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 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
- 佚名
- 405字
- 2015-12-21 10:13:16
归根第十六
致虚极,
得道之人,捐情去欲,五内清静,至于虚极。
守静笃,
守清静,行笃厚。
万物并作,
作,生也。
万物并生也。
吾以观复。
言吾以观见万物无不皆归其本也。人当念重其本也。
夫物芸芸,
芸芸者,华叶盛也。
各复归其根,
言万物无不枯落,各复反其根而更生也。
归根曰静,
静谓根也。
根安静柔弱,谦卑处下,故不复死也。
是谓复命。
言安静者是为复还性命,使不死也。
复命曰常。
复命使不死,乃道之所常行也。
知常曰明;
能知道之所常行,则为明。
不知常,妄作凶。
不知道之所常行,妄作巧诈,则失神明,故凶也。
知常容,
能知道之所常行,去情忘欲,无所不包容也。
容乃公,
无所不包容,则公正无私,众邪莫当。
公乃王,
公正无私,可以为天下王。治身正则形一,神明千万,共凑其躬也。
王乃天,
能王,德合神明,乃与天通。
天乃道,
德与天通,则与道合同也。
道乃久。
与道合同,乃能长久。
没身不殆。
能公能王,通天合道,四者纯备,道德弘远,无殃无咎,乃与天地俱没,不危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