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用目标偷换使命

为了阐述目标和使命的差异,我们先从目标和使命的产生说起。每个人的存在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这种本能首先源于生存的基本需要。马斯洛将人的需求依次划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爱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人的需求会从低到高按层次依次递升。某一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就会向高一层次发展。因为人的内在有客观的并且不断升级的需要,再加上外部环境的诱因(比如,社会风气、重要人士的期望、与他人的比较,等等)的影响,便会持续产生从事某些事情的念头、意愿,我们称之为动机。强烈的动机往往会变成企图心,即一个人做成某件事情或者达到既定目标的意愿。企图心往往会指向对结果的追求,于是便会产生相应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具体计划。需要、动机、企图心和目标,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个人追求逐渐清晰化的过程,总体来讲是中性的,谈不上绝对的好与坏。然而,由于每个人的追求会不断升级,而人们对目标和需要的追求往往也会面临资源条件和环境的限制,难免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个体仅仅从自我的欲望角度出发,出于对能够带给自己愉快或满足的事物或经验的有意识的、强烈的向往,而不顾对社会规则的超越,以及他人或集体利益的损害,甚至是有意识地侵占,那么,个体的追求便有了价值上的好坏之分。

与此同时,除了欲望的产生和反向的损害以外,个体在合理化地追求自身目标的过程中,随着目标的实现和不断升级以及个人自身能量的增强,个体在跟现实社会的连接和持续互动中也会渐渐超越自身的需要和愿望而开始追求更大的存在意义和价值感,于是就有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个体作为社会人的存在中,必然会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网络的节点中。特定的社会角色,比如家庭中的角色、工作中的岗位角色等,要求一个人在享有相应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这便是个体超越自身需要而应该有的责任感。而使命则是指超出个人基本角色要求而去承担的更为重大的任务和责任。俞敏洪说:“人或多或少有使命感,更大的使命感是什么?来自你愿意为自己的家庭、社会、国家甚至于全球、世界做一些真的有意义的事情。”因此,使命感往往是“为了让我们所存在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变得更加美好”而超出个人责任与义务本身的、在更大范围内主动承担的一种追求,并且这种追求的愿望非常强烈,以至于不顾个体的利益甚至心甘情愿地奉献或者牺牲自我。马克思说:“使命感,即人对一定时代、社会和国家赋予的使命的一种感知和认同。对于使命的意义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承担使命?自己的使命是什么?人应该通过怎样的努力,以怎样的实际行动去实现自己的使命?对于这些问题的深入思考和感知,并在这种使命感的指导下,完成自己的使命,实现人生的价值。”

个体满足生存需要和承担社会责任是作为社会人的基本要求,而使命则是超越个体基本社会责任的更高的价值追求。使命的定义和出发点是他人或外在的世界,而不是个体本身。通常而言,使命会在个体的成长和发展过程中逐渐清晰化,并最终成为引领终身的追求。目标是对追求结果的指向,并且具有阶段性的特点。使命的追求过程体现为阶段性目标的不断实现和升级。只有当目标所定义的结果的方向与使命一致的时候,目标跟使命才能实现阶段性的一体化。如果个人从自我的欲望出发,为了自身的名利、享受、掌控欲、消除不安全感等而追求目标,即使出现“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情况,目标和使命在现象上的一致也是短暂的,也不能掩盖二者在方向上截然相反所决定的长期差异。

企业也是如此,一个企业的存在有基于生存的基本需要,也有对股东、消费者、员工、社会等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基本责任。企业通过为市场提供有价值、有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而获得盈利,并通过不断的经营管理改善而在动态变化的环境中持续取得生存和发展,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承担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也会不断累积能力、经验,从而建立核心竞争力。实力和影响力的增加使得企业有了基础和动力追求更大的目标,思考可持续性发展和基业长青的命题。与此同时,企业是员工的集合体,企业的发展也需要满足越来越多的员工差异化的、不断提升的需求,以实现员工与企业之间持续的共赢和良性循环。并且企业也需要以更高远的追求让优秀员工得到归属。于是,使命便会出现在目标的不断放大过程中,并逐渐清晰化。

由于企业的发展是在复杂动态环境下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企业的经营管理也随着规模和业务结构的增加而越来越复杂,阶段性的目标会呈现具体化、立体化的特征(多个目标构成的目标体系)。而使命则是相对长期的、方向性的,使命的边界也会随着企业的发展、实力的增强而越变越大。使命和目标之间的一致性的判断变得没那么直接,存在隐蔽性。复杂的事情往往没有简单的对与错,也很难有简单线性的因果,并且容易自圆其说。本身企业也需要在短期的生存和长期的发展之间平衡,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用目标甚至是欲望偷换使命”的情况。在追求一个高远使命的名义下,企业实际上追求的是自身的短期利益最大化,甚至是企业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为此不顾对员工、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不顾市场的基本规则,更谈不上为商业文明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改善做贡献。如果没有近距离深入的,甚至长期的观察,这样的偷换往往并不容易发现。事实上,如果目标脱离了以他人为出发点的价值观和崇高意义的基础,就谈不上使命,只是目标而已。简单的目标往往是征服性的,而使命则是成就假设的。不惜一切代价、没有价值底线的目标的追求,即使打着使命的幌子,即使用诸如“短期利己长期利他”“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之类的自圆其说的说法,最终也只会成为野心家的乐园,而无法在更大范围内真正形成对人心的呼唤和凝聚。目标和使命的岔路口终究也会在企业竞争的长跑中露出原本的面目,从而决定一个企业的寿命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