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二年

“非所计也”

新年第一回的《申报》(一月七日)用“要电”告诉我们:“闻陈(外交总长印友仁)与芳泽友谊甚深,外交界观察,芳泽回国任日外长,东省交涉可望以陈之私人感情,得一较好之解决云。”

中国的外交界看惯了在中国什么都是“私人感情”,这样的“观察”,原也无足怪的。但从这一个“观察”中,又可以“观察”出“私人感情”在政府里之重要。

然而同日的《申报》上,又用“要电”告诉了我们:“锦州三日失守,连山绥中续告陷落,日陆战队到山海关在车站悬日旗……”

而同日的《申报》上,又用“要闻”告诉我们“陈友仁对东省问题宣言”云:“……前日已命令张学良固守锦州,积极抵抗,今后仍坚持此旨,决不稍变,即不幸而挫败,非所计也。……”

然则“友谊”和“私人感情”,好像也如“国联”以及“公理”,“正义”之类一样的无效,“暴日”似乎不像中国,专讲这些的,这真只得“不幸而挫败,非所计也”了。

也许爱国志士,又要上京请愿了罢。当然,“爱国热忱”,是“殊堪嘉许”的,但第一自然要不“越轨”,第二还是自己想一想,和内政部长卫戍司令诸大人“友谊”怎样,“私人感情”又怎样。倘不“甚深”,据内政界观察,是不但难“得一较好之解决”,而且——请恕我直言——恐怕仍旧要有人“自行失足落水淹死”的。

所以未去之前,最好是拟一宣言,结末道:“即不幸而‘自行失足落水淹死’,非所计也!”然而又要觉悟这说的是真话。

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