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所谓生活,大致如此(4)

中国人动不动就说:我们地大物博。那也就是说,我们不用着急呀,我们有的是东西,永远吃不完喝不尽哪!哼,请看看你们的狗吧!

还有:狗虽那么摸不着吃(外国狗吃肉,中国狗吃粪;在动物学上,据说狗本是食肉兽),那么随便就被人踢两脚,打两棍,可是它们还照旧的替人们服务。尽管它们饿成皮包着骨,尽管它们刚被主人踹了两脚,它们还是极忠诚的去尽看门守夜的责任。狗永远不嫌主人穷。这样的动物理应得到人们赞美,而忠诚、义气、安贫、勇敢,等等好字眼都该归之于狗。可是,我不晓得为什么中国人不分黑白的把汉奸与小人叫做走狗,倒仿佛狗是不忠诚不义气的动物。我为狗喊冤叫屈!

猫才是好吃懒做,有肉即来,无食即去的东西。洋奴与小人理应被叫做“走猫”。

或者是因为狗的脾气好,不像猫那样傲慢,所以中国人不说“走猫”而说“走狗”?假若真是那样,我就又觉得人们未免有点“软的欺,硬的怕”了!

不过,也许有一种狗,学名叫做“走狗”;那我还不大清楚。

十、帽

在七七抗战后,从家中跑出来的时候,我的衣服虽都是旧的,而一顶呢帽却是新的。那是秋天在济南花了四元钱买的。

民国二十八年随慰劳团到华北去,在沙漠中,一阵狂风把那顶呢帽刮去,我变成了无帽之人。假若我是在四川,我便不忙于去再买一顶——那时候物价已开始要张开翅膀。可是,我是在北方,天已常常下雪,我不可一日无帽。于是,在宁夏,我花了六元钱买了一顶呢帽。在战前它公公道道的值六角钱。

这是一顶很顽皮的帽子。它没有一定的颜色,似灰非灰,似紫非紫,似赭非赭,在阳光下,它仿佛有点发红,在暗处又好似有点绿意。我只能用“五光十色”去形容它,才略为近似。

它是呢帽,可是全无呢意。我记得呢子是柔软的,这顶帽可是非常的坚硬,用指一弹,它当当的响。这种不知何处制造的硬呢会把我的脑门儿勒出一道小沟,使我很不舒服;我须时时摘下帽来,教脑袋休息一下!赶到淋了雨的时候,它就完全失去呢性,而变成铁筋洋灰的了。因此,回到重庆以后,我总是能不戴它就不戴;一看见它我就有点害怕。

因为怕它,所以我在白象街茶馆与友摆龙门阵之际,我又买了一顶毛织的帽子。这一顶的确是软的,软得可以折起来,我很高兴。

不幸,这高兴又是短命的。只戴了半个钟头,我的头就好像发了火,痒得很。原来它是用野牛毛织成的。它使脑门热得出汗,而后用那很硬的毛儿刺那张开的毛孔!这不是戴帽,而是上刑!

把这顶野牛毛帽放下,我还是得戴那顶铁筋洋灰的呢帽。

经雨淋、汗沤、风吹、日晒,到了今年,这顶硬呢帽不但没有一定的颜色,也没有一定的样子了——可是永远不美观。

每逢戴上它,我就躲着镜子;我知道我一看见它就必有斯文扫地之感!

前几天,花了一百五十元把呢帽翻了一下。它的颜色竟自有了固定的倾向,全体都发了红。它的式样也因更硬了一些而暂时有了归宿,它的确有点帽子样儿了!它可是更硬了,不留神,帽沿碰在门上或硬东西上,硬碰硬,我的眼中就冒了火花!等着吧,等到抗战胜利的那天,我首先把它用剪子铰碎,看它还硬不硬!

十一、昨天

昨天一整天不快活。老下雨,老下雨,把人心都好像要下湿了!

有人来问往哪儿跑?答以:嘉陵江没有盖儿。邻家聘女。

姑娘有二十二三岁,不难看。来了一顶轿子,她被人从屋中掏出来,放进轿中;轿夫抬起就走。她大声的哭。没有锣鼓。

轿子就那么哭着走了。看罢,我想起幼时在鸟市上买鸟。贩子从大笼中抓出鸟来,放在我的小笼中,鸟尖锐的叫。

黄狼夜间将花母鸡叼去。今午,孩子们在山坡后把母鸡找到。脖子上咬烂,别处都还好。他们主张还炖一炖吃了。

我没拦阻他们。乱世,鸡也该死两道的!

头总是昏。一友来,又问:“何以不去打补针?”我笑而不答,心中很生气。

正写稿子,友来。我不好让他坐。他不好意思坐下,又不好意思马上就走。中国人总是过度的客气。

友人函告某人如何,某事如何,即答以:“大家肯把心眼放大一些,不因事情不尽合己意而即指为恶事,则人世纠纷可减半矣!”发信后,心中仍在不快。

长篇小说越写越不像话,而索短稿者且多,颇郁郁!

晚间屋冷话少,又戒了烟,呆坐无聊,八时即睡。这是值得记下来的一天——没有一件痛快事!在这样的日子,连一句漂亮的话也写不出!为什么我们没有伟大的作品哪?哼,谁知道!

十二、傻子

在民间的故事与笑话里,有许多许多是讲兄弟三个,或姐妹三个,或盟兄弟三个,或女婿三个;第三个必定是傻子,而傻子得到最后的胜利。据说这种结构的公式是世界性的,世界各处都有这样的故事与笑话。为什么呢?因为人们是同情于弱者的。三弟三妹三女婿既最幼,又最傻,所以必须胜利。

和许多别种民间故事与笑话的含义一样,这种同情弱者的表示可也许是“夫子自道也”,这就是说:人民有一肚子委屈而无处去诉,就只好想象出一位“臣包文正”,或北侠欧阳春来,给他们撑一撑腰,吐一口气。同样的,他们制造出弱者胜利的故事与笑话,也是为了自慰:故事与笑话中的傻子就是他们自己。他们自己既弱且愚,可是他们讽刺了那有势力,有钱财,与有学问的人,他们感到胜利。

可是,这种讽刺的胜利到底是否真正的胜利,就不大好说。

假若胜利必须是精神上的呢,他们大概可以算得了胜。反之,精神胜利若因无补于实际而算不得胜利,那就不大好办了。

在我们的民间,这种傻子胜利的故事与笑话似乎比哪一国都多。我不知道,我应当庆祝他们已经得到胜利,还是应当把我的“怪难过的”之感告诉给他们。

假若我有那么一箱子画

载一九四四年二月十三日《时事新报》

在各种艺术作品中,我特别喜爱图画。我不懂绘画,正如我不懂音乐。可是,假若听完音乐,心中只觉茫然,看罢图画我却觉得心里舒服。因此,我特别喜爱图画——说不出别的大道理来。

虽然爱画,我可不是收藏画。因为第一我不会鉴别古画的真假;第二我没有购置名作的财力;第三我并不爱那纸败色褪的老东西,不管怎样古,怎样值钱。

我爱时人的画,因为彩色鲜明,看起来使我心中舒服,而且不必为它们预备保险箱。

不过,时人的画也有很贵的,我不能拿一本小说的稿费去换一张画——看画虽然心里舒服,可是饿着肚子去看恐怕就不十分舒服了。

那么,我所有的画差不多都是朋友们送给我的。这画也就更可宝贵,虽然我并没出过一个钱。朋友们赠给的画,在艺术价值之外,还有友谊的价值呀!举两个例说吧:北平名画家颜伯龙是我幼年的同学。我很喜爱他的画,但是他总不肯给我画。定下结婚的时候,我决定把握住时机。“伯龙!”

我毫不客气的对他说,“不要送礼,我要你一张画!不画不行!”他没有再推托,而给我画了张牧豕图。图中的妇人、小儿、肥猪,与桐树,都画得极好,可惜,他把图章打倒了!

虽然图章的脚朝天,我还是很爱这张画,因为伯龙就是那么个一天到晚慌里慌张的人,这个脚朝天的图章正好印上了他的人格。这个缺陷使这张画更可贵!我不知道合于哪一条艺术原理,说不定也许根本不合乎艺术原理呢。谁管它,反正我就有这么种脾气!

第二个例子是齐白石大画师所作的一张鸡雏图。对白石翁的为人与绘画,我都“最”佩服!我久想能得到他的一张画。但是,这位老人永远不给任何人白画,而润格又很高;我只好“望画兴叹”。可是,老天见怜,机会来了!一次,我给许地山先生帮了点忙,他问我:“我要送你一点小礼物,你要什么?”我毫未迟疑的说:“我要一张白石老人的画!”

我知道他与老人很熟识,或者老人能施舍一次。老人敢情绝对不施舍。地山就出了三十元(十年前的三十元!据说这还是减半价,否则价六十元矣!)给我求了张画。画张真好,一共十八只鸡雏,个个精彩!这张画是我的宝贝,即使有人拿张宋徽宗的鹰和我换,我也不干!这是我最钦佩的画师所给,而又是好友所赠的!

当抗战后,我由济南逃亡出来的时候,我嘱告家中:“什么东西都可放弃,这张画万不可失!”于是,家中把一切的家具与图书都丢在济南,而只抱着这十八只鸡雏回到北平。

去年,家中因北平的人为的饥荒而想来渝,我就又函告她们,鸡图万不可失!我不肯放弃此画,一来是白石老人已经八十多岁,二来是地山先生已经去世;白石翁的作品在北平不难买到,但是买到的万难与我所有的这一张相比!

妻得到信,她自己便也想得老人的一幅画。由老人的一位女弟子介绍,她送上四百元获到老人的六只虾,而且题了上款。那时候(现在也许又增高一倍了),老人的润格已是四百元一字尺,题上款加四百元,指定画题加倍,草虫(因目力欠佳)加倍,敷设西洋红加倍。

来到重庆,她拿出挂在墙壁上,请几个朋友们看,于是重庆造了她带来一箱子白石翁的画之谣。

哎呀!假若我真有一箱白石翁的画够多么好呢!

一箱子!就说是二尺长,半尺高的一只箱吧,大概也可以装五百张!仿照白石老人自号三百石印富翁的例,假若我真有这么一箱,我应马上自称为五百白石翁画富人——我还没到五十岁,不好意思称“翁”,不但在精神上,就是以金钱计,我也确实应自号为“富”了。想想看,以二千元一画说吧,五百张该合多少钱?

我就纳闷,为什么妻不拿那么多的钱买点粮食(有钱,就是在北平,也还能吃饱),而教孩子们饿成那个鬼样呢?

且不管她,先说我自己吧。我若真有了那么一箱子画,该怎办呢?我想啊,我应该在重庆开一次展览会,一来是为给我最佩服的老画师作义务的宣传,以示敬意;二来是给大家个饱眼福的机会。在展览的时候,我将请徐悲鸿,林风眠,丰子恺诸先生给拟定价格,标价出售。假若平均每张售价一万元吧,我便有五百万的收入。收款了以后,我就赠给文艺界抗敌协会,戏剧界抗敌协会,美术界抗敌协会,音乐界抗敌协会各一百万元。所余的一百万元,全数交给文艺奖助金委员会,用以救济贫苦的文人——我自己先去申请助金五千元,好买些补血的药品,疗治头昏。

我想,我的计划实在不能算坏!可是,教我上哪里找那一箱子画去呢?

那么,假若你高兴的话,请去北碚,还是看一看我藏的十八只鸡雏和内人的六只虾吧,你一夸奖它们,我便欢喜,庶几乎飘飘然有精神胜利之感矣!

谢谢替我夸口的友人们,他们至少又给了我写一篇短文的资料!

一九三三年一月七日于北碚之头昏斋

英国人

载一九三六年九月《西风》第一期

据我看,一个人即使承认英国人民有许多好处,大概也不会因为这个而乐意和他们交朋友。自然,一个有金钱与地位的人,走到哪里也会受欢迎;不过,在英国也比在别国多些限制。比如以地位说吧,假如一个作讲师或助教的,要是到了德国或法国,一定会有些人称呼他“教授”。不管是出于诚心吧,还是捧场;反正这是承认教师有相当的地位,是很显然的,在英国,除非他真正是位教授,绝不会有人来招呼他。而且,这位教授假若不是牛津或剑桥的,也就还差点劲儿。贵族也是如此,似乎只有英国国产贵族才能算数儿。

至于一个平常人,尽管在伦敦或其他的地方住上十年八载,也未必能交上一个朋友。是的,我们必须先交代明白,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大家一天到晚为生活而奔忙,实在找不出闲工夫去交朋友;欧西各国都是如此,英国并非例外。

不过,即使我们承认这个,可是英国人还有些特别的地方,使他们更难接近。一个法国人见着个生人,能够非常的亲热,越是因为这个生人的法国话讲得不好,他才越愿指导他。英国人呢,他以为天下没有会讲英语的,除了他们自己,他干脆不愿答理一个生人。一个英国人想不到一个生人可以不明白英国的规矩,而是一见到生人说话行动有不对的地方,马上认为这个人是野蛮,不屑于再招呼他。英国的规矩又偏偏是那么多!他不能想象到别人可以没有这些规矩,而另有一套;不,英国的是一切;设若别处没有那么多的雾,那根本不能算作真正的天气!

除了规矩而外,英国人还有好多不许说的事:家中的事,个人的职业与收入,通通不许说,除非彼此是极亲近的人。

一个住在英国的客人,第一要学会那套规矩,第二要别乱打听事儿,第三别谈政治,那么,大家只好谈天气了,而天气又是那么不得人心。自然,英国人很有的说,假若他愿意,他可以讲论赛马、足球、养狗、高尔夫球等等;可是咱又许不大晓得这些事儿。结果呢,只好对楞着。对了,还有宗教呢,这也最好不谈。每个英国人有他自己开阔的到天堂之路,乘早儿不用惹麻烦。连书籍最好也不谈,一般的说,英国人的读书能力与兴趣远不及法国人。能念几本书的差不多就得属于中等阶级,自然我们所愿与谈论书籍的至少是这路人。这路人比谁的成见都大,那么与他们闲话书籍也是自找无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