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9年深冬时节,在这片荒无人烟的不毛之地边上,在一个供猎人休息的棚屋里,亚伯拉罕·林肯降临了这个世界。他出生在礼拜天的上午,产床是一堆铺了玉米皮的棍子。当时,外面正下着大雪,透过木头的缝隙,雪片被二月刺骨的寒风吹进来,洒落在盖着南希·汉克斯和她孩子的熊皮上。她注定要在九年之后,在三十五岁的年纪,死于拓荒生活的过度劳累和艰难困苦。她没过过什么幸福生活,不论住在哪里,都有人对她的出身说三道四。那天上午,只可惜她不能预见未来,看不到那座雄伟的大理石纪念堂——那是后来人们怀着感激之情建立起来的,就在她当年用苦难供奉上帝的地方!
当时,西部流通的纸币,价值常常不定,其中很多分文不值。所以,猪、鹿肉火腿、威士忌、浣熊皮、熊皮,以及农产品都成了常见的交换媒介,威士忌甚至被用来支付牧师的部分酬劳。1816年秋天,当时亚伯拉罕七岁,老汤姆·林肯用肯塔基的农场换了大约四百加仑玉米威士忌后,举家迁至印第安纳州阴暗荒凉、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他们周遭林木灌木丛生,要砍伐之后才能通过,而离他们最近的是一位猎熊人。这里就是丹尼斯·汉克斯所说的“林中圣地”,接下来的十四年,亚伯拉罕·林肯都要在这里度过。
林肯一家到达时,已经下起了冬天的第一场雪,汤姆·林肯急忙建起来一间所谓的“三面营房”。现在看来,其实就是一间棚屋。没有地板,没有门,没有窗户——只是用木头和灌木枝条做成三面墙和屋顶。第四面完全敞开,任由寒风冷雪肆虐。今天,印第安纳的新式农民都不会让自家的牛或猪住这么简陋寒酸的地方,可汤姆·林肯觉得这对他们一家来说已经足够了。要知道,1816年到1817年那个漫长的冬季,是美国历史上最为恶劣的严冬之一。
整个冬天,南希·林肯[3]和孩子们就像狗一样,蜷缩在棚屋角落、泥土地上的一堆树叶和熊皮上。
至于食物,没有黄油,没有牛奶,没有鸡蛋,没有瓜果,没有蔬菜,甚至没有土豆,他们就靠一些野味和坚果果腹。
汤姆·林肯也尝试过养猪,可是都被饥饿的野熊掳去吃了。
年复一年,在印第安纳,亚伯拉罕·林肯饱受着极度的贫穷,这生活比他日后将要解放的成千上万的奴隶的生活还要困苦。
那地方几乎没听说过牙医,最近的医生也有三十五英里之遥。所以,南希·林肯牙疼的时候,老汤姆·林肯很可能会像其他拓荒者一样,削个山胡桃木楔子,一头顶着那颗有问题的牙齿,抄起石头狠狠砸下去。
在中西部,早期的拓荒者们深受一种神秘恶疾之苦,它叫“牛奶病”,能导致牛、羊、马等牲畜死亡,有时甚至能夺走一个地区所有人的性命。没人知道病因是什么:这问题困扰了医学界一个世纪之久。直到20世纪初,科学研究表明,动物误食一种名为“白蛇根”的植物后会中毒,毒素又会通过牛奶进入人体。白蛇根多生于林木繁茂的牧场和不见天日的山谷,时至今日,它依然在掠夺人类的生命。每年,伊利诺伊州农业部都会在县法院外张贴公告,警示农民:如若不彻底铲除这种植物,就可能死于非命。
1818年秋天,这可怕的灾难降临了印第安纳的巴克霍恩山谷,许多家庭无人幸免。南希·林肯帮着照顾猎熊人彼得·布劳纳的妻子,他们两家相距仅仅半英里。布劳纳太太没能挺过去,南希也突然病倒了。她头晕目眩,腹部疼痛难耐,还不停呕吐。她被抬回家,放到由树叶和熊皮做成的可怜的垫子上。她手脚冰凉,身体却热得发烫,并不停地要水喝,水,水,还要水。
汤姆·林肯对那些迹象和征兆深信不疑。所以,南希病倒的第二天晚上,当一条狗在屋外凄惨地长嚎时,他就放弃了所有希望,说她命数已尽。
最后,南希已经无法从枕上抬起头,微弱的说话声也如同耳语。她把亚伯拉罕和他妹妹唤到身边,想开口说话。他们低下头,费力听着:她恳求他们友善相待,像她教导的那样活下去,并崇敬上帝。
这就是她的遗言。因为喉咙和整个肠道都已经处于初级瘫痪状态,她陷入了长久的昏迷,并最终在病倒后的第七天离开人世,时间是1818年10月5日。
汤姆·林肯在她眼睑上放了两枚铜币,好让她闭上眼睛。然后他到树林里,砍了一棵树,削好几块粗糙不平的木板,再用楔子固定在一起。就在这口简陋的棺材里,他放进露西·汉克斯满面忧伤的女儿筋疲力尽的遗体。
两年前,他用雪橇把她带到这里。现在,还是用雪橇,他把她拉到四分之一英里外,葬在了一座林木茂盛的小山上,没有任何宗教仪式。
就这样,亚伯拉罕·林肯的母亲消逝了。我们可能永远都无法了解她的相貌与为人——在昏暗森林度过的短暂生活里,她只给为数不多的几个见过她的人留下了一点儿模糊的印象。
林肯死后不久,一位传记作者前去收集一些总统母亲的信息,那时她已经过世半个世纪。他采访了为数不多的几位见过她的人,但他们对她的记忆早已如梦境一般模糊不清。他们甚至对她的长相都说法不一:有人说她是个“健壮而矮胖”的女人,另外一人却说她“瘦削柔弱”;一个人说她有双黑眼睛,另一人说是淡褐色的,还有人坚持说是浅蓝色。她的表弟丹尼斯·汉克斯和她在一片屋檐下共同生活了十五年,他曾写道,她有“浅色的头发”。再次回忆后,他又更正说她的头发是黑色的。
在她死后长达六十年的时间里,甚至没有一块石头来标记她的长眠之地,以至今天我们只知道她墓地的大致位置。她葬在了养育她的婶婶和叔叔身边,但我们无从知晓哪个才是她的坟头。
南希去世前不久,汤姆·林肯刚刚新建了一间小木屋。房子有四面墙,没有地板,没有窗户,也没有门。一块肮脏的熊皮从入口处垂下,屋子里又黑又丑。汤姆·林肯大部分时间在森林里打猎,让两个没了母亲的孩子照看房子。萨拉负责做饭,亚伯拉罕负责烧火,还要从一英里外的泉眼担水回来。没有刀叉,他们就用手吃饭,但他们的手很少是干净的,因为水来之不易,而且没有香皂。南希自己或许可以制作碱皂,但她死后,留下的一点儿肥皂早已用光,而孩子们不会做,汤姆·林肯又不肯做——就这样,他们继续生活在贫困与脏污之中。
在那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季,他们不曾洗澡,很少清洗破烂不堪的脏衣服,树叶跟熊皮做的床也污秽不堪。而且没有阳光透进来对屋子加热和净化,唯一的光源就是燃烧的壁炉或者猪粪。
我们可以从对西部地区小木屋详尽的描述中得知,没了女人,林肯家的小木屋会是什么光景:房里散发着恶臭,到处是携寄生虫爬来爬去的猖獗的跳蚤。
一年以后,连老汤姆·林肯也不堪忍受这样的污秽了,他决定再娶一个老婆来收拾屋子。
十三年前,他曾向一个名叫莎拉·布什的肯塔基女人求婚。她当时拒绝了他,之后嫁给一个哈丁县的监狱看守,不过几年前,看守死了,留给她三个孩子外加一些债务。汤姆·林肯觉得现在是个重提婚事的好机会,于是,他跑到溪水旁,用沙子使劲搓了搓他那沾满污垢的双手和面庞,重新绑好剑,穿过浓密黑暗的森林,朝着肯塔基出发了。
到伊丽莎白镇后,他又买了一副丝质吊裤带,吹起口哨迈着大步继续赶路。
那年是1819年,新事物不断涌现,人们对社会的发展进步侃侃而谈。一艘蒸汽轮船成功穿越了大西洋!
三
十五岁时,林肯才认识字母表,能读一些书,可是还有相当的困难,他也完全不会写东西。1824年秋季,一个西部的漫游教师来到皮金溪沿岸的安居地,创办了一所学校。林肯和妹妹天不亮就穿过森林跋涉四英里,跟着新来的阿泽尔·多西老师学习。多西办的是一所“胡喊”学校,孩子们学习时都大声喊叫。老师觉得,这样他就能看出他们是不是在专心学习。他会在教室里走来走去,手里握着鞭子,看到谁没有发声就给他一鞭子。有了这样的“激励”措施,孩子们一个比一个喊得带劲。巨大的喧闹声,常常在方圆四分之一英里内都能听到。
上学的时候,林肯戴一顶松鼠皮小帽,穿着鹿皮做的短裤。裤脚远够不着鞋沿儿,小腿会露出了好几英寸,任由风雪吹打。
学校是一间简陋的小木屋,高度刚好容得下老师站立。教室没有窗户,每面墙都留出了一根木头粗的间隙,并糊上油纸,让光线透进来。地板和座位都是由劈开的木头做成的。
阅读课上,林肯会朗读《圣经》中的章节;写字时,他就模仿华盛顿和杰弗逊的笔迹。所以,他的字迹跟他们的很像,都异常清晰明了。人们对他不住地赞叹,那些不识字的邻居会走上数英里,请林肯帮他们写信。
现在,他真正找到了学习的乐趣:在学校的几个钟头太过短暂,他就把学习资料带回家;纸张稀有而且价格昂贵,他就用烧黑的木棍儿在木板上写字。家里的墙壁是由劈开的木头做成的,所以有时他也在平整的墙面上密密麻麻地写,等光秃秃的表面上写满了字,就用刮刀削干净接着写。
因为买不起算数课本,他就借来一本,先在普通信纸大小的纸张上誊抄一遍,然后用麻线缝起来,这样就有了手工制作的算数课本。他离世时,他的继母还保存着这书的部分纸张。
在这个时候,林肯开始展现出一种不同于森林地带其他学者的特质。他渴望把自己对各种话题的看法写出来,有时甚至奋笔疾书写成诗篇。然后把创作的诗歌和散文拿给邻居威廉·伍德,听取他的评论。他能牢记并背诵自己的诗歌,散文也很有亮点。一位律师对他关于国内政治的一篇文章印象非常深刻,就把它寄去发表了。俄亥俄州的一份报纸还把他关于禁酒的文章做成了专题报道。
但这都是后话了。在学校里,他的第一篇文章是被伙伴们玩的残忍游戏激发出来的。他们常常捉来淡水龟,然后把火红的炭火放到龟背上。林肯恳求他们不要这么做,跑过去赤脚踢掉了炭火——这第一篇文章就是一封怜悯动物的请愿书。小林肯已经表现出他对苦难的深深同情,而这将是他最大的特质。
五年后,他去另外一所学校上学,不过是不定期的,用他的话说,是“每次一小段时间”。
就这样,经历了不足十二个月的学校生涯之后,他所有的正式教育结束了。
1847年,林肯进入国会时,需要填一份平生记录表,上面有这样一个问题:“受教育程度如何?”他简单地回答道:“残缺不全。”
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时,他说:“成年以后,我还知之甚少。然而,我还是设法按照‘写作三元法’进行阅读和写作,但也仅此而已。之后我再没上过学。我今天仅有的一点学力,是迫于生活压力才逐渐掌握的。”
而他的老师都是些什么人呢?他们是一帮到处流浪、愚昧无知的教师,迷信巫术且坚信世界是平的。然而,就是在这些断断续续的学习中,林肯拥有了一份弥足珍贵的财富:对知识的热爱和对学习的渴望——即使是接受了大学教育的人也未必能做到这一点。
阅读能力为他打开了一个新奇而富有魔力的世界,那是一片他不曾梦想过的天地。他的眼界大为开阔,并能够畅想未来。二十多年间,阅读也一直是他的主要爱好。
继母随嫁带来了五卷图书:《圣经》《伊索寓言》《鲁滨孙漂流记》《天路历程》和《水手辛巴达》。他视它们为无价之宝,拿来仔细研读。他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到触手可及的地方,阅读之频繁以至于深深影响了他的写作风格、谈话方式以及辩论方法。
但是,这些书远远不够。他渴望读书,可是没有钱。于是,他开始借书来读,书、报纸、任何印刷品。他走到俄亥俄河边,从一个律师那儿借来《印第安纳州宪法修订本》。之后,他平生第一次读到《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他经常帮一位邻居挖树根、给玉米地锄草,并从他那里借了两三本传记,其中一本是梅森·威姆斯牧师的《华盛顿传》——他读得入了迷,晚上会一直读到看不见字。睡觉的时候,他会把书塞进木头中间的缝隙里,这样,天一亮就能接着读。结果一天晚上下起暴雨,书被淋湿了,书的主人拒绝收回——作为补偿,林肯为他切了三天草料。
在所有的借书经历中,最让他受益良多的算是《斯科特讲义》了。这本书给了他演讲方面的指导,并让他接触到西塞罗和德摩斯梯尼的著名演说,还有莎士比亚笔下人物的演讲。
他会拿着《斯科特讲义》在树下来回踱步,大声诵读哈姆雷特对演员们的指示,重复安东尼在恺撒尸体旁所做的演讲:“朋友们、罗马市民们、同胞们,请听我说:‘我是来安葬恺撒的,不是为他歌功颂德的’。”
读到特别喜欢的文章,如果没有纸,他就写在木板上。最后,他做了一个简陋的摘抄集,里面都是他的最爱,是他用秃鹰羽毛笔蘸着商陆果果汁写下的。他随身携带着这份摘抄集,不断学习,直到把其中的许多长篇诗歌和演讲都熟记于心。
外出工作时,他也带着书。马儿在玉米地头休息的时候,他就坐在围栏上读书。中午,他不是坐下来和家人一块儿吃饭,而是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捧着书,支起脚,沉浸在文字的海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