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礼:“内圣外王,知行合一”的伦理思想(3)

在《礼记·曲礼》篇中,多处涉及君臣之礼。针对国君,其中规定,国君行车途中遇见大臣时,要“凭轼行礼”;“国君不乘奇车。车上不广咳,不妄指。立视五巂,式视马尾,顾不过毂。国中以策彗恤勿驱。尘不出轨。国君下齐牛,式宗庙。”意思是:国君不可乘奇邪不正之车,在车上不要大声咳嗽,不要随便指指点点;站着,视线达到车轮转动五周的距离;凭轼行礼时,视线只达到马尾;回头看时,视线不得超过车毂;进入国都就改用策彗轻轻搔摩驾车的马,降低车速,使尘土不至于飞扬到车辙之外;国君经过宗庙的门口要下车,遇见供祭祀用的牛要凭轼致敬。还有就是,“国君不名卿老世妇”,意思是:国君不可直唤上卿、世妇的名字。而针对大臣就更多了。比方说,针对使臣和使者就有如下的规定:

凡是被国君派作使臣的人,接到使命之后就不得在家逗留,要立刻出发。传达国君命令的使者来到,主人就要穿上朝服在门外拜迎,并说有劳尊驾。使者回去时,还要到门外拜送。如果派人到国君那里去,就得像亲自朝见国君那样,先穿上朝服再派遣使者。使者从国君那里回来,一定要下堂迎接使者带来的君命。

随着儒家获得正统地位,儒家倡导的礼在日常生活当中日益体现为一些无处不在的礼仪形式。比如说,宾主见面礼。这其中有揖礼。揖,是拱手的意思。揖礼的具体做法是:左手压右手,手藏在袖子里,举起来贴到额头上,再鞠躬九十度,然后起身,同时将手移到与眉毛相齐的位置,做完后才放下。这是正规的揖礼。一般揖礼是,直立,两臂合拢向前伸直,右手微曲,左手附其上,两臂自额头位置下移至胸部,同时上身鞠躬四十五度。还有拜礼。它的表现形式为:直立,举手加额如揖礼,鞠躬九十度,然后直立——这段叫鞠躬,同时手再次随着齐眉;然后双膝同时着地,缓缓下拜,手掌着地,额头贴手掌上——这叫拜,然后直起上身,同时手随着齐眉——这叫兴;然后根据礼节或再拜或平身,平身时,两手齐眉,起身,直立后手放下。此外,还有拜手礼、再拜礼、顿首礼、稽首礼等。

从人际交往上来看,如果将这些礼仪在现实中普及推广开来,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一种对他人的恭敬,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际关系中的摩擦纷争。这应是儒家对礼大加推崇的缘由所在。孔子在《论语·泰伯篇》中就指出:“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意思是:只是恭敬而不以礼来指导,就会徒劳无功;只是谨慎而不以礼来指导,就会畏缩拘谨;只是勇猛而不以礼来指导,就会鲁莽惹祸;直率而不懂礼就会尖刻伤人。孔子的用意十分明显,礼不仅仅是一种行为规范,还是一种处理人际关系的有效手段。在行事过程中,只有用礼来加以指导,才会让人际关系变得和睦,使事务处理得更加圆满。

儒家倡导的礼尽管有积极的一面,但因其立足点是站在维护等级秩序之上的,所以,这样的礼往往就被统治者加以利用,从而成了奴役老百姓的一种精神枷锁和强迫工具。当然,如果仅从调节人际关系的角度来看,今人如果把“敬而无失,恭而有礼”当作待人接物的方式,那么,有理由相信,这样的人在人际交往中必定会左右逢源,广受欢迎。

5.不学礼,无以立

源于人的本性,来到这个世上的每一生命个体,稍通人事之后,就会对自己的人生有了诸多美好的诉求。然而,缘于人类智识高度上的有限性,在这个世上,也就有许多不如人意之处。在物质需求方面,不可以做到人人各取所需;在精神满足方面,那些声色怡情的东西不能够做到随时尽享。这时,人的私欲会支配人去刻意追逐这些物质需求和精神满足。人,本是作为社会人存在的。在社会上,可以说人人时刻都在受着私欲的支配。如果大家都听从私欲的支配,以无穷的欲望去追逐有限的资源,其结果必然是各种纷争随之而起,此起彼伏。由此,社会也就变得动荡不安起来。面对这种情形,儒家先贤们提出通过道德修养来控制欲望的主张。但不可否认的是,人的欲望当中有其合理的成分,它是人类改造自然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之源。这就涉及一个控制欲望限度的问题。那么,怎么把握这种限度或者说怎样才能做到追求利益的同时不损及他人的权益呢?儒家先贤们给出的措施就是礼,并把它上升到安身立命的高度,即人立身于社会的手段。

在《论语·季氏篇》中有这样一段对话:有一天,陈亢问伯鱼(伯鱼是孔子的儿子,与颜渊等一起随孔子学习):“你在老师那里听到过什么特别的教诲吗?”伯鱼回答说:“没有呀!有一次他独自站在堂上,我快步从庭里走过,他说:‘学《诗》了吗?’我回答说:‘没有。’他说:‘不学《诗》,就不懂得怎么说话。’我回去就学《诗》。又有一天,他又独自站在堂上,我快步从庭里走过,他说:‘学礼了吗?’我回答说:‘没有。’他说:‘不学礼就不懂得怎样立身。’我回去就学礼。”这些对话,体现了孔子对修身立世的两项要求。其一,不学《诗》,无以言。为什么这么说呢?在《论语·为政篇》中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意思是:《诗经》三百篇,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它,就是思想纯正。儒家的人格修炼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正心”。让自己的心地变得纯正后,再修身,让善和诚彻底融入心性。学习《诗经》让心地纯正后,就完成了修身的前奏,这时,说出来的话就是言为心声、表里如一。

儒家修身是为了以后能以强大的精神支柱融入社会,施展个人抱负,即是为了治国平天下。那么,怎样才能融入社会呢?这就是上述孔子的第二项要求:不学礼,无以立。孔子把掌握礼,视作个人立身的先决条件和必要条件。

在《荀子·礼论》篇中,荀子对礼的社会性做了充分阐述。“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意思是:礼有三个根本:天地是生存的根本;先祖是宗族的根本;君主是治国的根本。没有天地,人怎么生存?没有先祖,人从哪里来?没有君主,天下怎么太平?这三者缺少一个方面,天下就无法安宁。所以,礼,上用来祭天,下用来祭地,尊崇先祖而推崇君主,这是礼的三个根本。荀子的这番话,说出了礼的社会性的三个方面:指导生存、维护秩序和安定人心。

荀子是主张人性恶论的。在《荀子·性恶》篇中他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生而有疾恶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意思是:人的本性是恶的,那些善良的行为是人为的;人的本性从一生下来就有贪图私利之心,就有好忌妒仇恨的心理,就有爱好声色的本能,喜欢听好听的,喜欢看好看的。如果遵从人的本性,“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就一定会发生争夺、违反等级名分、扰乱等级秩序的事,从而引起暴乱。一旦发生暴乱,就会危及人的生存权。这时,荀子认为,如果“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一定要通过学习教化、礼义,才能确立合乎等级制度的正常秩序,实现社会的稳定。通过礼义的引导,社会上就没有了纷争暴乱,人的生存权也就得到了保障,社会也就跟着变得安定了,社会自然就变得有秩序了。

在《荀子·王制》篇中,荀子把礼本身作为社会行为的一种调节手段,因而给出了这样的建议:“听政之大分: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意思是:在朝廷上听取意见处理政事的要领在于对那些带着好的建议而来的人,就用礼节对待他;对那些怀着恶意而来的人,就用刑罚对待他。荀子的这个建议表明,儒家在把礼视为一种社会行为的同时,也把礼视作一项规范人的行为的一种法的诫勉和约束。这样,礼的实质也就转变成礼法了。在任何社会,法都是其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一个不懂法的人,除了得不到法的保护外,更多的时候,所受到的都是法的制裁。从这个角度来说,儒家的礼就成为必须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而不再依靠个人基于认知上的自觉接受。一个社会人,如果不知道立身社会的行为规范,那么,这样的社会对他来说也就没有立足之地了。这时,还谈什么立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