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原夫指微论中。赜义成赋。 指微论三卷。亦是何公所作。探经络之赜。原针刺之理。明荣卫之清浊。别孔穴之部分。然未广传于世。今于论内自取其义以成此赋。

知本时之气开。说经络之流注。 本论云。流者行也。注者住也。流为气血之也。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如流水走蚁。涓涓不息。不可暂止。又云。流而为荣卫。彰而为颜色。发而为音声。速则生热。迟则生寒。结则为瘤赘。陷则为痈疽。故知流者不可止。若人误中则有颠倒昏闷之疾。又云。注者住也。谓十二经络。

各至本时。皆有虚实邪正之气。注于所括之穴。所谓得时谓之开。失时谓之阖。气开当补泻气闭忌针刺。圣人深虑此者。恐人劳而无功。岂可昧气开流注之道哉。其气开注穴之法。

七韵中说之矣。每披文而参其法。覆经而察其言。明谕其隐。皆知实虚总附。夫披文覆经者学人之情也。既穷其理。赜其义。知其根。得其源。以见圣人之心乎。观何公作流注之赋玄辞妙语。可谓达理。非是自炫也。移疼住痛。如有神针。

暴疾沉 至危笃。刺之勿误。沉 久病,虚弱之人。忽暴感疾于荣卫。传于脏腑。其病必危笃而沉重也。明者是时深虑损益。慎勿轻忽。自恃聪俊。当须察其何经所苦。补泻针刺。去之勿误也。

详夫阴日血引。值阳气流。 贾氏云。阳日气先脉外。血后脉内。阴日血先脉外气后脉内,交贯而行于五脏五腑之中。各注井荥俞经合五穴。共五十穴。唯三焦受十经血气。

次传包络。又各注五穴。通前十二经。共六十穴。才合得十六难内六十首也。越人言。三部九候。各有头首也。及素问言六十首。今世不传。既言不传。其文不载六十首字也。余以所过为原六穴即是阴阳二气出入门户也。则阳脉出行二十五度。阴脉入行二十五度。则皆会于六穴中出入也。其五脏五腑收血化精合处。便是逐经原气也。其余精者。助其三焦。其受十经精气。则次传心包络。始十二经血气遍行也。如一经精气不足。则便成病也。既然有病。

即不根据此行度也。至令诸经失时。又更引毒瓦斯遍行。所流到处。即各见本经脉候。或大或小或浮或沉。病患或寒或热。或轻或重。因证取之耳。

口温针暖。 凡下针。先须口内温针令暖。不唯滑利而少痛。亦借已和气与患者荣卫无寒暖之争。便得相从。若不先温针暖。与血气相逆。寒温交争。而成疮者多矣。

牢濡深求。 经云。实之与虚者。牢濡之意。气来实牢者为得。虚濡者为失。凡欲其补泻。即详五脏之脉。及所刺穴中。如气来实牢者可泻之。虚濡者可补之也。

诸经十二作数。络脉十五为周。 手足各有三阴三阳之脉。合为十二经脉。每一经各有一脉络。余有阳跷之络。阴跷之络。脾之大络。合为十五络脉。周者。为十二经十五络二十七气。周流于身者也。

阴俞六十脏主。 脏谓五脏肝心脾肺肾。并心包之脉。合之有六。俞谓井荥经合非皆俞也。然井荥俞经合者。肝之井。大敦穴也。荥。行间穴也。俞。太冲穴也。经。中封穴也合。曲泉穴也。心之井。少冲穴也。荥。少府穴也。俞。神门穴也。经。灵道穴也。合。

少海穴也。脾之井。隐白穴也。荥。大都穴也。俞。太白穴也。经。商丘穴也。合。阴陵泉穴也。肺之井。少商穴也。荥。鱼际穴也。俞。太渊穴也。经。经渠穴也。合。尺泽穴也。

肾之井。涌泉穴也。荥。然谷穴也。俞。太溪穴也。经。复溜穴也。合。阴谷穴也。心包之井。中冲穴也。荥。劳宫穴也。俞。大陵穴也。经。间使穴也。合。曲泽穴也。五脏之俞。

各有五。则五五二十五俞。并心络五俞。共三十。以左右见言之。六十俞穴也。

阳穴七十二腑收。 腑谓六腑。非兼九形腑也。穴。俞穴也。亦谓井荥俞原经合也。肝之腑胆。胆之井者。窍阴穴也。荥。侠溪穴也。俞。临泣穴也。原。丘墟穴也。经。阳辅穴也。合。阳陵泉穴也。心之腑小肠。小肠之井者。少泽穴也。荥。前谷穴也。俞。后溪穴也。原。腕骨穴也。合。小海穴也。脾之腑胃。胃之井者。厉兑穴也。荥。内庭穴也。俞陷谷穴也。原。冲阳穴也。经。解溪穴也。合。三里穴也。肺之腑大肠。大肠之井者。商阳穴也。荥。二间穴也。俞。三间穴也。原。合谷穴也。经。阳溪穴也。合。曲池穴也。肾之腑膀胱。膀胱之井者。至阴穴也。荥。通谷穴也。俞。束骨穴也。原。京骨穴也。经。昆仑穴也。合。委中穴也。心包之腑三焦。三焦之井者。关冲穴也。荥。液门穴也。俞。中渚穴也。原。阳池穴也。经。支沟穴也。合。天井穴也。如是六腑各有六。则六六三十六俞。

以左右脉共言之。则七十有二俞穴也。取穴部分。见于井荥图说。

刺阳经者。可卧针而取。 卫者属阳,皮毛之分。当卧针而刺之。若深刺伤阴夺血络者。先俾指而柔。 夺血络者。取荣气也。荣气者。经隧也。灵枢曰。经隧者针。取荣家之气。不能损卫气也。经云。刺荣无伤卫。刺卫无伤荣也。

呼为迎而吸作补。 泻者迎之。补者随之。有余则泻。不足则补。泻者吸则内针。无令气散。静以久留。无令邪布。候呼尽乃去。大气皆出。是名曰泻。补者。扪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弹而弩之。抓而下之。外引其门。以闭其神。呼尽内针。静以久留。以气至为故。候吸引针。气不得出。各在其处。推阖其门。令神气存。大气留止。故命曰补。

凡善治者。察其所痛。以知病有余不足。当补则补。当泻则泻。无逆天时。是谓至治之妙。

逆为鬼而从何忧。 逆者。谓当刺之日。与病五行相形递为鬼贼。而不顺也。从者。五脏之气。与日相和。而不相侵凌也。凡刺之理。当择吉日。与本病之藏气各无侵凌刑制。

下针顺从。而何忧哉。

淹疾延患。着灸之由。 若病有久淹。因寒而得。或阴证多寒。或者风寒湿痹脚气之病。或者上实下虚厥逆之疾。男子劳伤。妇人血气之属。并可用针灸。亦有不可灸者。近髓之穴。阳证之病。不可灸也。

燥烦药饵而难极。必取八会。 燥烦热盛在于内者。宜取八会之气穴也。谓府会太仓中脘穴。藏会季胁章门穴。筋会阳陵泉穴。髓会绝骨穴。血会膈俞穴。骨会大杼穴。脉会太渊穴。气会三焦膻中穴。此是八会穴也。

痈肿奇经而蓄邪。先由砭瘳。 经云。病患脉隆盛入于八脉。而不环周。十二经亦不能拘之。其受邪气蓄积肿热。宜砭刺出血。古者以砭石为针。山海经曰。高氏之山。有石如玉。可以为针。即砭石也。今人以披针代之也。

况乎甲胆乙肝。丁心壬水。 甲胆乙肝者。谓五脏五腑。拘之十干。阳干主腑。

阴干主脏。故天元册又曰。胆甲肝乙。小肠丙心丁。胃戊脾己。大肠庚肺辛。膀胱壬肾癸。五脏五腑。收血化精合处。便是三焦包络二经元气也。合为十二经遍行也。贾氏各分头首。十日一终。营运十干。皆以五子建元日时为头也。

生我者号母。我生者名子。 夫五行者。在人为五脏。注穴为井荥俞经合。相合为夫妻。我克者为七传。克我者为鬼贼。我生者为子。生我者为母也。

春井夏荥。乃邪在。秋经冬合。乃刺矣。 此言逐四时取井荥之法也。假令春木旺刺井。夏火旺刺荥。季夏土旺刺俞。秋金旺刺经。冬水旺刺合。四时刺法。根据此推之。以泻逐时所胜邪毒者也。圣人所谓因其时而取之。以泻邪气出也。

犯禁忌而病复。 禁忌者。非惟人神所在也。谓大饥大渴。大寒大热。大饱大醉大虚大竭。大劳大困。皆为针家之禁忌。若虚实不分。浅深不及。犯触人神。颠倒四时。其病愈而必复。切须诫之诫之。

用日衰而难已。 本论云。病于当日之下。受五刑之刑制者。其病刺而难愈也。

谓心病遇庚日。肝病遇辛日。脾病遇乙日。肺病遇丁日。肾病遇己日。小肠病遇壬日。大肠病遇丙日。胃遇甲日。胆遇庚日。膀胱遇戊日。斯皆本脏正气遇日下受制而气衰。刺病难愈故也孙络在于肉分。血行出于支里。 孙络。小络也。谓络之支分也。行于分肉之间有血留止。刺而去之。无问脉之所会。

闷昏针运。经虚补络须然。 本论云。若学人深明气血往来。取穴部分不瘥。补泻得宜。必无针运昏倒之疾。或匆忙之际。畏刺之人。多针则伤。壮者气行自已。怯者当速救疗假令针肝经感气运。以补肝经合曲泉穴之络。假令针肝络血运。以补本经曲泉穴之经。针入复苏。效如起死。他皆仿此。

疼实痒虚。泻子随母要指。 病之虚实也。痒则为虚。疼则为实。刺法云。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假令肝脏实。泻肝之荥行间穴。属火是子。肝脏虚。补肝之合曲泉穴。属水是母。凡刺只取本经井荥俞经合五行。子母补泻。此乃大要也。

想夫先贤迅效。无出于针经。今人愈疾。岂难于医法。 古之治疾。特论针石。

素问先论刺后论脉。难经先论脉后论刺。刺之与脉。不可偏废。昔之越人起死。华佗愈 。非有神哉。皆此法也。离圣久远。后学难精。所以针之玄妙。罕闻于世。今时有疾多求医命药用针者寡矣。

徐文伯泻孕于苑内。斯由甚速。 昔宋太子性善医书。出苑见一有孕妇人。太子自为诊之。是一女。令徐文伯亦诊之。乃一男一女。太子性急。欲剖腹视之。伯因自请针之令落于是泻足三阴交。补手阳明合谷。胎应针而落。果如文伯之言也。

范九思疗咽于江夏。闻见言稀。 传曰。嘉 中有太傅程公。守任于江夏。因母之暴患咽中有痈。卒然而长。塞气不通。命医者止可用药治之。勿施针以损之。医曰∶咽中气上不通。岂能用药。药既下之。岂能卒效。故众医不敢措治。寻有医博范九思云。有药须用先使新笔点之。痈疽即便瘥。公遂取新笔与之。九思乃以点药上痈。药到则有紫血顿出。渐气通而瘥。公曰。此达神圣之妙矣。公命九思饮。而求其方。九思大笑曰。其患是热毒结于喉中。塞之气不宣通。病以为甚。公坚执只可用药。不可用针。若从公意。则必误矣。若不从公意。固不能施治。九思当日。曾以小针藏于笔头中。妄以点药。乃针开其痈而效也。若非如此。何如紫血倾下也。公方省而欢曰。针有劫病之功。验于今日。古人云。为将不察士卒之能否。则不能决胜。为医不察药性之主治。则不能便瘥。又将无深谋远虑。则无必胜也。

医无先机远见。治无必效也。

大抵古今遗迹。后世皆师。 古人遗留轨范。使后人仿学。况于针术。隐奥难究妙门出乎其类者。今之世谁能之。故圣人云。不可不遵先圣遗文也。

王纂针魅而立康。獭从被出。 传曰。王纂少习医方。尤精针石。远近知名。嘉中县人张方女。因暮宿广陵庙中。下有一物。假作其婿。因被魅感而病。纂因用针。一针有一獭从女被中走出。而病愈矣。

秋夫疗鬼而获效。魂免伤悲。 昔宋徐熙字秋夫。善医方。为丹阳令时。常闻鬼呻吟甚凄苦。秋夫曰。汝是鬼何须如此。答曰。我患腰痛。死虽为鬼。痛苦尚不可忍。闻君善医愿相救济。秋夫曰。吾闻鬼无形。何由措置。鬼云。缚草作人。予根据入之。但取孔穴针之秋夫如其言。为针腰 二穴。肩井二穴。设祭而埋之。明日见一人来谢曰。蒙君医疗。复为设祭。病今已愈。感惠实深。忽然不见。公曰。夫鬼为阴物。病由告医。医既愈矣。尚能感激。况于人乎。鬼姓斛名斯。

既而感指幽微。用针直诀。 此皆指微论中。用针幽微之直诀也。

窍齐于筋骨。皮肉刺要。 窍者。穴也。齐者。浅深之宜也。经云。刺皮无伤骨刺骨无伤髓。病有浮沉。刺有浅深。各至其理。无过其道。过则伤。不及则生外壅。壅则邪从之。浅深不得。反为大贼。内动五脏。故生大病。

痛察于久新。腑脏寒热。 痛者。病也。夫人病有久新。脏病腑病。寒热虚实。

宜细详审调。针形短长锋类不等。穷其补泻。各随病所宜用之。

接气通经。短长根据法。 本论云。夫欲取偏枯久患荣卫诸疾。多是愈而复作者。

由气不接而经不通流。虽有临时之快。客气胜真。病当未愈也。当此乃上接而下引。呼吸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