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 黄帝四经
  • 佚名
  • 5859字
  • 2015-12-31 11:00:45

道原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

虚无形,其裻(寂)冥冥,万物之所从生。生有害,曰欲,曰不知足。生必动,动有害,曰不时,曰时而〔伓〕(倍)。动有事,事有害,日逆,日不称,不知所为用。事必有言,言有害,曰不信,曰不知畏人,曰自诬,曰虚夸,以不足为有余。

故同出冥冥,或以死,或以生;或以败,或以成。祸福同道,莫知其所从生。见知之道,唯虚无有;虚无有,秋毫成之,必有形名;形名立,则黑白之分已。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无执也,无处也,无为也,无私也。是故天下有事,无不自为形名声号矣。形名已立,声号已建,则无所逃迹匿正矣。

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无私者知(智),至知(智)者为天下稽。称以权衡,参以天当,天下有事,必有巧(考)验。事如直(植)木,多如仓粟。斗石已具,尺寸已陈,则无所逃其神。故曰:度量已具,则治而制之矣。绝而复属,亡而复存,孰知其神。死而复生,以祸为福,孰知其极。反索之无形,故知祸福之所从生。应化之道,平衡而止(已)。轻重不称,是谓失道。

天地有恒常,万民有恒事,贵贱有恒位,畜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天地之恒常,四时、晦明、生杀、輮(柔)刚。万民之恒事,男农、女工。贵贱之恒位,贤不肖不相放(方)。畜臣之恒道,任能母过其所长。使民之恒度,去私而立公。变恒过度,以奇相御。正奇有位,而名〔形〕弗去。凡事无大小,物自为舍。逆顺死生,物自为名。名形已定,物自为正。

故唯执〔道〕者能上明于天之反,而中达君臣之半,密察于万物之所终始,而弗为主。故能至素至精,悎(浩)弥无形,然后可以为天下正。

国次

国失其次,则社稷大匡。夺而无予,国不遂亡。不尽天极,衰者复昌。诛禁不当,反受其殃。禁伐当罪当亡,必虚其国,兼之而勿擅,是谓天功。天地无私,四时不息。天地立,圣人故载。过极失当,天将降殃。人强胜天,慎避勿当。天反胜人,因与俱行。先屈后伸,必尽天极,而毋擅天功。

兼人之国,修其国郭,处其廊庙,听其钟鼓,利其资财,妻其子女,是谓重逆以荒,国危破亡。

故唯圣人能尽天极,能用天当。天地之道,不过三功。功成而不止,身危有殃。

故圣人之伐也,兼人之国,堕其城郭,焚其钟鼓,布其资财,散其子女,裂其地土,以封贤者。是谓天功。功成不废,后不逢殃。

毋阳窃,毋阴窃,毋土敝,毋故执,毋党别。阳窃者天夺其光,阴窃者土地荒,土敝者天加之以兵,人执者流之四方,党别者外内相攻。阳窃者疾,阴窃者饥;土敝者亡地,人执者失民,党别者乱,此谓五逆。五逆皆成,乱天之经,逆地之纲,变故乱常,擅制更爽,心欲是行,身危有殃。是谓过极失当。

君正

一年从其俗,二年用其德,三年而民有得。四年而发号令,五年而以刑正,六年而民畏敬,七年而可以正。一年从其俗,则知民则。二年用其德,则民力。三年无赋敛,则民不幸。六年民畏敬,则知刑罚。七年而可以正,则胜强敌。

俗者,顺民心也。德者,爱勉之也。有得者,发禁弛关市之正也。号令者,连为什伍,选练贤不肖有别也。以刑正者,罪杀不赦也。畏敬者,民不犯刑罚也。可以正者,民死节也。

若号令发,必厩而上九,壹道同心,上下不囗,民无它志,然后可以守战矣。号令发必行,俗也。男女劝勉,爱也。动之静之,民无不听,时也。受赏无德,受罪无怨,当也。贵贱有别,贤不肖衰也。衣备不相逾,贵贱等也。国无盗贼,诈伪不生,民无邪心,衣食足而刑罚必也。以有余守,不可拔也;以不足攻,反自伐也。

天有死生之时,国有死生之正。因天之生也以养生,谓之文;因天之杀也以伐死,谓之武:文武并行,则天下从矣。

人之本在地,地之本在宜,宜之生在时,时之用在民,民之用在力,力之用在节。知地宜,须时而树,节民力以使,则财生,赋敛有度则民富,民富则有佴,有佴则号令成俗而刑伐不犯,号令成俗而刑伐不犯则守固战胜之道也。

法度者,正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而生法度者,不可乱也。精公无私而赏罚信,所以治也。

省苛事,节赋敛,毋夺民时,治之安。无父之行,不得子之用;无母之德,不能尽民之力。父母之行备,则天地之德也。三者备,则事得矣。能收天下豪杰骠雄,则守御之备具矣。审于行文武之道,则天下宾矣。号令合于民心,则民听令;兼爱无私,则民亲上。

六分

观国者观主,观家者观父。能为国则能为主,能为家则能为父。凡观国,有六逆:其子父,其臣主,虽强大不王。其谋臣在外位者,其国不安,其主不悟,则社稷残。其主失位则国无本,臣不失处则下有根,国忧而存;主失位则国荒,臣失处则令不行,此之谓颓国。主暴则生杀不当,臣乱则贤不肖并立,此谓危国。主两则失其明,男女争威,国有乱兵,此谓亡国。

嫡子父,命曰上怫,群臣离志;大臣主,命曰雍塞:在强国削,在中国破,在小国亡。主失位,臣不失处,命曰外根,将与祸邻:在强国忧,在中国危,在小国削;主失位,臣失处,命曰无本,上下无根,国将大损:在强破,在中国亡,在小国灭。主暴臣乱,命曰大荒,外戎内戎,天将降殃:国无大小,有者灭亡。主两,男女分威,命曰大麋,国中有师:在强国破,在中国亡,在小国灭。

凡观国,有六顺:主不失其位则国有本,臣失其处则下无根,国忧而存。主惠臣忠者,其国安。主主臣臣,上下不囗者,其国强。主执度,臣循理者,其国霸昌。主得位臣辐属者王。

六顺六逆乃存亡兴坏之分也。主上执六分以生杀,以赏罚,以必伐。天下太平,正以明德,参之于天地,而兼覆载而无私也,故王天下。

王天下者之道,有天焉,有地焉,有人焉,三者参用之,然后而有天下矣。为人主,南面而立。臣肃敬,不敢蔽其主。下比顺,不敢蔽其上。万民和辑而乐为其主上用,地广人众兵强,天下无敌。

文德究于轻细,武刃于当罪,王之本也。然而不知王术,不王天下。知王术者,驱骋驰猎而不禽荒,饮食喜乐而不湎康,玩好嬛好而不惑心,俱与天下用兵,费少而有功,战胜而令行。故福生于内,则国富而民昌。圣人其留,天下其与。不知王术者,驱骋驰猎则禽荒,饮食喜乐而湎康,玩好嬛好则惑心,俱与天下用兵,费多而无功,战胜而令不行。故福失于内,财去而仓廪空虚,与天相逆,则国贫而民荒。至圣之人弗留,天下弗与。如此而又不能重士而师有道,则国人之国矣。

四度

君臣易位谓之逆,贤不肖并立谓之乱,动静不时谓之逆,生杀不当谓之暴。逆则失本,乱则失职,逆则失天,暴则失人。失本则损,失职则侵,失天则饥,失人则疾。周迁动作,天为之稽。天道不远,入与处,出与反

君臣当位谓之静,贤不肖当位谓之正,动静参于天地谓之文,诛禁时当谓之武。静则安,正则治,文则明,武则强。安则得本,治则得人,明则得天,强则威行。参于天地,合于民心。文武并立,命之曰上同。

审知四度,可以定天下,可安一国。顺治其内,逆用于外,功成而伤。逆治其内,顺用于外,功成而亡。内外皆逆,是谓重殃,身危为戮,国危破亡。内外皆顺,功成而不废,后不逢殃。

声华实寡者,庸也。顺者,动也。正者,事之根也。执道循理,必从本始,顺为经纪。禁伐当罪,必中天理。背约则窘,达刑则伤。背逆合当,为若有事,虽无成功,亦无天殃。

毋止生以死,毋御死以生,毋为虚声。声溢于实,是谓灭名。极阳以杀,极阴以生,是谓逆阴阳之命。极阳杀于外,极阴生于内。已逆阴阳,又逆其位,大则国亡,小则身受其殃。故因阳伐死,因阴建生。当者有数,极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人之理也。逆顺同道而异理,审知逆顺,是谓道纪。以强下弱,何国不克;以贵下贱,何人不得;以贤下不肖,何事不治。

规之内曰圆,矩之内曰方,悬之下曰正,水之上曰平;尺寸之度曰大小短长,权衡之称曰轻重不爽,斗石之量曰少多有数,绳墨之立曰曲直有度。八度者,用之稽也。日月星辰之期,四时之度,动静之立,外内之处,天之稽也。高下不蔽其形,美恶不匿其情,地之稽也。君臣不失其位,士不失其处,任能毋过其所长,去私而立公,人之稽也。美恶有名,逆顺有形,情伪有实,王公执之以为天下正。

因天时,伐天悔,谓之武。武刃而以文随其后,则有成功矣,用二文一武者王。其主道,离人理,处狂惑之位处而不悟,身必有戮。柔弱者无罪而几,不及而趯,是谓柔弱。刚正而强者临罪而不究。名功相抱,是故长久。名功不相抱,名进实退,是谓失道,其卒必有身咎。黄金珠玉藏积,怨之本也。女乐玩好燔材,乱之基也。守怨之本,养乱之基,虽有圣人,不能为谋。

人主者,天地之稽也,号令之所出也,司民之命也。不天天则失其神,不重地则失其根,不顺四时之度而民疾。不处外内之位,不应动静之化,则事窘于内而举窘于外。八正皆失,与天地离。天天则得其神,重地则得其根。顺四时之度而民不有疾。处外内之位,应动静之化,则事得于内而举得于外。八正不失,则与天地总矣。

天执一,明三,定二,建八正,行七法,然后施于四极,而四极之中无不听命矣。蚑行喙息,扇飞蠕动,无不宁其心,而安其性,故而不失其常者,天之一也。天执一以明三,日信出信入,南北有极,度之稽也。月信生信死,进退有长,数之稽也。列星有数,而不失其行,信之稽也。天明三以定二,则壹晦壹明,壹阴壹阳,壹短壹长。天定二以建八正,则四时有度,动静有立,而外内有处。

天建八正以行七法:明以正者,天之道也;适者,天度也;信者,天之期也;极而反者,天之性也;必者,天之命也;顺正者,天之稽也;有常者,天之所以为物命也:此之谓七法。七法各当其名,谓之物。物个合于道者,谓之理。理之所在,谓之顺。物有不合于道者,谓之失理。失理之所在,谓之逆。逆顺各有命也,则存亡兴坏可知也。

琼森威,威生惠,惠生正,正生静。静则平,平则宁,宁则素,素则精,精则神。至神之极,见知不惑。帝王者,执此道也。是以守天地之极,与天俱见,尽施于四极之中,执六柄以令天下,审三名以为万事稽,察逆顺以观于霸王危亡之理,知虚实动静之所为,达于名实相应,尽知情伪而不惑,然后帝王之道成。

六柄:一曰观,二曰论,三曰动,四曰专,五曰变,六曰化。观则知死生之国,论则知存亡兴坏之所在,动则能破强兴弱,专则不失是非之分,变则伐死养生,化则能明德除害。六柄备则王矣。三名:一曰正名立而偃,二曰倚名法而乱,三曰无名而强主灭:三名察则事有应矣。

动静不时,种树失地之宜,则天地之道逆矣。臣不亲其主,下不亲其上,百族不亲其事,则内理逆矣。逆之所在,谓之死国,死国伐之。反此之谓顺,顺之所在,谓之生国,生国养之。逆顺有理,则情伪密矣。实者示人虚,不足者示人有余。以其有事,起之则天下听;以其无事,安之则天下静。名实相应则定,名实不相应则争。名自命也,物自正也,事之定也。三名察则尽知情伪而不惑矣。有国将昌,当罪先亡。

亡论

凡犯禁绝理,天诛必至。一国而服六危者,灭;一国而服三不辜者,死;废令者,亡;一国而服三壅者,亡地更君;一国之君而服三凶者,祸反自及也。上溢者死,下溢者刑。德薄而功厚者隳,名禁而不匡者死。抹利,襦传,达刑,为乱首,为怨媒:此五者,祸皆反自及也。

守国而恃其地险者削,用国而恃其强者弱。兴兵失理,所伐不当,天降二殃。逆节不成,是谓得天;逆节果成,天将不盈其命而重其刑。赢极必静,动举必正。赢极而不静,是谓失天;动举而不正,是谓后命。大杀服民,戮降人,刑无罪,祸皆反自及也。所伐当罪,其福五之;所伐不当,其祸十之。

国受兵而不知固守,下邪恒以地界为私者保。救人而弗能存,反为祸门,是谓危根。声华实寡,危国亡土。夏起大土功,命曰绝理。犯禁绝理,天诛必至。六危:一曰嫡子父,二曰大臣主,三曰谋臣外其志,四曰听诸侯之废置,五曰左右比周以壅塞,六曰父兄党以拂。六危不胜,祸及于身。三不辜:一曰妄杀贤,二曰杀服民,三曰刑无罪:此三不辜。

三壅:内位胜谓之塞,外位胜谓之拂;外内皆胜则君孤直。以此有国,守不固,战不克。此谓一壅。从中令外谓之惑,从外令中谓之贼。外内遂争,则危都国:此谓二壅。一人擅主,命曰蔽光。从中外周,此谓重壅。外内为一,国乃更。此谓三壅。三凶:一曰好凶器,二曰行逆德,三曰纵心欲:此谓三凶。

昧天下之利,受天下之患;昧一国之利者,受一国之祸。约而背之,谓之襦传。伐当罪,见利而反,谓之达刑。上杀父兄,下走子弟,谓之乱首。外约不信,谓之怨媒。有国将亡,当罪复昌。

论约

始于文而卒于武,天地之道也;四时有度,天地之理也;日月星辰有数,天地之纪也。三时成功,一时刑杀,天地之道也;四时而定,不爽不忒,常有法式,天地之理也;一立一废,一生一杀,四时代正,终而复始,人事之理也。

逆顺是守,功溢于天,故有死刑。功不及天,退而无名;功合于天,名乃大成。人事之理也。顺则生,理则成,逆则死,失则无名。背天之道,国乃无主。无主之国,逆顺相攻。伐本隳功,乱生国亡。为若得天、亡地、更君;不循天常,不节民力,周迁而无功。养死伐生,命曰逆成。不有人戮,必有天刑。逆节始生,慎毋戡正,彼且自抵其刑。

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必审观事之所始起,审其形名。形名已定,逆顺有位,死生有分,存亡兴坏有处,然后参之于天地之恒道,乃定祸福死生存亡兴坏之所在。是故万举不失理,论天下无遗策。故能立天子,置三公,而天下化之:之谓有道。

名理

道者,神明之原也。神明者,处于度之内而见于度之外者也。处于度之内者,不言而信;见于度之外者,言而不可易也。处于度之内者,静而不可移也;见于度之外者,动而不可化也。静而不移,动而不化,故曰神。神明者,见知之稽也。

有物始生,建于地而溢于天,莫见其形,大盈终天地之间而莫知其名。莫能见知,故有逆成;物乃下生,故有逆刑,祸及其身。养其所以死,伐其所以生。伐其本而离其亲,伐其与而败其根。后必乱而卒于无名。

如燔如倅,事之反也;如遥如骄,生之反也。凡物群财,超长非恒者,其死必应之。三者皆动于度之外,而欲成功者也,功必不成,祸必反自及也。以刚为柔者活,以柔为刚者伐。重柔者吉,重刚者灭。诺者言之符也,已者言之绝也。已诺不信,则知大惑矣。已诺必信,则处于度之内也。

天下有事,必审其名。名理者,循名究理之所之,是必为福,非必为灾。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审察名理终始,是谓究理。唯公无私,见知不惑,乃知奋起。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见正道循理,能与曲直,能与终始。故能循名究理。形名出声,声实调和。祸灾废立,如影之随形,如响之随声,如衡之不藏重与轻。故唯执道者能虚静公正,乃见正道,乃得名理之诚。

乱积于内而称失于外者伐,亡形成于内而举失于外者灭,逆则上溢而不知止者亡。国举袭虚,其事若不成,是谓得天;其若果成,身必无名。重逆以荒,守道是行,国危有殃。两逆相攻,交相为殃,国皆危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