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李適之
- 唐诗鉴赏大辞典(上)
- 佚名
- 1260字
- 2015-12-27 01:32:20
罢相
避贤初罢相,乐圣且衔杯。
为问门前客,今朝几个来?
这是一首因事而写的讽刺诗。
李適之从天宝元年(742)至五载担任左相。他是皇室后裔,入相前长期担任刺史、都督的州职,是一位“以强干见称”的能臣干员。而他性情简率,不务苛细,待人随和,雅好宾客,“饮酒一斗不乱,夜则宴赏,昼决公务,庭无留事”,又是一位分公私、别是非、宽严得当的长官。为相五年中,他与权奸李林甫“争权不协”,而与清流名臣韩朝宗、韦坚等交好,所以“时誉美之”。但他清醒了解朝廷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和自己所处的地位,只自忠诚治理事务,不充诤臣,不为强者。因此,当他的友好韦坚等先后被李林甫诬陷构罪,他就“俱自不安,求为散职”。而在天宝五载,当他获准免去左相职务,改任清要的太子少保时,感到异常高兴而庆幸,“遽命亲故欢会”,并写了这首诗。
就诗而论,表现曲折,但诗旨可知,含讥刺,有机趣,允称佳作。作者要求罢相,原为畏惧权奸,躲避斗争,远祸求安。而今如愿以偿,自感庆幸。倘使诗里直截把这样的心情写出来,势必更加得罪李林甫。所以作者设遁辞,用隐喻,曲折表达。“避贤”是成语,意思是给贤者让路。“乐圣”是双关语,“圣”即圣人,但这里兼用两个代称,一是唐人称皇帝为“圣人”,二是沿用曹操的臣僚的隐语,称清酒为“圣人”。所以“乐圣”的意思是说,使皇帝乐意,而自己也爱喝酒。诗的开头两句的意思是说,自己的相职一罢免,皇帝乐意我给贤者让了路,我也乐意自己尽可喝酒了,公私两便,君臣皆乐,值得庆贺,那就举杯吧。显然,把惧奸说成“避贤”,误国说成“乐圣”,反话正说,曲折双关,虽然知情者、明眼人一读便知,也不失机智俏皮,但终究是弱者的讥刺,有难言的苦衷,针砭不力,反而示弱。所以作者在后两句机智地巧作加强。
前两句说明设宴庆贺罢相的理由,后两句是关心亲故来赴宴的情况。这在结构上顺理成章,而用口语写问话,也生动有趣。但宴庆罢相,事已异常;所设理由,又属遁词;而实际处境,则是权奸弄权,恐怖高压。因此,尽管李適之平素“夜则宴赏”,天天请宾客喝酒,但“今朝几个来”,确乎是个问题。宴请的是亲故宾客,大多是知情者,懂得这次赴宴可能得罪李林甫,惹来祸害。敢来赴宴,便见出胆识,不怕风险。这对亲故是考验,于作者为慰勉,向权奸则为示威,甚至还意味着嘲弄至尊。倘使这二句真如字面意思,只是庆贺君臣皆乐的罢相,则亲故常客自然也乐意来喝这杯酒,主人无须顾虑来者不多而发这一问。所以这一问便突兀,显出异常,从而暗示了宴庆罢相的真实原因和性质,使上两句闪烁不定的遁辞反语变得倾向明显,令有心人一读便知。作者以俚语直白写这一问,不止故作滑稽,更有加强讥刺的用意。
由于使用反语、双关语和俚语,这诗蒙有插科打诨的打油诗格调,因而前人有嫌它过显不雅的,也有说它怨意不深的。总之是认为它并未见佳。但杜甫《饮中八仙歌》写到李適之时却特地称引此诗,有“衔杯乐圣称避贤”句,可算知音。而这诗得能传诵至今,更重要的原因在事不在诗。由于这诗,李適之在罢相后被认为与韦坚等相善,诬陷株连,被贬后自杀。因而这诗便更为著名。
(倪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