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了解股票的分类

股票的实质是什么

【概念一点通】

股票的实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东身份和权利,并根据股票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可转让的书面凭证。股票代表其持有人(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每一股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同股同权”。股票至今已有将近400年的历史,它伴随着股份公司的出现而出现。随着企业经营规模扩大与资本需求不足,要求有一种方式来让公司获得大量的资本金。于是产生了以股份公司形态出现的,股东共同出资经营的企业组织。股份公司的变化和发展产生了股票形态的融资活动;股票融资的发展产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股票的交易需求促成了股票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而股票市场的发展最终又促进了股票融资活动和股份公司的完善和发展。股票最早出现于资本主义国家。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诞生于1602年在荷兰成立的东印度公司。

股份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态出现以后,很快为资本主义国家广泛利用,成为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伴随着股份公司的诞生和发展,以股票形式集资入股的方式也得到发展,并且产生了买卖交易转让股票的需求。这样,就带动了股票市场的出现和形成,并促使股票市场完善和发展。早在1611年,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就在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开始进行股票交易,并且后来有了专门的经纪人撮合交易。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形成了世界上第一个股票市场。目前,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成为最基本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股票也成为大企业筹资的重要渠道和方式,亦是投资者投资的基本选择方式。股票市场(包括股票的发行和交易)与债券市场成为证券市场的基本内容。

股票持有者凭股票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收入是股息。股息的发配取决于公司的股息政策,如果公司不发派股息,股东没有获得股息的权利。优先股股东可以获得固定金额的股息,而普通股股东的股息是与公司的利润相关的。普通股股东股息的发配在优先股股东之后,必须所有的优先股股东满额获得他们曾被承诺的股息之后,普通股股东才有权利获得股息。股票只是持股人对一个股份公司拥有的实际资本的所有权证书,是参与公司决策和索取股息的凭证,不是实际资本,而只是间接地反映了实际资本运动的状况,从而表现为一种虚拟资本。

股票按照股东的权利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

【概念一点通】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满足优先股东的收益权要求后对企业净盈利和剩余财产享有索取权,它是构成股份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的基本特点是其投资收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约定,而是事后根据股票发行公司的经营业绩来确定。公司的经营业绩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经营业绩差,普通股的收益就低。

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

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

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而是由公司盈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

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财产分配权。

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财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

【概念一点通】

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具有如下特点:

(1)优先股股东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无表决权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

(2)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业绩好坏影响,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3)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

股票按购买主体划分可以分为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

国有股

【概念一点通】

国有股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由于中国大部分股份制企业都是由原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而来的,因此,国有股在公司股权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国有股的股权属于国家所有,其所有权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来行使。

法人股

【概念一点通】

法人股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根据法人股认购的对象,可将法人股进一步分为境内发起法人股、外资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三种。

社会公众股

【概念一点通】

社会公众股是指中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买卖的股票都是社会公众股。

中国国有股和法人股目前还不能直接上市交易。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要转让股权,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与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签订转让协议,一次性完成大宗股权的转移。目前要取得一家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一般收购方需要从原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手中协议受让大宗股权。由于现有股份公司多数由原来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而来,因而国家股和法人股占总股本的比重较大。不过随着兼并收购、买壳、借壳等资产重组活动的展开,国有股、法人股的转让行为也逐渐增多。

外资股

【概念一点通】

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它是我国股份公司吸收外资的一种方式。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为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1.境内上市外资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原来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股份,投资者限于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这类股票称为B股,B股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决定自2001年2月下旬起,允许境内居民以合法持有的外汇开立B股账户,交易B股股票。自从B股市场对境内投资者开放之后,境内投资者逐渐取代境外投资者成为投资主体,B股发生了由“外资股”演变为“内资股”的趋向。

2.境外上市外资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它也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在境外上市时,可以采取境外存股证形式或者股票的其他派生形式。在境外上市的外资股除了必须符合我国的有关法规外,还须符合上市所在地国家或者地区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条件。我国境外上市外资股主要采取美国存托凭证ADRs、全球存托凭证GDRs和通过中国香港上市的H股等形式。

ST股票与*ST股票

【概念一点通】

ST的英文全称为Special Treatment,即特别处理。ST股票,即特别处理股票。新股民在股市中经常可以看见很多ST股票,它们的表现各异,有的在复牌当日可以创造高达1080%的涨幅,而有的却“跌跌不休”。所谓ST股票就是因为经营不善等各种因素而发生了连续亏损的股票,是基本面向坏的股票。一般来说,ST股票的上市公司不具备长期增长的潜力,不属于该行业的强者,没有市场潜力。

各种ST股票的前缀含义:*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ST:公司经营连续两年亏损,特别处理;S*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还没有完成股改;SST:公司经营连续两年亏损,特别处理还没有完成股改;S:还没有完成股改。

股票按上市地点分类

除了上述分类以外,股票按发行上市的地点又可分为A股、B股、H股、S股、N股、T股。

A股是指在中国内地注册并在中国内地上市的普通股票。A股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参与投资者为中国内地的机构或个人。

B股也称为人民币特种股票,是指那些在中国内地注册并在中国内地上市的特种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只能以外币认购和交易。参与投资者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外国人,持有合法外汇存款的内地居民也可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B股是以美元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的B股是以港币交易。中国第一只B股上海真空B股(900901)于1991年上市。

H股即港股,是指那些在中国内地注册、在香港(HongKong)上市的外资股。1993年第一只H股青岛啤酒H股(0016835)在香港上市。

S股是指那些在中国内地注册、在新加坡(Singapore)上市的外资股。

N股是指那些在中国内地注册、在纽约(NewYork)上市的外资股。

T股是指那些在中国内地注册、在东京(Tokyo)上市的外资股。

股票的其他分类

另外,股票还可以分为黑马股、白马股、蓝筹股、红筹股、周期性股、防守性股和投机性股。

1.黑马股。

黑马股一般而言是长期不被人看好,却出人意料地走出大幅上扬或者股价翻几番走势的股票,其中最甚者被人称为妖股。如果能骑上一匹真正的黑马,不仅跑得快、套利快,而且也便于新股民朋友们树立自己的炒股信心。

2.白马股。

白马股一般是指其相关的信息已经公开的股票,由于业绩较为明朗,很少存在埋地雷的风险,内幕交易、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同时又兼有业绩优良、高成长、低风险的特点,因而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往往被新股民所看好。如果新股民朋友们能把握恰当的介入时机,也能够实现很高的利润,是新股民快速套利不可或缺的利器。

3.蓝筹股。

蓝筹股是指具有稳定的盈余记录,能定期分派较优厚的股息,被公认为业绩优良的公司的普通股票,又称为“绩优股”,多指长期稳定增长的、大型的、传统工业股及金融股。

4.红筹股。

红筹股的说法仅适应于香港股票市场。一般把最大控股权(常常指30%以上)直接或间接隶属于中国内地有关部门或企业,并在香港注册上市的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归类为红筹股。

5.周期性股。

周期性股指的是收益周期波动的股票。例如,钢铁、机器制造、建材等公司的股票。

6.防守性股。

这种股票与周期性股票恰好相反,在商业条件恶化时,其收益比其他股票优厚,并且较为稳定。例如,水电、交通等公用事业公司发行的股票。

7.投机性股。

这种股票指那些变化快、幅度大、前景不是很明朗的股票。其投机性较大,能够吸引一些专门从事证券投机的人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