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九二”至“幽人贞吉”。○正义曰:“履道坦坦”者,坦坦,平易之貌。九二以阳处阴,履於谦退,已能谦退,故“履道坦坦”者,易无险难也。“幽人贞吉”者,既无险难,故在幽隐之人,守正得吉。○注“履道尚谦”至“宜其吉”。○正义曰:“履道尚谦”者,言履践之道,贵尚谦退,然后乃能践物。“履”又为礼,故“尚谦”也。“居内履中,隐显同”者,“履道尚谦”,不喜处盈,然以阳处阴,尚於谦德。“居内履中”,以信为道,不以居外为荣,处内为屈。若居在外,亦能履中谦退,隐之与显,在心齐等,故曰“隐显同”也。“在幽而贞,宜其吉”者,以其在内卦之中,故云“在幽”也。谦而得中,是贞正也。“在幽”能行此正,故曰“宜其吉”。
《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疏]正义曰:“中不自乱”者,释“幽人贞吉”,以其居中,不以危险而自乱也。既能谦退幽居,何有危险自乱之事?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居“履”之时,以阳处阳,犹曰不谦,而况以阴居阳,以柔乘刚者乎?故以此为明眇目者也,以此为行跛足者也,以此履危见咥者也。志在刚健,不修所履,欲以陵武於人,“为于大君”,行未能免於凶,而志存于五,顽之甚也。
[疏]“六三眇能视”至“武人为于大君”。○正义曰:“眇能视,跛能履”者,居“履”之时,当须谦退。今六三以阴居阳,而又失其位,以此视物,犹如眇目自为能视,不足为明也;以此履践,犹如跛足自为能履,不足与之行也。“履虎尾咥人凶”者,以此履虎尾,咥齧於人,所以凶也。“武人为于大君”者,行此威武加陵於人,欲自“为於大君”,以六三之微,欲行九五之志,顽愚之甚。
《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疏]“《象》曰眇能视”至“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正义曰:“不足以有明”者,释“眇能视物”。目既隆眇,假使能视,无多明也。“不足以与行”者,解“跛能履”。足既蹇跛,假使能履,行不能远,故云“不足以与行”也。“位不当”者,释“咥人之凶”。所以被咥见凶者,缘居位不当,为以阴处阳也。“志刚”者,释“武人为于大君”。所以陵武加人,欲为大君,以其志意刚猛,以阴而处阳,是志意刚也。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逼近至尊,以阳承阳,处多惧之地,故曰:“履虎尾,愬愬”也。然以阳居阴,以谦为本,虽处危惧,终获其志,故“终吉”也。
[疏]正义曰:“履虎尾愬愬”者,逼近五之尊位,是“履虎尾”近其危也。以阳承阳,处嫌隙之地,故“愬愬”危惧也。“终吉”者,以阳居阴,意能谦退,故终得其吉也。
《象》曰:“愬愬终吉”,志行也。
[疏]正义曰:“志行”者,释“愬愬终吉”。初虽“愬愬”,终得其吉,以谦志得行,故“终吉”也。
九五:夬履,贞厉。得位处尊,以刚决正,故曰“夬履贞厉”也。履道恶盈而五处尊,是以危。
[疏]正义曰:“夬履”者,夬者,决也。得位处尊,以刚决正,履道行正,故夬履也。“贞厉”者,厉,危也。履道恶盈,而五以阳居尊,故危厉也。
《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疏]正义曰:“位正当”者,释“夬履贞厉”之义。所以“夬履贞厉”者,以其位正,当处在九五之位,不得不决断其理,不得不有其贞厉,以位居此地故也。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祸福之祥,生乎无所履,处履之极,履道成矣,故可“视履”而“考祥”也。居极应说,高而不危,是其旋也。履道大成,故“元吉”也。
[疏]正义曰:“视履考祥”者,祥谓徵祥。上九处履之极,履道已成,故视其所履之行;善恶得失,考其祸福之徵祥。“其旋元吉”者,旋谓旋反也。上九处履之极,下应兑说,高而不危,是其不坠於“履”,而能旋反行之,履道大成,故“元吉”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疏]正义曰:“大有庆”者,解“元吉”在上之义。既以“元吉”而在上九,是大有福庆也,以有福庆,故在上元吉也。
乾下坤上。泰:小往大来,吉亨。
[疏]正义曰:阴去故“小往”,阳长故“大来”,以此吉而亨通。此卦亨通之极,而四德不具者,物既太通,多失其节,故不得以为元始而利贞也。所以《象》云“财成”、“辅相”,故四德不具。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疏]“《彖》曰泰小往大来”至“小人道消也”。○正义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者,释此卦“小往大来吉亨”名为“泰”也。所以得名为“泰”者,止由天地气交而生养万物,物得大通,故云“泰”也。“上下交而其志同”者,此以人事象天地之交。上谓君也。下谓臣也,君臣交好,故志意和同。“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健则内阳,外顺则外阴。内阳外阴据其象,内健外顺明其性,此说泰卦之德也。阴阳言爻,健顺言卦。此就卦爻释“小往大来吉亨”也。“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者,更就人事之中,释“小往大来吉亨”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泰者,物大通之时也。上下大通,则物失其节,故财成而辅相,以左右民也。
[疏]“《象》曰天地交泰”至“以左右民”。○正义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者,由物皆通泰,则上下失节。后,君也。於此之时,君当翦财,成就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者,相,助也。当辅助天地所生之宜。“以左右民”者,左右,助也,以助养其人也。“天地之道”者,谓四时也,冬寒、夏暑、春生、秋杀之道。若气相交通,则物失其节。物失其节,则冬温、夏寒、秋生、春杀。君当财节成就,使寒暑得其常,生杀依其节,此天地自然之气,故云“天地之道”也。“天地之宜”者,谓天地所生之物各有其宜。若《大司徒》云“其动物植物”,及《职方》云杨州其贡宜稻麦,雍州其贡宜黍稷。若天气大同,则所宜相反。故人君辅助天地所宜之物,各安其性,得其宜,据物言之,故称“宜”也。此卦言“后”者,以不兼公卿大夫,故不云君子也。兼通诸侯,故不得直言先王,欲见天子诸侯,俱是南面之君,故特言“后”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茅之为物,拔其根而相牵引者也。“茹”,相牵引之貌也。三阳同志,俱志在外,初为类首,已举则从,若“茅茹”也。上顺而应,不为违距,进皆得志,故以其类“征吉”。
[疏]正义曰:“拔茅茹”者,初九欲往於上,九二、九三,皆欲上行,已去则从,而似拔茅举其根相牵茹也。“以其汇”者,汇,类也,以类相从。“征吉”者,征,行也。上坤而顺下,应於乾,己去则纳,故征行而吉。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疏]正义曰:“志在外”者,释“拔茅征吉”之义。以其三阳志意皆在於外,己行则从,而似“拔茅征行”而得吉。此假外物以明义也。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体健居中而用乎“泰”,能包含荒秽,受纳“冯河”者也。用心弘大,无所遐弃,故曰“不遐遗”也。无私无偏,存乎光大,故曰“朋亡”也。如此乃可以“得尚于中行”。尚,尤配也。“中行”,谓五。
[疏]正义曰:“包荒用冯河”者,体健居中,而用乎“泰”,能包含荒秽之物,故云“包荒”也。“用冯河”者,无舟渡水,冯陵于河,是顽愚之人,此九二能包含容受,故曰“用冯河”也。“不遐遗”者,遐,远也。遗,弃也。用心弘大,无所疏远弃遗於物。“朋亡”者,得中无偏,所在皆纳,无私於朋党之事,“亡,无也”,故云“朋亡”也。“得尚於中行”者,“中行”谓六五也,处中而行,以九二所为如此。尚,配也,得配六五之中也。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疏]正义曰:释“得尚中行”之义。所以包荒、得配此六五之中者,以无私无偏,存乎光大之道,故此包荒。皆假外物以明义也。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乾本上也,坤本下也,而得泰者,降与升也。而三处天地之际,将复其所处。复其所处,则上守其尊,下守其卑,是故无往而不复也,无平而不陂也。处天地之将闭,平路之将陂,时将大变,世将大革,而居不失其正,动不失其应,艰而能贞,不失其义,故“无咎”也。信义诚著,故不恤其孚而自明也,故曰“勿恤其孚,于食有福”也。
[疏]“九三无平不陂”至“于食有福”。○正义曰:“无平不陂”者,九三处天地相交之际,将各分复其所处。乾体初虽在下,今将复归於上,坤体初虽在上,今欲复归於下,是初始平者,必将有险陂也。初始往者,必将有反复也。无有平而不陂,无有往而不复者,犹若元在下者而不在上,元在下者而不归下也。“艰贞无咎”者,已居变革之世,应有危殆,只为己居得其正,动有其应,艰难贞正,乃得“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者,恤,忧也;孚,信也。信义先以诚著,故不须忧其孚信也。信义自明,故於食禄之道,自有福庆也。○注“将复其所处”至“于食有福也”。○正义曰:“将复其所处”者,以泰卦“乾体”在下,此九三将弃三而向四,是将复其乾之上体所处也。泰卦“坤体”在上,此六四今将去四而归向初,复其“坤体”所处也。“处天地之将闭,平路之将陂”者,天将处上,地将处下,闭而不通,是“天地之将闭”也。所以往前通泰,路无险难,自今巳后,时既否闭,路有倾危,是“平路之将陂”也。此因三之向四,是下欲上也。则上六将归於下,是上欲下也,故云“复其所处”也。“信义诚著”者,以九三居不失正,动不失应,是信义诚著也。“故不恤其孚而自明”者,解“於食有福”,以信义自明,故饮食有福。
《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天地将各分复之际。
[疏]正义曰:“天地际”者,释“无往不复”之义。而三处天地交际之处,天体将上,地体将下,故往者将复,平者将陂。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乾乐上复,坤乐下复,四处坤首,不固所居,见命则退,故曰“翩翩”也。坤爻皆乐下,已退则从,故不待富而用其邻也。莫不与已同其志愿,故不待戒而自孚也。
[疏]正义曰:“六四翩翩”者,四主坤首,而欲下复,见命则退,故翩翩而下也。“不富以其邻”者,以,用也。“邻”谓五与上也。今己下复,众阴悉皆从之,故不待财富而用其邻。“不戒以孚”者,邻皆从己,共同志愿,不待戒告而自孚信以从已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疏]正义曰:“皆失实”者,解“翩翩不富”之义,犹众阴皆失其本实所居之处,今既见命,翩翩乐动,不待财富,并悉从之,故云“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者,解“不戒以孚”之义,所以不待六四之戒告,而六五、上六,皆以孚信者,由中心皆愿下复,故不待戒而自孚也。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妇人谓嫁曰“归”。“泰”者,阴阳交通之时也。女处尊位,履中居顺,降身应二,感以相与,用中行愿,不失其礼。“帝乙归妹”,诚合斯义。履顺居中,行原以祉,尽夫阴阳交配之宜,故“元吉”也。
[疏]“六五”至“以祉元吉”。○正义曰:“帝乙归妹”者,女处尊位,履中居顺,降身应二,感以相与,用其中情,行其志愿,不失於礼。爻备斯义者,唯帝乙归嫁于妹而能然也。故作《易》者,引此“帝乙归妹”以明之也。“以祉元吉”者,履顺居中,得行志愿,以获祉福,尽夫阴阳交配之道,故大吉也。○注“妇人谓嫁曰归”。○正义曰:“妇人谓嫁曰归”,隐二年《公羊传》文也。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疏]正义曰:“中以行愿”者,释“以祉元吉”之义,正由中顺,行其志愿,故得福而元吉也。
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居泰上极,各反所应,泰道将灭,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是故“城复子隍”,卑道崩也。“勿用师”,不烦攻也。“自邑告命,贞吝”,否道已成,命不行也。
[疏]“上六城复于隍”至“自邑告命贞吝”。○正义曰:“城复于隍”者,居泰上极,各反所应,泰道将灭,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犹若“城复于隍”也。《子夏传》云:“隍是城下池也”。城之为体,由基土陪扶,乃得为城。今下不陪扶,城则陨坏,以此崩倒,反复於隍,犹君之为体,由臣之辅翼。今上下不交,臣不扶君。君道倾危,故云“城复于隍”。此假外象以喻人事。“勿用师”者,谓君道已倾,不烦用师也。“自邑告命贞吝”者,否道己成,物不顺从,唯於自已之邑而施告命,下既不从,故“贞吝”。○注“卑道崩也”。○正义曰:“卑道崩也”者,卑道向下,不与上交,故卑之道崩坏,不承事於上也。
《象》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