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章 (1)

宋纪八(起重光单阏,尽玄黓执徐,凡二年)

太祖文皇帝下之上

元嘉二十八年辛卯,公元四五一年春,正月,丙戌朔,魏主大会群臣于瓜步山上,班爵行赏有差。魏人缘江举火;太子石卫率尹弘言于上曰:“六夷如此,必走。”丁亥,魏掠居民、焚庐舍而去。

故诞世之反也,江夏王义恭等奏彭城王义康数有怨言,摇动民听,故不逞之族因以生心,请徙义康广州。上将徙义康,先遣使语之,义康曰:“人生会死,吾岂爱生!必为乱阶,虽远何益!请死于此,耻复屡迁。”竟未及往。魏师之瓜步,人情忷惧。上虑不逞之人复奉义康为乱;太子劭及武陵王骏、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屡启宜早为之所;上乃遣中书舍人严龙赍药赐义康死。义康不肯服,曰:“佛教不许自杀;愿随宜处分。”使者以被掩杀之。

江夏王义恭以碻磝不可守,召王玄谟还历城;魏人追击败之,遂取碻磝。

初,上闻魏将入寇,命广陵太守刘怀之逆烧城府、船乘,尽帅其民渡江。山阳太守萧僧珍悉敛其民入城,台送粮仗诣盱眙及滑台者,以路不通,皆留山阳;蓄陂水令满,须魏人至,决以灌之。魏人过山阳,不敢留,因攻盱眙。

魏主就臧质求酒,质封溲便与之;魏主怒,筑长围,一夕而合;运东山土石以填堑,作浮桥于君山,绝水陆道。魏主遗质书曰:“吾今所遣斗兵,尽非我国人,城东北是丁零与胡,南是氐、羌。设使丁零死,正可减常山、赵郡贼;胡死,减并州贼;氐、羌死,减关中贼。卿若杀之,无所不利。”质复书曰:“省示,具悉奸怀。尔自恃四足,屡犯边境。王玄谟退于东,申坦散于西,尔知其所以然邪?尔独不闻童谣之言乎?盖卯年未至,故以二军开饮江之路耳;冥期使然,非复人事。寡人受命相灭,期之白登,师行未远。尔自送死,岂容复令尔生全,飨有桑干哉!尔有幸得为乱兵所杀,不幸则生相锁缚,载以一驴,直送都市耳。我本图全,若天地无灵,力屈于尔,齑之,粉之,屠之,裂之,犹未足以谢本朝。尔智识及众力,岂能胜苻坚邪!今春雨已降,兵方四集,尔但安意攻城,勿遽走!粮食乏者可见语,当出廪相贻。得所送剑刀,欲令我挥之尔身邪!”魏主大怒,作铁床,于其上施铁閗,曰:“破城得质,当坐之此上。”质又与魏众书曰:“尔语虏中诸士庶:佛狸见与书,相待如此。尔等正朔之民,何为自取縻灭,岂可不知转祸为福邪!”并写台格以与之云:“斩佛狸首,封万户侯,赐布、绢各万匹。”

魏人以钩车钩城楼,城内系以驱縦,数百人唱呼引之,车不能退。既夜,缒桶悬卒出,截其钩,获之。明日,又以冲车攻城,城土坚密,每至,颓落不过数升。魏人乃肉薄登城,分番相代,坠而复升,莫有退者,杀伤万计,尸与城平。凡攻之三旬,不拔。会魏军中多疾疫,或告以建康遣水军自海入淮,又敕彭城断其归路;二月,丙辰朔,魏主烧攻具退走。盱眙人欲追之,沈璞曰:“今兵不多,虽可固守,不可出战;但整舟楫,示若欲北渡者,以速其走,计不须实行也。”

臧质以璞城主,使之上露板,璞固辞,归功于质。上闻,益嘉之。

魏师过彭城,江夏王义恭震惧不敢击。或告“虏驱南口万馀,夕应宿安王陂,去城数十里,今追之,可悉得。”诸将皆请行,义恭禁不许。明日,驿使至,上敕义恭悉力急追。魏师已远,义恭乃遣镇军司马檀和之向萧城。魏人先已闻之。尽杀所驱者而去。程天祚逃归。

魏人凡破南兖、徐、兖、豫、青、冀六州,杀掠不可胜计,丁壮者即加斩截,婴儿贯于槊上,盘舞以为戏。所过郡县,赤地无馀,春燕归,巢于林木。魏之士马死伤亦过半,国人皆尤之。

上每命将出师,常授以成律,交战日时,亦待中诏,是以将帅趑趄,莫敢自决。又江南白丁,轻进易退,此其所以败也。自是邑里萧条,元嘉之政衰矣。

癸酉,诏赈恤郡县民遭寇者,蠲其税调。

甲戌,降太尉义恭为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戊寅,魏主济河。

辛巳,降镇军将军武陵王骏为北中郎将。

壬午,上如瓜步。是日,解严。

初,魏中书学生卢度世,玄之子也,坐崔浩事亡命匿高阳郑罴家。吏囚罴子,掠治之。罴戒其子曰:“君子杀身成仁,虽死不可言。”其子奉父命,吏以火爇其体,终不言而死。及魏主临江,上遣殿上将军黄延年使于魏,魏主问曰:“卢度世亡命,已应至彼。”延年曰:“都下不闻有度世也。”魏主乃赦度世及其族逃亡籍没者。度世自出,魏主以为中书侍郎。度世为其弟娶郑罴妹以报德。

三月,乙酉,帝还宫。

己亥,魏主还平城,饮至告庙,以降民五万馀家分置近畿。

初,魏主过彭城,遣人语城中曰:“食尽且去,须麦熟更来。”及期,江夏王义恭议欲芟麦翦苗,移民堡聚。镇军录事参军王孝孙曰:“虏不能复来,既自可保;如其更至,此议亦不可立。百姓闭在内城,饥馑日久,方春之月,野采自资;一入堡聚,饿死立至,民知必死,何可制邪!虏若必来,芟麦无晚。”四坐默然,莫之敢对。长史张畅曰:孝孙之议,实有可寻。“镇军府典签董元嗣侍武陵王骏之侧,进曰:王录事议不可夺。”别驾王子夏曰:此论诚然。“畅敛板白骏曰:下官欲命孝孙弹子夏。”骏曰:“王别驾有何事邪?”畅曰:芟麦移民,可谓大议,一方安危,事系于此。子夏亲为州端,曾无同异;及闻元嗣之言,则欢笑酬答。阿意左右,何以事君!子夏、元嗣皆大惭,义恭之议遂寝。

初,鲁宗之奔魏,其子轨为魏荆州刺史、襄阳公,镇长社。常思南归,以昔杀刘康祖及徐湛之之父,故不敢来。轨卒,子爽袭父官爵。爽少有武干,与弟秀皆有宠于魏主,秀为中书郎。既而兄弟各有罪,魏主诘责之。爽、秀惧诛,从魏主自瓜步还,至湖陆,请曰:“奴与南有仇,每兵来,常恐祸及坟墓。乞共迎丧还葬平城。”魏主许之,爽至长社,杀魏戍兵数百人,帅部曲及愿从者千馀家奔汝南。夏,四月,爽遣秀诣寿阳,奉书于南平王铄以请降。上闻之,大喜,以爽为司州刺史,镇义阳;秀为颍川太守,馀弟侄并授官爵,赏赐甚厚。魏人毁其坟墓。徐湛之以为庙算远图,特所奖纳,不敢苟申私怨,乞屏居田里;不许。青州民司马顺则自称晋室近属,聚众号齐王。梁邹戍主崔勋之诣州,五月,乙酉,顺则乘虚袭据梁邹城。又有沙门自称司马百年,亦聚众号安定王以应之。

壬寅,魏大赦。

己巳,以江夏王义恭领南兖州刺史,徙镇盱眙。增督十二州诸军事。

戊申,以尚书左仆射何尚之为尚书令,太子詹事徐湛之为仆射、护军将军。尚之以湛之国戚,任遇隆重,每事推之。诏湛之与尚之并受辞诉。尚之虽为令,而朝事悉归湛之。

六月,壬戌,魏改元正平。

魏主命太子少傅游雅、中书侍郎胡方回等更定律令,多所增损,凡三百九十一条。

魏太子晃监国,颇信任左右,又营园田,收其利。高允谏曰:“天地无私,故能覆载,王者无私,故能容养。今殿下国之储贰,万方所则,而营立私田,畜养鸡犬,乃至酤贩市廛,与民争利;谤声流布,不可追掩。夫天下者,殿下之天下,富有四海,何求而无,乃与贩夫贩妇竞此尺寸之利乎!昔虢之将亡,神赐之土田,汉灵帝私立府藏,皆有颠覆之祸;前鉴若此,甚可畏也。武王爱国、邵、齐、华,所以王天下;殷纣受飞廉、恶来,所以丧其国。今东宫俊乿不少,顷来侍御左右者,恐非在朝之选。愿殿下斥去佞邪,亲近忠良,所在田园,分给贫下,贩卖之物,以时收散;如此,则休声日至,谤议可除矣。”不听。

太子为政精察,而中常侍宗爱,性险暴,多不法,太子恶之。给事中仇尼道盛、侍郎任平城有宠于太子,颇用事,皆与爱不协。爱恐为道盛等所纠,遂构告其罪,魏主怒,斩道盛等于都街,东宫官属多坐死,帝怒甚。戊辰,太子以忧卒。壬申,葬金陵,谥曰景穆。帝徐知太子无罪,甚悔之。

秋,七月,丁亥,魏主如阴山。

青、冀二州刺史萧斌遣振武将军刘武之等击司马顺则、司马百年,皆斩之。癸亥,梁邹平。

萧斌、王玄谟皆坐退败免官。上问沈庆之曰:“斌欲斩玄谟而卿止之,何也?”对曰:“诸将奔退,莫不惧罪;自归而死,将至逃散,故止之。”

九月,癸巳,魏主还平城;冬,十月,庚申,复如阴山。

上遣使至魏,魏遣殿中将军郎法祐来修好。

己巳,魏上党靖王长孙道生卒。

十二月,丁丑,魏主封景穆太子之子瀎为高阳王;既而以皇孙世嫡,不当为藩王,乃止。时瀎生四年,聪达过人,魏主爱之,常置左右。徙秦王翰为东平王,燕王谭为临淮王,楚王建为广阳王,吴王余为南安王。

帝使沈庆之徙彭城流民数千家于瓜步,征北参军程天祚徙江西流民数千家于姑孰。

帝以吏部郎王僧绰为侍中。僧绰,昙首之子也,幼有大成之度,众皆以国器许之。好学,有思理,练悉朝典。尚帝女东阳献公主。在吏部,谙悉人物,举拔咸得其分。及为侍中,年二十九,沉深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帝颇以后事为念,以其年少,欲大相付托,朝政小大,皆与参焉。帝之始亲政事也,委任王华、王昙首、殷景仁、谢弘微、刘湛,次则范晔、沈演之、庾炳之,最后江湛、徐湛之、何瑀之及僧绰,凡十二人。

康和入朝于魏,魏主厚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