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百家公案(3)

初疑天籁一檐马,又似秋高和漏打。

碎击冰壶向日倾,乱箭琉璃斗风洒。

狂生对此襟一开,邀友分题共举杯。

莫如巫山云雨隔,清歌时度人间来。

俏者闻声情已见,村者相逢若相恋。

村俏由来趣不同,岂在闻声与见面。

彦秀吟毕,众友正传玩之间。忽膳夫走来报曰:“正堂先生来也。”彦秀急将其诗怀于袖中,整衣迎先生登楼,续坐而饮。

彦秀以诸友推其吟诗在袖,惟恐先生见,玉郎推更衣将诗稿搡捻成团,投出墙角,复回席中坐饮,至暮而散。

不意投诗之处,乃角妓张妪居止之所也。妪只生一女,年一十七岁,名丽容。生得眉如漆黛,口似朱红,又名翠眉娘,聪明乖巧,不但乐工、女工,至于书画诗文,冠绝时辈,真一郡之国色也。然留心伉俪,不染风尘,人或挥金至百,而不能一睹其面。家后构一小楼,与会景楼相对,匾曰:对景楼,乃丽容什闹之所也。当下李彦秀投诗稿之时,适丽容正坐对景楼上,忽见丢下纸团,遂命丫头拾取观之,且惊且羡,颠倒歌咏曰:“此诗必是李玉郎所作无疑也。况彼尚未议婚,妾且亦未行嫁,天若见怜,吾愿谐矣。”

至次日,遂用白绫一方,逐韵和其上,复从原处投回。适彦秀经其处而得之,且读且笑曰:“吾闻名妓有张翠眉者,操志不常,才貌异众,吾心每日期之,未有其便,今观其写作,必然是也。”即观其诗曰:

新凉睡美慵晨起,邻家夜饮歌初止。

起来无力近妆台,一朵鞭蓉冰镜里。

重重花影上雕栏,体瘦更嫌舞袖宽。

闲觅晓蛩芳砌下,金莲似去碧笞寒。

太湖独倚含幽思,玉团忽尔从天至。

龙蛇飞动泼烟云,篇篇尽是相思字。

颠来倒去用心评,方信多情识有情。

不是玉郎密传契,他人怎有这般清?

自小门前无系马,梨花夜雨何曾打?

一任渔舟泛武陵,落红肯向东流洒?

半方绫帕卷还开,留取当年捧玉杯。

每见隔墙花影动,何时得见玉人来?

名实常闻如久见,姻缘未合心先恋。

诗情本自致幽情,人心料得如人面。

彦秀阅毕,遂登太湖石而望之。正值丽容独坐于对景楼上,彼此一见,魂志飘荡。彦秀曰:“观卿仪范,莫非张翠眉乎?”丽容微笑而答曰:“然。适妾以蒙佳作,知君为李玉郎无疑也。”二人相见大笑。丽容曰:“妾久闻君之才行,多择伉俪,然而百无一成,其故何也?”彦秀曰:“若有如卿之才貌者,又何敢言择乎?”遂乃各述其心事,对天誓为夫妇而别。

彦秀归家告于父母,父母曰:“彼娼家也,然以改节为尚,终不可入士夫之门,亦不可以奉先嗣后哉。”遂不见允。彦秀转托于亲知于父母处百方推道,终不容诺。将及一年,而彦秀学业顿废,精神渐耗,忘餐失寝,如醉如痴。而张丽容亦为之憔悴,誓死决不他适。其父亦不得已,遂即遣媒具礼,至丽容家行聘。

事将有期,适有本省参政名周宪者,任满赴京。时王右丞相独秉大权,凡官之任满者,必白金万两为献,若少不及,则痛遭黜退。然周宪居官九载,罄囊合凑,十不及一。计无所出,谋诸佐吏。吏曰:“王右相货财山积,其心已厌,所重者,女子及珍玩之物耳。若于各府选买才色官妓一二人,不过数百白金,加以装饰,又不过数百,若得而献之,强如白金万两。其右相必以纳之也。”周参政闻言大喜,遂令佐吏假右相之命选于各府,而丽容居其一焉而已。彦秀父子知之,乃奔走上下,谋之万端,家产荡尽,终莫能脱。

一日,拘其母女登舟启行,丽容知其不免,遂以片纸寄诗一首于彦秀曰:

死别生离莫怨天,此身已许入黄泉。

愿郎珍重休悬望,拟是来生续此缘。

自后而丽容不复饮食。张妪泣曰:“女死故是节义,我必遭毒害。”丽容不答,只为之少食而已。其舟既行,而彦秀徒步追随,哀恸路途行人。凡遇舟之宿址,号哭终夜,伏寝水次。如此将及两月,而舟抵临清。而彦秀星行露宿三千余里,足胼肤裂,无复人形。丽容于板隙窥见,一痛而绝。张妪救灌,良久方苏。

苦浼舟夫往答彦秀曰:“妾所以不死者,以老母未脱耳。母若脱,妾即从死,郎可归家,勿劳自苦。才郎因妾致死,无益于事,徒增妾苦耳。”彦秀闻船户传言之说,仰天大恸,投身于地,一仆而死矣。舟夫怜之,埋于岸侧。是夜丽容自缢,死于舟中。

周参政见丽容缢死,大怒曰:“我以美衣玉食致汝于极贵之地,何得顾恋寒儒,自丧厥生?”遂令舟夫剥去丽容衣服,弃尸于岸上,将火焚之。焚毕,其心宛然不改。舟夫以脚踏之,忽出一小物,形如人体,大若手指。舟夫以水洗之,其色如金,其坚如石,衣冠眉发,纤悉皆具,脱然如李彦秀一般,但不言动而已。舟夫即此物持报。周参政观看,惊叹曰:“异哉!此乃精诚坚恪,情感气化,不然焉得有此?”叹玩不已。众吏卒曰:“此心如此,彼心恐亦如此,请发李彦秀尸首焚之,看是如何?”周参政允令焚之,果然心不灰,其中亦有小人物,与前形色精坚相等,装束容貌亦与张丽容一般形色无二。周参政大喜曰:“吾虽致二人死于非命,今得此稀世之宝,若将献与王右相,虽照乘之珠玉不足道也。”遂盛以异锦之囊,函以香木之匣,贮盛封裹,题曰“心坚金石之宝”。于是给白银一锭,以赏张妪,听与二人治丧,并同来之女各给路费遣归。于是周参政兼程至东京,拜谒右相,奉上其函,备述本末。右相大喜,视之则非前物,乃是败血一团,臭污不可近前。右相大怒,遂请包公到府,谓曰:“彼夺人之妻,各致死地,自知罪大,故以秽物厌我,意在逃刑,望乞将周参政下于狱中。”包公领诺,退回南衙。讯鞫以毕,回书上报曰:“男女之私,情坚志恪,而始终不谐,所以一念成结,感形如此。既得合于一处,情遂气伸,复还旧物,或有之矣。然周参政夺人之妻,以致死了二命,亦该问其死罪。然一人之死不足以偿二命,又问其子充军。王右相专权受金,以致二命之死,亦具表奏上天子,亦该罢其原职闲住。”闻者悦服。后来李彦秀与丽容亦脱生于宋神宗之世,结为夫妇。盖亦天道有知,报应之速也。

§§§第六回判妒妇杀子之冤

判云:

陈妻密计毒三人,卫妾含冤对拯伸。

天不容奸惟速报,驱陈作彘儆人心。

话说江州德化县,有一个姓冯名叟,家颇饶裕。其妻陈氏貌美无子,侧室卫氏生有二儿。陈氏自思己无所出,诚恐一旦色衰爱弛,家中不赀之产皆妾所有,心怀不平,每存妒害。无衅可乘。

一日,冯叟自思:“家有余资,若不出外营为,则亦不免为守钱虏耳。”乃谋置货物远行,出往四川经营买卖。冯叟临行嘱妻陈氏善视二子,陈氏口中亦只应唯而已。

时值中秋,陈氏诒赏月之故,即于南楼设下一宴,召卫氏及二子同来南楼上会饮。陈氏先置鸩毒放在酒中,举杯嘱托卫氏曰:“我无所出,幸汝有子,则家业我当与汝共也。他日年老之时,惟托汝母子维持,故此一杯之酒,预为我身后之意焉耳。”

卫氏辞不敢当,于是母子痛饮,尽欢而罢。是夜药发,卫氏母子七窍流血,相继而死。时卫氏年二十五,长子年五岁,次子三岁而已。当时亲邻大小皆莫知其故,陈氏乃诈言因暴疾而死,闻者无不伤感。陈氏又诈哭之尽哀,以礼送葬。已而冯叟在外,一日忽得一梦,梦见卫氏引二儿泣诉其故。意欲收拾回家,怎奈因货物未脱,不能如愿,是以且信且疑,郁郁不悦。

将及三年,适正值包公访察按临其地,下马升厅,正坐之间,忽然阶前一道黑气冲天,须臾不见天日。晡时虽散,仍乃不大明朗。包公心甚疑其必有冤枉。是夜左右点起灯烛,包公困倦,伏几而卧。夜至三更,忽见一女子,生得姿容美丽,披头散发,两手牵引二子,哭哭啼啼,跪至阶下。包公问曰:“汝这妇人,住居何处?姓甚名谁?手牵二子,到此有何冤枉?一一道来,吾当与汝伸雪屈情。”妇人泣曰:“妾乃江州卫氏母子也。因夫冯叟远往四川经商,主母陈氏中秋置鸩酒杀妾三人,冤魂不散。幸蒙相公按临敝邑,故特哀告,望乞垂怜,代雪冤苦,则妾母子九泉之下,虽死犹生也。”说罢悲呜不已,移时再拜而退。

次日,包公即唤郑强、薛霸,拘拿陈氏,当厅审勘。包公曰:“妾子即汝子一般,何得心怀妒忌,害及三命?绝夫之嗣,莫大之罪,又将焉逃?”陈氏悔服无语,包公就拟断凌迟处死。

后阅五载,冯叟回归。家畜大母彘,岁生数子,获利数倍,将欲售之于屠,忽作人言曰:“我即君之妻陈氏也。平日妒忌,杀妾母子,况受君之恩,绝君之嗣,虽蒙包公断后,上天犹不肯宥妾,复行罪罚,作为母彘。今偿君债将满,未免千刀之报。为我传语世妇:孝奉公姑,和睦妯娌,勿专家事,抗拒夫子;勿存妒悍,欺制妾媵。否则,他日之报即我之报也。大抵水性吝啬,因见自身无子,妾婢有子,家之所有,彼独占享,遂怀嫉忌,潜蓄不仁。殊不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损妾之子,乃绝夫之嗣也。妇人但顾目前,不思身后,其得罪天也不亦大乎!故为母彘警省世人,毋效我之所为而贻臭于世矣。”远近闻之,肩摩踵接,皆欲兢观,其门为市。当时有歌一篇以继之曰:

江舟陈氏冯家妇,挚悍狐狡恣嫉妒。

劳劳长舌牝鸡晨,废驰三纲全不顾。

一身无子可奈何?徐卿有庆偏房多。

不思无后绝夫祀,闺中旦夕操干戈。

景届中秋月轮皎,南楼玩月存奸狡。

金杯倾鸩裂肺肠,玉山顷刻房中倒。

荧惑亲邻暴疾亡,夫君况是居他方。

讵意冤魂诉包老,拟断报应死幽冥。

公哉天公复报应,陈氏自作还自承。

数年罚为一母彘,终朝偿夫冯门庭。

忽作人言劝世俗,妇人切莫存奸毒。

我因妒悍欲专房,至今尚是糟糠畜。

聊作短歌列公案,事虽虚言日还真。

为恶不如为善好,叮咛告戒闺中人。

§§§第七回行香请天诛妖妇

断云:

梅稍月挂近黄昏,秉烛香斋独掩门。

执得葩经当日笔,挽回风化戒鹑奔。

话说黄州儒士张从龙,结庐临溪,读书其内,苦志用功,不入城府。家业荒凉,未有妻室。仁宗康定二年春月间,于所居倚窗临溪闲坐,俄见一叟棹船逶迤候岸,中坐一青衣美人,颜色聪俊。张从龙遽尔问曰:“何家宅眷?今欲何往?”叟曰:“兹值岁侵,衣食无措,将卖此女,以资日用耳。”从龙留意,邀之入室,遂问姓名居住。叟曰:“老拙姓苏,本州人也。无室辞世,只生此女,乳名珍娘,年方二八,颇通书义,尤精女工,欲仗红叶之媒,以订赤绳之约。如君不弃,望为相容。”从龙见占,随即许诺,倾囊见酬。遂没宴会亲,卜日合卺。女自入从龙之门,恪尽倡随之道,主中馈,缝衣裳,和于亲族,睦于乡里,抑且性格温柔貌出类,遐迩争羡焉。从龙贪恋情欲,颇废经书。其女谏曰:“衾枕之情,世之常事;功名之念,士之要途。立身行道,扬名后世,既显父母,又荣妻子,男儿之志,于斯遂矣。岂可苟淹岁月,而守故园之桃李哉。”从龙见女言有理,遂逊谢之,愈加敬爱。

一日,从龙与女对酌溪楼之上,女斟酒奉生曰:“聊歌一词,以侑君饮。”词名《浣溪沙》云:

溪雾溪烟溪景新,溶溶春水净无尘。碧琉璃底浸春云。风扬游丝牵蝶翅,雨飘飞絮温莺唇。桃花片片送残春。

每歌一句,音韵清奇,听之可爱。

厥后,从龙过京中试,抉为开封府祥符县令,挈家赴任。女处官衙,小心谨慎,同僚妻妾,咸得欢心。每戒其夫清廉恤民,无玩国法,内外称之。时有他府州县,咸皆风雨调和,独有祥符县,自从龙莅任之后,多遭干旱。百姓耆老连名上呈,请从龙祈祷,全无应验。

从龙心中甚忧。百姓又往开封府呈首其事,惊动包公亲临其县行文祷雨。门吏通报,从龙慌忙迎接包公入公馆坐定。包公观见从龙衙内,阴晦少明,乃潜谓从龙同僚曰:“张大尹衙内妖气太重,若能扫荡邪秽,天即大雨矣。吾且秘而不言,汝等可往白之。”同僚即以包公之言白于从龙知之。从龙不以为信。包公就亲书疏文一道,率众官径往城隍庙行香。祈祷以毕,将疏焚于炉内。少顷,玄云蔽空,雷雨交作,霹雳一声,火光迸起,大雨如注,四郊沾足。包公请众官回衙,以观异事。但见张大尹室内枯骨加交,骷骸震碎,中流鲜血,而美妇不知所在矣。又见前厅壁上朱书篆字数行,众莫能识,请包公观之。包公看罢,乃诗一首曰:

善恶幽冥皆有报,雷霆诛击岂无因?

生行淫乱污尘俗,死纵妖邪惑世人。

万种风流收骨髓,一团恩爱耗精神。

从今打破迷魂阵,枭震骷骸示下民。

包公读罢,从龙惊骇不能定情,同僚为之失色,即访问包公何以知其缘故。包公曰:“吾望妖气,是以知之。”即诘从龙:

“何处得之?”从龙不隐,告以前情。包公曰:“吾观此妇在生必行淫乱,死为枯骨,尚能迷人。吾若不行文祈祷于天,请天诛之,则汝亦不久元真耗散,祸将及身矣,可不惧哉!”于是从龙拜辞,敬叹包公之德,神明莫及也。

§§§第八回判奸夫误杀其妇

断云:

梅敬经营志亦良,神签报应亦昭彰。

奸夫误谋真可恨,包公判断播传扬。

却说河南开封府陈州管下商水县,其地在州西九十里,有一人姓梅名敬者,少入郡庠,习举子业,家道殷实,父母具庆,止鲜兄弟。父母与其娶邻邑西华县姜氏为妻。一日,梅生在小庄读书,正遇春季天气,百花开遍,红紫芳菲。梅生乃呤诗一首以慰怀,曰:

酒满金樽花又香,正缘老大见花狂。

小桃枝上春三月,细柳风中燕一双。

雾薄远峰多出没,日晴鸥鸟自倘佯。

芳菲百汇红铺眼,谁念书生在小庄?

梅生吟毕,终日侍奉二亲,曲尽孝养之乐。谁知乐极悲生,父母相继亡故。梅敬夫妇哭之尽哀,以厚礼殡葬。服满赴试,屡科不第。回家,梅敬乃谋谓其妻曰:“吾幼习儒业,将欲显祖养亲荣妻荫子,为天地间之一伟人,期为可也。奈何苍天不遂吾愿,使二亲不及见吾成立大志以没,诚乃天地间之一罪人也。今无望矣。展转寻思,尝忆古人有言:若要身带十万头,除非骑鹤上扬州。意欲弃儒就商,遨游四海,以伸其志,乃其愿矣,岂肯拙守田园,甘老丘林而已哉。不知贤妻意下如何?”姜氏曰:“妾闻古人有云:在家从父,出嫁从夫,所以正妇德也。君既有志为商,妾亦当听从而已。但愿君此去,以千金之躯为重,保全父母遗体,休贪路柳墙花,以堕其志。但得获微利之时,当即快整归鞭,此则妾愿毕矣。外此非所慕也。”梅敬听闻妻言有理,心中喜不自胜,遂即收置货物,径往四川成都府经商。姜氏与其饯别而去。后来姜氏正在妙龄之际,欲心人皆所具,虽有云情雨意,亦不甚为显露。

梅敬一去,六载未回。一日忽怀归计,遂收拾财物,先入诸葛武侯庙中祈签,卜其吉凶。当下祷祝已毕,祈得一签,有云:

逢崖切莫宿,逢水切莫浴。

斗粟三升米,解却一身屈。

梅敬祈得此签,惘然不晓其意,只得赶回。

不则一日,舟夫将船泊于大崖之下。梅敬忽然想起签中有言“逢崖切莫宿”之句,遂自省悟,即令舟夫移船别住。方移时间,大崖忽然崩下,陷了无限之物。梅敬心下大喜,方信签中之言有验。一路无碍,至家,姜氏接入堂上,再尽夫妇之礼,略叙久旷之情。

时天色已晚,是夜昏黑无光。移时之间,姜氏烧汤水一盆,谓梅敬曰:“贤夫路途劳苦,请去洗澡,方好歇息。”梅敬听了妻言,又大省悟:神签有言“逢水切莫浴”,遂乃推故,对妻言曰:

“吾今日偶不喜浴,不劳贤妻候问。”姜氏见夫言如此,遂即自去洗浴,姜氏正浴之间,不防被一人预匿房中,暗执利枪从腹中一戮。可怜姜氏娇姿秀丽,化作南柯一梦。其人潜躲出外去迄。

梅敬在外等候,见姜氏多久不出,执灯入往浴房唤之,方知被杀在地,哭得几次昏迷。次日正欲具状告理,又不知是何人所杀,正在犹豫不决之间,却有街坊邻舍知之,慌往开封府首告:“梅敬无故自杀其妻,实乃败坏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