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 厦门志
  • 周凯
  • 4923字
  • 2015-12-27 00:03:19

防海事例极广,水师提标五营所分厦门汛地,是其专责;而巡防外洋,北至烽火、南至铜山。提督巡阅亦如之;节制金门、海坛、南澳三镇,兼辖台湾、澎湖全省水师军务。平日派员与厦防同知稽查海口,商、渔各船出入及私渡奸民,则事例宜详。有事则率全军注之;不分浙、粤,凡岛屿之远近、沙线之险夷、风云潮汐之当测、停泊樵汲之有所,尤宜预讲也。故采掇旧闻,以访诸夙谙者附之于卷,俾军士商贾资所考证。若谓即此可尽防海之事,则不敢云。为防海略。

建置

宋嘉佑三年,知福州守蔡襄奏请延海地方,教习舟船以备海道。靖康三年,辅臣李纲奏立沿海水军战舰。熙宁间,设石湖、石井、小兜水寨防海。干道间,增水寨军士。淳熙十三(囗)年,置水澳寨。淳熙十三(囗)年,置宝林、法石二寨。嘉定移宝林兵,立宝盖寨;增兵防守。

明洪武初,禁民不得出海。五年,命海舟防倭。二十年,命江夏侯周德兴入福建,抽三丁之一为沿海戍兵防倭。移置卫所于要害处,又置沿海巡检司,设弓兵。是年,又设浯屿水寨。二十三年,令海滨卫所每百户及巡检司皆置船二,巡海上盗贼。

永乐四年,命丰城侯李彬等沿海捕倭,招岛人、蜑户、贾竖、渔丁为兵。

嘉靖二十六年,都御史朱纨、副使柯乔以海上耆民充捕盗(议出都指挥黎秀大,为漳、泉民所怨谤。劾免官)。三十七年,都御史王询请分福建水军为三路,各领以参将。泉漳一路驻诏安,南日、浯屿、铜山、悬钟等处皆听节制。四十一年,总兵俞大猷请备沿海墩台,以备瞭望。四十三年,巡抚谭纶请复五寨旧地。

隆庆四年,添设浯铜游兵(详「兵制」)。

万历二十五年,分浙兵于水寨;又设澎湖游兵(以上「府志」)。

国朝顺治十八年,迁沿海居民,以垣为界;三十里以外,悉墟之。

康熙十八年,沿海二、三十里量地险要,各筑小寨防守,限以界墙(耿逆之乱,迁民悉复故土。及康亲王平定闽疆,疏称『迁界累民,听其自便』。至是年,督、抚复请迁焉)。

康熙二十八年,水师总兵官俱应亲身出洋,督率官兵巡哨;违者,照规避例革职。

康熙四十二年,沿海各营有岛屿洋面,派定船只,以将备带领常川驻守。其余各汛,以千、把游巡。

康熙四十三年,沿海地方以千、把总会哨,副、参将每月分巡,总兵官于每年春、秋二季出洋总巡。

康熙四十八年,准闽粤、江、浙四省每年轮委总兵官亲领官兵,自二月初一日出洋,在所属本汛洋面周遍巡查;至九月底撤回。遇有失事、获贼,照例分别题参、议叙。

康熙五十年,浙闽捕鱼船只,不许越省行走。令沿海一带水师营管辖,取州、县官保结,送沿海一带提镇、副将,令其约束。五十一年,准内地往台湾之人,该县给发照单。良民情愿入台籍居住者,令台湾府、县查明出具印文,移付内地府、县知照。该县申报该道稽查,报明该督、抚存案;文武汛口员弁,验照放行。

康熙五十一年,奸匪船只出入海口;若遇失事,将守口官罚俸一年。至盗从外洋窃发,非守口官所能越汛稽查发觉,咎在分巡委巡将,守口官免议。外洋行劫之后,散党登岸混冒入口,守口官失于觉察,仍照例罚俸。其盗由海口以内夺船偷越出洋失事发觉,将失察守口各官照海洋失事初参例,降一级留任巡缉。

康熙五十三年,各标营船巡哨,刊刻某营第几号哨船照;兵丁、舵工、水手例各给与腰牌,刊明姓名、年貌、籍贯。

康熙五十五(囗)年,福建水师提标五营、澎湖水师二营、台湾水师三营派拨兵船,各书本营旗帜,每月会哨一次;彼此交旗为验。

康熙五十五(囗)年,凡内洋失事,专、兼各官仍照内地盗案处分(今改为照内地无墩防处所武职之例,印捕官初参停升、二参罚俸一年、三参罚俸二年、四参降一级留任;兼辖统辖官初参罚俸三月、二参罚俸六月。拿获及半未获盗首,印捕官初参罚俸一年、二参罚俸二年);外洋被劫难定,专汛兼辖应将文职免其处分。倘系内洋失事捏称外洋,后被事主告发、或查出之日,将专、兼各官皆照讳盗例处分。

康熙五十六年,海坛、金门二镇各分疆界为南北总巡。每岁提标拨船十只,将六只归于巡哨南洋总兵官调度、四只归于巡哨北洋总兵官调度,均于二月初一日起、至九月底止,期满撤回。

康熙五十八年,凡往台湾之船,必令到厦门出入盘查,一体护送,由澎而台。从台而归者,亦令一体护送,由澎到厦,出入盘查,方许放行。又往台之人,必由地方官给照。单身游民无照偷渡者,严行禁止;如有违犯,分别兵民治罪。哨船偷带者,该管专辖各官分别议处。

雍正七年,拿获偷渡过台人犯,问明从何处开船,将失察水汛及本地文武各官照失察奸船出入海口例议处。

雍正十二年,洋船偷渡民,每在初出洋面之际。福建海船挂验出口,该官弁押交大担汛转交浯屿汛拨船押送东椗以外洋面;俟其乘风放洋后,方许回汛。

雍正十三年,福建南澳镇左营及金门镇之铜山洋汛,归南澳镇巡察。

乾隆三十七年,内洋失事,文武带同事主会勘。外洋失事,听事主于随风飘泊之处,带同舵水赴所在不拘文武衙门呈报。该衙门即讯明由何处放洋、行至被盗处所约有若干里数?将该事主开报赃单,报明该管文武印官查照洋图定为何州、县营汛的辖;一面飞关所辖州、县会营差缉。其事主即行宁释,毋庸候勘。以事主报到三日内,出详驰递督、抚衙门查核,行查海关各口将税簿、赃单互相较核。有货物相符者,即将盗船伙党姓名呈报关拿(此条,现奉以洋图为凭,须事主指认;不必带往海洋)。

嘉庆六年,福建巡洋兵官,每年自二月起、至五月止为上班,六月起、至九月止为中班,十月起、至次年正月止为下班;按双、单月轮班巡哨。又各省沿海水师分巡各官,如派拨不敷,准以千总、把总出洋,作为协巡开报。

汛口

文汛口在厦门城南玉沙坡(一名海沙坡),距厦门城三里、离同安县水程一百里(离县陆路七十里、过江三十里,合百里)。厦防同知司理。厦门为通台贩洋、南北贸易商船正口,厦防同知为司口专员。凡渡台及南北经商、贩洋之船出入,挂验牌照、稽查舵水人等箕斗及搭客姓名籍贯给照放行;盘收台运兵谷、兵米、传递台湾文书夹板,管理地方事务。其汛口,俗呼文汛口。

武汛口在玉沙坡,与文汛口近。水师提标中营参将司理。商船出入,赴口挂验。

大担汛口在厦门南海中,距城水程五十里。与浯屿、小担屿犄角声援,皆海口要害。水师提标五营将备轮管。挂验南北船、台船牌照(单月轮右、前、后三营游击,双月轮中、左、右、前、后五营守备各一员巡防,兼辖大担炮台汛及守口水哨)。

炮台汛口在玉沙坡,与文、武汛口毗连。提标五营弁〔兵〕轮守(五营按月轮派千、把总一员领兵防守)兼查出入商船牌照。

以上文、武各汛口稽查船只出入饷课,由海关征收(详「关赋志」)。

汛地

高崎汛城西北三十里;通同安驿站大路之正渡。提标中营弁兵防守。北临海,至大沉礁与浔尾汛交界;南至塘边观音亭八里,与金鸡亭汛接壤;西至竹坑社八里,与马銮汛交界;东至锺宅洪水桥十里,与蛟塘汛接壤。

五通汛城东北三十里;由厦抵刘五店要津。提标左营弁兵防守。东临海至找仔屿,与右营水汛交界;西陆路十五里至洪山柄中仑社,与金鸡亭汛接壤;南至塔埔虎仔山十里,与东澳汛接壤;北至坂尾社东埭五里,与高崎汛接壤。

蛟塘汛城东北二十五里。……提标左营兵戍守(隶五通汛)。

金鸡亭汛城东北十五里。提标后营兵戍守。东至张仑二里,与蛟塘汛接壤;西至乌石埔社七里,与高崎汛接攘;南至麻灶社十里,与深田堆接壤;北至金山仔七里,与蛟塘汛接壤。

东澳汛城东二十里许。提标右营兵防守。东临海以槟榔屿为界,远望金门烈屿,水程约五十里;西陆途至洪山柄八里,与蛟塘汛接壤;南至长沙五里,与黄厝社水汛交界;北至莲山头乡四里,与五通汛接壤。

安海汛(即湖里汛)城南八里;为厦要隘。提标前营弁兵汛守。北负山;南临海至白石头外港,与大担汛交界;东至何厝乡五里,与东澳汛接壤;西至西边社八里,与曾厝埯汛接壤。

白石头汛城南十五里;与担屿相表里,为海口要地。提标五营轮派弁兵防守。南临海,与小担水汛交界;北与曾厝埯汛接壤;东至何厝社,与黄厝社炮台汛接壤;西与安海汛接壤。

曾厝埯汛城南十里许。内固厦门,外控担屿、浯屿之冲,安海汛为其协防。提标前营兵防守。东至烟墩脚三里,与黄厝社汛接攘;西界鸟坑圆汛一里,南界白石头汛二里,北至溪边社二里。

鸟坑圆汛城南八里。为次要之地,安海汛与之协防。提标前营兵防守。南临海一里,与鼓浪屿水汛交界;东界曾厝埯汛五里;西至大埔头二里,与厦港炮台汛接壤;北至西边社,与曾厝埯汛接壤。

——以上九汛为内汛,在厦门本地;同安县属。

鼓浪屿汛在厦城西南隔水相对,水程二里;为厦辅车。提标前营弁兵防守。北临海水程一里,与嵩屿外汛交界;南临海水程一里,与圭屿水汛交界;西至内厝澳临海水程三里,与嵩屿汛交界;东一里至鹿耳礁临海,与厦港炮台汛交界。

大担炮台汛屹峙海中,与小担屿对;皆厦岛外藩。前后设汛,提标右、后二营弁兵防守。又设哨船巡防,曰水汛。前炮台汛,系提标后营轮派千总、把总领兵防守;汛地北与后炮台汛连界,南隔海与小担汛交界,东临海与金门水汛交界。后炮台汛,系提标右营轮派千总、把总领兵防守;汛地东临海与金门水汛交界,西临海与白石头水汛交界,北隔海与东澳汛交界,南与前炮台汛连界。其水汛系提标五营轮派千总、把总、外委五员各带兵四十名驾船侦巡,协防大、小担汛,为海口重地。

小担汛在厦门南海中,水程五十里;险同大担屿。提标左营弁兵防守。东至狮球三里,临海与金门右营水汛交界;西临海,至丈八礁;南隔海水程约十五里,与浯屿汛交界;北隔海五里,与大担汛交界。

鼎尾汛在厦门西北,水程五十里。提标前营兵防守。东五里与新埯汛接壤,西至龙门岭、五通岭十里,南至苏岭、云窝岭十里;北至下游社十里,与同安营陆汛接壤。

白礁汛在厦门西,水程六十五里。提标前营兵防守。南临海水程五里,与嵩屿水汛交界;北陆途八里至通心亭,与同安营陆汛接壤;东八里,与海沧汛接壤;西十里至壶屿桥,与壶屿汛接壤。

高浦汛在厦门西北,水程三十五里。向称重地,明置千户所。今提标后营兵防守。南临海,与排头门汛交界;北陆途四里至杏林社,与同安营灌口陆汛接壤;西陆途五里,与马銮汛接壤;东临海水途二里,与浔尾汛交界。

马銮汛在厦门西北,水程四十里。明设戍砦,隶高浦所。今提标后营兵防守。东临海,与高崎汛交界;西十里至市头崎,与同安营灌口陆汛接壤;北五里至排头社,与高浦汛交界;南临海,隔港与鼎尾汛交界。

石浔汛在厦门北,水程百十里;为溪海接流入县之区。提标后营兵防守。东至龙崛社二里,与同安营洪塘汛接壤;西临海,与窑头汛交界;南至石崎社二十里,与刘五店汛交界;北至吴厝街二里,与同安营岳口陆汛接壤。

浔尾汛在厦门西北,水程五十里。隔海与高崎汛对,水程三十里,往同邑大道。提标后营弁兵防守。东、西、南三面临海,刘五店、高浦、高崎三汛交界;北至后店宫十里,与同安营和山埔陆汛接壤。

丙洲汛在厦门北;四面环海,距厦水程九十里,为同邑内户。提标后营兵防守。南水途,与刘五店汛交界;东、北水途,俱与石浔汛交界;西与同安营埭头汛交界。

——以上十汛为外汛,与厦门隔海;同安县属。

浯屿汛在厦门南;孤悬大海中,距厦水程七十里。水道四通,外控大、小担屿之险,内绝海门、月港之奸,为澄,厦扼要地也、旧置水寨,统以钦依把总。康熙间,设浯屿营游击;寻改设提标中营守备驻防。如守备公干驻厦,委以千总、把总分驻,领兵防守。东至九节礁一里,与金门右营交界;南至大礁半里外海与金门右营水汛交界,内海五里至岛美辖汛与漳镇右营陆汛接壤;西至青屿十五里,与小担水汛交界;北至刺屿尾镜台礁,与海门汛交界。

岛美汛在厦门南,水程七十里;隔海对浯屿。提标中营兵防守。东、北俱临海水程五里,与浯屿汛交界;西至深坞四里、南至浮游一里,俱与漳镇右营陆汛交界。

大径卓崎汛在厦门南,水程六十里;近南太武山麓。提标中营兵防守。东至户阈礁水程五里,与深坞水汛交界;西至长沙埯水程十里,与青浦汛交界;南至港尾水程十里,水尽处与漳镇右营陆汛接壤;北至破灶洋水程五里,与前营水汛交界。

深坞汛在厦门南,水程六十里;近接卓崎。提标中营兵防守。东界岛美汛,水程五里;西至户阈礁水程五里,与大径水汛交界;南至海边,与漳镇右营陆汛交界;北至青屿水程二十里,与小担汛交界。

海门汛在厦门西,水程五十里。离海澄县三十里许,环海而立,船出入要冲。提标中营弁兵防守。东至青浦汛,水程二里;西至大泥美、南至海门山脚各一里,俱与漳镇右营陆汛交界;北水程十里,与圭屿汛交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