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观金融:货币政策的理论基础
- 阮加编著
- 1669字
- 2020-08-26 14:11:23
小结
1. 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市场是最佳的资源配置机制,“经济人”依据偏好在价格的引导下协调生产和消费,效用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的价格和产量是由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决定的,企业的任务似乎只是一个边际计算问题。在新古典的体系中,企业是不属于研究之列的“黑匣子”。对这个“黑匣子”进行研究,科斯(1937)的工作是开创性的。科斯认为,在企业内部,资源是通过“计划”方式进行配置的。科斯的答案是,市场的交易过程是有成本的,在一定范围内,企业相对于市场能够节约交易成本,因此企业出现了。科斯理论中的企业是市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
2. 阿尔奇安和登姆塞茨认为,企业内部契约与外部(市场)契约没有本质不同。进而论之,在支付工资的前提下命令打字员打字与在已付货款的前提下命令店主交付方便面,以及在挂号后命令医生看病等都没有质的区别。这等于说企业的内部契约同样是一个市场契约,即,企业内部的资源不是通过“计划”方式进行配置的,进一步,科斯理论中的企业就不能成立。如果企业的内部契约与外部契约都属于市场契约,那么我们无从知道公司为何物。
3. 企业的契约性质不等于契约可以任意规定工资、债务、利息、利润等概念的基本定义。对由出资人承担盈亏的企业而言,贷款利息、管理者工资、保险费等都只能是成本而不可能是收益。在一个由出资人承担盈亏的企业里,企业经营者的工资确定与一个企业保安的工资确定应该有所不同,为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所有者和经营者有可能签订一个“利润”分享的契约,甚至有可能这个契约对经营者极其有利,即占有“利润”的大部分。但是,在这里,企业经营者获得的“利润”本质属于工资,是企业的成本。而所有者获得的部分,即扣除企业支出(含经营者所得)后的部分,本质属于利润。
4. 利润是承担亏损责任的权利。在一个由出资人承担盈亏的企业里,利润是承担亏损责任的货币资本所有者的权利范围,工资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包括经营者)的权利范围。在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或亏损之外,“剩余”概念不能存在。
5. 租金是资本让渡使用权的报酬,一般情况下,租金量的多少是一个提前约定的契约内容。资本租金包括土地资本租金、货币资本租金和人力资本租金等,即地租、利息和工资。但是,企业收入不可能正好等于资本租金,企业收入扣除资本租金等成本之后有可能赢利,也有可能亏损。任何一项构成企业成本的内容的高低,或者销售收入的高低,都会导致企业亏损或赢利。
6. 如果企业内部契约与外部市场契约具有一致性,那么在外部市场上,企业有权获得经营收入的前提是必须承担相应的出售商品或服务的责任;在企业内部,获得资金、劳动力的使用权的前提是必须承担利息支付、工资支付等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里,自然人的有限责任是以法人的无限责任为前提的,意味着企业法人有可能以死亡(破产)为代价去承担法人应该承担的责任。法律确认的注册资本所有者承担着最后责任,他用注册资本为企业收入产生的义务、员工工资、借款本息承担责任。
7. 在高度分工的情况下,角色收入不构成企业必须支付(若不支付将可能被诉讼)的成本者是企业的最后责任人,他承担企业的责任收益——利润或亏损。最后责任人可以是企业的货币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乃至一个不为企业提供任何资本的局外人(政府、其他公司或公司外的自然人)。正如布劳认为,企业家为别人提供保证(利息、租金、工资)因而获利。布劳的这个结论如果成立,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个“企业家” 的企业是借款设立、聘请经营者、招募员工的企业,自有资金的企业家是不需要支付利息的。
8. 在一个不为企业提供任何资本的局外人作为企业最后责任人的企业里(借款设立、聘请经营者、招募员工),该局外人为货币资本所有者的本息、经营者的工资和员工的工资承担责任,该局外人是相关经营活动的最后责任人。这里是局外人同时雇佣货币资本、经营者和员工的人力资本。
9. 租金是让渡资本使用权的报酬,利润是雇主承担支付资本租金责任的权利。在一个由出资人承担盈亏的企业里,利润是承担亏损责任的货币资本所有者的权利范围,工资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包括经营者)的权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