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学论文报告会论文汇编
- 李学明 许永刚主编
- 2484字
- 2020-06-24 18:56:02
1 广东普通高校实施体育课程教学新《纲要》的研究
1 研究目的
2002年教育部颁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对普通高校公共体育课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设置、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课程评价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纲要》要求自2002年新学年开始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施行,2003年新学年开始在全国所有高校中施行。当前,高校对于新《纲要》的执行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本文就此对广东省普通高校实施新《纲要》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找出各高校在实施新《纲要》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存在问题,并寻求解决的相应对策,为深化学校体育课程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2 研究对象和方法
2.1 研究对象
以广东省10所高校的体育教学现状为研究对象,包括中山大学、广州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药学院、广东工业大学、仲恺农业技术学院、深圳大学、湛江师范学院、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院校)。
2.2 研究方法
2.2.1 文献资料法
查阅了国内外有关高校体育教学的研究文章和相关资料。
2.2.2 访谈法
走访了广东省10所高校体育部门的主管领导或体育教师共10人。
2.2.3 问卷调查法
针对论文的需要在征求专家的基础上,设计了一套调查问卷,在发放问卷前对其进行了效度检验,得到了专家的肯定;在回收后又进行了信度检验,均符合问卷调查的需求。向广东省10所高校共发放了1500份学生问卷,回收有效问1432卷份,有效回收率为95.47%。
2.2.4 数理统计法
运用“spss”软件包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整理。
3 结果与分析
3.1 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体育教学现状
3.1.1 课程设置情况
体育课程设置是高校体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未来合格人才的根本,它的改革程度直接影响到高校体育教育目标的实现。调查结果显示,10 所高校均能做到一、二年级开设必修体育课,课时的要求也基本符合,说明新《纲要》的颁布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三年级以上开设选修课,因《纲要》未作明确规定,各校存在很大差异。三年级以上开设选修课的学校仅有3所,分别是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与《纲要》要求对照,30%的学校达到《纲要》要求,表明仅有少部分的学校是意识到三年级以上开设体育课的必要性及益处,并认真执行。但同时还有70%的学校没有完成《纲要》要求。
(1)体育课教学模式
体育课的类型随着教学改革的推进,体育课的形式已由原来单一的公体课发展为多种课型并举,从整个教学过程看,各校又根据各自的教学条件,将这些不同形式的课有机组合起来,形成各自的一套教学模式。本文将当前广东高校现行的体育教学模式进行如下分析(表1),并将10所高校的体育教学模式总结归纳入其中。
表1 高校体育教学模式及特点
在10所高校中,混合型(Ⅰ类)有3所,分别是广东药学院、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混合型(Ⅱ类)有6所,分别是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湛江师范学院;俱乐部型只有深圳大学1所。广东高校中大部分学校的体育教学采用了选项课的教学模式。在已经开设体育选项课的不同学校中也有不同的开课形式,有的学校采用每学年一次选项的形式,有的学校则是每学期一次选项,情况各异。从学生对于期望的选项形式的调查反馈来看,选择每学期一次选项的占53.7%,选择每学年一次选项的占29.8%,选择每学期多次选项的占16.1%,可见学生的选择更趋向于每学期一次选项的形式。
(2)体育课考核内容与方法
考核是课程建设的导向,考试的形式、方法及内容对教学过程起着导向作用。从本次调查的情况看,目前广东省各高校基本采用综合评定的形式,一般由理论、身体素质、运动技能和学习态度4个方面组成(表2)。
表2 各高校考核情况综合分析
从表2可以看到,理论考试比重最高的占总评的20%,各校的考试方式不同。其中,有4 所学校采用闭卷方式,有1所学校是采用开卷方式,有3所学校是以交作业的方式,而且还有2所学校的体育理论部分是只授不考。在对各高校体育理论课的组织方式的调查中,也存在不同的方式,有的学校是统一授课,有的学校是随堂进行。对此也特定向学生提出了该问题“你认为体育理论课采用哪种形式教学效果较好?”学生的回答是,选择“统一授课”的占14.1%,选择“网络传递信息”占21.1%,选择“随堂进行”的占64.8%。
“学习态度”在考核里所占的比例从10%~30%不等。关于身体素质的评定,有的学校已经不把其计入总评成绩,如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深圳大学则实行身体素质的评定与体育成绩分离的做法,并且受到广大学生的赞同。
而学生对现行的体育成绩评价体系的看法是,认为“基本合理”的占40.7%,认为“一般”的占38.9%。学生还认为“重在参与”在评定学生体育成绩方面所起的作用应是“很重要”的占15.4%,“比较重要”的占45.6%,“一般”的占29.5%。可见,目前体育课程的学习评价内容与比例已经不能适应新课程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它已不知不觉地从根本上束缚住了高校体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步伐。
关于各校如何制订教学大纲和确定课堂教学班人数方面,新《纲要》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体育课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教学质量,课堂教学班人数一般以30 人左右为宜。”从调查来看,大部分学校是采用自编教材,探索具有自己学校的特色体育。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体育教师每周的工作量约是12~22学时不等,每个教学班的人数是35人以上,最高达60人。可见,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体育教师的教学任务繁重,各高校未能按新《纲要》要求做到每个教学班的人数控制在30人左右。
3.1.2 课程目标的实现情况
新《纲要》中提到课程的基本目标是根据大多数学生的基本要求而确定的,分为五个领域目标:运动参与目标、运动技能目标、身体健康目标、心理健康目标、社会适应目标。课程的发展目标也分为五个领域,发展目标是针对部分学有所长和有余力的学生确定的,可作为大多数学生的努力目标,由于本文所讨论的问题是面向大多数学生的基本要求,所以在此只谈及课程基本目标的实现情况。
经调查,在问及学生是“如何完成制订自身的学期锻炼计划”时,有69.8%的人回答是根据所学知识自己制订,有18.6%的人回答请教师给予引导,有10.9%的人回答通过网络获取信息。在另一关于“如何安排课外活动”的问题中,却发生以下的情况,有23.9%的人是按自订的健身计划进行,有67.7%是无计划安排,想到什么就做什么。说明大部分学生还未能做到学以致用,编制可行的个人锻炼计划,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有34.7%的人至今尚未形成锻炼的习惯,大学体育对于形成终身体育意识的影响作用并不是十分地显著,44%的人认为其影响一般。因此,使学生养成锻炼习惯是体育教学必须解决的一个课题。
3.1.3 课内外一体化的情况
新《纲要》第七条对课程结构的表述是“为实现体育课程目标,应使课堂教学与课外、校外的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学校与社会紧密联系。要把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课外体育锻炼、校外(社会、野外)活动、运动训练等纳入体育课程,形成课内外、校内外有机联系的课程结构”。从调查的高校来看,能够做到把课外活动工作计入工作量的学校寥寥无几,仅有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深圳大学3所学校,50%的学校体育课外活动的开展是自发式,50%的学校是同时采用俱乐部式和自发式。不管学校是以何种方式开展课外活动,它们都没有将其归入体育课程的计划内任务,也不与体育成绩的评定有任何相关的联系。学校的体育课程还是只关注课堂教学单方面。由此可见,高校对于构建课内外、校内外一体化的大课程体系还没有做出积极尝试。
3.1.4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执行情况
在调查的10所广东省普通高校中,有4 所高校没有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仍采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无视教育部的明文规定(详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 实施办法》的通知)。
3.2 广东省普通高校实施新《纲要》过程中的存在问题
3.2.1 学校体育没有将终身体育思想贯彻始终
终身体育的产生和发展,使人们认识到体育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人类对体育认识和实践的一次飞跃。终身体育思想的提出,意味着体育教育效果周期的延长。就目前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体育课程设置来看,并未将“终身体育”纳入其中,整个课程实际上仍沿袭着“阶段性体育教育”的观点,在开设必修体育课的一、二年级,学生的锻炼自觉性和锻炼频率都远远高于高年级,直接的原因就是大部分高校并未做到在三年级以上(包括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在学校时尚且如此,毕业后学生的终身体育效果可想而知。
3.2.2 体育理论教学薄弱,不利于实现体育课程基本目标
在当前高校的体育教学中,普遍存在轻理论、重实践以及忽视体育理论教学的问题。在调查中发现,有30%的被调查学校不把体育理论部分计入体育成绩。体育理论知识的掌握对于学生能否科学锻炼密切相关,如果忽视对学生体育理论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的检查,对学生是否能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不作考评,不利于教师及时给予学生明确的指引,影响课程基本目标的实现。
3.2.3 体育课教学效果与新《纲要》课程目标尚存差距
在调查中显示,学生在大学阶段形成锻炼习惯的仅占8.1%,至今尚未形成锻炼习惯的学生占被调查人数的34.7%,这个数字值得我们深思。
关于参加课外活动的学生是以何种方式进行的调查中,有23.9%的人是按自订的健身计划进行,有67.7%的人是无计划安排。其中,男生与女生在安排课外体育活动的问题上存在显著的差异,做到按自订的健身计划进行的多数是来自于男生。显然,有很大一部分人是未能做到编制可行的个人锻炼计划,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
3.2.4 学校对构建课内外一体化课程体系的支持力度不够
根据新《纲要》精神,高校体育课实行课内、外一体化教学形式是课程建设与改革的方向。当前,广东省普通高校的课外体育活动缺乏计划、缺乏组织、缺乏要求,随意性很大。一些学校即使开展体育俱乐部,也只是少部分学生参与其中,大多数学校学生以自发的形式进行课外体育活动。由于学校没有把体育教师的课外活动工作计入工作量,教师也就只是专注于课堂教学,仅有个别的教师给学生布置课外作业,以督促学生逐步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
对于已经开展课外俱乐部活动的学校来说,俱乐部活动也是自成体系和相对独立的。学生参加俱乐部活动的情况与体育课程之间没有直接相关的联系,没有将俱乐部活动成绩管理纳入体育成绩评价体系。对于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和极少参加锻炼的学生,在体育成绩评价中不作区别对待,学校没有充分鼓励学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无形中打击了部分学生的积极性,不利于引导学生培养锻炼习惯。学校在对于如何构建课内外一体化课程体系的实践中并未做出积极的尝试。
3.2.5 体育课程学习评价体系不适应新课程的要求
目前,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体育课程学习评价内容缺乏完整性,过于强调“显性指标”(时间、高度、远度等),很少关注“隐性指标”(兴趣、动机、态度、意识等),以身体素质、运动技能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体育意识、体育兴趣、体育精神等情感和社会性发展这类非体力因素被排除在评价内容之外。部分高校也有将“学习态度”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其比重不等,绝大多数学校是占10%~20%,教师只是片面地关注学生在课堂上的出勤率和学习态度,对于学生的课外活动情况则不给予任何方面的考评。
在评价方法上缺乏合理性。体育课程采用统一评分标准的绝对评价,有80%的被调查学校把“身体素质”的评定与体育成绩直接挂钩,没有考虑学生在体质和运动素质方面的个体差异,只采用单一教师评价的他人评价,学生自我评价很少。由于学生不参与评价的过程,使学生对学习情况缺乏了解,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不够,学生始终处在被动的学习过程中,没有给学生留下学习和思维的空间,制约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制约了素质教育的实施,这是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瓶颈,造成学、教、考、终身体育相脱节的矛盾。
3.2.6 运动场所不足制约学生参加课外体育锻炼
被调查的高校中,有20%的学校的体育课是从早上排到晚上,排课时段属于全天候型,80%的学校在下午占用了4学时。由于下午时段基本安排有教学班,各校不得不先考虑满足教学所需场所,这就与学生喜欢选择下午和傍晚时段进行锻炼相冲突。学生普遍反映缺乏运动场所,有25.2%认为学校的运动场所“很不足够”,有33.6%学生认为“不太足够”,因此,严重制约了学生参加课外体育锻炼。
3.2.7 学校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到位
在调查的10所广东省普通高校中,有4所高校没有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因是缺少体育经费支持,校方没有以“健康第一”的教育思想为主导,没能充分认识到实施《标准》的真正意义所在。另外,教育行政部门对实施《标准》工作的过程性管理不到位,体育行政部门也没有对学校是否实施《标准》工作而进行检查监督,做到定期抽查。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4.1.1 广东省各高校在实施新《纲要》中,在课程设置方面基本达到新《纲要》要求,但在课程目标、课内外一体化、《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面与新《纲要》要求尚存差距。
4.1.2 广东省普通高校实施新《纲要》过程中的存在问题是:学校体育没有将终身体育思想贯彻始终;体育理论教学薄弱,不利于实现体育课程基本目标;体育课教学效果与新《纲要》课程目标尚存差距;学校构建课内外一体化课程体系的支持力度不够;体育课程学习评价体系不适应新课程的要求;运动场所不足制约学生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学校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到位。
4.2 建议
4.2.1 院校领导对体育的认识程度、投资力度和执行速度是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高校要使学校体育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课程结构、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运动场馆建设与利用等方面逐步走向新课程要求,需要努力争取学校教务处、各院系部门的协助。
4.2.2 构建体育俱乐部制的“课内外一体化”教学模式,是现代高校体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将体育俱乐部纳入学校体育部工作轨道,成为学校体育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建立职能机构,配备指导教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活动,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并按一定比例记入体育课程成绩。
4.2.3 结合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体育教学现状,建议课程的学习评价把“重在参与”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将其比重设定为30%,除了在课堂上考察学生的出勤率和学习态度,还要把检查学生课外活动的参与情况作为重点;另一方面,课程的学习评价中不应忽略“体育理论”部分的考核,其比重以不低于10%为宜,体育理论的考核方式可根据各校在该方面的教学特点而定。
4.2.4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需要学校各部门提供物质和制度保障,不仅需要体育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组织测评,还必须要求学校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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