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钟情姐,你慢慢收拾,我也回家拿两件换洗衣服,待会儿正好让司机送咱们过去!”
送走李茶,一个人回到卫生间放了一缸热水,钟情往里面放了一颗薰衣草味的浴球,脱掉衣服,整个人浸到水里。薰衣草的味道,刚开始接触会有点闻不惯,并不是想象中那种纯粹的花香,反而有点草药的香气。但是用得时间久了,钟情也渐渐喜欢上了。睡不着觉的夜晚,她总会泡一杯薰衣草茶,闻着香气就觉得心神都平静下来。
或许人有时是这样的,用得久的东西,并不是心里多喜欢,而是时候长了,慢慢成了习惯。而习惯总是最难戒的。
离开公司已经一周的时间,钟情每天不是喝热水、看电视,就是在睡觉。都说发烧让人脑子糊涂,可她却越烧越清醒,像现在这样浸泡在香气氤氲的热水里,脑海里总是不断浮现过去的情景。
她和陆河相识六年,相恋四年,最早的相识并不是许多人以为的校园,而是在家附近的一个公园里。那天午后,下着大雨,她下了公交车,为了抄近路回家,就选了横穿公园的那条小径。快走到公园门口时,听到有小孩子的哭声,她一路走,耳听着哭声越来越近,最后在一棵大柳树下看到了小孩的影踪。
穿红裙子的小女孩,扎着两根大辫子,看起来约莫六七岁的样子,正站在树下呜呜地哭着。旁边蹲着一个穿白T恤的年轻男生,手里的伞几乎全都撑在小女孩的头顶,一边还在低声安慰着什么。
钟情走到跟前,就听到那个年轻男生用很温柔的语气说:“你不要哭了好不好,哥哥给你买糖吃。”
“我要噜噜……”
“噜噜,噜噜是什么?”男生微微皱眉,看起来有点费解。
“噜噜是她养的一只小狗。”钟情认出小女孩是住在自己那栋楼的一个邻居家的孩子,走上前,摸了摸小女孩的头,“莎莎,下这么大雨,你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
“噜噜丢了……”小女孩哭得直打嗝,“我找不到它,妈妈……妈妈会说我的。”
钟情摸到小女孩的额头发烫,连忙说:“妈妈不会的。你先跟姐姐回家好不好?莎莎有没有觉得哪里难受?”
“她怎么了?”男生转过脸,仰着头看她。
钟情这才将视线移到男生身上,他蹲在那里,仰着脸看他,俊秀的眉微微蹙着,眼睛里明明白白写着担忧。
就是这样的眼神,以后无数次地出现在她的眼前,还有梦里……在她生病、难过、无助地哭泣时,陆河总是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她,把她摁在怀里,轻声安慰。
即便已经过去这么久,她依旧清楚地记得,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下着大雨的公园,他穿着干净的白T恤,周围尽是蒙蒙翠色,还有后来被他抱在怀里的红裙子小女孩。以至于很久之后,回忆起两人初见的情景,钟情压根儿不记得自己穿的哪条裙子、梳着什么发型,最后还要靠陆河浅笑着娓娓道来。
那天把孩子安全送到家,两个人准备道别时,才发现陆河不久前刚搬到钟情家隔壁的那栋楼,清河镇地方小,人口也少,算来算去,两个年轻人倒成了一对新邻居。
再之后,两个人寒暑假回家的时候,总会在小区里碰上面。次数多了,便各留了联系方式。钟情在平城念大学,而陆河就在离家不远的吴郡市区,渐渐地两个人联系的时候多了,相处起来倒有点像网友。
两个人真正走在一起,是在大三下学期的事了。彼时两个人已经非常熟悉,尽管相隔千里,却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暑假陆河和几个朋友一起到平城旅游,钟情热情地做起了导游。爬香山的时候,钟情走在前面,脚下一个趔趄,整个人向后滑倒,陆河机敏地从后面托住她的身体,顺势拉住她的手。
而在那之后,他拉着她的手,再也没有松开。
一年半后,陆河成功考入钟情所在学校的研究生,而钟情已经进入星澜工作一年有余。再之后的两年,陆河即将升入研三,学校正事不多,他便也进入星澜工作,成为钟情的同事。
对外,他们仅是同一所学校毕业的校友;对内,他们却是彼此相恋、相守四年的情侣。如果不是一周前的那天,她在卫生间听到同事议论他和石星的种种,如果没有那天晚上石路成在晚会上宣布他们即将结婚的消息,恐怕直到今时今日,她还会被蒙在鼓里,茫然不知。
相比陆河的背叛,更让钟情无法接受的,是他完美无缺的隐瞒和欺骗。请假在家的这一周,意识模糊半梦半醒之间,她总会神经质地突然惊醒,然后大脑开始巨细靡遗地回放两个人相处至今的每一个细节,尤其是陆河进入星澜这一年的种种。
陆河和她并不住在一起,因为还没有毕业,他至今仍住在研究生院的宿舍;而她却从两年前就租住了这所小公寓,每天都是一人独居。只有到了周末,陆河才会过来,两个人一起做饭、看电影,更经常的是一起出去逛街轧马路。
没有半夜打来的电话,没有遮遮掩掩的交谈,更没有别人似有若无的暗示……论坛和微博总结的那些方法,放在她和陆河身上却偏偏没了普遍适用性,完全不起作用。整整一周的时间,钟情想破了脑袋,就是找不出任何能够证明他出轨的蛛丝马迹。
喝了李茶送来的鸡汤、又泡了一个温暖的泡泡浴之后,百病全消的钟情一边吹头发,一边开始强迫自己正视一个事实。她自诩智商一等,却在和陆河相恋这件事上栽了大跟头。她现在需要的不是回忆和找证据,因为陆河和石星两个人已经用现实给了她一记最响亮的耳光。
如果放不下这件事,她就应该去找陆河问个明白,这比自己在这儿苦苦寻找蛛丝马迹高效多了。如果她彻底放下了,就更不应该在这里自我折磨,哪怕现在派福尔摩斯来陪她循迹追踪,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陆河已经走了,并且很快就要跟别的女人结婚了。
端正态度的钟小姐觉得自己精神抖擞,换上黑色鸡心领毛衣,外面又套了件酒红色的羊绒连衣裙,搭配黑色大衣和高靴,站在镜前也算得上时髦大气。她捋了捋披散开来的大波浪,突然觉得脖子空空如也,怎么也该搭配一件亮闪闪的首饰才合适。走到梳妆台前,拉开小小的首饰盒,看到里面静静躺着一枚心形的玫瑰金吊坠。
她把坠子拿出来,发现背面刻着的“L·Z”字样,已经有点模糊不清。毕竟不是品牌店的东西,长时间不戴,有点脱色也是正常。钟情把坠子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开始时还是冷静克制的,到最后手指摩挲着那个中间的小小心形,突然之间崩溃得大哭出声。
这枚心形吊坠是今年年初过生日时,陆河送给她的生日礼物。钟情清楚地记得,那天送礼物的时候,向来儒雅克制、风度翩翩的陆河破天荒地哭了。他帮她戴上项链,单膝跪地跪在她面前,捧着她的双手说:“这条项链不是什么品牌的,但是我寒假打工挣的全部工资。等我以后有钱了,就给你买黄金的、铂金的、钻石的……你想要什么样的项链,我都买给你,好不好?”
回想起那天晚上陆河语气里的小心翼翼,眼睛里闪耀的泪光,钟情哭得气都喘不上来。他在她的记忆里一直是那个为一个陌生小女孩打伞的善良大男生,是那个走在山路上小心拉住她的手却忍不住红了耳朵的羞涩男孩,是那个在冰冷夜里担心她会不喜欢礼物而忐忑下跪的年轻男人……他在她的记忆里陪伴着她走出了这么远,可为什么一个眨眼的工夫,就什么都变了。
那天站在台上和石星手臂相挽的男人,纵然清俊秀雅、风度翩翩,却不是她记忆里的陆河。他们把她的陆河弄去哪儿了?
整理了七天才平复下来的心情,在看到一枚项链坠子时顷刻破功,土崩瓦解。
李茶兴致勃勃背着小包摁响门铃,拉开门时看见的就是一个精心打扮、又满脸狼狈的钟情。她同情地望着钟情肿成两个核桃的双眼,轻声建议:“要不……咱们今天还是待在家里吧。”
钟情已经转身去拿自己打包好的行囊:“没事,我都收拾好了,咱们这就走。”这个房间每一个角落都存留着她和陆河的回忆,如果她还想好好活着,那多一秒钟她都不能再待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