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4章 (2)

夏,四月,甲辰,杀辰州别驾汝南王炜、连州别驾鄱阳公謓等宗室十二人,徙其家于巂州。炜,惲之子;謓,元庆之子也。

己酉,杀天官侍郎蓝田邓玄挺。玄挺女为謓妻,又与炜善。謓谋迎中宗于庐陵,以问玄挺,炜又尝谓玄挺曰:“欲为急计,何如?”玄挺皆不应。故坐知反不告,同诛。

五月,丙辰,命文昌右相韦待价为安息道行军大总管,击吐蕃。浪穹州蛮酋傍时昔等二十五部,先附吐蕃,至是来降;以傍时昔为浪穹州刺史,令统其众。

己巳,以僧怀义为新平军大总管,北讨突厥。行至紫河,不见虏,于单于台刻石纪功而还。

诸王之起兵也,贝州刺史纪王慎独不预谋,亦坐系狱;秋,七月,丁巳,槛车徙巴州,更姓虺氏,行及蒲州而卒。八男徐州刺史东平王续等,相继被诛,家徙岭南。

女东光县主楚媛,幼以孝谨称,适司议郎裴仲将,相敬如宾;姑有疾,亲尝药膳;接遇娣姒,皆得欢心。时宗室诸女皆以骄奢相尚,诮楚媛独俭素,曰:“所贵于富贵者,得适志也;今独守勤苦,将以何求?”楚媛曰:“幼而好礼,今而行之,非适志欤!观自古女子,皆以恭俭为美,纵侈为恶。辱亲是惧,何所求乎;富贵倘来之物,何足骄人!”众皆惭服。及慎凶问至,楚媛号恸,呕血数升;免丧,不御膏沐者垂二十年。

韦待价军至寅识迦河,与吐蕃战,大败。会大雪,粮运不继。待价既无将领之才,狼狈失据,士卒冻馁,死亡甚众,乃引军还。太后大怒,丙子,待价除名,流绣州,斩副大总管安西大都护阎温古。安西副都护唐休瓃收其馀众,抚安西土,太后以休瓃为西州都督。

戊寅,以王本立同凤阁鸾台三品。

徐敬业之败也,弟敬真流绣州,逃归,将奔突厥,过洛阳,洛州司马弓嗣业、洛阳令张嗣明资遣之;至定州,为吏所获,嗣业缢死。嗣明、敬真多引海内知识,云有异图,冀以免死;于是朝野之士为所连引坐死者甚众。嗣明诬内史张光辅,云“征豫州日,私论图谶、天文,阴怀两端。”八月,甲申,光辅与敬真、嗣明等同诛,籍没其家。

乙未,秋官尚书太原张楚金、陕州刺史郭正一、凤阁侍郎元万顷、洛阳令魏元忠,并免死流岭南。楚金等皆为敬直所引,云与敬业通谋。临刑,太后使凤阁舍人王隐客驰骑传声赦之。声达于市,当刑者皆喜跃欢呼,宛转不已;元忠独安坐自如,或使之起,元忠曰:“虚实未知。”隐客至,又使起,元忠曰:“俟宣敕已。”既宣敕,乃徐起,舞蹈再拜,竟无忧喜之色。是日,阴云四塞,既释楚金等,天气晴霁。

九月,壬子,以僧怀义为新平道行军大总管,将兵二十万以讨突厥骨笃禄。

初,高宗之世,周兴以河阳令召见,上欲加擢用,或奏以非清流,罢之。兴不知,数于明堂俟命。诸相皆无言,地官尚书、检校纳言魏玄同,时同平章事,谓之曰:“周明府可去矣。”兴以为玄同沮己,衔之。玄同素与裴炎善,时人以其终始不渝,谓之耐久朋。周兴奏诬玄同言:“太后老矣,不若奉嗣君为耐久。”太后怒,闰月,甲午,赐死于家。监刑御史房济谓玄同曰:“丈人何不告密,冀得召见,可以自直!”玄同叹曰:“人杀鬼杀,亦复何殊,岂能作告密人邪!”乃就死。又杀夏官侍郎崔詧于隐处。自馀内外大臣坐死及流贬甚众。

彭州长史刘易从亦为徐敬真所引;戊申,就州诛之。易从为人,仁孝忠谨,将刑于市,吏民怜其无辜,远近奔赴,竞解衣投地曰:“为长史求冥福。”有司平准,直十馀万。

周兴等诬右武卫大将军燕公黑齿常之谋反,征下狱。冬,十月,戊午,常之缢死。

己未,杀宗室鄂州刺史嗣郑王璥等六人。庚申,嗣滕王修琦等六人免死,流岭南。

丁卯,春官尚书范履冰、凤阁侍郎邢文伟并同平章事。

己卯,诏太穆神皇后、文德圣皇后宜配皇地礻氏,忠孝太后从配。

右卫胄曹参军陈子昂上疏,以为:“周颂成、康,汉称文、景,皆以能措刑故也。今陛下之政,虽尽善矣,然太平之朝,上下乐化,不宜有乱臣贼子,日犯天诛。比者大狱增多,逆徒滋广,愚臣顽昧,初谓皆实,乃去月十五日,陛下特察系囚李珍等无罪,百僚庆悦,皆贺圣明,臣乃知亦有无罪之人挂于疏网者。陛下务在宽典,狱官务在急刑,以伤陛下之仁,以诬太平之政,臣窃恨之。又,九月二十一日敕免楚金等死,初有风雨,变为景云。臣闻阴惨者刑也,阳舒者德也;圣人法天,天亦助圣。天意如此,陛下岂可不承顺之哉!今又阴雨,臣恐过在狱官。凡系狱之囚,多在极法,道路之议,或是或非,陛下何不悉召见之,自诘其罪。罪有实者显示明刑,滥者严惩狱吏,使天下咸服,人知政刑,岂非至德克明哉!”

天授元年庚寅,公元六九零年十一月,庚辰朔,日南至。太后享万象神宫,赦天下。始用周正,改永昌元年十一月为载初元年正月,以十二月为腊月,夏正月为一月。以周、汉之后为二王后,舜、禹、成汤之后为三恪,周、隋之嗣同列国。

凤阁侍郎河东宗秦客,改造“天”“地”等十二字以献,丁亥,行之。太后自名“曌”,改诏曰制。秦客,太后从父姊之子也。

乙未,司刑少卿周兴奏除唐亲属籍。

腊月,辛未,以僧怀义为右卫大将军,赐爵鄂国公。

春,一月,戊子,武承嗣迁文昌左相,岑长倩迁文昌右相、同凤阁鸾台三品,凤阁侍郎武攸宁为纳言,邢文伟守内史,左肃政大夫、同凤阁鸾台三品王本立罢为地官尚书。攸宁,士彟之兄孙也。

时武承嗣、三思用事,宰相皆下之。地官尚书、同凤阁鸾台三品韦方质有疾,承嗣、三思往问之,方质据床不为礼。或谏之,方质曰:“死生有命,大丈夫安能曲事近戚以求苟免乎!”寻为周兴等所构,甲午,流儋州,籍没其家。

二月,辛酉,太后策贡士于洛城殿。贡士殿试自此始。

丁卯,地官尚书王本立薨。

三月,丁亥,特进、同凤阁鸾台三品苏良嗣薨。

夏,四月,丁巳,春官尚书、同平章事范履冰坐尝举犯逆者,下狱死。

醴泉人侯思止,始以卖饼为业,后事游击将军高元礼为仆,素诡谲无赖。恒州刺史裴贞杖一判司,判司使思止告贞与舒王元名谋反,秋,七月,辛巳,元名坐废,徙和州,壬午,杀其子豫章王亶;贞亦族灭。擢思止为游击将军。时告密者往往得五品,思止求为御史,太后曰:“卿不识字,岂堪御史!”对曰:“獬豸何尝识字?但能触邪耳。”太后悦,即以为朝散大夫、侍御史。他日,太后以先所籍没宅赐之,思止不受,曰:“臣恶反逆之人,不愿居其宅。”太后益赏之。

衡水人王弘义,素无行,尝从邻舍乞瓜,不与,乃告县官瓜田中有白兔。县官使人搜捕,蹂践瓜田立尽。又游赵、贝,见闾里耆老作邑斋,遂告以谋反,杀二百馀人,擢授游击将军,俄迁殿中侍御史。或告胜州都督王安仁谋反,敕弘义按之。安仁不服,弘义即于枷上刎其首;又捕其子,适至,亦刎其首,函之以归。道过汾州,司马毛公与之对食,须臾,叱毛公下阶,斩之,枪揭其首入洛,见者无不震栗。时置制狱于丽景门内,入是狱者,非死不出,弘义戏呼为“例竟门”。朝士人人自危,相见莫敢交言,道路以目。或因入朝密遭掩捕,每朝,辄与家人诀曰:“未知复相见否?”

时法官竞为深酷,唯司刑丞徐有功、杜景俭独存平恕,被告者皆曰:“遇来、侯必死,遇徐、杜必生。”

有功,文远之孙也,名弘敏,以字行。初为蒲州司法,以宽为治,不施敲朴,吏相约有犯徐司法杖者,众共斥之。迨官满,不杖一人,职事亦修。累迁司刑丞,酷吏所诬构者,有功皆为直之,前后所活数十百家。尝廷争狱事,太后厉色诘之,左右为战栗,有功神色不挠,争之弥切。太后虽好杀,知有功正直,甚敬惮之。景俭,武邑人也。

司刑丞荥阳李日知亦尚平恕。少卿胡元礼欲杀一囚,日知以为不可,往复数日,元礼怒曰:“元礼不离刑曹,此囚终无生理!”日知曰:“日知不离刑曹,此囚终无死法!”竟以两状列上,日知果直。东魏国寺僧法明等撰《大云经》四卷,表上之,言太后乃弥勒佛下生,当代唐为阎浮提主;制颁于天下。

武承嗣使周兴罗告隋州刺史泽王上金、舒州刺史许王素节谋反,征诣行在。素节发舒州,闻遭丧哭者,叹曰:“病死何可得,乃更哭邪!”丁亥,至龙门,缢杀之。上金自杀。悉诛其诸子及支党。

太后欲以太平公主妻其伯父士让之孙攸暨,攸暨时为右卫中郎将,太后潜使人杀其妻而妻之。公主方额广颐,多权略,太后以为类己,宠爱特厚,常与密议天下事。旧制,食邑,诸王不过千户,公主不过三百五十户;太平食邑独累加至三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