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现代服务业及其特征

现代服务业是服务业在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的自然提升。国际上各国根据各自的实际有不同的表述,如美国较多地使用“知识型服务业”(Knowledge-based service industry),欧洲则通常称为“知识密集型的服务业”(Knowledge-intensive business service, KIBS)。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最早使用了“现代服务业”的提法。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建议中提出:“要发展现代服务业,改组和改造传统服务业。”2002 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更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200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再次明确要“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

2004 年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第七专题专家组给予了现代服务业如下的基本定义:现代服务业是在工业化比较发达的阶段产生的,主要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而发展起来的,知识和技术相对密集的服务业。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媒体和电子金融等都是现代服务业的范畴。

由以上的表述可以理解,现代服务业包含了传统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的信息化转型,也正在大量地衍生出一批知识密集型的新兴服务业,其特点就是利用信息技术的创新。从传统服务到现代服务的延伸具有多种形式的创新来源[4]。如表1-3所示。

表1-3 从传统服务到现代服务的变化

另外,从传统制造到现代服务转型的创新来源从表1-4可以看出其变化。

表1-4 从传统制造到现代服务的变化

综上可以得出,现代服务业具有“三高三新三交叉”的特征。

(1)技术含量高,人力资本含量高,附加值高。

(2)采用大量新技术,形成许多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

(3)计算机、管理和经济等多学科的交叉。

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的现代服务业战略规划课题组对现代服务业归纳了以下的四个特征[2],限于篇幅,这里不再展开讨论。

(1)现代服务业建立在信息基础设施之上;

(2)信息技术和知识融入到服务的各个环节;

(3)现代服务业实现了服务的集成化、定制化、精准化;

(4)服务内部管理实现了标准化运作,精确化管理,协同化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