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原始凭证的定义与分类

1.原始凭证的定义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证。它是记账的原始依据。

2.原始凭证的分类

(1)原始凭证按来源分类,可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① 自制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内部经办具体业务的人员所填写、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见表1-1)。

表1-1 客饭申请单

主管领导 赵明 财务经理 李凤 部门经理 李凤 经办人 王丽

②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一般都是一次原始凭证(见表1-2)。

表1-2 某银行进账单(回单或收账通知)

(2)按照填制手续和内容不同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

① 一次凭证是指原始凭证的填制手续是一次完成的,只能记录一项或同时记录若干项同类性质的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见表1-3)。

表1-3 收_______据

② 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它可以在一张凭证内随时结出累计数及结余数,并按照费用限额进行费用控制,期末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累计凭证是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见表1-4)。

表1-4 限额领料单

③ 汇总原始凭证,也可以称为原始凭证汇总表,是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的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见表1-5)。

表1-5 发料凭证汇总

3.原始凭证的内容

由于各项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同,原始凭证的名称、格式和内容多种多样。但是,原始凭证都具备一些基本内容,这些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凭证的名称

标明原始凭证所记录业务内容的种类,反映原始凭证的用途,如“入库单”、“出库单”等。

(2)填制凭证的日期

填制日期一般是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的日期。如果在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填制原始凭证的,应以实际填制日期为准。

(3)接受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

(4)经济业务的内容

经济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经济业务的项目、名称及有关的附注说明,如数量、单价、金额等。

(5)填制凭证的单位签章

(6)经办人员的签名和盖章

(7)凭证附件

除应当具备原始凭证的上述内容外,还应当有以下附加条件:

①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应使用统一发票,发票上应印有国税局或地税局税务专用章,同时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

② 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由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

③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不能仅以支付款项的有关凭证代替。

④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即入库单。

⑤ 销售货物发生退回并退还货款时,必须以退货发票、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的收款收据作为原始凭证。

⑥ 职工公出借款填制的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⑦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