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何谓信仰(1)

1.信仰学

鉴于目前对信仰的研究尚无以名之,我建议取来一个现成的概念——信仰学。信仰学一词有两个来源。一是伊斯兰教,是阿拉伯文Iman(伊玛尼)的意译,指中国伊斯兰教经堂教育的一种教材。

以伊斯兰教的六大信仰为其基本内容,清真寺的教长或阿訇以阿拉伯文编选而成,幼童学完阿拉伯文字母后即念此书,由阿訇边念边讲。另一个来源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吴稚晖。五四时期正是中国社会的信仰领域发生激烈冲突的时期,一些知识分子为了能使中国人在各种信仰中选择一种好的信仰,就开始研究起信仰问题来。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吴稚晖写了一篇长文《一个新信仰的宇宙观及人生观》,提出了自己的“新信仰”,并倡导建立一门信仰学。

吴稚晖说:“现在还不曾立一个信仰学,把宗教附属在它底下。

毕竟让宗教一名词代表了一切信仰。反把种种非宗教的信仰,隶属在宗教学。惹得多数学问家而非宗教家的,常说宗教可以不信,宗教学殊有研究之价值。其实彼所谓宗教学,即指信仰学的全部。故宗教一名词,最好严格地限制了以神为对象。这又是宗教家求仁得仁,最所赞同。本来若将许多无神的信仰,羼入宗教学,虽是学问家所许,必非宗教家所乐。所以真要清楚,顶好是立一信仰学名词,把宗教学管领了起来,其式如左:

如此,信仰学是学问家所当研究。”

吴氏立论的宗旨很清楚,是要把宗教家与学问家区分开来,进而要把宗教与信仰、宗教学与信仰学区分开来。他的这些区分,以及关于用一般的信仰概念把各种不同的信仰统领起来,用一般的信仰学把关于不同信仰的研究统领起来的看法,是有合理而积极的意义的。

当然,吴氏提出这一倡议并没有得到人们的响应,信仰学没有建立起来,他自己也没有作出一个“信仰学导论”之类的东西。这是与当时的历史条件有关的。现在再来考虑这个问题,我认为建立一门信仰学的建议有其可取之处和比较充分的理由。

采用“信仰学”概念,有助于全面地提出信仰问题,使信仰的研究一开始就有一个大的视野。这个视野首先在于跳出宗教的眼界,从更高的层面上来看待包括宗教信仰在内的各种不同信仰。这样,不仅宗教信仰出现在信仰学的视野中,而且更重要的是一些非宗教的信仰进入了这个视野。

更重要的是,“信仰学”可以为信仰研究找一个学科归宿,或找一个科学研究的立足点。现在人们都觉得信仰现象很值得研究,信仰研究非常重要,但又不知道应在什么学科范围内或学科框架内来研究它。现在有许许多多的学科都涉及信仰问题,对信仰进行了某种角度和程度的考察,比如哲学、宗教学、神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人学等——这充分说明了信仰问题的广泛性和重要性。

但所有这些研究还都是分离的,彼此的角度和方法都有所不同,着重的方面也不同,尤其是它们都只是把信仰问题作为一个具体的问题、一个附带的问题来涉及,不可能对信仰作出系统全面的研究。

而对信仰研究来说,现在最需要的正是系统性。下一步要尽可能地把所有的研究都综合起来,把信仰的研究从其他问题的领域中析离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课题、独立的领域,进行单独的专门研究。

至今为止,对信仰的研究还不属于某一学科的固定范围,还没有哪一门学科宣称专门对信仰进行研究。可以说,信仰研究还尚难归之于某一个学科。这种没有学科归宿、没有专门研究队伍的情况,阻碍了信仰研究的深入。

信仰研究有其独立的对象,这就是人类社会的信仰现象。信仰现象是十分广泛的,范围很大。它并非指某一种信仰,也并非指某一类信仰,而是指所有的信仰现象,不论是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如此。除了宗教这种典型的显而易见的信仰现象外,还有许多非宗教的信仰现象。比如,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信念是一个很广泛的领域,一些生活信念由于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习惯,融入了人们的生活习俗,所以往往不为人们所注意。即使是人的无意识行为中,也存在着大量的简单的信念。迷信现象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信仰现象,它的存在比宗教信仰更为广泛,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非常值得研究。

社会的意识形态也是信仰现象。此外,理论问题,文化问题,政治问题,伦理问题,人生问题,都与信仰有关,其中都包含有一些特殊的信仰现象。政治领袖的威望问题、影视明星的崇拜问题、神秘主义意向问题等等都属于信仰现象。总之,信仰现象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方面面。信仰作为人类社会的现象,作为精神生活的现象,是多样的、复杂的。不同的民族和社会的信仰有所不同,不同时代的信仰也不同,而且不同层次的信仰也不同,等等。

一个研究者应尽可能地具有宽阔的视野,他所了解和承认的信仰现象越多、越杂,他的视野就越广。这当然不是说信仰泛化越厉害越好,不是说信仰研究的范围定得越宽越好。无原则的泛化,会使信仰消失在社会之中,那样也就没有了信仰研究的对象。事实上,作为研究对象的信仰不只是一些杂乱的现象,而是一种有其相对独立性和统一性的精神现象和社会现象,它有自己独具的特点,有自己运动发展的规律性。

从大的方面来说,信仰学研究包括三个领域:一是信仰论,即关于信仰的一般理论和原理,主要是关于信仰的本质、结构和功能的理论;二是信仰史,是人类信仰的产生、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研究;三是信仰思想史,是关于人们的信仰观点和看法的历史性研究。

这第三个领域是一个辅助性研究领域,它是对前两个领域研究的补充。简单地说,信仰学是一门研究人类信仰的本质、结构、功能以及产生发展规律的学问。

2.信仰研究的角度

任何问题的研究都有特定的角度,信仰的研究也不例外。在一定时期,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人们往往只从某一特定角度去看待信仰。在另一时期,人们观察信仰的角度又会发生变化。每一个角度都能带来一批成果,同时每一个角度也都受着特有的限制。

考察信仰最早的完备形式是神学。神学是宗教信仰的理论形式,它用理论来论证信仰和为信仰辩护。在神学出现以前,人们对自身的宗教信仰只有些零散的观念和自发的认识。而神学的出现则使人们对自身宗教信仰的认识上升到理论高度。可以说,神学是一种较早的信仰研究的形式。宗教神学的信仰研究涉及许多信仰的问题,并作了一些有益的探讨。但总的说来,信仰问题在神学范围内不可能得到客观的科学的研究。

在神学中,对信仰的了解不超出某种宗教的范围。神学家不承认自己的宗教之外的其他信仰的存在。因此在神学家那里难以形成一般的信仰概念。德国神学家郭蒂尼说:“信仰并不是一种普遍性的概念,能够将基督宗教信仰、回教、古希腊宗教和佛教等等不同的宗教冶于一炉。信仰乃是某一件独特事实的名称,是世人对藉基督降生的上帝所作的回应。”在神学中,信仰研究的对象不超出信仰的对象。把信仰的对象而且是宗教信仰的对象混同于信仰研究的对象。这种对信仰对象的研究不在对这种对象的信仰之外,而在这种信仰之中。更重要的是,神学家持一种信仰主义的辩护立场,因而不可能有客观的公正的研究态度。

从神学研究转向哲学认识论研究,是信仰研究的一大进步和一大转折。这是信仰研究摆脱宗教神学的契机。此后,信仰研究才开始走上客观冷静的道路,也才可能成为一种科学。这种转变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志,是在信仰概念上作出区别,即把Belief与Faith区分开来。这两个英文词都有信仰、信念的意思,后者主要是宗教信仰,是从神学角度来看的信仰,而丢掉神学色彩,纯粹从认识论角度来看的一个中性的信仰概念就是Belief。这个词往往被译为信念或相信,以便与宗教信仰相区别。突出Belief这个词,有助于从认识论上研究信仰,因为信仰在这里指的不是对神的信仰,而是一种认识论态度。这种区别在英国哲学家休谟那里、在美国心理学家阿尔波特那里都可以看到。

从神学转向认识论的一个特点是,人们把信仰作为一种主观能力和认识能力,放在人的认识过程和认识活动中加以考察。在信仰与知识、信仰与理性、信仰与意见等的相关概念之间加以比较,通过考察它们的关系来规定信仰。在这种研究中,遵循的是认识论本身的标准,而抛开了神学的信仰主义原则。例如康德在与知识、意见的关系中定义信仰。他认为主观上确定、客观上也确定的判断,是知识。主观上确定、客观上不确定的判断,是信仰。主观上不确定、客观上也不确定的判断,是意见。信仰处于意见与知识之间。

罗素把信仰与真理、谬误联系起来考察,认为真理和谬误是信仰的两种性质,假如没有信仰,也就没有真理和谬误。他特别强调信仰与真理的关系问题。而他解决和处理这一关系的方式完全是认识论的。他认为信仰之为真理还是谬误,不是取决于“信仰的任何内在性质”,而是依据信仰是否与外部事实相对应。

有一种关于信仰的认识论研究带有逻辑学特点,它研究有关信仰的命题之间的判断关系,如“A相信P”之类。人们研究“我相信……”的语义,研究“A相信P”的逻辑形式。这种表达式已成为现代认识论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共同研究的对象。在认识论方面,有美国哲学家齐硕姆等,在逻辑学方面有R·希尔皮南等。事实上,从逻辑上研究“A相信P”已构成现代逻辑的一个分支,即信念逻辑或相信逻辑。

信仰的认识论研究是与心理学角度的研究联系着的,从认识论研究转向心理学研究是一种自然的过渡。事实上在一些认识论哲学家那里,就有一些心理学上的分析。例如,休谟关于人的因果观念的分析,与其说是认识论的,不如说是心理学的。他认为人的因果观念是一种信仰,这种信仰不过是一种联想和期待的心理,具有一种归纳的性质。再如罗素,他认为信仰是有机体的一种身心状态,并认为考察信仰的心理状态比考察信仰的对象更为重要。

当然,无论如何,心理学作为一门现代科学是与哲学认识论不同的。从心理学角度研究信仰是更深入和更具体了。现代人本主义心理学对信仰进行了研究。这种研究的特点是把信仰与人的性格等联系在一起。比如美国的弗洛姆,他把信仰作为人的一种性格特征加以考察。在《为自己的人》一书中,他专门写有“作为性格特征的信仰”一节。他说:“信仰是一个人的基本态度,是渗透在他全部体验中的性格特性,信仰能使人毫无幻想地面对现实,并依靠信仰而生活。”弗洛姆认为,信仰首先和主要地是一种心理状态,这种状态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理性信仰,一种是非理性信仰。理性信仰是一种健康的生产性的人格,是一种正常的心理;而非理性的信仰则是一种畸形的变态的人格,是一种不正常的心理状态,是一种类似神经病的心理变态。

精神分析也是一种心理学研究,它对于信仰也有类似的看法。

弗洛伊德从深层心理学和神经病学的角度考察人的宗教信仰,认为宗教信仰是人在进化过程中所经验的一种神经病,这种神经病是童年时期对父亲的依赖在人的幼小心灵上的遗留。精神分析的另一个代表人物荣格也是从人的性格角度对信仰进行考察的。他认为缺乏信仰是现代人的一个心理和性格特征。

宗教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它是在20世纪初以来在普通心理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宗教心理学从心理学角度考察宗教信仰,研究信教者不同于不信教者的心理状态。可以说宗教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是信仰的心理学研究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马克思主义研究信仰也有自己的角度。大体上可以说是一种社会实践的角度。首先,马克思主义主张把信仰放在社会中加以考察,强调信仰的社会性。马克思主义不把信仰看成某种个人性的现象,而是看成一种社会现象。认为信仰即使作为人生现象也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存在和得到理解。只有在社会中,才能有个人的信仰。认为信仰的精神特性首先是作为一种社会特性而存在的。离开社会,这一精神现象就不存在。其次,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的实践活动对于信仰形成和发展的影响。不仅把实践观点引入认识论,引入历史观,还把实践观点引入信仰论。这就突破了信仰研究的唯心主义立场。

最后,强调信仰的历史性,反对用信仰说明历史,主张用历史说明信仰。此外,并非不重要,马克思主义强调信仰研究的客观立场和科学态度。没有唯物主义立场,没有实事求是的态度,是不可能弄清楚像信仰这样的现象的。

3.信仰研究的两种方法

信仰研究的各种角度可以概括为两种:一种是在信仰之内研究信仰,一种是在信仰之外研究信仰。于是就有了研究信仰的两种基本方法:一种是内省的方法,一种是外观的方法。

内省的方法是研究者作为信仰者在自己的信仰之内研究信仰,这种研究往往从自己的内省中,从自身的信仰经验和体验中来认识信仰。因此,他必然是更为重视内在的信仰体验的意义。

这种方法有其不可替代的优点,即对信仰有亲身体验,从真情实感出发,主观地把握到信仰真谛的某个方面。完全站在某种信仰之外的人,很难完全地了解该种信仰。处在某种信仰之中的人,往往能够了解某些没有这种信仰的人所不能了解的东西。对某一种信仰的认识是这样,对一般信仰的研究也是这样。自己没有任何信仰的人,没有信仰经历和经验的人,不可能真正理解信仰是怎么回事。

从这方面来说,是“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但是,这种从信仰之内来研究信仰的方法也有缺点,那就是会被自己的信仰所蔽,不能客观地看问题,或者眼界受到了限制。从这方面来说,就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比如,研究者是一个信仰者,他固守自己一种信仰,比如某种封闭的信仰如宗教信仰,那么他就会把信仰对象当作研究对象,专注于信仰对象本身,看不到信仰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和概念,而把全部信仰研究局限于自己特定的宗教或自身的特定体验,这样就不能客观公正地认识信仰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