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6年开始,我在这座房子里生活过四年。
算是个小型的别墅吧,两层,一个院子,院子里种了葡萄树、石榴树、柿子树,还养了狗。到了夏天,一派生机盎然。
那个时候我并没有太多活动,最喜欢做的事是在院子里或者房顶上玩火。玩火自焚,玩火尿炕,总之玩火不是什么高雅的事情,但我乐此不疲。我从外面收集来各种各样的小木头块,堆积在一起,点上,看它们燃烧,看它们发出红色的、黄色的、蓝色的光。
再就是盯着那几棵树,从春天开始,从发芽开始,眼睁睁看着它们抽叶、开花、结果,然后搬个凳子摘下来,一年就过去了。
那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后来狗把石榴树啃死了,世事变迁,我也跟着家人离开了那所旧宅,一把铁锁封存了过去。幸存的葡萄树和柿子树每年还会照例发芽、抽叶、开花、结果,不过已经无人采摘了,熟透了会自己落下来,摔在地上化作肥料。房顶还有没烧完的木头块,就那么放着吧。
这十年间,有几次路过那所房子,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并没有进去看看。十年前的生活痕迹在如今的自己身上早已荡然无存,甚至早已经忘记了那段时光——如果不是忽然有人要买这座房子。
他们把那房子里的旧物收拾了回来,装了满满几个箱子。和我无关的早已变卖处理掉了,剩下这些不知道有没有用处,要拿回来给我定夺。
其实并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无非是一些书和一些旧物。这些东西放在眼前的时候,和那段时光有关的记忆瞬间被激活了。
两本薄薄的散文集,这是我读小学的时候第一次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得到的礼品,好像还得了三块钱稿费,想不到这书过了将近二十年还保存着,只是不知道样报还在不在。那时候,多么兴奋啊,仿佛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奔走相告。现在,每个月都会收到印着自己名字的报纸、杂志,看都不想看,随手丢在一边,从银行卡里取出稿费当晚就拿去挥霍掉。得到的越来越多了,快乐却越来越少了。
一些软皮本,用来抄写歌词的,满满的几十页,都是曾经的流行歌曲,看来当年我还是走在流行前沿的。里面歪歪扭扭贴了一些贴画,好像是故意贴歪的,以显得自己十分有创意、有品位且洋气。画上不是四大天王就是周慧敏、翁美玲,如今他们不是老了,就是已经去了天堂。
一些用订书机订在一起的劣质油印纸,这是小时候弄文学社的时候印刷的期刊。留下来吧,虽然上面作者的名字都已经陌生了。
还有以前收到的一些情书,手写情书,恐怕是早已绝迹的东西,泛黄的纸张让人惆怅。没有打开,一把火烧了。玩火自焚,玩火尿炕。
……
我们从来不会忘记任何事情,我们只是想不起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