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心灵成长的六个定律(1)
- 愿你拥有被爱照亮的生命
- 武志红
- 4914字
- 2015-12-19 14:28:48
这是关于心灵成长最基本的知识。如果我们的成长环境明显违背了这些定律,我们的心灵就会受伤,我们的生命感觉就会出现破碎。
定律一:成为自己
不断收到读者来信,问什么是“内在的父母”与“内在的小孩”。同时,也不断收到不少来信问一些关于心灵成长的最基本的知识。
在思考怎么回答他们的问题时,我梳理出了关于心灵成长的六条定律。
与定律相对应的是破碎。所谓破碎,意思就是,如果我们的成长环境明显违背了这些定律,我们的心灵就会受伤,我们的生命感觉就会出现破碎。
我们生命的根本动力是成为自己。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代表人物马斯洛称,人有五个层次的心理需要:饮食与性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需要、自尊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如果按照另一位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代表人物罗杰斯的话来说,所谓自我实现的需要,也就是成为自己。
什么是自己,我们又怎样可以成为自己?
罗杰斯认为,所谓自己,就是一个人过去所有生命体验的总和。假若,这些生命体验我们是被动参与的,或者说是别人的意志的结果,那么我们会感觉,我们没有在做自己。相反,假若这些生命体验我们是主动参与的,是我们自己选择的结果,那么不管生命体验是快乐或忧伤,我们都会感觉是在做自己。
是不是在做自己,这一点极为关键。
如果我们感觉不是在做自己,那么不管别人的意志看似多么伟大或美好,我们都会感觉很不舒服,并会做一些看似莫名其妙的事情。看上去,这些事情像是自毁或伤害别人,但其实我们不过是在用这些事情来唤醒自己的意志。
譬如,美国明星“小甜甜”布兰妮·斯皮尔斯,她在演唱事业上获得了极大成功,但是,这个成功不是她意志的胜利,而是她妈妈林恩意志的胜利。从两三岁开始,妈妈一直带着她转战美国各地,用尽各种办法为她谋取演唱的空间。为此,她没有了童年,只在13至15岁期间,过了两年普通女孩的生活,还有了初恋男友。但林恩为了在女儿身上实现自己的野心,迫使这个男孩离开了布兰妮。这只是布兰妮母女关系的一个缩影,其实布兰妮的妈妈在各个方面都想操控女儿的一切。
在精神近乎崩溃的时候,布兰妮在一家疗养中心不断对别人说:“我是骗子!我是冒牌货!”
这句话的意思其实很简单,就是:你们在我身上看到的所谓成功不是我的,而是我妈妈的,她通过我的身体实现了她的梦想。这看似很好,但布兰妮的意志却被剥夺了,她远远没有成为自己,而只是妈妈的“自己”的延伸。
类似的例子还有迈克尔·杰克逊,他的名声、才华和影响力都胜过布兰妮。但是,他开始的成就也是父亲粗暴塑造方式的结果。并且,和布兰妮一样,他在一次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他的童年被剥夺了,这是令他最耿耿于怀的事情。
后来,杰克逊对小男孩极其痴迷。这一点都不难理解,他迷恋小男孩,是因为他自己不曾做过真正的小男孩。他和那些小男孩在一起,就好像得到了自己已经逝去的童年似的。
在爸爸粗暴的意志控制下,杰克逊失去了童年。但他自己的意志渴望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于是,他迷恋男童。只是,当他把自己的渴望强加在那些被他迷恋的小男孩身上时,他也是在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们身上,剥夺了这些小男孩做自己的机会。
定律一的破碎:我们被选择,被决定
人本主义心理学将自我实现视为最高价值。相应的,存在主义哲学也将“选择”视为最主要的命题。
用最通俗的话来说,存在与选择的关系就是,你选择,你才存在过。如果你总是被选择,那么你就不曾活过。但问题是,太多的人喜欢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别人身上。甚至,一个哲学家称,一个生命的过程,就是不断与别人的个人意志作较量的过程。别人会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我们,我们同样也会这样做。
这样做的时候,我们有很多名堂,最简单的说法是,我这样做,是为了你好。
对此,以色列哲学家马丁·布伯称,一旦你将对方视为实现你目标的对象和工具,那么,不管你的目标看似多么伟大,你都对那个人造成了伤害。著名的寓言小说《盔甲骑士》中,骑士对导师梅林说,他爱妻子和儿子,但梅林反问他:“你有没有把需要当作爱?”骑士恍然大悟,他需要去“爱”妻子和儿子,不管妻子和儿子需不需要,他都要去“爱”他们。其实,妻子和儿子只是骑士爱的对象和工具而已。或者说,骑士只是想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妻子和儿子身上罢了。难怪,妻子和儿子都对他的爱没什么回应,因为这种爱其实是伤害。
不过,自己为自己的人生作决定,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这听上去很动听,有一些伟大的味道。然而,这样做的另一面,意味着你必须为你的决定负责,如果选择错了,你受伤了,不要怨天尤人,不要把责任推卸到别人身上。很多人惧怕这一点,于是宁愿放弃自己的意志,宁愿被别人决定。
由此,他们自己阻断了自我实现之路。
定律二:我们天然就有一个精神胚胎
我们在自我实现的道路上,最容易遭遇的第一个挫折,多来自父母等重要的亲人。父母最容易以爱的名义,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的身上。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就压制了孩子成为自己的努力。
父母们之所以喜欢这样做,常常是因为抱有一个传统的观点——孩子是一张白纸。按照这个观点,孩子被认为一开始什么都没有,就是纯粹的空白,我们怎么塑造怎么教育,孩子就会成长为什么样子。
意大利教育学家蒙台梭利反对这一看法,她认为,孩子绝不是一张白纸,相反,一开始就有一个精神胚胎,这个精神胚胎中藏有心灵成长的密码。并且,只有孩子自己通过自己的行动、感受和思考才能解开这个密码。因为,那些敏感期只有一个大概的规律,我们无法找到一个精确的时间表,也就无法主动地操控,而只能通过孩子的自发行为去发现,自己目前正处于什么敏感期。
很多幼儿教育学家支持蒙台梭利的这一说法,他们通过观察发现,孩子6岁前有许多心灵发育的敏感期,譬如追求完美,热爱音乐、数学等,都有一个敏感期。处于特定敏感期的孩子,会对某一件特定的事情有着匪夷所思的执着,他们会不厌其烦地自发地重复去做这些事。如果这些事在敏感期内得到了充分的操作和训练,这个孩子的特定能力就会得到充分发展。如果错过了这个敏感期,这一特定能力就会遭到难以逆转的损害,以后要花极大的力气才能部分弥补。
蒙台梭利认为,这就是精神胚胎指引的结果。源自精神胚胎的声音告诉孩子,他需要做什么。从这一角度而言,孩子的每一个自发的行为,其实都反映了精神胚胎成长的需要,都有其独特的价值。
按照这一观点,罗杰斯的“成为自己”的“自己”并不纯粹是一个人的生命体验的总和。因为按照罗杰斯的这一观点,自己一开始好像也是空的,而按照蒙台梭利的观点,我们一开始就不是空的,一开始我们就有一个无比重要的精神胚胎。
更关键的是,6岁前的经历决定了精神胚胎的发育程度。仿佛是,精神胚胎在6岁前基本发育成型了。假若在6岁前,父母一直忙于用自己的意志塑造孩子,那么,孩子的精神胚胎就没有发育的机会。于是,这个孩子就会出现种种问题。
国内知名的幼儿教育专家孙瑞雪女士说,一个精神胚胎得到良好发育的孩子,会有极好的感受能力,他充分信任自己的感觉,对任何事情都要寻求自己的判断和理解。最终,他将成为一个极具独立判断能力和丰富创造力的人。
定律二的破碎:精神胚胎被压制
按照蒙台梭利的观点,孩子的自由探索非常重要,因为这是精神胚胎得以发育的唯一途径。然而,因为不理解孩子的行为,大人很容易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强迫孩子接受自己的意志,控制并压制孩子的选择空间。由此,破碎很容易产生。
孙瑞雪称,依照她的观察,所谓的多动症,其实大多数是孩子的精神胚胎被严重压制的结果。患有多动症的孩子,他的重要抚养者中一定是不断有人对他说,你不能这样做,也不能那样做,你必须听我的。于是,这个孩子的许多源自精神胚胎的自发行为都被打断了,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敏感期。但是,源自精神胚胎的那些需要还是要表达自己的声音。假若100个敏感期的需要都被压制了,那么这100个需要都渴望表达,甚至是同一时间的表达。于是,一个多动症的孩子,给人的印象是,他好像在同一时间渴望做许多件事情,但因为渴望太多了,他也不知道做什么好,于是什么都要做一点。
大人是怎样压制孩子自发的需要的,这可以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个3岁左右的孩子,会拒绝接受一小块大饼,他一定要一个完整的。对于这种行为,大人会说:这个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不知道节约。其实,孩子这样做,是因为他正处于追求完美的敏感期。一整张饼,是完美的,会满足他精神胚胎发育的需要,而一块饼,是破损的,会让这个正追求完美的孩子感到不舒服。其实,他并不贪婪,假若你给他一块虽小小的但完整的饼,他一样会心满意足。
所以,不要急着去评判孩子并塑造孩子,更不要急着把你的观念强加在孩子头上。譬如,节俭不节俭这样的词汇,是不适合用来衡量一个3岁的孩子的。你可以强行把一个3岁的孩子塑造成看似节俭的孩子,但这个孩子因而就失去了对完美的感受、渴望和追求。
定律三:关系胜于一切
情商比智商重要,这一点已成公论。那么,情商是什么?
其实,情商就是性格,就是人格,而人格就是我们的内在关系模式。从这一点而言,父母不必太忙于给孩子灌输知识,因为他们与孩子的关系,实际上远比这些知识重要。
假若父母能给孩子提供一个和谐的关系,那么,孩子的精神胚胎就会在这个关系中,自由而安全地得到最大限度的成长。
所以,父母应切记,他们与孩子的关系,才是压倒性的关键所在,至于他们想对孩子灌输的知识,其实是配角,有时甚至还是反角。
新精神分析流派、现代客体关系心理学认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关系模式,这个关系模式决定了我们与其他人、与社会、与世界,乃至与自己的相处方式。
这个内在关系模式,用客体关系理论解释起来会比较复杂,但可以简单而形象地解释为“内在的父母”和“内在的小孩”的关系。
这个内在关系模式也是在6岁前基本建立的,所谓“内在的小孩”,其实就是孩子自己一方角色的内化。所谓“内在的父母”,则是父母一方角色的内化。内在关系模式,基本也是童年时,孩子与父母等重要亲人现实关系的内化。
给予孩子爱,也要给予自由
由此可以看到,父母与孩子童年时的关系模式无比重要。衡量这个关系模式的质量有两点:爱和自由。
通过对定律一和定律二的探讨,我们已经知道,自由对孩子而言非常重要。因为自由意味着孩子的精神胚胎可以充分地获得发育,自由也意味着这个孩子的意志得到了尊重,他被允许并被鼓励走向自我实现,自己为自己的人生作选择。
这听起来有点抽象,但做起来并不难,就是在孩子开始进行自我探索的时候,既不要常替他完成,更不要经常限制他。譬如,当一个还不会走路的小家伙辛苦地爬向10米外的一个玩具时,大人不要因为觉得他很辛苦,就把那个玩具替他拿过来,更不要把他抱起来,带他去拿一个大人认为的更好的玩具。
与给予孩子自由同等重要的是爱。
爱是什么?按照罗杰斯的定义,爱是深深的理解和接受。那么,相反,假若我们做不到对孩子的理解和接受,而急于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身上,这就不是爱。
我们很容易急于给孩子建议和命令,这是因为,给建议和命令,远比理解容易。实际上,无数父母感受到,理解孩子,太难太难了。譬如,有多少父母能理解一个3岁的孩子为什么非得要一张完整的大饼?
理解了,才能做到接受。谈到接受,罗杰斯认为,只有无条件地接受,才能令一个孩子感受到被爱。然而,无数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有条件的——“你必须做到什么,我才爱你”。
当父母这样做的时候,孩子就会把注意力从内部转化到外部。原来,他是因为精神胚胎的召唤,才会爬10米远去拿一个玩具的。但现在,他不去拿那个玩具,是因为他知道,那样做会令父母不高兴。这样一来,这个孩子就会失去对事情本身的原动力,一切行为都以获得父母的关注和认可为目标。于是,他现在很容易被父母控制,等长大了,就很容易被其他人控制。
内心和谐,才有爱的能力
这个关系的平衡性也非常重要。按照客体关系理论,关系的两极——“内在的父母”和“内在的小孩”——同等重要,假若关系中一极过分强大,而另一极过分虚弱,那么这个孩子一定会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
若父母溺爱孩子,那么这个内在关系中,“内在的父母”就会过于虚弱,而“内在的小孩”会过分强大。现实生活中,实施溺爱的父母是为了孩子而存在。内在关系中,“内在的父母”就会沦为“内在的小孩”实现自己欲望或目标的工具和对象。简而言之,这个孩子的心中就只有自己,而没有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