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

这是一篇伤天才之作。方仲永五岁就“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可观者”。这样一个天才,他的父亲不是悉心培养他,而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以至成年,便“泯然众人矣”。作者最后提出了一个发人深思的道理:如果有天资却没有后天的培养,也只能成为普通人。

全文行文流畅自然,语言朴实,字里行间流露了作者深切的惋惜之情。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予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译文】

金溪人方仲永,祖上世代务农。仲永五岁时还没见过书写的用具,却突然哭着要这些东西。他父亲感到很吃惊,就借了附近人家的纸笔给他,他随即写下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写了诗名。他的诗以孝敬父母、亲近族人作为主题。传给村子里的秀才看。从此以后他便能指着一个事物立即作出诗来,那些诗的文采、旨意都相当不错。县里的人觉得他很特别,他们或者稍微宴请他父亲一下,或者用钱来购买,以得到仲永的诗文。他父亲以为这样可以牟利,便天天带着仲永到处拜访县中的人,而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直到明道年间跟从父亲回老家,才在我舅父家见到他,那时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再让他作诗,却不能作出传说中的那样的诗了。又过了七年,从扬州回家,又到舅父家,问到他。人们说:“仲永已经和常人一样了。”王子(王安石自谓)说道:“仲永的悟性,是先天获得的,因而他后天的才能远远超越了一般的人才。他最后沦为常人,则是后天的教育不够的缘故呀!有先天的才能,就会非常智慧,但如果没有后天的培养,也会成为常人。现在即使没有获得上天的资助,固然是常人,但如果有天资却没有后天的培养,也只能成为普通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