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 论

章法,即谋篇布局。它类似于绘画中的“构图”和工程建筑上的总体设计,是从总体上关照书法创作的理论,而不仅仅是个书写格式问题。因此,研究章法不能不涉及到书法理论和技法的方方面面,不能孤立的就章法而研究章法。

一、书法与写字

书法与写字是两个不同概念。简单地说,书法属于艺术,具有欣赏价值;写字为着交际,具有应用价值。书法重神韵,强调气韵生动;写字重规矩,要求整齐划一。气韵生动,如鲜花之灿烂;整齐划一,犹剪花之板刻。

书法与写字也有相通之处,那就是两者都有“写”的功能,而且写的都是汉字。唯书法强调得最多的是“艺术创作”,而写字则是一般意义上的“书写”、 “抄写”或“制作”。

从技法的角度看,应用文字与书法作品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前者最重视字迹好认,一个字一个字地摆整齐就可以了,并不苛求笔墨技法;后者则极其讲究笔法、墨法、字法和章法。而所有这些“法”均遵循着阴阳变化、自然天成的规律,既力避工匠式的人为制作,又反对毫无法理地胡涂乱抹,正所谓“名手无笔笔凑泊之字,书家无字字叠成之行” (笪重光《书筏》)。王羲之云: “夫欲书者,先干研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平齐,便不是书,但得其点画耳” (《题卫夫人“阵笔画”后》)。沈尹默先生说: “世人公认中国书法是最高艺术,就是因为它能显出惊人奇迹,无色而具图画之灿烂,无声而有音乐之和谐,引人欣赏,心畅神怡。”

书法作品之所以成为艺术,之所以能感染读者,就在于作者心中有“法”,手中的一支笔总是依据这些“法”而运行。从起笔、行笔到收笔,从一提一按、一牵一连,到顿挫翻扭、转折收束,均需“下笔有由”,决不“任笔为体”。这样的笔画线条不仅富于力感、动感、节奏感和弹性美,更贯注着作者的性情和生命节律,具有生命的意蕴,从而能够引起读者视觉精神的愉悦和心灵感应。从调墨、蘸墨到着墨,何处宜浓,何处宜淡,何处以润,何处以燥,均需天机自运,淋漓酣畅。这种浓淡、燥润变化无常的墨气所传递出来的运动感和时序性状,强化着线构过程中的空间分割感和时间流,清晰地展现在欣赏者的心灵中。结字的巧妙,或正或欹,或雍容华贵,或险峻挺拔,或浑穆端庄,或古拙朴质,显示出不同的艺术风格。章法的千变万化,或端庄秀丽,萧散通透;或厚重宽博,气象盛大;或巧为布阵,出其不意;或波云诡谲,撼人心魄,都令人观之惊绝,回味无穷。

总之,书法艺术是通过线条、墨气、字构和章法的无穷无尽的变化,才显得气韵生动,流美飞扬,仪态万千。凡在书法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书法精品,都是笔力惊绝,结构天成,美不胜收的佳构。因此,在进行书法创作时,应充分调动情感的变化于毫端,尽量减少整齐划一的人为制作。凡不遵循上面这些“法”而为之的字,或许运笔熟练,或许某些单字可圈可点,但因笔下无“法”,终难成为艺术佳品。历史上曾经有过重制作、鄙变化而最终归于失败的书法实践。宋代流行的“馆阁体”书法,就是这样。它字形匀正,上下平齐,墨色乌亮。当时的学人言必称“馆阁体”,科举试场也必用“馆阁体”作答。到了明代,“馆阁体”成为标准的官体,清代写得更加工整和程式化。这类“书法”看似无懈可击,但是终因其千纸一类,了无变化,悲喜无别,缺少生机,而难入艺术堂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