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竞技体育器材分类

一、按照体育器材主要功能分类

(一)正式比赛器材

这类器材一般都具有严格的技术标准,对于质地、重量、颜色等都有明确的现定,其技术含量较高。为保证正式比赛器材的质量标准,各类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全国性单项比赛和在国内举行的国际比赛中使用的体育器材都须经审定后方可使用。国际比赛所使用的器材也须经相应的国际组织审定。

(二)辅助训练器材

这类器材可以分成专项性和基础性两类。基础性辅助训练器材包括力量、速度、耐力训练的器械,这种器械已在各种健身运动和各运动项目的身体训练中运用。在形式上可分电动阻力、机械阻力、油压阻力等方面。专项性的辅助训练器材主要运用在体操、游泳、速滑、跳水、乒乓球等运动项目的训练中,如前苏联体操界在20世纪50年代就采用一些旋转马、高台海绵、活动平衡架、绷床等辅助器材,这类器材构造并不复杂却很实用。

(三)场地设施器材

主要是指在场地上配置的能够用于比赛的附属设施器材,有信息系统、电视转播系统。裁判工具等。一般包括电子计时、计分、彩色大屏幕等。现代化的场馆,从比赛的组织、安排、编录、指挥,到成绩公告一般都是采取网络化的信息服务。

二、按照体育器材用途分类

(一)比赛器材

分为公共器材和个人器材两类,是各种体育比赛中运动员双方或个人使用的器材。

1.公共器材

比赛双方共同使用,由竞赛组织部门准备的器材。其特点是标准统一,利于双方运动员公平竞争和发挥水平。如各种球类比赛中的球、门、柱、架、网等;田径比赛中的标枪、铁饼、栏架、跳高架等;体操器械、举重杠铃、射击、射箭靶等。

2.个人器材

在符合竞赛规则要求的前提下,运动员根据自身特点所选用和准备的、适合发挥个人特长的器材。如各种球类比赛的拍、杆、棒、拳击手套、射击枪、弓箭、击剑、自行车、运动模型等。

(二)裁判器材

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所使用的器材设备。包括裁判用具、裁判桌椅、记时、记分设备。

1.裁判用具

如口哨、秒表、发令枪、示分牌、量高仪、量远仪等。

2.裁判桌椅

如裁判桌、椅、记分台等。

3.计时记分设备

如终点记时仪、终点摄像仪、成绩显示牌、时间限制器等。

三、按照体育器材制造业分类

以我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国际标准产业分类法》和国际贸易中使用的《商业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以及《中国海关税率税则查询表》和海关的分类代码为基础,兼顾国际体育器材组织进行的分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