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托马斯·杰斐逊(1)
- 无可替代:美国历史上三位伟大总统的自传
- (美)杰斐逊 林肯 罗斯福
- 4933字
- 2015-12-28 11:47:22
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 1743年4月13日~1826年7月4日),美国第三任美国总统。杰斐逊是美国独立革命运动的一位积极领导者和组织者,著名的美国《独立宣言》和《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规》的起草人。他前后从事政治活动近六十年之久,在美国人民的心目中是一位伟大的英雄。杰斐逊任总统期间,从法国手中购买路易斯安那州,使美国领土近乎增加了一倍。他还派遣远征队西行,使美国的西部边界伸向太平洋海岸。他执政期间进行过一些民主改革,为美国的民主进程和资本主义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维持公正,哪怕天塌下来!”是他终身信仰并始终实践的一句名言。
除了政治事业外,杰斐逊同时也是农业学、园艺学、建筑学、考古学、数学、密码学、测量学与古生物学等学科的专家,又身兼作家、律师与小提琴手,也是弗吉尼亚大学的创办者。所以,人们称他是美国历任总统中最有智慧的人。
序
因爱之名——向杰斐逊致敬
托马斯·杰斐逊,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独立宣言》的执笔人、革命家、政治家、学者、思想家和教育家。后人在拉什莫尔山总统雕像中为他留下位置,将他与华盛顿、林肯和罗斯福并列,为其功绩证明。
美国人受赐于杰斐逊的实在太多,他不只给了美国人《独立宣言》、《人权法案》,还有美国历史中民主的形成、在平等中觅取自由的原则、美国的货币制度、宗教自由的观念和奴隶应该获得自由的伟大思想;他还致力于最为实际的事业,拓展了美国的领土,发展了西部。正如林肯说:“如果你想证明托马斯·杰斐逊的伟大,你可以注意下述的事实:持不同政见的人,无论他们的政见多么不同,都可以从他们的思想里找到根源。美国的每一个政党,都遵奉杰斐逊为它的导师。”
杰斐逊为美国和美国人民所做的一切皆源自于爱。杰斐逊爱自己的妻子、爱自己的子女,爱兄弟姐妹,爱邻人,爱朋友,爱人民,乃至于爱全人类——他对于这些不同层次的人的态度,是用一个“爱”字贯穿起来的。
杰斐逊在家里是一个模范丈夫、模范父亲,慈爱的祖父。他对朋友也以情谊为重,与一生的对手汉密尔顿惺惺相惜。他提拔奖掖后进,不遗余力。更难能的是,他的仁爱不仅施于亲近的人,而且也施于一般人。他同情穷人,时常救济穷人,帮助黑人和印第安人。他热爱祖国,时刻为祖国前途而忧患,无论是担任弗吉尼亚州州长、国务卿、副总统,还是总统,他的心中永远充满着对民众的爱。他退休之后仍然播撒自己对教育事业的一贯的爱,为美国创办了著名的弗吉尼亚大学。
的确,如果没有深沉的爱,杰斐逊不会在爱妻玛莎去世之后孤独度余生;如果没有博大的爱,当北美人民面临沦为奴隶的危险,他很有可能依然是一个种植场主,并从事他所爱好的学术活动和律师职业;如果没有无私的爱,他不会在连任届满之后决意不再连任,把自己的马栓在国会的木栅上等候新上任的总统麦迪逊,然后策马回乡。
托马斯·杰斐逊,因爱而生,向善以终。让我们以爱之名,向杰斐逊致敬!
第一节成长的脚步
1.年轻有为的父亲
我出生在弗吉尼亚的阿尔贝马尔县。弗吉尼亚州位于美国东部,当地最早的居民是印第安人。1570年,西班牙人最先到达这里。随后,1606年12月,在获得英王的特许后,英国伦敦公司选择、组织了144名男子和男孩,从英国本土出发,于1607年5月来到弗吉尼亚,在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河河口安营扎寨,并将此地取名为“詹姆斯敦”。从1608年1月至1609年8月,英国本土先后将三批共790名新移民补充到弗吉尼亚,还随船带来了不少给养。于是,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敦便成为了英国在北美的第一块永久殖民地。
我的祖先是英国人,他们从英国威尔士的斯诺登出发加入了当时的移民潮。历尽千辛万苦,经过长途跋涉,来到了弗吉尼亚。我的祖父有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夭折;另一个在罗阿诺克,结婚后生了不少儿女;第三个名叫彼得·杰斐逊,他出生于1707年,就是我的父亲。
父亲彼得是一名真正的勇士,在阿尔贝马尔县甚至是弗吉尼亚都是响当当的人物。他年轻时因身体强壮、勇猛无比而出名。有一次,父亲让三个奴隶把一棵被毁坏的树拉倒。那三个奴隶用绳子套住树身,用尽浑身气力,那树却纹丝不动。看到他们那副狼狈样,父亲跑上前去,伸手抓住绳子,使劲一拉,那树就被连根拔起。他是个打猎专家,还是一个游泳好手,他还可以吃生肉,可以在猛兽出没的森林中坦然睡在空心的树上。因此,平少时期父亲在同龄人中已经出类拔萃,是移民中的佼佼者。
父亲性格和蔼、善解人意,又善于交际,与所有的邻居都和睦相处,并且还和有名望的威廉·伦道夫上校交往甚密。伦道夫上校被公认为是18世纪中叶殖民地社交和经济生活中的中心人物。两人的关系非常之密切,据说,当父亲需要一块地建造新家时,有钱的伦道夫上校仅以一钵潘趣酒(当时弗吉尼亚当地一种普通的酒)就换给了他四百英亩的土地。而我的母亲简·伦道夫,正是伦道夫上校的堂姐,可见两人之间的感情非常深厚。
父亲虽然没有接受过多少正规的教育,但非常喜欢读书,志向远大。他非常善于学习,而且异常刻苦,所以年纪轻轻已经很博学了。其中,他通过自学,学到了土地测量技术,成了一名有成就的勘测员和地图绘制人。
要知道,当时北美有大片的土地尚未开发,而测量员由于掌握着土地测量技术,是当地政府最需要、最受人们欢迎的人才。父亲从事测量工作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与他人合作绘制了第一张弗吉尼亚地图。这张地图于1751年在伦敦出版发行,地图非常详尽、权威,上面包括了与宾夕法尼亚、新泽西和北卡罗来纳毗邻的大片地区。当谈及第一张弗吉尼亚地图是父亲和乔舒亚·弗莱伊一起绘制的时候,我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父亲不怕吃苦的精神使我深受熏陶。
他毕生信奉“万事不求人”的理念,崇尚个人奋斗。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勤劳,在年轻时就拥有了一个叫沙德威尔的庄园。它地处弗吉尼亚殖民地居民区的西端西南山脉山峡下游,远眺蓝桥,密林山坡,景色壮丽。到过沙德威尔的人一看便知这里是经过精心选址后建造起来的。1735年,经政府批准,父亲在肥沃的里范纳河沿岸4平方千米的土地上经营,这一区域即成为后来的阿尔贝马尔县,也就是我的出生地。
由于父亲掌握了一手好的测量土地和绘制地图的技术,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而且人品又好,人缘也不错,因此,他渐渐成为当地公认的头面人物。父亲还热心政务,当过地方治安法官,负责过与印第安人交界地区的秩序维持工作。由于他能够与印第安人公平友好地相处,乐于助人,从而保障了一方平安。他对黑人奴隶也比较友好,不允许监工用鞭子打奴隶。
我的母亲叫简·伦道夫,上面提到的父亲的好朋友威廉·伦道夫上校就是她的堂弟。1739年,32岁的父亲与母亲结婚,此时她刚刚19岁。
父亲和母亲的结合是父亲个人发展历程中的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的外祖父家是弗吉尼亚殖民地最富有、最有权势、最有名望的伦道夫家族,其祖先和著名的苏格兰默里伯爵有着血缘关系。外祖父艾沙姆·伦道夫是位年轻的船长。他有11个孩子,而母亲是家里的老大。艾沙姆·伦道夫由英国辗转来到弗吉尼亚并定居下来。他多次贩卖过奴隶,自己也拥有100个奴隶,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富贵人家。和伦道夫家族的联姻使父亲增添了不少土地,奴隶也增加到一百多。他也一跃成为弗吉尼亚最富有的贵族之一。结婚后第五年,即1743年4月13日,母亲生下了第一个孩子,就是我。
2.父爱无疆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父亲对我的影响非常大。父亲对我像朋友一样,我们之间的深厚友谊无处不在,田野中、书房里、集市上……父亲的爱在点滴之间,无时无刻不为我照耀人生前进的道路,他的勇敢、坚韧、善良的品质无一不是我学习的榜样。我非常崇敬自己的父亲,他是终生我奋斗的目标。
我记忆中最早的童年往事,也是我儿时经历中最为难忘的是我们全家搬迁到距沙德威尔80公里的堂舅的农场。3岁那年,住在塔卡霍的堂舅威廉·伦道夫去世了。由于父亲彼得是遗嘱执行人之一,为了帮忙照顾堂舅年幼的孩子,我们不得不举家迁往距沙德威尔80公里的堂舅的农场,这里离里士满市只有几英里的路程。在塔卡霍,我们一家住在一幢陌生的房子里。陌生的生活环境让我难以适应。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难以接受这些变化,经常感到很不自在。
搬到塔卡霍之后是个大家庭。堂舅威廉有3个孩子,分别是9岁和7岁的女孩及一个4岁的男孩。那时我已经有了两个妹妹,而且小妹妹伊丽莎白则刚刚出生,还在妈妈的怀里。搬到塔卡霍一年后,母亲又为我生了一个妹妹。我5岁那年,母亲又为我生了一个弟弟彼得·菲尔德。然而,小彼得出生5周后便夭折了。
父亲对我细心培养,用心良苦。虽然自己读书不多,但他坚持认为自己的后代应该享有比他们更好的受教育的机会,因此,在我5岁时就决定把我送到阿尔贝马尔地区最好的学校去学习,同时还请来一位家庭教师,教我读书写字。
作为一名成功人士,父亲一心一意想按照自己的形象塑造我,教给我一个年轻富有的绅士所应具备的一切品质。他向我灌输严格要求自己的做人原则及勤学苦练的思想,教导我认真仔细地读书、写字、记账和工作。他还常教导我:“你自己能做的事,千万不要让别人替你去做。”父亲的谆淳教导对我以后的生活和成长起着巨大的影响作用。后来我在威廉斯堡求学时,在纨绔子弟成群结队、花天酒地的环境中,不但没有随波逐流,反而洁身自好,力求上进,发奋读书,这完全归功于父亲的教育。
父亲不但要求我向书本学习,而且注意培养我向大自然学习的兴趣和习惯。就像他的行为,父亲认为勇敢是男人的重要品质,男孩子10岁时就应当有枪,然后就该送到森林中去,靠自己的力量应对一切挑战。像其他望子成龙的父亲那样,父亲也教我骑马、打枪。我的记忆中有这样一件童年趣事:当里瓦纳河涨水时,父亲带我逆流而上。这是我第一次到山上打猎,因没有经验,一无所获。不过在回家路上我们发现了一只被困在一个小围栏中的野火鸡。于是,父亲用自己的吊袜带把火鸡捆在树上,然后举枪瞄准、开枪,最后把被打伤的火鸡吊在枪筒上,得意洋洋地扛回家去。
受父亲的熏陶,我从小就非常热爱大自然,爱好户外运动,因此我有许多荒野情趣的回忆。那时,我时常上山或钻到森林里去狩猎,或是在溪流山涧中垂钓。正因为如此,我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自然知识,比如各种鸟兽的名称及其习性,甚至连野地及森林中的各种昆虫的生活都了如指掌。我也认识许许多多的植物、花草,对它们的特性、用途等有所了解。大自然对我来说充满了魔力,简直是一本敞开的引人入胜的大书,极大地满足了我的好奇心。
9岁那年,父亲决定把家迁回沙德威尔,并送我进入威廉·道格拉斯牧师的拉丁语学校,专门学习拉丁语、希腊语和法语。这期间,我寄住在这位牧师家里,父亲每年要为我交纳住宿费及学费16英镑。我在这里一住就是5年,直到父亲去世。由于远离家庭,长期寄宿在牧师的家里,这5年的学习生涯对我的意志是极大的磨炼。
在童年时期,我接触到了许多印第安人,并且成为他们的好朋友。其实,我从小就同黑人奴隶和印第安人生活在一起。我家有一百多个奴隶,所以我早年的朋友都是黑人。生活告诉我:白人是统治者,黑人与白人是不同的,黑人是被统治者,即使是儿童也是如此,白人的孩子能上学,而黑人儿童则不可以。但父亲对印第安人非常友好,经常无私地帮助他们,而且他善待奴隶,从来不体罚他们。父亲用言传身教告诉我生命的价值是相同的,无论你是黑人还是白人。
5岁那年,我听说俄勒冈县附近的种植园一个名叫伊夫的奴隶被指控要毒死她的主人,被判以火刑烧死了。这件事情对我触动很大,同样是人,为什么却有不同待遇,为什么白人要野蛮对待黑人!这世间的不公激发了我的善良性情,当时,许多奴隶主家庭中的白人儿童都趾高气扬地对待黑人儿童,但我认为他们都是我的朋友,并且像父亲一样善待他们。
3.没有父亲的日子
我人生最黑暗的一段时期恐怕就是父亲去世。1757年8月17日,正当壮年的父亲突然去世,时年50岁。他留下了妻子和6个女儿、两个儿子。这一年,我刚刚14岁。
父亲去世后家里一下子失去靠山,什么都不一样了。作为长子,我继承了沙德威尔庄园,成为一家之主,担负起照看家人的责任。从那以后,一下子都变了,什么都得自己拿主意,照顾自己,找不到什么亲戚朋友能给予忠告或指导.作为家庭中的支柱,我意识到了自己的地位和责任,感到了自己肩负的担子是多么沉重。一夜之间,我仿佛长大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