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生最大的智慧就是享受当下

唯有意志才是自在之物

恰恰由于我们不会自满于时下对表象的这些认识,因此才更努力地去探索。我们想知道表象的意义,想知道除了表象以外,这世界是不是就什么也没有了——假如真是这样,那么世界也就一定同虚幻的梦、幽灵般的海市蜃楼一样,根本不值得我们去探求了。我们想知道的是,除了是表象以外,世界是不是还有其他什么;假如有,那到底是什么呢?

想从表象来探寻事物的本质,基本行不通。不管怎样探寻,除了作为比喻的空洞、形象的名称以外,人们什么也得不到,就像一个徒自绕着皇宫走而找不到入口的人,最终只能把各面宫墙描绘一番。在我之前,所谓的哲学家们走的都是这条路。

这样一来,探讨者自己就陷入了一个怪圈:在这个世界里,他是以个体的形式而存在的,这也就表明他的认识即便是作为表象的整个世界的前提,但到底是通过身体所获得的。就像前文所指出的,悟性在直观这世界时以身体的感受为着眼点。只当作认识者的主体,以其为主体来说,身体就是表象里的一个表象,客体里的一个客体。假如不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来考察这身体的活动与行为上的意义,对这个主体来说,就和它所知道的全部其他直观客体的变化一样,既陌生又不能理解。应该说,这个结果是作为个体出现的认识主体早就清楚的了,这就是“意志”。也只有它才是主体理解自己这个现象的钥匙,从而一一揭示和指出了它的本质和作为,行动的意义和内在的动力。

意志和身体的活动,并不是经过因果性关联起来的两种客观地认识到的不同情况,并不在因与果的关系当中,而是合二为一的同一事物,仅是在两种完全不同的方式下的给予:一种是完全直接的给予,一种是在直观中悟性的给予。身体的活动只是客体化了的、进入了直观的意志活动。因此我想把这一真理放在其他真理之上,称之为最高意义上的哲学真理。这一真理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来表达,比如:我的身体和意志是同一的;被我看作直观表象且称为我的身体的事物,只要它是在一个没有其他方式可比拟的情形下为我所意识,那它就是我的意志;我的身体就是我的意志的客体性;假如忽略“我的身体是我的表象”这一点,那我的身体就只是我的意志;诸如此类。

身体的每一部分必须要和意志得以释放的主要欲望相吻合,一定是欲望的可见表现:牙齿、食道和肠道的输送就是饥饿的客体化;而拿取物品的手与跑步的腿所结合的已是意志较为间接的要求了,二者就是这些要求的可见表现。就好比人的普通体形与人的普通意志相吻合,个人的身体也与个体形成的意志、性格相吻合。因此不管是对全体还是每一部分来说,人的身体都有个体的特征,表现力丰富。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里所引的巴门尼德斯的一段诗句,就表达了这种思想:


就像人人都有屈伸自如的躯体结构,

与之相对应的,就是人们内心的灵魂;

由于精神与人的自然躯体

对于所有人都一样,在这之上

有决定性的依然是智慧。


唯有意志才是自在之物。作为意志就必然不是表象,并在种类上异于表象。它是一切表象、客体以及现象、客体性和可见性的出处。它是个别的,而且也是整体的内核。在每种盲目起作用的自然之力中,在每一个通过人类思考的行动之中,都有它的身影。而从显现的程度上看,两者有着很大的差异,不过对“显现者”的本质来说则并不是这样。

就像是一道符咒,“意志”这两个字好像要为人们揭示出自然界事物最内在的本质,这并不是一个未知数的标志,并不是一个由推理得到的东西,而是表明我们直接认识的东西,且是我们非常熟悉的;我们清楚并比了解其他东西更了解意志,无论那是什么。过去,意志常被人们放在力的概念之下,我则恰恰相反,要把自然界中的一切力都想象为意志。人们不该只把这归于字面上的争论,认为这没什么、可以不予理会,而更应将其作为特别重要且别具意义的事情。和其他概念相同,力也是以客观世界的直观认识——现象,即表象——为依据并由此而生的;是从因与果支配的范围内提取出来的,所以也是从直观表象中而来的。假如将力归于意志这个概念,实际上就相当于将较未知的还原为最熟悉的、最直接的且完全已知的,这也就大大地扩展了我们的认识。

意志在作为人的意志而表现得尤为清楚明白时,人也就可以完全认识到意志的无根据性而将人的意志称为自由独立的,不过又会将意志的现象到处要服从的必然性忽略掉,而以为行为同样是自由的。行为并非是自由的,动机作用于性格产生的一切个别行为都遵循着严格的必然性。就像前面说的,一切必然性都是因与果的关系,而一定不是其他。根据律是现象的一般形式,和其他现象一样,人在其行动中肯定也要服从根据律。当然意志是在自我意识里直接被认识的,因此在意识里也含有对自由的意识,但这样就忽视了作为个体的人,人格意义上的人并不是自在之物的意志,而是意志的现象了,由此也就进入了现象的形式——根据律了。这就是怪事的根源:人人都先验地以为自己是绝对自由的,在部分行为中也一样,无论哪个瞬间都可以开始另一种生涯,即变为另一个人。但在后验地经验中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并不是自由的,而是得服从必然性;即便自己有很多计划与详尽的思考,但实际的行径最后并不会改变;从出生到死亡,他都一定要扮演自己不愿承担的角色,直到结束。

从根本上说,不管是理性的认识,还是直观的认识,它们都是由意志本身而来的。假如只作为一种辅助工具,一种“器械”,那么和身体的器官一样,认识也是维系个体与种族存在的工具,并属于意志客体化高层次的本质。认识是为实现意志的目的,为意志服务的,自始至终它都很驯服并胜任;在所有动物——差不多也包括所有的人——都是如此。

我已经成功地传递出了一个如此明确的真理:我们存在的这个世界,按其本质来说,根本即是意志,根本即是表象——这就已假设了一种形式,主体与客体的形式,因而表象是相对的。假如我们问,在取消了这一形式和全部由根据律引出的从属形式以后还有什么?那么,除了意志,这个在种类上就异于表象的东西不会再是别的什么了。因此真正的自在之物就是意志。每个人都会看到,自己就是它,世界的内在本质就在其中。而每个人也会看到,自己就是认识着的主体,整个世界就是主体的表象;在人的意识作为表象的支柱这个前提下,表象才有了它的存在。所以,在这双重观点下,人本身就是这世界,就是小宇宙,并且认识到这世界的两个方面皆备于我。如果每个人都能承认自己固有的本质,那么,整个世界的、大宇宙的本质也将被归于其中。因此,不管是世界还是人本身,根本即是意志,根本即是表象,除此再无其他了。

实际在本质上,意志本身是没有任何界限、任何目的的,它是无限的追求。我们在讲到离心力时就触及了这一点。在重力——意志客体化的最低级别——上也可以发现这一点;重力永不停息地奔往一个方向,这很容易让人看出它没有最终的目的。由于,即便一切存在的物质都按照其意志组成一个整体,但在这个整体中重力朝着中心点奋力前行的同时也要对付不可透入性——不管它是固体的还是弹性的。所以物质的这种追求常受到阻碍,进而不会、也一直得不到满足或安宁。意志的全部现象的追求就是这种情形。在实现某个目标以后,又开始了一个新的追求过程,就如此反复以至无穷。植物从种子经过根、茎、枝、叶、花和果,以提高自身的显现,但最终的结果却只是新种子的开始,新的个体开端,又按照原有的过程上演,历经无限的时间循环往复。

动物亦是这样:过程的顶点就是生育,完成以后,这一批的个体生命时间不定地走向死亡,与此同时,新个体的出现很自然地保证了这一物种的延续,继续着相同的过程。无限的流动,恒久的变化,属于意志的本质显现,一样的情形也可以在人们的追求欲望里看到。这些欲望常常把自身的满足当作欲求的最后目标来诓骗我们,而一旦实现,就很快又被抛开了;即便我们不愿意坦率承认这点,实际上也常常当作消逝的幻想放在一边。假如还有什么值得期盼的,能使这游戏继续进行而不会陷入停顿,那就是幸运的了。从愿望到满足再到新愿望,这一持续不断的过程要是循环得快,就是幸福,慢,就是痛苦;而陷于停顿之中,就成了僵化生命的空虚无聊,成了毫无对象、模糊无力的妄想,成了致命的苦闷。由此,当意志有意识地把它照亮时,会清楚它此时的欲求,在此处的欲求,却并不明白它根本的欲求。每一个别的活动均有目的,但整体的总欲求却毫无目的。这就好比每一个别自然现象在随时随地显现时一定有一个充足原因,而在现象中显出的力却完全不需要原因,由于这个原因已是自在之物的、没有根据的意志现象的层次。总体而言,意志的自我认识即是总的表象——整个直观的世界,它是意志的客体性与显出,就像镜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