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礼:“内圣外王,知行合一”的伦理思想(2)

这样一来,在礼的具体运用过程中,势必就会出现不服从礼的约束的情形。礼的目的本是为减少摩擦、纷争,实现社会安定。而在礼的运用过程本身,就会导致摩擦、纷争,这岂不是与儒家的最初愿望背道而驰吗?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在《论语·学而篇》中,孔子提出了“礼之用,和为贵”的要求——礼在具体运用过程中,最讲求的是和的方式,不能野蛮行事。如果野蛮推行礼,这样就会给人带来伤害,反而失去了礼的作用。

和,实质上是儒家在礼的实践中所遵循的一种行事方式,同时也是他们所期望达到的一种行为和社会效果。孔子在《中庸》第一章中说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意思是:喜怒哀乐没有表现出来的时候,叫作“中”;表现出来以后符合节度,叫作“和”;“中”,是人人都有的本性;“和”,是大家遵循的原则,达到“中和”的境界,天地各在其位了,万物才能生长繁育了。孔子将“中”与“和”联系在一起,阐释了一种理想化的人性境界和行事原则。从这番话得知,单就“和”来说,它既是一种合乎规范的社会行为,也是对这种行为所能达到的效果的要求。联系孔子生活的时代,就能明白“和为贵”的真谛。

在周朝时期,各阶级之间的界限原本是十分分明和严肃的,涉及具体的个人时,他们在社会上的身份和地位是容不得丝毫紊乱的。上一等级的人,通过礼仪来显示自己的身份权威;下一等级的人,以唯你是从、敬畏的心态对待上级。但到春秋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关系开始破裂,出现了臣弑君、子弑父的悖逆现象。对此,“礼之用,和为贵”主张的提出,就具有缓和阶级对立、减少矛盾纠纷和安定社会秩序的实际意义。

不过,儒家的“和”,不是无原则的调和或妥协,而是强调用礼的形式来节制。所以,礼之用,和为贵,是儒家宽容思想的体现,它的目的在于营造和睦的人际关系与和谐的社会环境。

3.博学于文,约之以礼

“博学于文,约之以礼”出自《论语·雍也篇》。孔子认为,君子只要广泛地学习文化知识,以礼的要求来约束自己,就不会背离社会的正道。这是儒家对君子在立世方面所提的两项要求,即内在的智识要求和外在的行为要求。

儒家的思想是为政治服务的。他们所提的格物致知、修身齐家的观念都是为将来治理国家打基础的。儒家认为,要治理国家,首先执政者本身就应当具有高超的智慧。智慧从哪里来?当然从学习中来。儒家的“学”,属于个人修身的一部分,归于智慧范畴,它是治理国家过程中指导行为的必备要素和条件。在《中庸》第二十章中,孔子就明确指出了学习的目的:“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意思是:喜欢学习就接近了智,努力实行就接近了仁,知道羞耻就接近了勇。知道这三点,就知道怎样修养自己;知道怎样修养自己,就知道怎样管理他人;知道怎样管理他人,就知道怎样治理天下和国家了。

儒家对于“学”的要求首先体现为一个“博”字,做到“博学之”。在《中庸》第二十章中,孔子就指出了“博”的深意:“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意思是:天地的法则,就是广博、深厚、高大、光明、悠远、长久。在天地诸法则中,“博”居其首。“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洩,万物载焉。”意思是:今天我们所说的地,原本不过是由一撮土一撮土聚积起来的,可等到它广博深厚时,承载像华山那样的崇山峻岭也不觉得重,容纳那众多的江河湖海也不会泄漏,世间万物都由它承载。孔子的意思很明显,人的知识是靠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当它积累到广博的程度时,对于治理国家的人来说,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才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从立世的角度来看,点滴的知识只能解决点滴的问题,人的能力通常都是与知识相对应的。也就是说,掌握的知识越多,解决起问题来就越顺利。当一个人达到博学的程度时,他就能融会贯通,在解决实际问题时就会有极高的明辨是非、辨别真伪的能力,能够做到举一反三,这样不仅解决问题的效率高、成功性高,而且解决问题的正确性和公允性也会大大提高。所以,博学不仅在于知识的增加,也在于心理承受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增加。

一个人具有了超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不是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呢?在与人交往时,是不是就可以盛气凌人、目空一切了呢?当然不是。在儒家看来,智识应是治国者的内在必备素质,这种素质必须服从于自身的使命——行仁政。这时,就要用礼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

针对治国者,荀子在《荀子·礼论》中对礼的作用大加推崇:“凡礼,始乎棁,成乎文,终乎悦校。故至备,情文俱尽;其次,情文代胜;其下,复情以归大一也。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喜怒以当;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变不乱,贰之则丧也。”意思是:一切的礼,开始时简略,以后逐渐比较完备,最后达到令人称心如意的地步。所以,最完备的礼,能够使感情和礼的仪式发挥得淋漓尽致;其次是,要么感情胜过仪式,要么仪式胜过感情;再次,就是又回到了太古时代的情况,它就只注重质朴的感情了;天地由于它而和谐,日月由于它而明亮,四季由于它而更替有序,星辰由于它而运行正常,江河由于它而奔流不息,万物由于它而繁荣昌盛;人的喜好憎恶由于它而有节制,喜怒由于它而表现适宜;用它来治理臣民,就可以使臣民顺从,用它来规范君主,就可以使君主通达英明;世间万物怎么变化也不会混乱,但违背了它就会丧失一切。荀子的这番话,对礼的社会功效大加赞誉。同时,他也从人性的基础上指出了礼和个人情感上的对立统一关系。

荀子是主张人性本恶论的。在他看来,人的本性中充满着各种欲望,这些欲望都是自私自利的。而礼这种行为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抑制人的这些私欲的。怎么抑制呢?荀子有较为形象的比喻:“故绳墨诚陈矣,则不可欺以曲直;衡诚县矣,则不可欺以轻重;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君子审于礼,则不可欺以诈伪。”意思是:真正把绳墨放在面前,就不能用曲直来欺骗人;把秤悬挂在那里,就不能以轻重行欺骗了;把圆规曲尺放置在那里,就不能以方圆欺骗人了;君子如果明察礼的内容,就能够鉴别那些欺诈虚伪的骗人手段了。荀子把礼比喻成绳墨、秤和圆规,显然是把它当作了一项行为检定的准则。对于人的任何行为,一旦与礼的准则相对照,就能判断出哪些行为合乎要求,而这样的礼显然就起到了指导和规范人的行为的作用。这时,对那些有违礼的行为,哪怕个人在情感上对这种行为有多么依赖,都是必须受到制约的。这时,礼的抑制作用也就表现出来了。这种抑制是通过外界强加给自身的,也就违背了个人的意愿,蔓延到社会上,势必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儒家仁的主张相违背。

在《孟子·告子章句下》第一节中,有这样一番描述:有个任国人问屋庐子说:“礼和饮食,哪个重要?”屋庐子说:“礼重要。”任国人又问:“性爱和礼哪个重要?”屋庐子说:“礼重要。”任国人说:“要是按照礼的要求去求食,就会饥饿而死;不以礼的要求去求食,就能够得到饮食,难道必须要按照礼来要求自己吗?如果按照礼来迎亲,就会得不到妻子;如果不按照礼的要求来迎亲,就能够得到妻子,难道必须要按照礼的要求来迎亲吗?”屋庐子不能回答这个问题,于是,第二天便到邹国去告诉孟子。孟子的回复是:“扭住兄长的胳膊而夺取他的饮食,就能够得到饮食;不扭住兄长的胳膊,就不能够得到饮食,那么你扭吗?翻越过东边邻居的墙去搂抱他家的姑娘,就可以得到妻子;不搂抱就得不到妻子,那么你会去搂抱她吗?”孟子给出的回复态度很明朗,礼的行为不单单是用来满足生存需要的,还是用来调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这其中也包含了儒家对礼本身的要求,即,礼首先是用来规范自身行为的,如果自身行为规范了,还会超出其本分,向别人伸出索取之手吗?

所以,孔子提出的“博学于文,约之以礼”,所针对的对象首先用于自身。试想,一个人拥有了广博的智识,具有超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自身的各种行为又都合乎礼的规范,那么,这样的人怎么能不担当起治国平天下的重任呢!让这样的人来治国平天下,又怎能不会实现国强民富、天下太平的目标呢!这不就是儒家的政治愿望吗!

4.敬而无失,恭而有礼

伊斯兰教内部流传着一句充满人情味的话:“天下的穆斯林都是兄弟。”伊斯兰教创立于公元7世纪初,比孔子等儒家先贤们生活的那个时代,晚了一千多年。之所以将二者并提,是因为儒家先贤们当时喊出了与伊斯兰教相类似,但更大气、响亮的话语:“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这句话出自《论语·颜渊篇》。该篇记述了这样的一次对话——司马牛忧伤地叹道:“别人都有兄弟,唯独我失去了。”子夏听了后回答:“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意思是:我听说过,“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只要对所做的事情充满敬意,不出差错,对人谦恭,符合礼的规范,那么,天下人就都是自己的兄弟了,而又何必忧愁没有兄弟呢?

看了这个记述就会知道,子夏所说的“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是有前提的,即“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这里面就包含了“敬”与“恭”这两种儒家对人的外在行为的要求。在《论语·子路篇》中,孔子将它们区别为:“居处恭,执事敬。”意思是:与人相处时做到谦恭待人,办理事务时要严肃端正。这也就是儒家心目中“敬”与“恭”的具体表现。那么,敬与恭与礼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孟子·告子章句上》第六节中写道:“恭敬之心,礼也。”意思是:恭敬之心,就是礼的行为规范。这句话,实际上也是表明礼的内涵:内心具有恭、敬的认识,再将这种认识表现出来,就是礼。也就是说,儒家倡导的礼,应该是与人的心性相一致的一种外在表现,而不是为达到某种目的的刻意表演。在《论语·子路篇》中,孔子认为:“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意思是:在上位者只要重视礼,老百姓就不敢不敬畏。这也是儒家看重的德化作用的一种形式。儒家认为,只要居上位的执政者以修身来成就自身的美德,然后以这种美德践行于具体施政过程中,那么,老百姓不用什么强迫措施就能受到感化,进而效仿施政者的美德,天下的风气和社会秩序也就会跟着好转起来。作为上位者,首先当从君主大臣们做起。在《论语·八佾篇》中,孔子提出君臣之间的行为规范:“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意思是:君主使唤大臣时,要用礼的形式;大臣替君主办事时,要忠心耿耿。君主用礼的形式来使唤大臣——按照孟子的观点,君主要想使唤大臣,首先其内心必须有恭敬之心。

在《孟子·离娄章句下》第三节中,孟子说道:“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意思是:君主看待臣子如同看待自己的手足,臣子就会把君主看待如同心腹;君主看待臣子如同犬马,臣子就会把君主看待如同常人;君主看待臣子如同尘土草芥,臣子就会把君主看成强盗仇敌。孟子的这番话,从正反两个方面讲述了君臣相处的关系。其中既包含了儒家仁的要求,也包含了君臣相处过程中相互尊重的重要性。这种尊重中就包含了“敬”和“礼”的表现形式以及它们对调节和维护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在《论语·八佾篇》中,孔子说得更为直白:“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意思是:居于执政地位的人,不能宽厚待人,行礼的时候不恭敬,参加丧礼时也不悲哀,这种情况我怎么能看得下去呢?孔子的这番话,进一步表明了儒家对礼这种形式的要求:礼尽管看起来只是一种表现形式,但作为施行方来说,这种行为不应该流于表面,而应该是发自内心的对他人的敬重。如果只是拿来作为人际交往中的一种应付手段,那么,施礼之人不但不会受人尊重,反而会让人当作一种羞辱而产生报复之心,从而酿成摩擦纷争。这同孟子上面所说的“臣视君如寇仇”的道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