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CBA与NBA文化层面的比较分析

许永刚(广州体育学院) 戴永冠(广东工业大学体育部)

1 前言

目前,理论界对CBA的发展趋向研究有这种倾向,动辄拿NBA来做比较。最近,上网查了一下有关CBA发展的文章,找到38篇关于CBA与NBA比较研究的学者文章,其中包括有硕、博士论文。由于数量太多,只是看了其结论,大部分文章比较了两者的制度、管理、运作等等,然后得出结论:NBA是一种先进模式,CBA需要改进,要学习NBA、向NBA靠拢。我有点纳闷,其实,稍微有点哲学知识的人都能懂得新生事物必定存在有很多矛盾和问题,这是用不着去比较的,而且,既然是比较研究,比较的条件就应一致,否则,就不具有可比性。可是CBA与NBA面临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有着很大程度的不同,说不定NBA“先进模式”(如职业篮球联盟)相对于CBA来说是一种“不受欢迎的模式”。当然,我并不是反对这种比较,只是觉得这种理论探讨偏向于主观愿望,因此,对它所产生的意义有点怀疑。CBA与NBA是两种不同的文化形式,作为不同的文化体现,它们是不同时代、不同国情的一种综合体现。每个时代都有不同于其他时代的、特殊的物质生产方式,特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定的时代有其一定的特点,这一定的特点必然导致一定的发展规律和一定的发展方向,也正是在这个时代的发展规律和发展方向中,这个时代才充分表现出来。文化的时代性要反映这个时代的特点,必须表现出这个时代的发展规律和发展方向。”并且,文化也是一种历史现象,对它进行研究,必须探讨它的诞生、发展的各个阶段才能得出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文化的结构分为三个层次:精神文化、行为制度文化、物质文化。体育文化作为大文化的子文化也遵循这种划分标准。从体育文化的总体性分析,在精神文化层面中,体育思想、体育价值观等占据主导的位置;行为制度文化则是体育的精神文化在人们体育行为和体育生活中的体现;体育的物质文化是体育精神文化通过人们的实践在物质产品上的体现。篮球文化作为体育文化的亚文化也主要由这三个层次构成。本文将以篮球文化的三个层次分析作为切入点,对CBA与NBA之间的比较略加辨析。

2 CBA与NBA的文化层次比较

2.1 篮球文化精神层面的比较

在文化的三个层次中,精神层面是整个文化系统的核心,而价值观又是精神层的灵魂,在不同的文化背景里产生的文化,它们的价值观自然也是不相同的。价值观又是行为规范的核心,而行为规范是价值观的外在表现。因此,决定人类行为的,不是文化的器物层,也不是制度层,而是精神层,是精神层里的价值观念。美国文化高度重视个人表现,每个人对他的私人财产、思想、观点等都有自己的权利,每个人对自己的事情负责,在这种文化氛围中,个人目标比整体目标更重要,竞争与个人独断被视为有能力的表现。人类学家谢莫瓦和波特指出:“这种观点如此强烈,甚至一些美国人认为不展示个人主义精神是一个人的缺陷。”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念深深地影响着NBA的发展,球员表现突出个体,各市场主体都以各自的利益目标最大化为行动指南,NBA也在尽力营造一个让球员和球迷自我表现的场所。大卫斯特恩说:NBA就是一个让球迷享受快乐,让球员尽情发挥的场所。NBA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职业篮球联盟,除了追求个体最大利益目标外,没有附加任何政治功能。联盟内部各主体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一种强烈的体现个体价值的“利益博弈”。

中国传统文化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是深远的,它强调的是整体和集体利益。集体就像一个大家庭,个人目标要服从集体目标,没有集体就没有个人的观念在中国人心目中深深扎根。这就使得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义务与责任,轻视个体的权利,其最高的现实表现就是强调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价值观念。整体本位价值观还正在对CBA发生作用,如:教练员的“一盘棋”战术安排,运动员的集体配合能力,联赛的国家利益至上。杨铁黎在《职业篮球市场论》中谈到“对于体育总局来说,开展职业化的目的是提高我国竞技运动水平,而职业化则是实现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手段。”因此,CBA的发展还附有很高的政治色彩。最近有报导说:由于奥神俱乐部拒绝送运动员去国家队集训,被取消2004~2005赛季的参赛资格。这就是典型的整体本位价值观念体现,从民族文化认同角度分析,这种做法符合民族心理。可是在美国,运动员完全按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代表国家队比赛。两种不同的行为决策选择,是不同文化价值观念作用的结果。

因此,可以这么说,不同的价值观念导致了两者不同的发展道路。正因为文化精神层面的差别导致价值观念不同使得篮球文化价值的评价体系和标准不同,NBA的发展是经济利益至上,CBA的发展是政治利益至上(至少目前是这样)。

2.2 篮球文化行为制度层面的比较

一项新的制度的制定也就是利益的重新分配的过程,制度规范了人的所为与不所为。制度的制定源自于人性假设。西方人对人性的假设是一种悲观主义者,西方文化主张“人之初,性本恶”,著名哲学大师黑格尔明确肯定了性恶在历史发展中的动力作用。西方法学家也是基于人性恶的假设建立法治理论。他们认为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是人的本性,所以人与人之间不可避免会发生纠纷和冲突,而道德秩序不足以约束人们的恶行,故主张法治,以严格的法律管制人们的行为、解决人们之间的矛盾纠纷。但法治的前提是必须把人们的权利界定得很清楚,否则法律条文就没有依据。并且人们在行使法治时要有权力的制衡,权力若无制衡,有了法律也不会有法治。西方人对权利界定和对权力制衡的需要与兴趣就是来自他们对人性的假设。而清楚的权利界定,正是市场经济产生的前提,权力制衡又是法治的前提,结果西方产生了法治与发达的市场经济制度。

在人性论上,中国传统文化对人性的假设突出强调了性善。孔子提出了“人之初,性本善”,孟子也倡导人性善论。这种性善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统治地位,对中国的政治法律思想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构成了中国社会德治、人治的理论基础。性善论者相信以道德秩序和礼制即可以约束人的行为,认为法治争讼的方法不可取,因而发展为道德治国的人治方法。人治的前提是清楚地划分人的等级与名份、长幼尊卑等,因此权利的不平等和权力的不制衡即成为人治的前提。这就使传统文化失去了产生发达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前提条件,因为人们对权利的清楚界定与权力的制衡没有需要与兴趣。

正因为东西方文化在人性假设判断上的差别,产生了制度上的根本差别,即西式的民主制度与东式的家长制度。而这种文化价值判断对篮球文化的影响较大。美国法治的大环境,使得社会的各个领域都有相应的法律和制度进行管理。近代以来,美国体育始终是在市场经济制度中依据市场逻辑发展的或者说是与现代市场经济一起发展起来的。NBA正是在这种健全的制度规范条件下运做和发展着,在与社会发生作用时,自身也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完善的制度体系。因此,NBA形成了严格的制度规范,如:选秀制度、薪金封顶制度、转会制度、俱乐部准入制度等等。NBA的运营与操作一切都是“以法为据”,遵循制度也就是遵循公正与平等,这些完备的制度和一些特殊的法律支持、推动着NBA迅速地发展。

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一直试图通过体制转换和建立法律秩序对新时期体育加以重新规范、整合,为我国体育事业提供新的发展空间。然而,制度建设及其规范的效力远远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可见,体育改革的相关制度推进并非只是人为地制定一些规则就能顺利进行,制度的有效运作离不开社会互动和社会利益的平衡,离不开社会行动主体的认同和遵从,个体认同和社会认同的基础是文化认同。因为,文化力对人的影响是长期的,它对主体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在人的行为方式和社会心理结构中,还在有意或无意地遵循着某种文化价值模式,而且以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形式阻碍新的利益分配方式的产生。正因为如此,在CBA职业化过程中,还留有许多人治的痕迹。例如,在体育发展战略(奥运战略、全运战略)的不同阶段,体育发展目标对CBA制度改革提出不同的要求,而制度改革内容在不同的发展战略阶段上其实施的可能性也不同。正如一位篮球高级官员说:不能因为目的的合理性就可以不讲策略,无条件地推出新的改革措施,也不能因为现实的效益而对传统的制度予以否定。其实这就是文化力(人治)作用于制度的结果。正因为中西方“人治”与“法治”的差异导致了:NBA是一种制度约束,CBA是一种权利约束;NBA有职业篮球联盟,CBA没有职业篮球联盟;NBA最高权利机构为董事会(会员代表大会),CBA为国家体育总局等等一些不同之处。

2.3 篮球文化物质层面的比较

从体育文化的三个层面分析,体育物质文化是最外表的层面,主要是指在体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体育物质产品,包括经过体育锻炼被改变了的人体和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及其物质形态如场地、器材、设备等。物质文化多表现为实物形态,它不像精神文化层面那样不易察觉,而是一种显性表现,很容易被发觉和借鉴。在物质层面,CBA一直在向NBA积极靠拢,例如:篮球宝贝、主客场制、联赛四节制、倒摘牌制,最近的“北极星”计划又推出“南北赛区”等等。如上这些形式都可以在NBA找到原版。我丝毫没有否定这些做法的意思,只是在想,“把中国职业篮球联赛打造成世界第二大联赛”的口号已经喊出,如果我们还在围绕这些形式做文章,前面的路将很漫长。因为,从文化角度分析,任何真正意义上的革命或改革都必须以最里层文化心态(精神文化)的变革为最终的实现目标。并且,物质文化也反映出精神文化层面的内容,如果一味地追求形式雷同,很容易形成“形似而神不似”的情形,举个很浅显的例子:有人比喻NBA“啦啦队”与CBA“篮球宝贝”的关系就如美国的劲舞与我国的老年迪斯科。从文化角度就能很好地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NBA的啦啦队员是在西方文化氛围的浸润下成长的,她们在场上所表现出的狂野和奔放正是受美国文化影响的个性张扬和自我表现,而我们的“宝贝”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自觉或不自觉地体现出“静”的体育文化,没有一种强烈的表现欲望。这就是文化力作用的结果,它是一种无形力量作用的结果,并不只是训练就能达到的效果。

3 建议

篮球运动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无论从自然体育学角度还是从社会体育学角度,都已达到很高的发育程度。美国篮球运动起始早、普及面广,篮球人口多,已形成一种较高氛围的传统社会文化。NBA具有美国文化独具一格的文化特色,它带有强烈的民族文化气息和民族意识,是美国文化积累、发展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美国的象征。CBA正处于初始阶段,很大程度上受到到中国传统文化惯性力的作用。必须承认,当今的世界文化格局中,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相比占明显优势,是强势文化。中国文化需要从西方文化以及其他各种文化中吸取营养才能发展,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文化不能失去自己的个性,否则将会没有立足的台基。同理,CBA的发展也一样,如果只是向NBA学习,很容易产生“邯郸学步”的后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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