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傳授下

《金簡玉字經》曰:黃帝受襄城小童步六紀之法。

又曰:黃累小童受步三綱之法也。

又曰:廣成受東中元童步六官之法也。

《文始內傳》曰:太上遣繡衣使者傳命尹喜。

《玉帝七聖玄紀》曰:七聖撰上玄之章,以付五老。上真仙都左公藏於紫藥玉笈,封以啟命之章。西龜定籙,東華校名。

《三天正法》曰:太真靈籙祕在太上靈都之宮,付五老上真仙都左公。

《四極明科》曰:帝譽之時,九天真王駕九龍之輿,降牧德之臺,授帝此真文也。

又曰:凡授上清寶經皆當備信,信以誓心,以寶於道。無信而受經,謂之越天道;無盟而傳經,謂之泄天寶。

《玉清隱書》曰:有帝簡金書,玄玉綠籍,可以傳玄羽玉經。玄羽玉經付玄羽玉郎以授上清真人。

又曰:傳授上皇玉慧玉清之隱書,金玄隱玄之羽書。經者皆五老校圖,太一式觀。

又曰:上皇玉帝命太老真人開瓊珠之筐,出玉清隱書玄羽玉經,以傳太微天帝君。

《二十四生圖》曰:元始天帝於長桑碧林園中,聞帝尊普告元聖尊神洞玄天文靈寶玉奧也。

又曰:依舊典府仰之格,付度道君,女青律云太真玉帝上宮府仰之格,舊經億劫不傳也。

又曰:帝尊在協晨靈觀,登白玉座,具宣祕要,開闡妙門。

《太玄經》曰:老子傳授經戒籙儀注訣曰:以局腳小案置經,綵巾覆上。

《明真經》曰:元始尊在香林園中說明真經。

《太清中經》曰:道曰:慎無賣,吾以求寶也。慎無傳,吾非其人也。慎無閉,吾絕吾學也。

又曰:《太真經》曰:師之傳授,選其上有仙相,中有仁孝,下有才能篤志者,然後授之。

《太上真經》曰:太上曰:成道歸本,混同無初,出三界外,濟九天中。接生與善,授記德人。

《玄羽經》曰:元嬦金為簡刻玉篇,授葛玄。

《金根經》曰:太上以《大洞真經》付上相青童君,掌籙於東華青宮,使傳後聖應為真人者。此金簡玉札,出自太上靈都之宮,刻玉為札結金為簡,書以朱文,編以朱繩之結。

《太真科》曰:太上告張陵天師曰:內外法契與天地水三官,折石飲丹為誓也。張陵受命為天師,命弟子扶翼為嗣師,上崇虛之堂,登白虛之壇,醮奏太一傳授口訣,傳命嗣師承代基業,行教天人。

《真誥》曰:裴君曰:大洞真經讀之者輕舉。昔中央黃君隱祕此經,世不知也。若知之,祕而不傳。

又曰:紫陽真人受蘇君三一玄丹之道。

又曰:有北海公涓子受守一玄丹之道!

又曰:東宮中候真夫人受桐栢真人飛解脫綱之道。

又曰:昔周君學道常山中,積年精思,忽見老人,知是神異,乃叩頭請道。老人出素書七篇,令誦之。周君仙去。

又曰:趙叔期學道王屋山,時出民間,聞有卜者在市肆,叔期曰:欲入天門,調三關,存朱衣,正崑崙。叔期知神人,因拜乞要訣。因出一書與之,是《胎精中記》。拜此書,入山誦之。後合神丹,服而升天。

《王君內傳》曰:王子登得太上丈人授以瓊蘊隱書并雲碧陽水飛丹法。君服之,絕見遠物,坐在立亡,役使群神。

又曰:太素三元君遣西華靈妃甄幽簫資成命之書,以雲瓊為板,紫金刻之,以授王君子登後聖。

《道君列紀》曰:道君命五老上真開紫藥玉笈雲錦囊,出靈書紫文上經以付青童君。

《八素真經曰:若精勤皆當書以藥簡,刻以瓊文,位為上清左真公。

《昇玄經》曰:張道陵曰:不敢以身傳此教。太上曰:何得顧難廢不通法?汝當建意,無謂不可傳。若世有道士得此仙經,

披尋着尾,知是真要,無師可授,便得奉行。

《天戒經》曰:葛玄告弟子鄭隱云:吾昔所授善道,太上所貴。今為師友,是以相授。吾去世也,將有樂道慈心居士來生吾門者,子當以今道業事一通付之,法應世世傳授也。子以一通依科傳付弟子佳者也。若無其人,一通封五岳名山可也。

又曰:劉翊字子朔,穎川人,有道德。家世子仁感濟於人,遇師皇先生,告翊曰:子仁感天地,陰德鬼神,太上嘉子之用心,使我授汝以長生之道。吾仙官也,示能從我去否?翊曰:願從教。乃特入桐栢山中,授以隱地八術,服五星之華。而今度名東華,來在洞中,為定籙府右理中監。

又曰:淳于斟字叔通,會稽人,漢桓帝時為徐縣令。好道術,數服餌胡麻黃精。後入吴烏目山中隱居。人授以虹景丹經,修行得道,在洞中為典相執法郎,主誠有道者。

又曰:桃俊,錢塘人,少為郡吏。漢末入增城山中學道,遇東郭幼平。幼平秦時人,久隱增城,得道者也。幼平授俊服九精練氣輔星存心之術。俊修之道戒在東華宮中,為北河司命。

又曰:張奉字公先,河內人也。太傅袁隗常歎其高操,後入剡山,遇山圖公子,授奉九雲水強梁鍊桂法,在東華宮為太極仙侯。

又曰:夏馥字子治,陳留人也。少好道,服木餌和雲母。後入吴山,從赤須先生受鍊魂法。又遇桐栢真人,授以黃水雲漿法。得道,在洞中為明晨侍郎。

又曰:後漢劉寬字文饒,少好道,為司徒太尉。年七十三,遇青谷先生,降於寢室,授其杖解法。入太華山,行九息服氣。及授以爐丹方修之。道成,在洞中作童初府上師至始學者。

又曰:劉少翁數入太華山中,遇西岳丈人授其仙道。

又曰:黃景華,司空黃瓊女,韓眾授以岷山丹,服得仙法。

又曰:趙威伯,東郡人,少好道,師鄧鄂張先生。晚在中岳,受玉珮金璫經於丘林,乃漢樓紅將軍衛行道婦也。遂受行抱日月之景,又服九靈明鏡。華遂得道,在華陽內為保命承主仙籍并記學道者,並主暴雨水,領五芝金玉章。

又曰:張玄賓,魏武帝時人也。遇真人樊子明於少室,授以道變隱景之道,在天柱山。

《靈寶經》曰:迦羅山樹下,有三天人講《元陽經》。

《明真科》曰:元始尊在香林園中,與眾教化諸法。

《內音玉字經》曰:大梵隱語西母,以上皇元年七月丙午於洞室下教以授清虛真人王君,傳於夏禹,封文於南浮洞室石匱。故《五符經》云九天靈書猶封於石匱是也。

《玉訣下》云:五老真人封題玉匱亦其例也。《孔靈符》云:會稽山南有宛委山,其上石俗呼為石匱,壁立於雲累梯然後至焉。昔禹治洪水,其功未就,乃齋於此山,發石匱得金簡玉字,以知山河體勢,於是疏導百川,各盡其宜。

《上清經》曰:元始天帝與南極元君登太空瓊臺,五老上真仙都公開鬱林之笈、雲錦之囊、上清變化、七十四方解形之道、三元布經以授於元君。

《道學傳》曰:王母云此靈光生經聽四千年得傳一人。元其人,聽八千年頓傳二人。授非其人,是為泄天道。可傳而不授,是為閉天寶。不計限而妄授之,是為輕天老。受而不敬,是為慢天藻,泄、閉、輕、慢四者,延禍之事也。同道謂之天親,同心謂之地愛,傳授當相親愛,共均榮辱。

又曰:漢武帝自撰西王母所說,集為一卷,及所與經圖之屬,盛以黃金之几,封以白玉之函,安著梧梁臺上。

《像名經》曰:東方上尊托七寶鳳文之曲几,敷說道要真經。

《太上黃素經》曰:凡修受大洞真經雌一奇文,常置經於几格潔冷處。

《法輪經》曰:夫欲授經,皆當資金寶之信,詣師請受道,貴法重道,非言不行,輕傳則為非寶,空修則為賤道。

《眾篇經》曰:古人非心不仙,末世非財不度,所以示者,末世貴財賤道也。以黃金方斤,仙經一部,施於窮山末世,乃取金奔經,黃金刻,為身患,仙經刻得長生。公知如此,不能免貪也。非道弘人,此之謂也。

《大有經》曰:大上寶章傳太帝君,太帝君傳天帝君,天帝君傳太微天帝,太微天帝傳金闕帝君,金闕帝君傳束海青。受之,以金為盟,長九寸,廣四寸,厚三分,刻而書之,以封山川五岳之真精也。

《三元真一經》曰:盟誓三官,委帛血壇,割革大約,乃得授付受者。盟者,保神以堅心,故萬物不能犯,天地不能違。以素絲一兩,齋百日,或五十日,或三十日,或二十日十日也。法以四十年得傳一。

《受玄丹玉經》曰:青布三十二尺,朱帛三十二尺,明鏡二枚,告誓,為不泄之約。

《八術神虎隱文》曰:欲受八衛隱文者,資金龍玉魚盟誓而受之。受大洞真經亦用此。

又曰:上金十兩,以為神真之信也。錦九十尺,以誓九天。青繒四十尺,以盟其文。好道樂真、勤心注玄、輕物貴道者始可與言。

又曰:受三天虎書者,實金虎、玉鈐、素錦、玄羅各四十尺,以為金真之誓,盟于天地,不宣之約也。

《太一洞真玄經》曰:古者傳經盟誓,皆歃血斷髮,立壇盟天。今自可以金青代髮膚之體。又云違此者失兩明。

《玄母八門經》曰:琅玕、華丹、五石、玄腴之法皆結盟。

《真一修檢經》曰:受太一法二十四年得傳。

又曰:東海玉華妃停文期青童君之妹,降授張微子服霧之方。

又曰:主仙道君即命侍女范運華、趙峻珠、王抱臺等發瓊笈、披綠蘊,出上清隱書龍文八靈真經二卷,授范襄平。

《太行經》曰:仁安遠遊山林,於寒靈洞穴遇玄和先生,授靈寶黑帝真文。

又曰:西方有九光靈童,以白帝真文授皇妃。

又曰:央有無生童子於色之國,授元君信然靈寶赤帝真文。

《三元經》曰:元始於明霞觀以上真玉檢,下授三天玉童。

《馬明生內傳》曰:龔仲陽受嵩高小童步紀之法。

《珠囊》曰:陸元德,吴興東遷人。宋文帝召入內,服膺尊異。時太后王氏雅信黃老,降母后之尊,執門徒之禮。

又曰:陶弘景字通明,魏郡平陽人也。自云華陽隱居,梁高祖太子從而受道。梁簡文邵陵諸王,謝覽、沈約、阮忻、虞權並服膺,師事之。

又曰:劉法先,彭城人也,為宋明帝崇靈館主。帝先師陸元德,元德卒,又師事法先,盡北面之禮。

又曰:薛彪之,晋陵人也。煙爐神鼎之法,无不辯其精粗,究其難易。門人有所請益,必誨示勤懇,隨量而退。

又曰:謝暄字元映,陳郡陽夏人也。年十二,辭親入高壽山,師朱天賜菜食長齋,專務修道。朱性嚴厲,入室者惟暄一人也。隱虞山雖居幽寂,遠近歸向,林谷常滿。

又曰:庾承仙字崇光,穎川鄢陵人也。幼聰悟,博極群書。時處士劉弘碩學,尤明老莊,隱於荊州之沙洲。承仙師之講習,多所該究。家貧無書,每事假借,一覽便誦。

又日:孫遊岳字玄達,束陽永康人也。宋泰始中,陸元德自廬岳下都闡揚至教。遊岳乃出京師,問道親侍,惟席預入室之流。其宏言奧旨,非遊岳不傳。

《太一記》曰:裴君精思五年,五帝曰:君登八極城明真靈臺,授揮神九有之術。

《玉皇譜籙》曰:元始丈人登玉虛之壇,受九天譜籙。

葛洪《神仙傳》曰:嚴青者,會稽人也。居貧,常於山逢一人與青語,臨別贈素書一軸。但以潔器盛之,置高處,并教青服石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