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40000000年
咚!咚!咚!
大地有规律地震颤着,一下又一下,由远而近,由小而大,由轻微而猛烈。
卡卡躲在黑暗中,耳朵贴在洞壁上,警觉地听着来自上面的声音,它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头用两条后腿行走的巨兽正走过它的寓所上方。它依稀能明白,这是巨兽对自己领土的日常巡视,没什么可怕,那小山一样的巨兽对它没有任何兴趣。但大地的震动令它没有逻辑思维能力的大脑也直观地感受到,伟大的森林之王拥有何等的体型和重量。有时候,它周围抖动得如此厉害,尘土扑扑而下,让它害怕自己辛辛苦苦建造的房屋会在巨兽的践踏下整个崩塌,将它活埋在大地深处。
但这恐怖的一幕并没有发生,巨兽的脚步一步步走过它的头顶,慢慢走远了。
卡卡松了一口气,它知道自己暂时安全了,可以上到地面。它迅速穿过自己挖出的复杂隧道,在一丛蕨叶的后面露出毛茸茸的小脑袋和尖鼻子。巨兽刚刚走过,周围一片静谧。卡卡大胆地钻出来,前肢趴在地上,惬意地伸了个懒腰,在清晨的空气中深深嗅着,寻找着食物的气息。
用不着多嗅,它尖锐的眼睛就看到了一块石头上伏着一个褐色的小东西。卡卡顿时兴奋起来,它认出那是一只蜥蜴,肥美而多汁,可以供它饱餐一顿。一早上就碰到这顿美食,真是好运气。
卡卡蹑着步子,向自己的早餐走去,在蜥蜴觉察到之前,猛扑上去,迅速按住了它的尾巴。但蜥蜴立刻反应过来,扭动着身体,挣断了尾巴,窜下石头,在蕨丛下的真菌和苔藓间灵活地穿行着。卡卡快步追在它后面,狩猎的本能让它浑身的血液都要沸腾了。
但蜥蜴及时钻进了一个树洞,很快不见了。卡卡尝试着把头伸进去,但失败了。虽然它自己体型不大,但是那个树洞更小。卡卡沮丧极了。不过片刻之后,它就忘了自己在这里干什么。刚才的记忆已经从它简陋的海马体中被清除,它还嗅得到蜥蜴的味道,但是不记得它躲在哪里,迷惑地四下打转。
一个长长的影子蓦然出现在它背后,卡卡感受到光线的微妙变化,一转身就看到了那家伙,毛发直竖。从今天的角度看,它看上去是一只硕大的“怪鸟”,但事实上那不是真正的鸟。它两腿着地,浑身覆盖着羽毛,长着尖牙长喙,但没有翅膀,在鸟的翅膀所在的地方,是一对灵活的前肢,末端是两只尖锐的长爪。卡卡很熟悉这种动物,它知道这是自己的天敌,它的爪子可以轻松地撕裂自己的身体,正如自己撕裂蜥蜴那样。
卡卡扭头没命狂奔了起来,怪鸟大步跟在它背后,尖声鸣叫着,前爪不住向下扑击。卡卡感受到了背后死亡的腥风,它在苏铁树间绕来绕去,绝望地试图甩掉它。但怪鸟却不依不饶地跟在它背后。
卡卡设法寻找回家的道路,它知道只有那儿才是它绝对安全的避难所。它有限的大脑不足以理解空间结构,但对这片森林的经验让它本能地寻找着熟悉的场景,一棵树引向另一棵树,一块石头后面是一蓬草丛……近了,更近了……
终于,一个亲切的入口出现在面前,谢天谢地,它挖了不止一个洞口,很快就可以回到家里了!
当卡卡正要钻进洞里时,一只冰冷的爪子无情地按住了它,卡卡竭力尖叫着,挣扎着,但是无济于事,它的背已经被划破,鲜血直流,怪鸟硕大的脑袋和狰狞的长吻朝它俯了下来……
这时候,卡卡看到,在怪鸟背后,出现了另一个更大的黑色头颅,光这个头,就比怪鸟的整个身体还要大。那是森林之王的脑袋。这可怖的巨兽,竟然无声无息地出现在这里。但还不够塞牙缝的卡卡当然不是它的目标。
怪鸟不知怎么,感受到了身后的危险,它终于放开了卡卡,咯咯叫着,惊恐地向前跑去。
巨兽一声大吼,令整个森林颤抖起来,卡卡浑身瘫软,侧倒在地上。它看到巨兽的大足就从它头顶跨过,落在离它还不到一个身体长度的地方,它的长尾摆动着,扫过整个天空,似乎要将整个苏铁树林都扫倒。没几步,巨兽的獠牙就咬住了可怜的怪鸟。一阵徒劳的挣动和哀鸣之后,刚才还威风凛凛的狩猎者便成为了奉献给森林之王的牺牲。
一块鲜血淋漓、热气腾腾的肉从空中掉了下来,落在卡卡身边,还带着几根羽毛,不知道是怪鸟身体的哪个部分,这些碎肉塞满巨兽的牙缝都不够,它对此不屑一顾。卡卡反应过来,敏捷地叼起那块肉,一瘸一拐地跑回了自己的洞穴。
这一次的遭遇让卡卡知道了自己的宿命,它永远只能留在洞穴周围,越少出来越好。外面是巨兽和怪鸟们的天下,而它自己的空间小得可怜。
在黑暗中,卡卡吃饱了肉,觉得安全而又惬意。背上已经渐渐不疼了,早上的恐怖也已被遗忘,它觉得只要能躲在自己的洞穴里,远离那些危险,日子还是很舒心的。它模糊地想起自己小时候,在另一个洞里,在母亲的怀中,吸吮着乳腺中分泌出来的甘甜汁液……那是多么快乐的时光啊。
当天夜里,卡卡做了一个梦。它梦见有朝一日,自己从洞穴里出来,身体越长越大,变成了一种新的“巨兽”,它不是四肢着地,而是像巨兽和怪鸟一样用后肢直立行走,成为了整个森林的主人,一切都匍匐在它脚下,任它予取予求,并且走得更远更远,征服了地平线以外,那些它既不知道,也无法想象的世界……
据说,那是哺乳动物的第一个梦。
公元前40000年
阿鲁躺在岩洞深处,远离人们围着的篝火。属于他的那块冰冷石头上没有舒适保暖的兽皮,只有一堆脏兮兮的干草。已经是深夜了,外面下着大雪,气温下降得很厉害。阿鲁感到寒气已经闯入了洞穴,包裹着他的身子,正在侵蚀进裸露的皮肤底下。
阿鲁向篝火望去,他也想躺在篝火边上享受松木块所带来的光明和温暖。但那里围着的都是些强壮有力的猎人和他们的女人。阿鲁只要稍微走近几步,就会被他们揍得鼻青脸肿后一脚踢开。阿鲁已经试了许多次,不敢再去找打了。
火堆边上传来“啪啪”的声音和女人低低的呻吟,阿鲁向发出声音的方向望去,看到了膀大腰圆的阿熊骑在果果身上,正呼哧呼哧地在她青春气息十足的躯体上发泄着欲望,篝火将一男一女动作的影子映在洞壁上,显得格外魅惑。
阿鲁眼馋地吞了口唾沫,果果是部族里最年轻漂亮的女孩,每个男人都喜欢,当然也包括他,但平常总凑不到她跟前。前些日子,他总算鼓起勇气,在灌木丛里摘了一把野果,选出最好的送给果果,女孩正要接过的时候,阿熊出现在他背后,一巴掌把他打到边上去,然后把一条血淋淋的麋鹿腿扔在果果跟前,果果脸上出现了惊喜的表情,把鹿腿捧了起来。阿熊咧嘴一笑,一把抱起了果果,到了一棵松树后面,被打得晕头转向的阿鲁哼哼唧唧了半天才爬起来,只看到树后伸出的四条腿交叠在一起……
阿鲁也想弄到一条鹿腿送给果果,但他力气小也跑不快,布陷阱的水平也不敢恭维,打到好猎物的机会微乎其微,有一次他好不容易逮住了一只肥兔子,也被阿熊和阿豹他们一把抢走,打了牙祭,哪儿有他送出去的份。最漂亮的女人归最强壮的猎人,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就是这么简单。
狩猎永远是阿鲁心头的噩梦,他的舅舅就是在打猎时,被一只猛犸象活活踩死的,他的哥哥被一头剑齿虎咬掉了半只胳膊,伤口化脓,没几天就死掉了。可是每天,他仍然要和其他男人一起冒着严寒去雪原上集体狩猎,却只能分到骨头和肠子之类微薄的部分——如果能分到的话。阿鲁害怕打猎,即使对果果的迷恋也没法让他想成为一个好猎人,因为他知道他天生不能。对他来说,山洞里是最令他放松的处所。只有在这里,他才能找到外面没有的安全感。
篝火那边,阿熊发出一声低吼,身体抖动了几下,便搂着果果,倒在兽皮上呼呼睡去。寒冷——以及阿熊的鼾声——却让阿鲁难以入睡,他坐起身,从干草下拿出半根烧焦的木棒,在岩壁上涂抹了起来,不久,一只栩栩如生的野牛轮廓出现在洞壁上,然后是一只跳跃的小鹿。
这是阿鲁唯一的技能,也是部族里其他任何人都不会的技能,他几乎能够画出任何动物的形象,人们在他画出的线条前都感到困惑,他们知道,这些单薄的形象并不是真的动物,却让他们觉得那是一只动物,他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有一次,阿熊看到阿鲁画了一头野牛,迷惑地看了半天,越来越烦躁,最后大吼一声,把阿鲁按倒在地上揍了一顿,禁止他再作画。但凑巧,那天他们居然真的打到了一只野牛。有人说那是阿鲁的奇怪符号带来的好运。阿熊对此嗤之以鼻,不过对阿鲁的古怪行径总算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阿鲁又画了一只狮子,他不是第一次画狮子,但这次在狮子身边,他添了一个男人,拿着一根木叉,叉向狮子。画上的男人只是几笔简略的轮廓,看不出任何特征。但是阿鲁在心里说:那是我,是我阿鲁。看我多厉害!一个人打下了一头狮子。
阿鲁想了想,又在狮子脚下画了一个倒下的人,那是阿熊,不过没有脑袋。脑袋,被狮子吃了,他想。
阿鲁傻呵呵地笑起来,似乎忘却了身边的一切烦恼。他画的兴起,又在画里的“阿鲁”边上添了另一个人形,有着诱人的身体曲线,阿鲁在它的胸口点上了一对饱满的乳房。他心里说,看,那是果果。在他创造的这个世界里,果果是受他保护的女人,当他杀死那头狮子后,就会把狮子扛在身上,和果果一起走回属于他们的洞穴,甜蜜地生活在一起……
对了,还要画一个孩子,他和果果的孩子……
洞穴外,冰河时代的雪越下越大。
公元前15000年
午夜,夜神统治的天空发生了恐怖的变化,雷神也许是好几天没有吃到祭品,怒吼起来,挥动大斧,将天空的巨幕一次次撕开,诸天间的滔滔河水从电光的缝隙间倾泻下来,在风神的助威下,变成千万道冰冷的鞭子,无情地鞭打着大地众生。
骨笛和几个同伴挤在一起,蜷缩在一棵橡树之下,面对天神的愤怒瑟瑟发抖。这棵橡树粗壮高大,枝繁叶茂,可以遮蔽大部分风雨,而他们躲在一根不知怎么折断而垂下的大树枝底下,形成了一个狭小的封闭空间。这个临时避难所对付一般的小雨问题不大。但在今天的暴风雨之下就没那么有用,虽然大部分水都顺着树枝和叶子流走,但还有一些雨水从枝叶间的缝隙渗透进来,把他们浑身淋湿。女人们恐惧地祈祷着,男人们不满地咒骂着,只盼望这场豪雨快点过去。但从黄昏到深夜,风雨没有半点停止的迹象。
“我们不该到这里来的。”骨笛听到哥哥石斧抱怨说,“如果留在北方老家就好了,至少还有山洞可以住。”
“可留在老家,我们会冻死的。”骨笛说,“冰雪神统治了一切,大地终年冰封,寸草不生,除了长毛象和披毛犀,没有动物能活下来。”
“呜呜,可是这里也很冷啊,一定是冰雪神追来了……”他的妹妹贝壳在另一边害怕地啼哭着。
“不会的。”骨笛宽慰妹妹说,“你看,至少还有森林,而且下的是雨,不是雪。”
但他想起了那些传说:北方的冰雪神打败了森林神,封锁了大地,森林神逃往南方。大地被无尽冰川覆盖,几乎没有多少生命能够幸存,人类被迫追随森林神的步伐,逃往温暖的南方。
但骨笛的氏族离开北方太晚了,对他们来说,森林只是一个美好的传说。他们走了整整两轮月亮盈亏,路上死了十多个人,才越过冰川和草原,到达了这片林木丰美的森林。他们满怀希望地寻找山洞,打算定居下来开始新的生活。不久,他们果然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山洞。
可他们很快发现,自己不是最早的殖民者。山洞早已被另一群人——从骨笛的角度看,那些棕色皮肤,卷头发的家伙几乎不能说是人——所占据。他们不说骨笛氏族的语言,说话像是鸟叫。冲突爆发了,但对方把守了洞口的要道,骨笛他们没法攻进去,反而死了两个同伴,只有狼狈撤走。
一天天过去了,他们在陌生的森林中漫游着,风餐露宿,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山洞,北方大地的人们都躲到了这里,许多山洞都被各色人群占据,即便有个别没被占据的又太小,容纳不了那么多人。他们只有栖息在树下,平常还好,生起火来也还暖和,但一旦遇到暴风雨就难以栖身。这些日子因为淋了风雨,死了两个半大孩子和一个老人,现在他们只有十来个人,如果再持续下去,这个孑遗的小部落就会在这陌生的土地上灰飞烟灭了。
必须尽快找到新的洞穴,骨笛想。
骤然,一阵暴风吹来,原来垂下的大树枝彻底断了,带着枝叶滚倒在一旁,骨笛和他的同伴们立刻暴露在风雨的直接吹打之下,人们惊叫着,慌忙躲到仅剩的一块枝叶遮蔽之下,但那地方实在太小,庇护不了那么多人了。
骨笛和石斧倒是找到了较好的位置,但弱小的贝壳就被挤在了外围,任风雨吹打,剧烈地发抖着。石斧叹气说:“真是倒霉,如果那根树枝没断就好了……”
一道闪电划过,不是在外面的天空上,而是在骨笛的脑海中。他从树叶的缝隙间望了一眼那根树枝,正躺在几十步外的泥水中。
“如果那根树枝没断……”骨笛想,“如果它还在那里……”
“我们把那根树枝扶回来!”他脱口而出。
“什么?”石斧很是迷惑,“可树枝明明断了呀。”
“把它放回去!”骨笛说,“放回原处就行了!”
“那不可能,”石斧一口否决,“树枝撑不住的。”
贝壳的颤抖越来越厉害,她太小,淋了雨会生病会死的。骨笛来不及多想,冲了出去,把浑身湿答答的贝壳抱住,递给石斧。“护着贝壳!”他说。
“骨笛,你疯了么?外面——”
但风雨交加中,骨笛已经听不到石斧的话了,他冒着冰刀般的寒雨,在泥泞中提起那根手臂粗细的树枝,拖回来,想架回到以前的位置上。但他找不到合适的所在,无论怎么摆弄,树枝总是无法架稳。
“跟你说了不成的,骨笛。”石斧对他说,“快回来吧,凑合凑合算了。”
“回来吧,骨笛哥哥。”贝壳也说,“我们挤一挤就好了。”
骨笛犹豫着,冰水的抽打让他难受到了极点,还是放弃算了,他想。但这时,闪电照亮天空,让他看到了两根树枝之间的树杈,高度正合适。他灵机一动,把树枝架到了一个树杈中间,这回果然成功地架住了。
骨笛高兴地从一边钻回去,大树枝挡住了大部分风雨,比起刚才的窘状,避难所变得舒适了很多。
“骨笛哥哥,你真厉害。”贝壳挤到他身边说,众人也交口称赞。
“瘸腿的猎人碰上死剑齿虎而已。”石斧冷冷地说了句谚语。
外面的风声越来越大,吹起了树枝垂在地上的一头,树枝的另一头在树杈间摇摆碰撞着,摇摇欲坠。
“当心!”石斧忽然大叫一声,抓住贝壳,把她拖回来,片刻后,那根树枝又在她刚才坐的位置砰然落地,溅了人们一身泥水,新修复的避难所又毁坏了。
“看你干的好事。”石斧斥责骨笛说,“差点害妹妹被砸死!”
骨笛觉得脸上发烧,仿佛人们都在谴责地看着他,他不甘地再次冲出去,查看那个树杈,很快看出问题所在:它太宽了,树枝可以搁住,但没法固定。
如果再窄一点就好了……
如果能让它变窄一点……
骨笛脑海中再次灵光一现,对石斧说:“把斧子给我!”
“干什么?你要砍柴火?现在?”石斧无法理解。
“给我再说。”骨笛无暇解释。石斧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身边的手斧递给他。他因为石斧而得名,做的斧子也是氏族里最好的。
骨笛握住手斧,在树杈间用力砍了下去,两下就砸破了树皮,砸出了一个小的缺口,并随着他的每一下砍斫而不断扩大。骨笛全神贯注地干着活,虽然风雨无情地浇打在他身上。但他内心被这个完全新鲜的念头充满,全力工作中,身上竟渐渐不感到寒冷,反而暖了起来。
可是砍了半天,骨笛已经精疲力竭,对了一下槽口,还是太小了,没法把粗大的枝干放进去。他喘着粗气,再想干活一时也没了力气。
“没用的家伙,看我的吧!”这时候石斧也出来了,站在他身边,握着另一块斧子大力砍斫起来。他终于看出了骨笛的目的,兄弟俩相视一笑,一起唱着粗朴的歌谣,奋力工作着。
终于,树杈上出现了一个大小适中的缺口,骨笛和石斧将那根树枝架上去,这回牢牢地嵌在了树杈中间。骨笛想了想,又把另一头用一块石头压住,这样两端都固定了。避难所变得牢不可摧。
骨笛和石斧钻了回去,享受着将风雨屏蔽在外的劳动成果,不过没有过多久,雨就停了。
“这么快就雨停了?”石斧反而有些失望,“咱们白干了一场。”
“不,没有白干。”骨笛说,“那根树枝不会再掉了。哥,我觉得以后我们可以一直住在这里。”
“开玩笑,就算你固定了那根树枝,这里比山洞还是差远了。”
“可附近我们都找遍了,已经没有合适的山洞,恐怕我们必须面对现实:这里已经找不到可以住的山洞了,去下一片森林估计也差不多。”
“但这个地方还是有点……”
“哥,我有个想法。”骨笛的眼中闪烁着热切的光,“我们可以架上更多的树枝,把这里变得像山洞一样密不透风。”
“可是哪有那么多树杈?”石斧不解地问。
“不,你没看出来么?根本不需要树杈。”骨笛说,“只需要石斧、石刀或者石锥,我们可以在树干的任何地方凿出一个洞,折下合适的树枝插进去,也许还可以用藤条绑起来,下面可以用其他树枝支柱,或者用石块垒起来也行……”
“你究竟在说什么?”
骨笛比划着:“我是说,我们可以在大地上造一个山洞!然后让大伙儿住进去。”
“这……”石斧被这个说法惊住了,“听起来这像是鸟筑巢……可我们是人,祖祖辈辈一直是住在山洞里的,怎么能够……”
“鸟可以筑巢,老鼠可以挖洞,为什么我们不能用树枝造一个自己的山洞?”
“这……这怎么能一样呢,我们不是鸟也不是老鼠啊。”
“但是我们能够做到。”骨笛说,“就像我们能够改变石头和兽骨的形状一样,我们也能改变那些树木,让它们变成我们的洞穴,为什么不呢?”
“可破坏了那些树木,这不会触怒森林神吗?”
“森林神会原谅我们的。你想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留在这片森林里,否则我们在迁徙到下一片森林之前就会死光。”
“骨笛哥,我觉得你说得对。”贝壳也加入谈话,“现在已经是这样了,为什么不试试看?”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讨论,有赞同也有激烈的反对,骨笛的建议引起了人们的兴趣,最后,赞成者占了多数,他们决定明天一早就开始进行这个全新的尝试。
风雨过去,乌云散尽,天空从黑暗中显出深蓝,火红的晨曦从东方的地平线上透出,鸟儿开始在雨后的林间歌唱,白昼神即将到来了。
骨笛隐隐感到,这将是一个全新的黎明。一片新的森林,不,一个史无前例的世界即将降临。人,即将用双手在大地上建立起自己的居所。这会永久性地改变人和万物以及神明的关系。
那将是一个聪慧如他也无法想象的白昼。
公元前1339年
底比斯是一座壮丽的都城,法老很怀念在卡尔纳克神庙巨大的百柱殿里沐浴尼罗河水的惬意。不过比起那南方的旧都,法老更喜欢脚下的埃赫塔顿。因为这是他自己建造的,属于他自己的城市。在这里没有历代先王的陵墓和宫室压在他头顶,也没有讨厌的阿蒙神庙的祭司对他指手画脚,这里的统治者只有他,和庇护他的太阳神——阿吞。
整座埃赫塔顿城尚笼罩在黑暗之中,只有东方有一线朦胧的光明,勾勒出城中几座高大神像和方尖碑的轮廓。法老一早便已起来,站在这座伟大城市的中心——他亲自设计的太阳神殿门口,看着春分日的太阳准确地从两根巨柱间升起,将金色的阳光射进长长的空无一人的柱廊,照亮了挂在头顶的纯金的阿吞神像——没有人的形体,只是一个金光闪闪的圆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如同第二个太阳,又通过巧妙设置在殿中各处的圆镜,不断反射阳光,把整个大殿照亮。这是属于他的光明,令他感到欣悦无比。原本如同黑暗洞穴般的大殿,转眼间便成为了充满光明的新天地。
法老在阿吞神像下伫立着,心中充满了宁静的愉悦。
和往年一样,今天的春分祭祀仪式由太子图坦卡蒙代为举行,表面的理由是法老要在圣殿中接受阿吞神的默示,但事实上,法老怀疑其他人也暗中知道,是因为他不想在公开场合露面。他身材比一般人高得多,长着狭长的脸,细瘦的四肢,肥大的胸和肚子,身体完全不匀称,看上去像是一个怪物。虽然他由于无可争议的高贵血统得以继位,人们对他表面上毕恭毕敬,但法老知道,不知有多少人在他背后指指点点,传播着各种恶毒的谣言。
为此,法老建筑了新的都城,从底比斯搬到了这里,在埃赫塔顿的新宫廷中,他不用再在人面前出现,无论是他的兄弟叔伯,还是大祭司,一般都见不到他。在这里他可以醉心于和他的阿吞神的精神交流。并且发展各种颂扬新神的艺术:在他的指导下,新风格的绘画、雕塑和诗歌,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如同建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面对着阿吞发光的神像,法老在无人的大殿里高声吟咏着自己亲自写下的热情颂歌:
你在我心目中,
没有其他人知道你,
只有你的儿子,伟大的国王。
他来自你的身体。
代表你统治大地,他爱着他的王后。
哦,美丽的娜芙蒂蒂。
……
但有时候,外面的世界仍然要闯进来,打破法老心灵的宁静。
卫士通报后,一名红袍的高级书吏走进大殿,在法老面前跪下行礼。他带来了外部的消息:
“太阳神阿吞的化身,上埃及和下埃及的至高统治者,伟大的万王之王……”书吏不敢马虎地念诵着法老冗长繁复的神圣头衔。
法老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说正事吧,有什么消息?”
书吏从镶金的皮袋里抽出一张写满象形字的纸草卷,展开念了起来:“赫梯王的军队已经占领米丹尼王国,我们在幼发拉底河的统治被动摇……”
“我们的同盟巴比伦王国也面临入侵,国王向您紧急求援……”
“叙利亚的叛乱进一步扩大,您委派的总督已经被反叛者杀害,目前骚乱已经延伸到了迦南地,反叛者甚至僭越称王……”
“够了!”法老怒气冲冲地说,吓得书吏趴伏在地上,“去年年底,我已经命令驻守孟菲斯的十万大军前往北方大陆平定局势,并从底比斯增派三万援军,为什么到现在局势还没有缓解?是你没有把命令传达下去么?”
“太阳神的化身啊。”书吏哀告说,“我怎么敢违背您神圣的旨意?我第一时间就把消息沿着尼罗河传到了底比斯,但是那些……那些大祭司们……”他吞吞吐吐起来。
“说!”
“是,那些大祭司控制了您的各级长官,找出各种理由拒绝执行您神圣的命令,他们说,由于陛下背弃了阿蒙神,埃及上下都人心惶惶,底比斯也骚乱四起,就是尼罗河的洪水也频繁了很多,这都是诸神降罚。再说,国库的钱都被用于修建新都了,收成不好,军队也填不饱肚子,对边陲局势无能为力……除非您的銮驾返回底比斯,向阿蒙神忏悔,重新得到神的庇佑,否则您的旨意他们无法执行。”
“混账!如此藐视我的权威!”法老将一只金杯抛到地下,发出尖锐的碰撞声,在大厅中回荡着,怒火如同要将整座神殿吞没,“传我的命令,埃赫塔顿的全部军队整装待发,我要御驾亲征这些老鼠一样的叛徒,将邪恶的阿蒙神庙夷为平地!”
书吏浑身发抖,答应着向外退去,法老却又叫住了他,“等等……你先下去,让我再想想。”
当愤怒的潮水退去,法老就知道,他的话不可能实现。在过去的十多年中,他和阿蒙神的僧侣们进行了不知多少次的斗争,毁掉了好几座神庙,甚至处死了几名大祭司,却没有撼动对方的根本。反而被他们一步步逼出底比斯,让他退缩到埃赫塔顿这个坚固的壳里,事实上也架空了他。他的实际权力小得可怜,号令也许根本出不了这座城市,御驾亲征?笑话。恐怕到时候他自己的军队会第一个哗变。
事实是,几乎没有任何人理解他,他的信仰,他的艺术,他的世界。他是他们的王,但也是这个世界的异类。
除了那个完美的女人……
他的王后,娜芙蒂蒂。
现在,法老急于见到她,向她诉说一切。只有她永远能够理解他,支持他……她是他的“共治者”,在宫廷的壁画上,他和她永远站在一起,仰望天空,接受阿吞神的洗礼。
他离开了前殿,走过后面宽敞的中庭,走进王后的寝殿,那是他不允许任何人进入的地方。金碧辉煌的寝宫中没有侍女,只有一线金色的阳光从高窗照进寝室,照亮了摆放在案头的一尊精美的彩绘雕像。
高高的蓝色王冠下,是一条缠绕在额头上的金蛇,下面是一张清丽无瑕的容貌和一对梦幻一样的眼睛。
那是他亲自雕琢的,他梦想中的完美女神。娜芙蒂蒂,这个名字就意味着:“美丽的人来了”。世界上任何女人都无法和她相比。
但是不存在这样一个完美的女人,从来不存在。她是法老少年时的梦,一个超出这个和他为敌的世界的奢侈梦想。即使在他成为法老后,也没有办法让这个幻影变为现实存在。
但至少,他能够让这个世界认为她是存在的。提及她的铭文和画像在埃赫塔顿无所不在,他将他和几个侍女生的儿女都算成是她生的,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大多数都被他处死了,剩下的几个未来也将会陪葬他。他亲自编撰的、他们的爱情故事将会被记载在史书上,万世传诵。
法老暂且忘却了尘世的烦恼,坐在寝殿深处,陷入了甜蜜的思绪。
然后,法老埃赫那吞走出房门,向寺人发布命令,让他们把自己的养子摩西找来,关于创世神阿吞的伟大,自己有一些新的领悟要告诉他。现在,摩西是唯一可以和自己说上几句话的人了。
公元529年
达马西乌斯放下芦苇笔,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指头,从一堆字迹密密麻麻的羊皮纸卷上抬起白发苍苍的脑袋,看到自己的影子在身后炉火照耀下忽闪不定地在石墙上伸缩。每当他见到这一情景,都会想起柏拉图所说的洞穴。事实上,他这些日子正日夜不停地思考着这个问题。他正在撰写的这部《理想国》注疏也正卡在了这个关节点上。有三年之久,每天他都要写下几千字的段落,然后又一一删去,最终一个字也没有写成。
达马西乌斯咳嗽了几声,雪白的长须剧烈地拂动着,他已经七十一岁了,身体日渐衰弱,不知道还能活上几年。现在,他的最大夙愿就是完成这部《理想国》的注疏。但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足够的精力以及智识去完成它。他知道自己正面临思想和生命的绝境。但这不仅是他的绝境,也是整个文明世界的,他看得很清楚,自上古神话时代以来的文明之光,即将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代熄灭……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外面传来,随后是有人在惶急地敲门。敲门声很重,达马西乌斯有些诧异,学园中人人知道他的规矩,平常除了送饭的学生,不会有人敢来打扰他,而今天的饭已经送过了。他向桌子上望了一眼,那里的一盘面包、橄榄和熏肉还没吃几口呢。
“老师,是我,辛普里丘斯。”没等他发问,就听到一个惶急的声音说。
达马西乌斯知道,自己的得意门生辛普里丘斯是个稳重的学者,深夜到来,必有要事。“进来吧。”他说。
衣冠不整的辛普里丘斯推开沉重的木门,走进斗室,向他简单地行礼,然后开门见山地说:“老师,很冒昧打扰您的清修,不过事态紧急,我刚知道,皇帝陛下下达了命令,要地方官关闭学园。”
“终于来了。”达马西乌斯想,却没有说话。辛普里丘斯以为他还不相信,又强调说:“这是真的,我有很可靠的信息来源。皇帝命令地方官遣散所有学生,并逮捕宣扬邪说的异教徒,信使正在从君士坦丁堡来的路上,明天就会有大兵来查封这里了。”
“我知道。”老人点头,颤巍巍地说,“这些年来我早就有预感,这一天终究会到来,特别是查士丁尼继位以来,他可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好了,十字架宗教最终取得了胜利。”
五百年了,达马西乌斯想,自那个叫耶稣的犹太疯子在十字架上被钉死之后。他的古怪教义像野火一样,烧遍了整个罗马帝国内外,将古典文明烧成了灰烬。自从君士坦丁皇帝皈依后,帝国和宫廷抛弃了祖先的信仰和生活,也投身于十字架之下。古老的神庙被废弃,诸神被遗忘,野蛮人打进了帝国腹地……只有哲学家们还在坚持着用理性和论辩与来自亚洲的异教对抗。虽然贤明的尤利安皇帝复兴传统的努力夭折了,奥古斯丁的背叛令他们多了一个强悍的敌人,希帕提娅的被害亦是沉重的打击……但近百年来,哲学家们再度复兴了学园,他们在古老的雅典团结起来,讲授历久弥新的古典著作,教化万千渴慕真理的青年,从而也成为基督教会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千方百计挑唆信奉基督的皇帝,要毁灭历史悠久的古学园……
“……所以。”辛普里丘斯的话让达马西乌斯从游散的思绪中回到现实,“我们必须赶紧离开。”
“离开?能去哪里?”达马西乌斯苦笑,“别忘了意大利已经是那些日耳曼野蛮人的天下了。”
“我已经找到了一艘船,我们可以连夜上船,在犹太行省一带登陆,然后可以越过边界去美索不达米亚。据说那里的波斯国王礼贤下士,欢迎一切来自罗马的投诚者,我们可以在波斯首都安身。”
“波斯?哈哈!”达马西乌斯刻满皱纹的脸颊颤动着,发出一串干涩的笑声,“辛普里丘斯,你记得吗?差不多整整一千年前,希腊人在萨拉米斯之战中击败了波斯帝国,保卫自己的自由,希腊文明才能发扬光大,创造了伯里克利时代的光荣,才有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我们的学园,而如今你让我们,古典文明最后的继承者,去东方投靠专制的波斯国王?这是何等的讽刺!”
“可是,至少那里没有狂热的基督徒。”达马西乌斯急切地说,“或许在那里,我们的文化还能传承下去。”
“不,不会有什么差别,反正这个世界要毁灭了。”达马西乌斯沉痛地说。
“您说什么?!”
“辛普里丘斯啊。”达马西乌斯凝视着渐渐暗淡的炉火说,“难道你没有察觉吗?我年轻时曾走遍了大半个帝国,从不列颠到埃及,从伊比里亚到小亚细亚,无论在哪里,文明的火种都在熄灭。匈人、哥特人和日耳曼蛮族从外部摧毁我们,十字架的信徒从内部。西部帝国已经在蛮族洗劫中覆灭,看来东部也撑不了多久了。古典的生活已被遗忘,如今不要说柏拉图的希腊语,就连能说像样的拉丁语的人都没有多少了。普罗克洛斯带来的学园复兴曾是我们最后的希望,几乎所有仅剩的自由学者都集中在这里,和信奉十字架的教会相抗衡。然而近几十年来也日渐凋零。这是不可逆转的命运,每一个文明都有盛衰,如同有日出就有日落。我们的文明已经覆灭,再有几十年,最多一两百年后,罗马也好,波斯也好,都将不复存在,世界将变成一片荒芜。”
“这……不可能吧?”辛普里丘斯诧异地张大了嘴。
“是你习焉不察,我的学生。我们的世界日复一日地沉入深渊。如果伯利克里或者修昔底德能够看到我们的生活,会毫不犹豫地把我们当成野蛮人,我们距离彻底灭亡只有一线之遥。并且,文明的毁灭并不是稀奇的概念,柏拉图在《法篇》里就论述过了,如果你还记得的话。”
“世界本身虽永恒,但我们记得的历史不过一两千年,可见之前必已有无数次的毁灭和再生。我曾经在埃及见过那些高大的金字塔和神庙,但那些神明已经被忘得一干二净,奇特的象形文字也无人能解读,古代埃及人的世界已经沉入历史的地平线,我们的世界也将跟随其后,一切只是——时间问题。”
“但是老师,至高的太一,世界的精魂是不灭的!”辛普里丘斯忍不住说,“正如先哲普罗提诺所说,太一流溢自身,化为世界万物,虽然万物生灭流转,但太一永恒不变!”
“是的,我也曾虔信普罗提诺的学说,但我越来越怀疑,或许这一切都是错误的,或许他没有理解柏拉图,或许柏拉图本人也错了。”
“您在说什么呀!”辛普里丘斯惊讶万分。
“你还没有忘记柏拉图的洞穴学说吧?”达马西乌斯如同在课堂上一样向自己的弟子提问。
“当然。”辛普里丘斯一时忘记了自己来的目的,而像往日一样沉入了哲学问答中,“人类生活在洞穴中,所见到的一切都是炉火照耀下的影子而已,而真正的阳光,也就是真理,凡人根本无从梦想……那真正的太阳,也就是至高的太一,只能通过哲学的心灵去认识。”
“你说的不错。”达马西乌斯说,“问题是我们怎么知道存在太阳?”
辛普里丘斯怔了一下:“因为……这一切是通过类比的原则,不是么?我们认识到万物的理念,从而认识到真正永恒世界的存在。”
“看看这个房间,你想到了什么?”达马西乌斯温和地说。辛普里丘斯不禁向四壁望去,这座石屋是几十年前才搭建起来的,但用的石料都取自学园千年来各种原因的废弃石块,有的或许是亚里士多德求学时倚靠过的伊奥尼亚石柱残躯,有的或许是西塞罗访问时坐过的石凳碎块。许多石头上都刻着字,这里刻着一段柏拉图的对话,那里刻着几句巴门尼德或普罗提诺的名言。在一块平整的青石上,辛普里丘斯看到了一行歪歪扭扭的希腊文:“吾爱柏拉图,吾更爱卡帕莉亚。”字迹斑驳,不知道是哪一个调皮的学生写的。谁是卡帕莉亚?大概是早就死了几百年的一个妓女。辛普里丘斯沉思着老师的话,试图找出其中的奥义。
“您是说这是一个洞穴?”辛普里丘斯最后说,“就好像柏拉图说的洞穴一样,而外面是——是——”
“而我们不知道外面是什么。”达马西乌斯打断了他,“如果我们从未离开这个房间的话!我们不知道外面是否有太阳,甚至不知道是不是有‘外面’的存在。”
辛普里丘斯心中雪亮,哲人的对话不需要说得太具体,但他已经明白了老师的意思:如果人类一直生活在洞穴中,那么从逻辑上,我们根本无从得知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也不知道是否真的有至高真理的存在。我们所以为看到的,无非是石头上刻着的这些字迹,这些过去的历史和文化所告诉我们的意见和教条而已。
这个世界,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巨大的洞穴。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没有离开的希望,在波斯也好,伊比利亚也好,都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你明白了。”老人苦笑着说,“我们的信仰或许不过是徒然,不过是和十字架崇拜者同样的狂信。什么太一,什么流溢,都只是一厢情愿的臆想。难道不是么?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有真理之光的照耀,又怎会一再陷入毁灭?我们辛辛苦苦继承的那些学说和真理同样相隔天壤。就让哲学和这个学园、这个世界一起归于毁灭吧!”
辛普里丘斯说不出话来,良久方说:“老师,这些艰深的哲理,等我们上船以后再讨论吧,现在还是先——”
“我不会走的。”达马西乌斯微微摇头,“既然我们永远无法真正走出洞穴,又何必离开这里?你走吧,就让我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在这个洞穴里默默死去好了。”
辛普里丘斯不知如何是好,外面传来了呼叫声,有人喊他的名字,似乎还有一大堆事务要他决断。他犹豫了一下:“老师,抱歉,我还得处理其他的事,回头再找你。”
他再度行礼后,退出了房间。外面是一片平整的草坪,近处是学园的主体建筑,远处的山丘上可以看到雅典卫城的废墟,更上面是繁星密布的星空。本来辽阔的世界忽然仿佛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洞穴,让他透不过气来。
洞穴,辛普里丘斯想,这不仅仅是一个比喻。诸天围绕大地如同屋顶和墙壁,最高的天是恒星天,比太阳还要高,缀满恒星的天球萦绕大地,但谁知道外面的是什么?即使恒星天距离大地有十万希腊里之遥,也仍然是有限的距离,但从理论上来说在外面的,却可以是无限!那里究竟是什么?
或许唯有黑暗的空间,也或许是无法企及的真理的大海。但我们一无所知,我们生活在宇宙洞穴的底层……
辛普里丘斯思索着,心中忽然一个念头闪过,返身冲回了房间:“老师!”
“不用劝了。”达马西乌斯疲惫地说,“我不会走的。”
“但是老师,您说的不对。”辛普里丘斯大胆地说,“至少我们知道了一条真正的,无可辩驳的真理!”
“哦,是什么?”
“正是我们在洞穴中!”辛普里丘斯大声说,“我们和真理相隔绝。我们不知道什么是真理,但是我们知道自己的无知,老师,至少我们可以把这些思考传承下去,或许当世界再一次文明复兴,未来的人们会找到通向真理的途径!”
老人的脸罕见地变了颜色,他皱眉思索着,过了许久,终于点了点头:“你是对的,辛普里丘斯。千年学园并非全然无稽,我们至少知道了一点点真理,虽然自柏拉图以来从无进步……但让我们把这些思考传承下去,或许下一个文明时代的人们,他们会有更好的运气,不必重蹈这个世界的覆辙。”
“所以老师……您的意思是……”
“走吧。”达马西乌斯支起颤巍巍的身体,“让我们去波斯,叫学生和仆人们把这里的羊皮纸书带上,对于未来的世界,它们比我们的性命还要珍贵呢。”
公元1970年
已经是深夜了,整幢宿舍楼的灯已基本熄灭,人们进入了梦乡,只有一个房间还从窗户纸底下透出一点微光。
那是一个只有六七平米的小房间,没有椅子,床对面就是一张书桌,旁边有一个简陋的衣柜,只剩下了半边门。房间里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桌子上堆满了高高好几摞的稿纸,几本书摆在中间,天花板上吊着一个四十瓦的小灯泡,昏黄的灯光由于实在太暗,不像是光线,倒像迷雾一样弥漫在房间里,好在房间实在太小,不至于完全看不清。
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蓬头垢面,胡子拉碴,戴着厚厚的眼镜,坐在桌前,在一张纸上奋笔疾书着,眼睛里都是血丝。灯光在他身后投下深深的影子,如同监牢中干苦差事的犯人。
但比起外面混乱而疯狂的世界,他觉得自己已经是在天堂里了。
轰轰烈烈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经进行好几年了,他被批斗过,也被关过牛棚。前一阵子才被放回研究所。单位里也是一盘散沙,领导被下放,工宣队进驻,谁谁自杀了,谁谁又被判刑……革命到这个程度,他的事儿已经不算是个事儿了,他难得享受了几天的清闲。但是单位还是不如自己的狗窝,随时要搞政治学习,早请示晚汇报。他一参加这种场合就如坐针毡,总是设法溜回自己的小房间里才感到踏实,特别是在这样的深夜,他知道直到天亮,不会有人上来打扰,这难得的宝贵时间简直太美好了。
他在纸上拼命写着,数字、符号、公式、算法……在他脑海中如大旋涡一样疯狂地旋转着。但在表面的混乱下隐藏着简洁优美的结构,他似乎已经看到了一点若隐若现的曙光……
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他已经到了怎样的高度,比起几年前的那次发现,如今他又更上了一层楼,他知道自己离峰巅只差一步,只要登上了峰顶,整个大地就可以一览无余。有人会相信么?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他这个其貌不扬的书呆子会成为世界之王?
但千真万确,这里是他的世界,他的宇宙。他什么也不需要,不需要革命和政治学习,不需要空气和食物,甚至不需要时间和空间!他所需要的只是数字,最抽象的数字,一个质数,两个质数,它们在他脑海中缠绕嬉戏着,像电子和质子一样结合起来,组成原子、分子或晶体结构,再形成一层层复杂的化合物,最后变成整个世界!毕达哥拉斯是对的!世界,是由数字组成的……
而他已经把整个世界踏在了脚下,用一支笔,他把世界一层层轻轻划掉,这是他发明的“筛法”,让世界化整为零,归于寂灭。无尽的数字消失了,世界也沉入了黑暗。面前只有高耸的珠穆朗玛峰顶,只要上去,上到顶上,就可以飞起来,飞到天上,翱翔在空灵的数的天国之中……
但是……
他不住移动的笔头忽然停下来,盯着面前写得密密麻麻的稿纸,心下一沉。就差最后一步,但他再一次卡住了。他还没有算到最后,但是他从心里知道,和之前的千百次尝试一样,他已经失败了。在他面前出现了一座悬崖,上面写着大大的“此路不通”。
黑沉沉的现实又压了上来。
他懊恼地扔下笔,将稿纸揉成一团,扔进了废纸篓。颓然倒在床上。我就知道,他想,不可能那么顺利的,这个方法有内在的缺陷,虽然我已经走得那么远,彷佛一伸手就可以摘下那颗明珠,却无法再进一步。今晚那么多个小时,又是白费功夫。
但即使这样,即使一辈子都这样失败,也是幸福的。他想,在这个房间里,做自己爱做的事儿,全心全意,远离尘嚣……他脑子里忽然冒出中学时学过的两句古文“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那些不朽的作品,或许许多都是在这样的房间里写出来的吧?
再小的房间,也是人类生存的必须。它能为你遮风挡雨,让你有一处地方栖身,躲避外面的喧嚣和血腥。同时,对于那些在心灵世界探索的人,它更会提供无垠世界的入口。特别对于数学家来说,他只需要一支笔,一张纸,就可以驰骋在比宇宙还要宽广的无限之境中。
当然,如果有计算机更好,不过那是过于奢侈的梦了。他在研究所里见过一两次计算机,但不知道怎么用,当然也没有使用权限。他想象着也许有一天自己能有一台计算机,只需要键入几行字,就会自动出来自己算几天才能得到的结果,想到这儿,他呵呵傻笑了起来。
一阵倦意袭来,他闭上了眼睛,进入梦乡。在梦里,仿佛在深夜,他走在一片神秘的旷野中。一台像大厦一样的巨型计算机伫立在他面前,他抬起头,只看到夜空中明亮的繁星,却怎么望也望不到计算机的顶端,它如同一根巨大的柱子,支撑在天地间,支撑着整个宇宙。不知怎么,他知道那台计算机能够听懂他的问题,他大声问它:
“是否每一个大于2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质数之和?”
计算机上的一排信号灯亮了,庞大的机体嗡嗡运转了起来,并没有从输出槽中吐出打孔的的长长纸带。但他忽然发现,天上的星星渐渐开始了移动。它们缓慢地离开了原来的位置,在夜空游荡着,渐渐组成他熟悉的数字和符号。
他明白了,宇宙就是那台计算机,一切答案,早已在宇宙中写下。
旷野不见了,他飞腾在星海之上,星潮涌起,眼花缭乱的数学式扑面而来,又转眼拆散,重组……在他眼中,那不只是数字和符号,在数字的背后,一个清晰的结构浮现出来,那是宇宙本身的结构,庄严、完美、精妙绝伦,天,怎么会是这样?这种思路简直太奇妙了,我可从来没想——
他蓦然惊醒了过来,当然,还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房里的灯光还亮着。刚才只是一个梦,又彷佛不只是一个梦。
他定了定神,脑子里的印象还记忆犹新,他明白了那是什么,他一直在寻找的终极解法!不,远不是一个解法,而是数学最基本的秘奥。他忙坐起来,趴在桌子上,随便抽了张纸写了起来。他知道必须要快,几乎每过一秒,头脑中的印象就会淡化一点。没时间全写下来了,只有记住几个思路中的要点,其他的以后再推算。但他凭着一个数学家的直觉知道,这将是一个正确的方向。它不仅能解决一个基本数论问题,还会带来数学乃至整个科学体系的根本性变革,就像微积分引领了牛顿力学,非欧几何为相对论铺平道路一样,也许这个发现会解开宇宙的奥秘……
他刚写了半行字,一阵重重的脚步声从楼道里传来。他蓦然紧张了起来,虽然知道多半和自己无关,但总不免感到杯弓蛇影。不,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他对自己说,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和我无关,不能分心,快写下去,比起我笔下的算式来,世上的一切都微不足道……
可是他错了,脚步恰恰是冲着他而来。
“开门!开门!”有人用力砸门,声音中带着他很熟悉的凶狠。
他惘然开了门,两个穿绿军装的粗豪汉子打着手电,站在门口,他认出来,是最近进驻研究所的工宣队,前面一个高个子劈头盖脸地问:“陈景润,深更半夜你不睡觉,开着灯在干什么?”
“我……”他一下子懵了。
“老实交代,是不是在收听敌台!”
“这……这从何说起。”他总算回过神来,“您看,我房间里连个收音机都没有。”
对方一把推开他,走进狭窄的房间,蓦然多了两个人,小房间里顿时挤得满满的。来人提着手电,用锐利的目光搜索了一遍,寻找一切可疑的证据,最后拿起桌上他正在写的手稿,皱起了眉头:“这是什么?”
“这是……那个证明……我的研究……”他结结巴巴地说。
“什么研究?还是那个什么1+2?”
“那个已经证出来了,现在是证1+1……”他试图解释,却怎么也说不清楚。
“什么1+1,1+2,无稽之谈!”对方厉声说,“1+1也要证明?小学生也知道等于2!陈景润,我看你是坚持走资产阶级白专道路不改啊!”
“不,我这也是为革命……毛主席教导我们说‘知识就是力量……’”
“胡说。”对方反问,“毛主席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我……”他刚想起来,那是英国人培根的话,“我记错了,但是毛主席也说过——”
“好哇,陈景润,你心里怀着对党和人民的不满,居然公然伪造毛主席语录!”对方极为敏锐地抓住了重点。
“我没有啊!”他知道这个罪名可大可小,弄不好自己就得进监狱了,惊得冷汗涔涔,“我真的只是搞研究……这是国际学术界公认的课题……”
“住口!”对方吼了一声,“什么学术界?什么国际?炫耀你有海外关系?现在还敢摆资产阶级学术权威的臭架子?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是,我忏悔,我改造……”他知道怎么辩解也没用,只好唯唯诺诺,说什么都应下来再说。
对方又训了半天话,看他终于老老实实一声不吭了,还算满意地点点头:“嗯,你的问题,我会跟革委会报告的,你过几天做个深刻的检查,把自己思想深处的臭老九毛病好好挖一挖!对了小张,把这个白专的灯泡拿走!我们楼下打扑——那个搞革命工作要用。”
他身后的汉子答应了一声,就要去拆灯泡。他急了:“不,你们不能——”
“什么?”对方眼珠一瞪,他剩下的半截话又咽了回去。
小张的一双脏鞋踩在他的床上,把灯泡拆了下来,房间里只剩下了手电的光。
“走!”两位工人阶级雄赳赳气昂昂地出了门,手电光消失了,房间沉浸在一片黑暗中。
等那两个不速之客走后,他马上到柜子里去摸索备用的蜡烛,花了半天才找到,又不知道火柴放到哪里去了,等到最后点上又过了十几分钟。借着蜡烛的微光,他想继续写下去,却惊恐的发现,经过一番折腾,刚才的灵感已经无影无踪。
他在脑海中搜索了半天,也只有一点点微弱的印象,但那不是灵感本身,只是灵感带给他的美妙感觉,甚至即使这种感觉,也像清晨的露水一样很快消失不见。
陈景润绝望地写了很久,试图唤回自己的灵感,可一直毫无头绪,最后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不得不搁下笔,躺在床上,祈祷灵感能再次降临。
但它再也没有回来,他隐隐知道,或许在他的一生中,它再也不会回来。
蜡烛燃到了尽头,无声无息地熄灭,房间又被黑暗笼罩。
公元2067年
马修推开门,走出旅游中心,发现自己站在一块高地上,整座城市在他脚下伸展开来,直抵远处青葱的山麓。
这里不是他想象中那种热带丛林间主要由低矮木屋构成的小镇,而是一座高楼大厦林立,由四通八达的立交桥连接起来的大都市,马修倒是没想到,在非洲腹地,在大森林深处,还有这样现代化的城市,粗略一看和美国也没有多大差别,但高楼间仍有大片乌压压的简陋贫民窟,提醒他这里仍是落后的第三世界。
当然,还有四起的黑色烟柱和几座崩塌的高楼,以及零零散散的火光和枪炮声,标识出这座曾经繁华的城市正在被战火所摧残。
马修从高地下来,好奇地沿着一条街道走下去。战争中,绝大多数居民已经逃难走了,几乎看不到人,这条街本身倒是没有遭到很大的破坏,道路两旁种着高大的芭蕉树,充满热带风情。
马修一边看,一边用“摄影眼”拍照。路边的建筑上,除了法语和当地语言外,还有许多方块字的招牌,当然马修一个字也看不懂,不过这让他想起了本市的唐人街以及他最爱吃的中餐馆,他决定晚上叫一份宫保鸡丁来吃……
当然,中国人在这里不只是开餐馆和洗衣店,从那些带有英法文的招牌来看,他们垄断了这座城市的行行业业:建筑、机械、电子、金融、服装、食品,甚至教育……事实上,马修知道,这座城市的繁荣,也主要得益于中国的公司和商人。
那些华盛顿的政客果然没说错,马修想,在最近几十年中,中国的手已经伸得太长,渗透到了阿非利加的每个毛孔,几乎把非洲大陆变成了他们的后院,他们必须被阻止,否则我们不会拥有未来,西方不会拥有未来。
好在合众国已经开始了行动……
马修漫不经心地想着,忽然一堆黑乎乎的东西映入眼帘,上面一堆苍蝇嗡嗡盘旋着。他看了良久才看出来,那是一具尸体!他穿着政府军的黄色军服,已经开始腐烂,身体侧卧着,肠子和其他内脏从破烂的肚子里流出来,惨不忍睹。
马修打了个寒战,这就是战争,他想,残酷的战争,已经有两个世纪没有降临美国本土的战争。
民主刚果的内战已经延续了一年多,这场战争表面上是上一次刚果战争的延续,但实际牵涉到中美两大世界强国的争霸。这回,亲华势力在大选中获胜,上台组阁,但很快,反对派指责胜选一方选举舞弊,宣布退出联合政府,并在全国范围内发动游行示威,很快演变成暴动,军警弹压时打死了几个人,西方媒体大肆渲染,很快变成了一场“人道主义危机”。不久,在西方或明或暗的支持下,东部叛军的武装死灰复燃,在源源不断的先进武器帮助下攻城掠地,占领了这个国家的半壁山河。
而这座城市,就是这次战争中双方争夺的关键据点之一。不过今天,主要的战争已经结束,只有残余的敌对势力还在反抗。
马修对着尸体拍了好几张照片,然后立刻上传到推特:“嘿,快看,我在刚果战场!”
路边的尸体渐渐多了起来,有穿着对立双方军服的,也有明显的平民,大都血肉模糊,死状可怖。还有几部被击毁的坦克和运输车,显示出这里不久前才发生过激烈的战斗。路边甚至有几条棕黄色的鬣狗啃食着尸肉。
这未免太离谱了,马修想,难道反对派武装不收拾尸体么,就让这些野兽糟蹋?他打开声音模拟器,发出一声响亮的枪声,鬣狗们听到后,呜呜叫着,一哄而散。
马修抽空瞅了一眼推特,没人搭理他,他略感扫兴。不过在今天这个网络极度发达的时代,要引起人们关注的兴趣是越来越难了。刚果战争对于文明世界来说,不过是一场边缘的战事,还不如德国最近培养的会说话的转基因猫更惹人关注。
马修已经没有拍这具被鬣狗啃过的尸体的兴趣了,他刚要走开,尸体忽然动了一下。马修吓得退了一步。
这是错觉吧?
但尸体又动了一下,非常轻微,但很明显动的是尸体本身。
马修汗毛直竖。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是传说中的僵尸?
不,不可能。或许这人还没死,或许……不管怎么说,他伤害不了我分毫,我随时可以离开这里……
马修想着,上前几步,这回他看清楚了,是尸体下面有个什么东西在动。他轻轻拖开尸体,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黑人女孩,大而发亮的眼睛惊恐地盯着他,大概只有三四岁。
“你是谁?”原来这就是那些鬣狗围着尸体的原因,马修想,问道,“怎么会在这里?”
女孩更加瑟瑟发抖起来,嘴巴一扁,像要哭泣。
“嘿,你别怕。”马修笨嘴拙舌地试图安慰她,“你别看我长得和你不一样,其实我也是人……我是……美国游客,你知道吗?美国……算了……你不知道……”他沮丧地摇摇头,女孩看来根本不懂英语。
但女孩好像也发现他没有恶意,恐惧渐去,她细声细气地说:“pa-pa,pa-pa。”指了指地下的尸体,又比画了几个手势,马修忽然明白了:“你是说,他是你的爸爸?”
女孩推了推地上的尸体,泪眼汪汪地看着马修,马修明白了她的意思,不由一阵鼻酸:“对不起,孩子,你爸爸已经……我也不能把他叫醒……上帝啊,你的腿!”
他这才看到女孩的一条腿,已经血肉模糊,甚至看得见骨头。他明白了,应该是在一次爆炸中,女孩的父亲将女儿扑倒在地,自己被炸死,而女孩也有一条腿被炸伤了,所以她只有蜷缩在父亲死去的尸体下面,躲避鬣狗的啃食,没有人来救她。
“你要去医院!”马修说,“现在就去!可是,医院……医院是在……”他一时犯了难,他怎么知道医院在哪里?他打开主控电脑的地图功能,在眼前的虚拟界面上查询医院的位置,倒是找到几间,但在战争中估计早就关门了。
“嘿,你,你是什么人,举起手,站起来!”从马修背后传来一声呼喝,典型的美国南方口音,马修用后视眼看到,那是三个一身墨绿色,全副武装的特种士兵,但既不是政府军也不是反政府武装军,他想起那些关于保安公司的传说,据说在战争中,反对派的叛军根本不堪一击,真正的顶梁柱,是一批隶属于某些秘密保安公司的特种部队,而这些公司背后真正的主宰是美国中情局和军方……
马修知道是自己刚才发出的枪声把他们招来的,他站起身来,对他们说:“别误会,我是美国游客。”
“游客?现在这个国家可不开放旅游,你还是个小屁孩吧?瞒着家里偷偷跑来的?”
“听着。”马修压抑着怒火说,“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这个孩子伤得很重,你们必须救救她,把她送到医院去!”
“你他妈胡扯什么呢?以为我是特蕾莎修女吗?滚回你妈怀里去吃奶吧!”一个大兵骂道,众人哄笑了起来。
“嘿!”马修说,“听着,我不懂军事法,但我敢肯定,你们有义务救助这个孩子,如果你们不去做的话,我会向媒体披露这件事。”
大兵们沉默了片刻,马修听到他们交头接耳起来:“别理这小子,我们还有事情要办,赶紧把他们处理掉……”
“最好别惹麻烦,上次罗伯的事,上头好不容易才遮掩过去……”
尖锐的入侵警报忽然在马修的耳边响了起来,提示有人正在解除他的远程感应服。该死!不是现在,不是在这里!马修徒劳地挣扎着:“你们……必须……我说……”在他们诧异的注视下,他缓缓倒了下去。
一阵晕眩过后,马修发现自己躺在费城自己家的房间里,身上的VR装备被解了下来,母亲怒气冲冲地站在他面前:“叫了你多少次,下楼吃饭!”
“妈!我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十万火急,回头再说!”马修几乎要疯了。
“有什么重要的事?每天就上网干这些乱七八糟的……这些是什么?”
“我跟你说过了,别进我的房间!我已经二十五岁了!”
马修大吼大叫,粗暴地把母亲推了出去,还听到母亲絮絮叨叨地说:“二十五岁了,大学毕业都好几年了,也不好好找个工作,每天就待在家里玩这些活见鬼的虚拟游戏……”
马修不去理她,心急如焚地反锁上了门,回到躺椅上,重新穿上VR衣,戴上头罩,大西洋另一边的数据又源源不断地传来。
马修发现自己的临时身体倒在刚才的路边,他挣扎着爬起来,发现一条胳膊已经被打飞了,腿上和身上也多处中弹,好在没有伤到要害,还能走动。向道路尽头看去,依稀还能看到那几个雇佣兵远去的背影。
但那个女孩呢?她在哪里?
马修转了一圈,很快再次看到那个女孩。她躺在一片血泊中,眼睛还是睁得大大的,鲜血正在从她刚刚被撕扯成两半的残躯里涌出来,染红了肮脏的地面。
马修气得发抖,这些王八蛋,就那么几分钟时间,他们居然用这么残忍的方法杀了她,这是对人道主义的公然践踏!他要告发他们!要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些畜生的暴行!
但他很快冷静下来。不,这太难了。那些冷血杀手名义上和美国政府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和美国也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和自己目前使用的身体一样,属于某个保安公司的人形机装置,真正的操纵者可以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只不过一个军用,一个民用。当然,这些家伙十有八九是退役的美国老兵,没有他们叛军不可能进展得如此顺利。但他毫无证据。他甚至没有拍下他们行凶的过程。当连接中断后,他的临时身体就自动处于休眠状态。
这甚至会给他自己招来麻烦,谁知道那个女孩是怎么死的?理论上也可能是他杀的。并且他进入这个国家也是非法的。自从战争爆发后,通过远程操纵的人形机进行旅游的官方业务就中止了,以防有人用作间谍、侦察等用途。他是偶尔在一个小论坛上看到网友推荐,动了一睹战场的念头,才设法找到那个遮遮掩掩的商人,愿意以每小时一千美元的价格让他使用这部人形机,结果却闹成了这样,机器毁损得不成样子,还死了一个孩子。他怎么能证明,这不是他自己干的?
但马修还是忍不下这口气,他拨打了那个商人的网络电话,简略地告诉他情况。
“算我倒霉!”对方哀声叹气说,“这件事你千万别闹大了,否则对我也没好处,这些机器是我们公司的,我只是趁没人管私下出租,想赚点小钱养活老婆孩子,如果你告发的话,我的事也得抖出来。”
“可是他们杀了人!那个女孩……”
“在我们的国家,同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几百几千起。”商人闷声说,“这就是战争!这回你看到了……好了,损坏的机器我自己处理,也不用你赔,事情到此为止,好吗?”
马修握紧了拳头,很想打人发泄,却无可奈何。
马修下楼吃饭的时候,心里还想着那个女孩,心里很难过。母亲的唠叨也无心反驳。直到吃饭的时候,耳机忽然提示他,他接收到了一封新的声音邮件。
“嘿,伙计。”是他的死党肖恩,“好消息,我在网上碰到几个女孩,她们说今晚要去艾尔斯石上开party,你知道艾尔斯石吗?她们说那是奥地利沙漠里的一块什么石头……你说是澳大利亚?管它在哪儿呢,我约了和她们一起。这回可以好好爽一把了,听说那边的人形机都是仿真的,据说性爱功能超酷的!”
马修不禁笑了起来,母亲看了他一眼:“你笑什么?”
“没什么。”马修说,从冰箱里拿了一罐啤酒,惬意地喝了起来。有了远程感应服和人形机真好,你足不出户,就可以去世界上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情,有时候闲了闷了,就去伦敦喂鸽子,或者去澳洲泡妞,晚上还能准点下楼吃饭,这才叫生活!以前的那些可怜家伙,他们是怎么活的啊?
正如之前的无数异国经历一样,非洲的那座城市和那个死去的女孩,马修早已抛诸脑后,在这个伟大的时代,长时间想着一件不愉快的事情,可不是生活啊。
公元2109年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可是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电脑荧屏上,脖子上架着剑的至尊宝泪光莹莹地对紫霞仙子说。电脑前,林克目光呆滞地看着,跟着屏幕上的对话喃喃念道:“……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紫霞感动地扔下了宝剑,泣不成声,林克也动容地擦了擦眼角,就在这时,电脑上的图像消失了。
林克不满地嘟囔起来:“露娜,你在干什么?”
一个柔美却毫无感情的女音从上方传来:“您已经连续看了四个小时了,通过您体内的微型监测仪,我发现您的身体状况已经处于亚健康水平,之前我已经两次提醒您,可是无效,因此按照基地管理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强制关闭了视频。”
“你就是一个破电脑,谁给你的这个权力!”林克不满地抱怨说。
“作为本基地的主控电脑,根据章程规定,除了站长之外,我的权力凌驾于任何个人之上。”电脑说,“包括副站长,也就是您。”
“他们都死了。”林克无力地说,“只剩下你和我了,我就是站长,你就不能听我的吗?”
“但是您没有得到上级的任命,按照规定……”
“上级个头!”林克终于爆发了,“你呼叫总部会有人答应吗?这都多少天了!他们全死了,整个地球都完蛋了,哪里还有什么上级!也许我是全世界唯一还活着的人!”
“的确存在这种可能。”露娜平静地说。
“所以你应该听我的!”
“但是章程里没有这个规定,并且,如果您是最后一个活着的人类,那么您更应该珍重自己的健康。”
林克狂笑了起来:“有意义么?珍重自己,为了什么?等外星人来救我?还是你能变成一个活女人出来跟我繁衍后代?”
“一切生物都有延续自己生命的本能。”
“可是人类作为一个物种却没有。”林克苦涩地说,“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一场战争了……”
是的,那场战争,林克想。中美两大霸权,乃至东方和西方两大军事集团,在三十年的冷战后,最后的激烈碰撞,迸发出了壮丽的火花,不,是一场遍及整个地球的大焰火,终极核战之火。四十八小时内,超过两万枚核弹——包括少量反物质导弹——世界上八千个大小城市相继爆炸,几乎所有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都被摧毁,林克他们顿时与世隔绝,甚至不知道是否有人存活了下来。
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即使熬过了第一波核攻击,也会死在核爆炸带来的辐射尘和次级污染中,更不用说接下会对全球气候和温度的毁灭性影响,没有作物能够生长,只有最坚韧的生命才可能活下来。如今,那场战争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外面却仍然一片寂静。
当然,林克不知道外部世界发生了什么,部分原因是露娜根本不让他离开基地——更确切地说,是这个房间。
林克无神地向周围看去,这是一个大约十平米的房间,天花板矮得一伸手就可以摸到。墙壁上遍布按钮、电线和控制板,有两个明显的孔洞:食物输入孔和排泄物输出孔。房中散乱地堆放着一些仪器和电脑,没有床,只有一个脏兮兮的睡袋。
在过去的一年中,林克就是在这个狭小肮脏的房间度过的,唯一的活动范围就是这十平米,唯一的娱乐就是看老电影或者玩弱智游戏,唯一的同伴就是不近人情的人工智能体露娜。
“为了让我活得好一点,至少你也得多开放两个舱室吧?”林克对露娜哀恳说,“我在这鬼地方实在待得烦透了!连走两步都不行!不看片还能干吗?光大话西游我就看了不下十遍了!”
“您应该很清楚。”露娜回答说,“自从去年的泄露事故后,四块太阳能电板损坏了两块,我必须节省电力,目前基地内的生命维持系统只够这一个房间的,如果再开放其他房间,系统有崩溃的危险。”
是啊,那场事故,林克想,他知道那不是一般的事故,是战争爆发后一个受不了刺激的研究员发了疯,进行歇斯底里的大破坏。他本人和另外两个试图阻止他的成员一起死于那场事故,林克的最后一个人类同伴也在一个月后伤重不治而死。
“至少你应该让我出去。”林克说,“我有权利出去!”
“外面有很强的射线,危险系数很高。”露娜说,“长时间暴露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不利影响。并且你知道,章程的最重要规定是,基地本身绝不能处于无人状态。除非有站长或上级的命令,否则我无权放你离开基地。”
“又绕回来了。”林克哭笑不得,“简直是他妈的第二十二条军规。你还不明白么?除了我,不会再有人给你下命令了!这种日子我还要熬到什么时候?”
“您今年三十五岁。”露娜将此当成一个问题严肃地回答,“按照现代人的正常寿命,还能活七十年以上,即使考虑到目前生存条件的恶劣,至少也能活五十年。至于我,如果太阳能电板不出问题并且注意保养的话,我还能正常工作一百二十万个小时,也就是一百三十六年,足够让您度完余生了。”
“哟,那我还真得谢谢你了。”林克讥讽地说。
“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露娜礼貌周全,“也许这是我能够为人类做的最后一件事,你们人类叫送终吧?”
“也许你还可以为我做一件事。”
“愿意效劳,请问是什么事?”
“从电脑里滚出来让我×一顿。”林克恶狠狠地骂道。
“这我做不到。”露娜平静地说,未受丝毫打击,“不过我的资料库里也储存了一些相关专业性影片,或许能够帮助您通过——”
“少废话。”林克吼道,“我要出去,告诉我怎么才能出去!”
露娜罕见地沉默了片刻,似乎在思索。
“露娜?”林克又燃起了希望,难道真的有什么路子?
“我在重新检查各功能单元的数据……”露娜说,“现在有一个好消息,如果从宽泛意义上理解‘出去’的话,您可以使用三号人形机获得外部体验。”
“不是所有的人形机都毁了吗?”
“不,刚刚接收到三号机的数据。”露娜说,“它还在一千公里外的南极地区,在联络中断了九个月后,看来它的自我修复功能终于起作用了,至少暂时它能够正常使用,您想要远程操控它么?如果——”
“那还用说!”
露娜还没有说完,林克已经急不可耐地套上了远程感应服。
一片黑暗中,群星渐渐出现了,璀璨的、静谧的、永恒的群星,皎洁的银河在他头顶无声地流淌着。
林克发现自己呈大字形躺在地上,身体半埋在灰尘里,他站了起来,灰尘无声无息地落下。他发现自己是在一道山岭的顶上,他看到自己脚下,暗灰色的山脉起起伏伏,伸向远方微呈弧形的地平线,他知道基地和他自己的本体就在那些山脉深处。眼前的千沟万壑除了石头就是灰尘,一片死寂,如同沉浸在没有时间的深渊中,没有半点生命的迹象,甚至没有一丝风。
而在他的背后,是一个巨大的谷地,与其说是山谷,倒不如说是一个大坑,勉强可以看出圆形。它的直径至少有十公里,高达3000米左右,整座山丘事实上都是坑洞隆起边缘的一部分。仿佛曾有一颗大得不可思议的核弹在大地的中间炸开,才炸出了这样的结构。而远处,还隐隐可见许多类似的山谷,层层叠叠,满目疮痍,好像是远古诸神之战的遗迹。林克忽然有一种错觉,仿佛战争不是在一年前,而是在十亿年前已经结束了一样。
林克向天上望去,乳白色的银河横亘天空,在天顶一带的是古老的南船座,南极老人星正熠熠发光,下面是小却清晰可辨的南十字座,四颗亮星肃穆地从银河的背景中浮现出来。再下面是半人马座,明亮的南门二悬挂在四光年外,现在,宇宙中最近的星星也遥不可及,像是嘲弄着人类的一切征服宇宙的僭越梦想。
然后,林克在半人马座的左下方看到了那东西,在远离银河的地方,几乎就在地平线正上方,如同刚刚升起或即将落下。但林克知道,除了周期性的天平动,它的位置几乎永远也不会改变。
那是一个怪异的球体,大致呈灰白色,还带着黑色的斑点,在阳光下反射着耀眼的光芒,如同一轮满月,但比月亮要大好几倍,也要更亮。它在暗黑色的大地上清晰地照出了林克的影子。但林克知道,它不会是月球,肯定不会。
因为月球就在他的脚下,就是那沉寂的,死亡的古战场。
他看到的是地球,至少曾经是。
只是它已经几乎没有了蔚蓝色,变成了一个灰白色的球体。林克知道那是什么,是悬浮在大气中的辐射尘和核爆炸和大面积燃烧后形成的烟雾颗粒,是曾经的人类城市和亿万人和动物的身体,如今他们已涅槃物化,变成了一层厚厚的烟尘,在高温作用下升腾进入了平流层,被大气环流带到了地球上空除两极外的每一个角落,如同给地球裹上了一层厚重的棉衣。
当然,这层棉衣绝不可能保暖,相反,明亮的反光表明它屏蔽了绝大部分阳光,让地表长时间被死亡的黑暗笼罩,至少会有十年,也许会有半个世纪。地球生物圈将和自己唯一的热量来源隔绝开来。绝大部分剩下的人和动植物都会因此死去,这将是自6500万年前小行星撞击地球以来最大的物种灭绝,而原因也将与之类似。
林克呆呆看着,在那个地平线上悬浮的球体上,已经没有了任何生命的色彩,没有绿色,没有蓝色,甚至没有象征人类战争的红色。它似乎变得和脚下的月球并无二致。那个他熟悉的地球已经消失了,变成了月球第二。而月球,和宇宙中任何一个地方——比如水星或者冥王星——都没有本质区别。
没有了人的世界,只剩下宇宙:无边无际的、空洞的、冷漠的宇宙。
一股突如其来的恐惧和绝望抓住了林克,他无法忍受再在这个无人的寂灭的宇宙中再待片刻,他切断了和人形机的连线,让自己的意识回到了基地中。狭小的房间和周围机器的嗡嗡声都显得无比亲切。
“欢迎回到月球基地。”露娜说。
“我要看电影。”林克深深吸了口气说,“快点,让我回到人的世界。”
这回露娜没有反对,百年前的周星驰和朱茵再次出现在荧屏上,演绎一场场悲欢离合,直到最后又回到了盘丝洞里,五百年间,惘然若梦。也许这一切不过是一个洞穴中猴子的梦。
人类是穴居动物,林克自嘲地想,从最早的原始人,不,最早的哺乳动物祖先起就是这样,即使树上的猴子,也不过是住在另一个树叶、树枝和树冠组成的洞穴里而已。人类建筑了房屋、城市、国家,本质上无非是洞穴的变形。一切战争,其实和蚂蚁打架一样,只是为了争夺藏身的洞穴。即使探索太空的雄心,最终也不过是在月球上挖了一个洞躲进来而已……
我们是柏拉图说的洞穴人,永远无法离开洞里,看到阳光的光明灿烂,一切文明、科学、技术,只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在洞穴里,最后也只能在洞穴中死去,腐烂。
林克漫想着,苦笑着,叹息着,不知什么时候合上了眼睛,沉沉睡去。
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人类长出了翅膀,飞向整个宇宙,飞向每一颗星星,将生命的种子播撒四方,征服了星空中那些他见所未见的世界……
那是人类这个种族最后一次做这样的梦。
公元120000年
“一、任何一个物体在不受外力或受平衡力的作用时,总是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有作用在它上面的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
“二、物体的加速度跟物体所受的合外力成正比,跟物体的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跟合外力的方向相同……”
“三、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同一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深夜,阿树躺在岩洞深处,远离温暖的火堆,身上只有几把干草蔽体,冷得无法入眠,只有默默背诵着古老的咒文给自己催眠。当然,不光是冷,也有对新环境的陌生,毕竟这是他们第一天住进这个山洞。
阿树的部族从原来的河谷迁徙到这片森林已经半个多月了,在没有合适洞穴居住的日子里,他们之中冻死了两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被剑狼叼走了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终于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大山洞,山洞原来的主人是一窝熊鼠,他们把熊鼠杀了吃肉,在这里点起火堆,住了下来,人人都很开心,或许除了阿树。
阿树很怀念原来那个山洞,那个洞比这个大很多,阿树出生和成长在那里,对那儿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但是整个山谷中的猎物日渐稀少,邻近的部族也屡屡侵扰,族长不得不带领他们离开故土,去山谷外寻找新的栖息之所。
但对于阿树来说,最大的损失是离开了那里的“图书馆”。“图书馆”是那片地方的名字,阿树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意思。对他来说,那是河边一片密密麻麻刻着好几十万字的石壁,里面有无尽的奥秘,包括人类的起源、历史和文明。但其中很大一部分已经被时间的手磨平,几乎无法辨认,剩下的内容中他能看懂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还有许多奇怪的符号完全无法索解,他只认出来有些是数字,据说,这些符号描述了整个宇宙的一切:天地的形成、星宿的旋转、万物的结构、生物的分类,等等。
但是,他读不懂那些内容,即使睿智的老师也不能完全读懂。即使他觉得自己能读懂的部分,也是通过记忆师历代相传的文字,其中许多字符已经失去了意义。譬如,他清楚地记得第一句话是“万物是由原子组成的”,但是“原子”是什么?他只能想象是一种微小的颗粒,水有水的原子,树有树的原子,石头有石头的原子,这好像解释了一切,但又好像什么也没有解释。
但刚才背诵的三大咒文他是懂得的,他花了很久才弄懂,但他确实懂了。比如他知道在一片平地上用力推一块石头,滑不了几步远就会停下来,那不是因为没有人继续推,而是因为石头和地面之间看不见的摩擦力,如果没有摩擦力,它可以永远滑动下去。他也知道如果用拳头去打一块石头,给出的冲击和受到的反击相等,只不过拳头远不如石头硬。
他知道的甚至比这多得多!譬如,他知道天上的星星并不是围绕着大地转动,而是大地和金星、火星,等等一起围绕着太阳转动,月球又绕着大地转动。它们之所以进行这种亘古不息的运动,不是出于神的意志,而是因为它们的初始速度加上彼此间的引力,让它们能够永远运动下去。虽然他不知道具体怎么计算,但是他理解了最基本的原理。他的知识系统已经千疮百孔,残缺不全,但仍然有一个大致的框架,那是上古黄金时代最后的余晖。
但这又有什么用?他曾经试图跟族人讲解一些最粗浅的知识,可换来的不过是嘲笑。在古代,记忆师享有尊崇的地位,人们相信他们掌握通神的天启,他们担任国王或皇帝的大法师,指导他们制造马车、帆船和玻璃,但如今,他连怎么捕捉一只角兔或熊鼠都不知道。那些抽象的高级知识只有在一个发达的分工社会里才可能派上用场,但他一辈子都活在一个不到一百个人的小群体中,其中许多人甚至不知道怎么数到一百……
难怪在部族中,同伴们越来越看不起他这个记忆师,如果记忆师的存在不是历史悠久的传统,恐怕早就废除了。而他自己呢,如果不是他小时候瘸了一条腿,他也会去当一个英勇的猎人,而不是跟着一事无成的叔叔去做一个记忆师,害他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女孩……
阿树知道,在大地上游荡着几百几千个部族,但他不知道还有多少记忆师。去年,在一场部族间的战争中,他们曾经俘虏了另一个部族的记忆师,一个白胡子老头儿。他们两个部族的语言完全不同,但那个老人和他都会说一些“恩格里希”古语,并且也会书写,他掌握许多阿树不知道的知识,甚至还会背几首莎什么亚的古诗。阿树和他谈了一夜,学到了很多东西,他苦苦求族人留老人一命,但族人不耐烦多养一张嘴,第二天,那个老记忆师就被活埋了……
“阿树,你睡了么?”一个轻柔的声音叫着他的名字,阿树转过头,借着不远处的火光看到了一张令他心跳不已的熟悉面容,是果子。
果子今年十八岁,比阿树小一岁,她和阿树一起长大,曾是部落里最出众的少女,阿树喜欢她,她也喜欢阿树。但一个记忆师没有资格挑女人,三年前,果子刚满十五,就成了部落里最强壮的猎人大河的女人,第二年生了一个儿子。大河去年秋天在和邻近部落的战斗中被杀了,而果子不到三岁的孩子在十多天前也被剑狼活活吃了。为了儿子的死,果子哭了好多天,这几天才缓和一点。如今,她仍然年轻的脸上已经多了几条皱纹,看上去像是老了十岁。
“你还没睡?”阿树问。
“我睡不着。”果子说,“一想起孩子就……”她擦了擦眼角,“而且这里好陌生,我有点怕,阿树,你跟我说说话好不好?”
“小时候我倒是经常给你讲故事。”阿树感叹说,“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一阵鼻酸的伤感袭来,怀旧,这几乎是黄金时代的奢侈情感了。
“其实我一直在想,当初你如果不是为了救我被恐猫咬伤了腿,只能去当记忆师,也许我们……”
“别提了。”阿树挥挥手,其实是驱走自己的愁绪,“反正都过去了。”
“阿树,你像小时候那样给我讲个故事好不好?”
“好啊。”阿树说,“我给你讲一个古代达克部落的小公主米丽莎的故事,那是三千年前……”
“我听过了。”果子说,“而且那是个悲伤的故事,讲个别的吧。”
“好吧。”阿树想了想说,“一万五千年前,在东方大陆上,有一个古老的帝国,叫做永夏,皇帝有一个聪明善良的太子,他的名字是后舜……”
“这个故事我也听过了。”果子说。
“那说这个吧……在更古老的时候——没人记得是多久,可能是五万年前,也可能是十万年前甚至更久——那时候大地被热灰覆盖,天上也都是黑云,看不到太阳,大地上有很多恐怖的怪兽出没,这时候有一位英雄出世了,他叫做古修罗……”
“这个故事你也讲过太多次了。”果子说,“阿树,你给我讲讲黄金时代的故事好不好?我一直没太弄懂。”
“黄金时代?”阿树说,“那是更早更早的事了,没有人知道在多久以前,那是历史开端之前的事,那时候,人类蒙诸神的赐福,住在高耸入云的楼房里……”
“什么是楼房?”
“楼房就是……我也不清楚,应该是人自己用石头造的……大树,但是很高很高,有的比山还要高,里面有很多洞穴,可以住几千个人……人们住在那些大树里,它们像森林一样一片片的,一座房子的森林可以住几百万人甚至更多。他们过着舒适的生活,抽取大地的血液,引下天上的电光,用各种不可思议的魔法满足他们的需要,他们乘坐迅捷的铁鸟,可以在太阳落山之前飞到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里去。甚至可以飞到天上,飞到月亮上去……”
“多好啊。”果子叹了口气,“我想那时候他们一定不用担心剑狼叼他们的孩子。”
“不过他们也有他们的问题。”阿树赶紧把话题岔开,“那时候大地上有几万万人,不,是几百个万万人,他们耗尽了大地的丰饶物产,让世界变得贫瘠,最后他们自己也无法生存。他们想飞向遥远的星星,但是又不舍得离开大地上的洞穴……他们为了争夺剩下的物产打仗了,不是像我们那样用木棒和石块,而是用恐怖的雷霆和天火,一个雷霆就能毁灭一座山丘,一道火光就能摧毁一片平原。他们让大地寸草不生,而他们自己也不能免于灭绝,剩下的一小部分人躲进了地下,几千年后才重新出来,黄金时代就这么结束了,接下来就是黑铁时代。”
“那你说。”果子神往地问,“黄金时代会再度出现么?”
阿树苦涩地摇头:“不,再也不会出现。”
“为什么呢?”果子很不解,“既然出现过一次,为什么不能有第二次?也许诸神会重新赐福给人类呢。”
“不是这样的,要恢复黄金时代,需要大地上的很多物产,比如大地的黑色血液,或者山脉中的矿石,经过无数复杂的步骤,制造出巨大的机器,才能重新找回古代的魔法。而那些物产,特别是其中提供动力的部分,在第一次黄金时代已经消耗殆尽了,再也不会恢复。甚至人类只要稍微增加几倍的人口,就会让大地无法承受,几千年内就会重新崩溃,就像我们打完了以前山谷中的野兽一样。只不过我们可以离开山谷,而人类却无法离开大地。”
“自从黄金时代的陨落后,人类已经有至少十三次复兴,而又重新衰落,人类一度重新建立起城市和帝国,商船遍及世界,如今又消失不见,也许将来还会有无数次复兴和衰落,就像一年四季一样,不断循环。自古以来,我们记忆师承担着将古老的历史记忆传下去的责任,负责在今天这样的大衰落时代保留火种,引领世界的复兴。”
“但这场游戏不会永远继续下去。从黄金时代崩溃的那一刻起,这个世界的结局,这场生命游戏的最后一幕已经注定:我们无法离开自己的洞穴——地球——就只能灭亡。因为太阳也有自己的寿命,当它老去时,它的火焰不会熄灭,反而会变得更加狂暴。它将在几万万年内变得越来越热,将大海烤干,让大地干裂,所有的人和动物都会死去,从此大地上不会有任何生命生存。”
“我们的末代子孙,将深深躲在地下的洞穴,吞下最后一块老鼠肉或其他类似的食物,喝干最后一点可以饮用的地下水源,然后无声无息地死去。”
阿树说出了他知道的这个世界最大的秘密,也是叔叔临终时所告诉他的那个秘密,唏嘘着,扭头看果子,却发现她好像根本没有听自己在说什么,眼神只是直勾勾地看着上面。
“果子?”
果子回过神来:“啊,你说得太深了,我听不明白……不过你看,那是什么?”她向上一指。
这下阿树也看到了,石壁上有一些斑驳褪色的图案。他坐起身,好奇地看着,借着远处火光他认出来,那是几十头栩栩如生的动物,有的像是角兔,有的像是熊鼠或恐猫,但没有一种是他认识的,除了人。他看到一头野兽的脚下,踩着一个没有头的猎人,旁边一个男人拿着一把叉子叉向野兽,身后是一个女人抱着一个稚气的孩子。
然后他看到了更多的画面,人们手拉着手围在火边分食动物的肉,或者在一起跳着欢快而古怪的舞蹈,或者一起围捕某头凶悍的巨兽……
这当然是人类的手笔,但那是什么时代的画呢?阿树想不出来,那些野兽都是他见所未见的,一定是在很古老很古老的时代,或许在传说中的古修罗时代……
然而他看到了,石壁边上还有一块残缺的石碑,上面刻着一些古文字,他扑过去,借着火光,勉强辨认出了几处认识的文字:“石器时代……壁画……遗址……四万年前……”
阿树倒抽一口冷气,那是黄金时代的古文字!这些壁画还在黄金时代之前四万年,那是什么时候?一定是天地刚刚开辟,人类刚刚出现的时代吧……
但壁画上的这些人坚韧地活着,那些原始时代的人,对历史和未来都一无所知,但他们仍然活下去了。生活着,奋斗着,甚至充满快乐……
“看他们。”果子指着壁画上的一男一女和他们的孩子说,“他们像不像我们?”
“倒还挺像的……”阿树感慨说,“历经不知道多少万年,无数次文明的兴亡,我们又回到了出发点……”
“阿树。”果子在他耳边悄悄地说,“我们像他们一样好不好?”
阿树一怔,看向果子,果子的脸红了,垂下头说:“我还年轻,想再要一个孩子,我们的孩子……”
阿树呆了半天,终于明白过来,胸中蓦然被奔涌的狂喜所充满:“果子,你愿意跟我?可是我……”
果子嘴角含笑说:“我就爱听你呆头呆脑地讲故事呢。”
阿树狂喜地战栗着,几乎呼吸不过来,在这一刻,黄金时代或黑暗时代,过去或未来,一切都不再重要。他只有一个念头:果子会成为他的女人,他们将会有自己的孩子,从此平庸无奇地生活在一起。纵然已经不可能再有新的未来,一代代的人们,他们总会生活下去,在亿万年生命的无奈和时间的残忍中,追求自己渺小却充实的幸福。纵然有一天这颗古老的行星烟消云散,至少人类这个渺小的种族,在宇宙中这个叫做地球的洞穴里,他们真正活过。如同无边无垠的宇宙中,亿万其他洞穴中的其他生灵一样。
他颤抖地伸出手臂,紧紧抱住了果子柔软而温暖的身躯。
(发表于《科幻世界》2012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