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资源目录的命名规则

可以使用多个配置标识符来命名资源目录,但必须遵守如下规则。

多个配置标识符之间用连字符(-)分隔。例如,drawable-en-rUS-land。

如果在资源目录中包含多个标识符,它们必须按照表12-1所示的顺序排列。例如,drawable-hdpi-port是一个错误的资源目录名(hdpi应排在port的后面),而正确的资源目录名应为drawable-port-hdpi。

不能使用嵌套的资源目录。例如,res/drawable/drawable-zh是错误的。

资源目录名不区分大小写。资源编译器在处理资源目录之前,为了避免因字母大小写而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烦,将所有的资源目录都转换成小写形式。虽然资源目录不区分大小写,但仍然建议资源目录名采用表12-1给出的形式。这样做仅仅是为了统一和便于阅读,但并不是硬性要求。

每一种配置标识符同时只能支持一个值。例如,如果想让英文和中文环境都使用同样的图像,不能使用这样的资源目录:drawable-en-zh,而应该建立两个资源目录:drawable-en和drawable-zh。不过我们也不需要在每一个资源目录都复制一份图像,只需要为图像建立别名即可。关于别名资源将在12.3节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