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当蛋糕不再做大的时候

一般人都认为有形的财富是真正宝贵的,无形的信息仅在能够带来有形的收益时才有价值。比如,科学是第一生产力,是因为科学能指导人们创造财富。那么,又是什么推动科学的探索?什么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呢?是制度,制度才是真正的第一生产力。

创造财富经常被比喻为做蛋糕,“把蛋糕做大”曾经被当成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口号在执行中蜕变为“效益优先,搁置公平”。以发展平息纷争的确颇有成效,原来“大锅饭”时代每个人的月薪都是30元,后来工厂承包,工人每月拿300元工资,生活水平当然提高了不少,也就没人计较厂长凭什么赚了几十万元。再过些年,工厂被“私有化”、厂长成了身家过亿的“董事长”;原来的工人下岗,从社会上招的工人月薪1000多元……如今,蛋糕进一步做大的空间已经不大,而分配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解决的地步: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

一个小例子就可以说明制度的神奇。假设八个人做蛋糕,然后分食,做之前就应约定大家可以接受的分配方案。怎样保证公平呢?儒家的思路是提倡“温、良、恭、俭、让”,从娃娃起灌输“融四岁、能让梨”;法家则力图以严刑峻法消灭一切私弊;近现代盛行的“丛林法则”是凭“武功”高低分配……其实最经济的办法就是:蛋糕做好之后,由一个人操刀切蛋糕并规定这个人最后一个拿。如果大家都很谦让,切蛋糕者最终会得到最大的一块,从而违反了他的本意。反之,如果人人都很自私,切蛋糕者拿到的将是最小的一块,这当然也非其所愿。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之下,对切蛋糕的人来说(不管无私还是自私),他会小心地把蛋糕切得很均匀,使最大块与最小块之间的差别尽可能小。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制度安排,不需教育、不用监督、不论人性的善恶都可以保证分配的公平,并且所有的人都没有怨言。

当大家都很饿的时候,只要有的吃,可以不计较别人分得更大的一块。那种情况下可以讲“效率优先”。温饱之后,如果分配方式不令人信服,人们就没兴趣把蛋糕做得更大,此时要优先考虑的应当是公平。

一、买卖双方可以双赢吗

许多中国人信奉“无商不奸”,消费者与商家永远是你死我活的天敌。其实,在市场经济下,两者在多数时候都是双赢的。理解这点需从边际思维说起。

不知是否与平均主义根深蒂固有关,国人十分在意“平均数”。两个老街坊,一家做生意每年赚100万元,另一家残障人士靠低保维生,如果写个报道说“两户年平均收入达到50万元”是多么荒谬。

“边际”是舶来的一种思维方式,它研究的是在存量基础上与每一单位增量相关的得失。“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句话就是十足的边际思维:骆驼背上已经有小山一样的大草垛,但每一根新增加上去的草具有不同的边际效果。最终,出现那么一根草,加上去骆驼就撑不住了。再打个比方,大学生在大学四年每一年都获得知识上的收益,但最后一年的作用大大超过前三年。因为,完成这一年的学习就毕业了,就可以拿着文凭去找工作了。我们常说功亏一篑,这最后一“篑”的重要性比前面所有的“篑”要多得多。

边际思维在分析经济问题时最常用的三个概念是边际成本、边际收益和边际效益。

边际成本和边际效益比较容易理解,就是每增加一单位产品需付出的成本和取得的收益。假设一位退休大妈办个“小饭桌”,为附近的小学生提供午饭。开始时有5个孩子,准备午餐的直接成本是30元(不计算人工、折旧),总收费是50元。当第6个、第7个孩子加入时,大妈只需分别增加5元、4元的直接成本就足够了。那么,为第6个孩子提供午餐的边际成本就是5元,第7个是4元,而边际收益均为10元。小饭桌规模达到7人时,大妈的总盈余达到31元(7×10-39)。当第8个孩子加入时,大妈需要花10元钱雇“钟点工”帮忙,买菜钱也要增加3元。那么,为第8个孩子提供午饭的边际成本达到13元,而边际收益仅为10元。因此,大妈的总盈余下滑3元,落至28元(8×10-52)。仅从经济角度讲,大妈愿意接纳第8个孩子有两个原因:第一,竞争激烈,揽客不易,今天8个,明天走一个就只有7个了;第二,家里比较宽敞,在一名钟点工的帮助下,最多可以接纳12个孩子。假设第9、10、11、12四个孩子每人的边际成本都是3.5元,边际收益都是10元,大妈这个“小生意”的最大盈余是54元(12×10-66),扣除节假日,全年收益近万元。从上面简单的例子可以观察到边际成本变化的一般规律:随着产量增加呈现缩减趋势,直到在某个极限处出现“暴增”,随后会以更陡峭的斜率下降,并逐渐趋于平缓。一家按年产一百万辆设计的汽车厂要将产能扩大一倍,需新建厂房、订购安装新流水线……连职工宿舍、食堂、澡堂都要扩建或新建。所以,第一百万零一辆车的边际成本是天文数字,但如果产品畅销,产能迅速释放,边际成本会魔术般地降低。这正是当年亨利·福特起家的秘诀。

边际效益的理解需要“脑筋大转弯”,因为它与人的主观感受相关。边际效益量化的办法是:人们为了多获得一单位某种商品所愿支付的最高价格。假如问一个爱吃肯德基的女孩儿,当你快饿晕过去时,最多愿意花多少钱买一个香辣鸡腿汉堡呢?“50元”,她说。好,假设你吃完了还有些饿,你最多愿意花多少钱买一个汉堡呢?“10元”,她说。“好,我只卖你8元,再吃一个吧”。假设女孩儿的胃口很大,吃下两个汉堡后还能吃一个,但她这时最多只愿意花2元钱。因为汉堡出炉一段时间之后没售出就得销毁,聪明的老板以2元卖出第三个。“好,你已经吃了3个汉堡,第4个呢?”“最少给我100元我才会吃第4个!”同样的汉堡,在同一时间、地点,面对同一位消费者,第1、2、3、4个汉堡的遭遇却有天壤之别。问题不在汉堡而在人性,贪婪体现在品种而不是数量上。不断买新衣服的是购物狂人,重复买同一件衣服的是精神病人。对人类而言,边际效益总是递减的,这个秘密于1871年由门格尔最早发现。

下面引入一个重要的概念:消费者剩余(或称交易剩余)。当上面那个女孩儿愿意花50元时,一个汉堡的实际售价仅为10元(这是她获取每个汉堡的边际成本)。这种情况下,女孩儿会很满意,如果将她的满意量化那就是40元(即50元减10元)。对消费者来讲,边际效益与边际成本的差值就是消费者剩余。对商家来说,假设每个汉堡的边际成本是6元,边际收益是10元。那么,肯德基在给那个女孩儿提供40元消费者剩余之后还获得赢利4元。中国民间讲“无奸不商、无商不奸”太偏颇了,商家与消费者时时刻刻地在双赢。更广义地说,市场经济中一切交易都需以双赢为基础。比如中东国家盛产石油,每桶原油的边际效益都在下降。而工业化国家石油不够用,美国、中国一半的石油需要进口,日本则是全部。原油输出国与进口国之间当然是双赢的,否则根本不会交易。

边际效益与边际收益是有区别的。前者是我们为获得某物所愿付出的最高代价,带有相当的主观性。边际收益是我们出售某物所得的客观度量。从另一个角度说,边际成本是真金白银的付出,边际收益却是主观决断,而交易能否达成取决于后者,这是整个经济领域的绝妙缩影:主观判断总是主宰着客观经济世界的运行。

对社会经济中所有自愿交易的双方来讲,他的边际收益(或边际效益)肯定大于它的边际成本,是双赢的交易。比如,我们从小贩处购买了1元钱的白菜,我们的边际成本和小贩的边际收入都是1元。对小贩来说,白菜的边际成本肯定是小于1元的,所以交易对其有利。我们此时此地的情态决定了白菜对我们的边际效益大小。如果你收入颇丰,此时又特别想吃白菜,你可能愿意花2元钱得到它(千万不能让小贩知道)。那么你获得了1元的边际效益,在数值上比小贩的边际收益要大。

中国人讲凡事都要有度,用边际思维考虑这个度就是边际效益与边际成本相等的地方。还以前面吃汉堡的女孩儿为例,吃第一个汉堡的边际效益是50元而边际成本是10元;第二个分别为10元和8元;第三个均为2元。本例中“第三个汉堡”就是“度”的所在。

商品社会常有这样的现象,劳动力及材料的耗用并不总能反映产品的价值。花几天时间在一张纸上作的画可能比花几年时间建的一栋房子还值钱。这是因为产品的售价取决于带给顾客的边际效益,而不取决于产生该产品的边际成本。不过,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下,只要卖价与成本间还有空间,就会有对手插进来抢客户,于是价格总是会被成本“拖后腿”。最终,售价与成本之差取决于产品的可替代性。一位CEO的可替代性远小于打字员,两者工作相同时间所获工资也有天壤之别。而凡高的油画没有可替代性,其售价完全取决于买家兜里钞票的数量。

边际思维的缺乏是相当普遍的现象。比如,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就是通常讲的“起征点”)的争论已经很多年了。相关部门专家的说法是:困难群体和低收入者不仅不能得益,反而会成为利益受到影响的主要群体。事实上如果将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国家个税收入将减少约2000亿元。而2010年财政及卖地收入大约在10万亿元这个量级。公款出国、招待、养车哪一项每年都得花几千亿元,少了工薪族的这2000亿元就“影响困难群体和低收入者的福利”?显然,这个说法是有失偏颇的。从个人角度看更明显,提高起征点到3000元后,月薪3000元者每月少缴75元,月薪10万者每月少缴400元。在北京、上海每月挣3000元的人房租为1000~1500元,吃饭1000元,交通、通信费用大约300元……是绝对的“月光族”。少缴75元税对其生活质量的改善不可忽视。月薪10万元的人少缴400元税,根本感觉不到。用边际思维的语言说就是以3000元为基数,75元的边际效益大于以10万元为基数,400元的边际效益。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愿交易的双方一定是双赢的。认识到这一点,对买卖双方摆正心态大有益处。商家应给消费者留出“剩余”,争取薄利多销。消费者也不应一味追求廉价。

二、交易、制度

边际效益递减是人性使然。人类的贪得无厌体现在种类而非数量上,美食家馋飞禽走兽却不会顿顿啃红烧肘子。亚当·斯密认为这是人类独有的、无法解释的原始本能之一。比如,牛可以一生只吃一种草,除非饿急了,否则不会主动去吃新品种的草。正因为如此,人类才会用自己的财物去交换对自己来说更有吸引力的物品。有了交换才可能有分工,不然木匠、铁匠得饿死,专业的酿酒师只能醉死。有了分工,人们的(各自的)专长才能得到发展。可以这样概括:个体差异是分工之母(有人手巧能绣花,有人勇猛能服虎)、交换是分工之父;分工是专长之母、专用设备设施是专长之父。这样说来,交换成了专长的外祖父!

专长发展为专业,专业演变为职业。农夫、工匠、学者、诗人应运而生,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础。有了社会分工之后,经济活动的组织方式按产业集群和企业两条路线演进。前者以地域聚集为特征,为了方便交易还会出现固定的集市。例如,老北京地名中的米市、菜市、灯市、花市、骡马市、缸瓦市、琉璃场。后者从小作坊发展为前店后厂的大作坊,从“个体户”演化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越来越庞大、内部分工越来越细、岗位责任越来越明确,直到形成现代意义上的企业。

交换还有更深一层的意义。学过化学的人都知道,生成物以气体或沉淀的方式排出,化学反应才能进行下去。同样的道理,如果没有交换,农夫会耕种仅供自家人食用的粮田;牧羊人也只会畜养与全家人需求相适应的羊群。多生产出来的产品没有任何意义,人类会失去创造更多财富的动力,对生产技术的改良也不会有兴趣。

综上所述,交换(也就是交易)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意义怎么说也不为过。甚至可以说:交易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当一个提着野兔的原始人遇到另一个手提野鸡的同类,假设两人都对对方的猎物有兴趣却没有大打出手而是交换猎物,说明文明的幼芽已在他们的心底萌发。

但是交易是需要制度保障的,谁也不愿意交出自己的财物却换不回想要的东西。自发形成的集镇是现货的交易场所,自愿是公共准则。随后出现赊欠和期货的情况。比如,酿酒师给农夫一桶酒,但作为对价的粮食要秋后才能交割。如果发生歉收,粮价飞涨,怎样能保障酿酒师收到事先约定的粮食呢?这就需要有第三方监督交易的履行情况。在中国古代,与交易相关的一切案子都得由“县太爷”仲裁。日理万机的芝麻官能对本地市场的公平交易起多大作用?难怪中国的市场交易一直不发达。

与自给自足的农耕文明相比,希腊城邦完全是依赖交易才能建立并存在下去的。他们很早就建立起与交易频次及复杂性相适应的交易制度。在几千年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下,中国的交换并不发达,交易制度也相当原始,人们对制度的重视和敬畏也较弱。“缺乏工商文明”被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是中国近代落后挨打的根本原因。

分工虽然能带来专长,但专长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改善生活的同时也使人变得脆弱。一方面,每个人都越来越依赖于其他人,以致到现代社会已经没有人可以自给自足。即使有自己发电、打井取水、种粮种菜的农场主,他们也不可能晒盐、织布并给自己动手术;另一方面,社会运行严重依赖于保障交易的制度,否则经济体系就将崩溃。

三、为什么中国的东西贵

经济学研究的目的是资源的优化配置,因为人类所珍视的一切都是稀缺或者即将变为稀缺的。比如钻石、黄金自古就是稀缺的,新鲜空气和洁净的水正变得越来越稀缺。有配置必然有流动,有流动必有推动力和阻力。这在其他学科属入门级的问题,比如热量传导的推动力是温差、导热系数精确地反映传热阻力的大小。类似的问题在经济学领域还没有完全解决。资源配置最主要的流动方式是交换,亚当·斯密解决了交换的推动力问题。因为人与人的先天禀赋和后天掌握的资源不同,生产同样产品的成本不同,所以酿酒师傅与烤面包师傅交换是互利的。大约两个世纪后的1937年,科斯创造了“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这个概念以揭示交易阻力的存在。半个多世纪后的1991年,科斯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从斯密到科斯再到威廉姆斯,一个与摩擦、热传导类似的经济学问题经过两个半世纪才算基本解决。尽管如此,仍然有人用物理计算中常常忽略摩擦力来证明交易成本是不切实际的假设。老子说“天之道,损有余而奉不足,人之道反是”,为什么?大自然孕育万物却不去占有,可见天道无私。但人是自私的,所以“贫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交易发生在自私的人之间,双方必然有争取更大利益的动机。所以,交易成本根本不可能为零。

交易成本包括讨价还价时产生的费用、订立和执行合同时产生的费用等。比如,中国企业诚信度不高,合同一谈再谈,签了又签,还是不能保证履行。卖家不按时交货,数量、质量与约定不符,买家恶意克扣、占压货款、赖账,甚至卷款逃走……违约、索赔、打官司,这些成本最终都要摊进商品价格由消费者承担。餐饮连锁巨头麦当劳提供的所有食物,从原料到精加工到仓储配送全部由供应商完成,每年的交易金额都是天文数字。但有谁能够想象麦当劳与供应商居然是不签协议的。供应商按麦当劳的全球统一产品规范一丝不苟地完成,麦当劳也从不托欠货款。几十年的合作凭得全是诚信。更难能可贵的是,供应商还能比麦当劳先行一步。比如,麦当劳1990年才进入中国市场,而1983年它的供应商就开始陆续进入中国,从引种土豆和寻找合适的肉鸡供应源做起,还有牛肉、鱼肉、水果、奶制品等。万事俱备之后,麦当劳才在深圳开出第一家餐厅。就这样,麦当劳开到哪里,供应商就跟到哪里建厂,不离不弃……其实,麦当劳与供应商的例子在欧、美、日相当普遍。大公司周边,比如汽车厂,形成完整产业集群,成千上万种配件可以在方圆百里内买到,而且质量绝对一流。再又如国际贸易中的伙伴,美州的出口商把咖啡豆卖给英国的进口商,双方也许合作了几代人也没有一纸合同!

江、浙、闽、粤的出口商对交易成本一定深有体会,国外的进口商把价格压得极低,对质量的要求高得近于苛刻,利润比纸还薄。可他们宁愿与外商交易也不愿给同胞供货。为什么?因为要账时像“孙子”!

火车轮与铁轨都异常坚硬,因而被弹性形变吸收的能量较少。所以,火车运行时的摩擦力非常小。同理,因为人的理性有限,人与人的交易“弹性形变”的空间很大。因此协议谈判往往不能迅速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已经签署的协议也不能列出所有的可能性并规定对策,这些都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有限理性假说是交易成本的重要依据,这个理论的创立者西蒙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如果以协议的确定性为轴,可以将所有协议(或称契约)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古典契约,力求面面俱到、棱角分明、各方对利益的诉求不加掩示。第二类是一个极端,主要存在于企业内部或关联密切的企业之间。企业本质上是要素(资金、人力、技术等)根据契约(公司章程)组建的利益共同体。它以长期的、稳定的契约关系替代短期的、多变的市场契约(合同),以此节约交易成本。经济生活中绝大多数契约属于第三类,也就是介于两个极端之间,力图穷尽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的同时还要针对不确定性预留修正空间。例如,许多合同中约定“双方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寻求仲裁并承认仲裁结论”的条款。

我们一般认为,发达国家的物价比中国高,而且高的不是一星半点。实际情况是,服务业(从理发、医疗、会计、咨询到法律服务)贵,那是因为提供这些服务需要人力。工业品则不然。最能说明问题的是,美国超市里的中国货居然比中国本土还便宜20%左右!中国货不远万里被运到美国,经过数不清的环节后被摆上超市货架,零售价应当是“离岸价”加上运费、关税、仓储,还有美国进口商、销售商的利润,但结果比直接在中国出售还便宜。货架上的商品的成本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生产和运输它们的直接成本,包括原辅材料、能耗、人工、折旧等;第二部分是“半透明”的税费和厂商利润;第三部分是完全隐形的交易成本。“中国制造”的巨大优势完全体现在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都偏高。其中第三部分,即交易成本就是经济活动中的“摩擦力”。中国在每个环节的交易成本都比发达国家高,这是制约中国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阻碍之一。

交易成本经济学不仅研究经济组织间的交易,还把组织本身视作节省交易成本而构建的契约共同体。先看一下中国铝业为什么要与铁矿石巨头力拓建立合资企业。全球铁矿石买家与卖家的谈判本来是一年一度的,而且只要任何一对主要的供需方率先签订协议,交易价格将作为全球统一价。这样做显然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但由于中国崛起和美国金融危机向全球扩散等因素,铁矿石供需情况变得异常复杂。先是最初签订协议的价格不再被第三方认可,然后谈判时间被无限拉长,以至从年初谈到年末还定不下来,只好第二年接着谈。双方付出的法律费用、谈判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不菲,但只是小头。更大的成本是由于价格不确定,供需双方均难以最优化地安排生产,利润不确定性造成股价也大幅波动。中国铝业曾准备出巨资与力拓组建合资公司。正如威廉姆斯所说:如果市场交易双方都想唯我独尊,不容商量,签约就会困难重重。为避免这种结果,双方也许会放弃市场交易,而改用组建一个组织,在其内部解决问题。这样,就可以把不同所有权之间的讨价还价变为统一的所有权之下的决策。可惜中国铝业参股力拓这个降低交易成本的“正着”没有成行。

总之,低得令人咂舌的中国价格,源自于低廉的要素价格(主要是劳动力及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而在交易成本方面,不仅在国内居高不下,在国际上由于“后发劣势”也处处吃亏上当。交易成本高企、不可控且难以预测不仅是中国东西贵的根本原因,更是制约经济高效发展的最大阻碍。

四、制度是第一生产力

欧美国家近几百年的发达,本质上是制度的成功。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但让科技成果层出不穷并迅速得到应用的制度更是生产力。我们都知道美国是当今科技水平最高的国家,世界上最好的大学有一大半在美国。原因在于他们有一整套鼓励科学教育、保障知识产权和投资收益的制度。可见,制度才是第一生产力。

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关键词是“解放”,就是把被压抑的、被扭曲的解放出来,让劳动力与资源结合。正如哈耶克所言:“无论何处,只要除去自由运用人类天才的阻碍,人很快就能满足不断扩大的欲望。”但是解放之后并非万事大吉。正如废除“万恶的包办婚姻”不难,但婚姻自由与婚姻幸福根本是两码事!今后三十年的关键词应当是“规则”,更难的攻坚战还在后边。全社会都应当不求急功,不计小利,扎扎实实地把制度基础打好。美国独立战争后,被赶走的英国统治者预言美国会很快崩溃。当时的美国是自由的,但纷争不已、社会混乱不堪、民众动辄拔刀(枪)相向,这样的社会环境怎么可能安居乐业、发展经济,必须立法。参与立宪的55位先驱中有47名企业家,其余的是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200多年来,《美国宪法》的主体内容没有改动一个字,只对个别条款做过14次小修订。

这里以房价调控作为“反面教材”说明制度建设之难。

部分一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远远超过普通人收入增长速度。可惜调控的手段多是赤裸裸的急功近利之举,缺乏长远考虑和对制度起码的尊重。

第一重目标是逼开发商降价销售现房,收紧信贷、停止资本市场再融资、拟议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威胁取消预售制等都是为了加大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迫其就范。但是,被逼急的开发商在狼狈不堪中“甩卖”现房所得的资金会投入新项目的建设中吗?土地拍卖市场和新房开工面积会是什么情况,不需高屋建瓴只要把目光稍微放远6~12个月就应当可以预见。第二重目标就是让“炒房客”将“闲置房”抛出来。先是寄望于物业税,但发现立法程序较“麻烦”,就想把房产税改头换面拿来用。尽管有人一再提醒土地所有权不在“业主”,但有关部门仍然坚称“我就要收你们的保有税”,再细看发现“保有税”规定非经营性房产免税,就又把第二套住房牵强地定义为经营房产。要知道,经营与非经营有着质的不同,经营是有收入的,比如经商或出租,纳税人从中拿出一部分来缴税。非经营就是没有收入,与经营怎么可以混淆?没有收入也不是不可以征税,比如欧美国家的物业税。但这种财产税与产权绝对不是不相干的。任何财富,不论公私,都有两个去处:投资与消费。收上来的物业税(或以其他任何名目收到的保有税)用于养人、养车、招待、出国考察的部分就是被“消费”掉了,是业主的“沉没成本”。用于修桥补路,完善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体系,改善社会治安的部分则属于投资,物业由此获得的保值、增值就是投资收益。谁投资谁受益、谁受益谁投资,这是天经地义的。纳税人既然是物业的投资者就理应享受投资收益。假设某人30岁时,动用两代人的积蓄购得一套价值百万的商品房,并且每年缴纳8000元的物业税。直到50岁、累计缴纳物业税16万元后,他将房产转至儿子名下,此时物业估值为200万元,每年需缴物业税1.6万元。又过了20年,物业税累计纳税48万元(已连续缴了40年),房产估值调整为400万元,每年需纳税3.2万元。假设以后税额不再调整,房产最后30年的物业税合计为96万元。其间,房子过户到孙子名下。到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时,这个家族的四代人(购房人父母、购房人、购房人之子、购房人之孙)累积支付了244万(100万房款和144万税款),却要对他们的物业说“再见”了!70年的“投资收益”何在?也许有人说,业主70年对物业的享用就是收益。假如某人投资某公司获得10%股权,并年年分红,当然不可以说:“你这些年享受了那么多分红,股权没收了!”所以,物业税不收则已,如果收就应当从制度上解决土地的永久产权问题。

税收依托国家强制力从居民口袋里掏钱,增减税目、改变征收范围都必须慎之又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获得社会广泛的共识,并用尽可能长远的眼光研判。为达到短期调控目标,就轻言征税,是蔑视“程序正义”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