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改版前言

上卷:按通行刻本有杨荆山小引,焦琅琊序,张可大、许有□跋,并述刊行重刻之由,而于本文无所系焉。若杨氏虽曰“得绪山原本”,未见其必然也,故今皆不载。然数子之有功于此书,固不为鲜,则非忍去之,但为读者省其烦耳,通本具在,就而求之可也。

徐曰仁所录凡一十四条(并序二篇,跋一篇),陆原静所录凡八十条,薛尚谦所录凡三十五条,合一百二十九条。按《年谱》,门人薛侃得、徐爱所遗《传习录》一卷、序二篇与陆澄各录一卷刻于虔是也。

中卷:答人论学书(通本作答顾东桥),答周道通书(通本作启问道通),答陆原静书。

又答欧阳崇一书,答罗整庵少宰书,答聂文蔚书。

又以上八篇本南元善录,为《传习录》下卷者,绪山因加损之,详见小序。今据一本合下二篇,以为中卷。

示第立志说(全书所载之《传习录》及通行之印本俱无此条,今从一本增之),训蒙大意(附教约)。以上二篇,一本连前八篇为南元善录,然而绪山所抄,后人所益,未可知也。杨氏序曰:“益以先生所尝咏学诗与诲语之切要者。”所谓切要者,指咏学诗后所载《示徐曰仁应试》及《谕俗四条》与《客坐私祝》共三篇耳,而此二篇亦其所益乎?亦未可知也。俟异日得原本。或曰二篇当移之附卷,予亦以为然,而以印刻既成,不及改之。

下卷:陈九川所辑,凡一百一十五条,其二十一条所自手记,十五条黄以方所录,十一条黄修易所录,六十八条黄省曾所录,合若干条九川辑焉,绪山跋焉。所谓续录者也,按《要书》省曾录中,分何廷仁条以下五十一条,以为绪山所录,其以他友皆字,绪山独名也,理或然也。然此录考定成于绪山之手,则其自改之,以不可知也。其余文字条数有小异同。今亦据一本合下二篇以为下卷。

补遗二十八条:曾才汉所录,绪山序之。序文通本载在编尾,今从一本移之编首。

《晚年定论》:朱子书凡三十四通,吴子语一条,先生序焉,袁庆麟跋焉。一本不载此篇,今据绪山小引从通本。

附卷:《大学问》,是师门之教典,绪山受而录之,有序及跋。此篇本出续集,今取以为附卷之首。[1]

示徐曰仁应试谕俗四条,客坐私祝,以上三篇荆山既增刻焉,今从之,但咏学诗一卷,则似不得抄出之旨,故今不取也。其欲览之者,求之通本可也。

谨按先生之德之业,表著于天下,显明于万世,而与日月同悬者,固既照照矣。是以当世之人得遍观而尽识之,则其教诲论说莫不听而化之也。今也世远地隔,不复有观感而兴起,则其才见遗言于《传习》《文录》之间者,或主先入,或挟胜心,不能专心平意以从事于先生之训矣,亦可哀也已。今欲观其德业于千里数百年之外,则绪山之《年谱》、久庵之《行状》,及《明史》所载,以至诸子之杂录,历历可见矣。[2]而予每恨我邦未有梓行之者,不及人见而遍知之矣。而其最明白者,不若《年谱》系日月纪事实之审详也,故李卓吾《文选》、陈龙正《要书》,皆必择诸是也而尚未能精。故今别略出而附刻之,使凡读此录者,皆先观先生之德业与日月同悬者,而知其教诲论说为孔孟之正宗,以无疑于格物致知之功、知行合一之实云尔。

日本正德二年壬辰九月昼,平安三轮希贤善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