则此论可传;如或不然,恐徒使后世笑卿也!”(《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四唐纪十)虽然文人学士们,一心想促成李世民的这部文集的出版,但由于本主儿的竭力反对,计划就这样流产了。

这是一位多么了不起的,有自知之明的皇帝啊!

写到这里,不禁想起若干年前山东泰山脚下的一个被法办的市委书记,他倒是在他小人得志的当令季节里,给自己出了一部他的文集,此人姓胡,故名《胡选》,令全市学习。这个不知泰山多高,不知自己多矮的人物,其狂妄骄横的程度令人可恨。其愚昧无知的蠢态,固然令人可笑,然而接着想下去,为这样一个成为历史笑柄的人物,居然还有一些拍马屁者,当代的著作佐郎们,能为他整理出一本书来,那岂不属于更可笑的卑鄙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