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哲学笔记》

该书汇集了列宁1895~1916年所写的有关哲学的读书摘要、评注、札记和短文,主要包括1895年对马克思、恩格斯的《神圣家族》和1909年对费尔巴哈的《宗教本质讲演录》两书的摘要;1914~1916年的笔记,包括对黑格尔的《逻辑学》、《哲学史讲演录》等著作的摘要,以及列宁的《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纲要》、《辩证法的要素》,1915年《谈谈辩证法问题》等提纲和短文。

这部著作以辩证法思想为中心,同时涉及认识论、逻辑、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史和自然科学哲学等方面的问题,内容极为丰富。他认为,辩证法作为关于客观世界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它是世界观;作为人类认识史的总计、总结和关于人类认识的发展规律的科学,它是认识论;而作为关于人们借以进行正确思维的规律和方法的科学,它是逻辑学(也是方法论)。唯物辩证法就是这样三位一体的科学,它的体系应当是这个三者同一的体系。

列宁对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进行深入细致的探索,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他把统一和斗争看作矛盾关系的主要内容,并指出统一是相对的,斗争是绝对的,一切事物都是在其内部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推动下运动、变化和发展的。

此外,列宁对存在与无、有限与无限、质与量、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否定之否定等规律和范畴都有较多的论述,提出了许多新的见解。明确提出,对立面的统一是辩证法的实质。列宁对于认识过程的辩证法还进行了专门的探索,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他对实践概念作了明确规定,他进一步考察了存在与思维、实践与认识、感性与理性、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真理与谬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目的与手段等一系列认识的辩证法问题,展现了认识辩证法的丰富内容。

列宁提出的辩证法要素16条,是体现他的辩证体系的一个雏形。列宁在论述辩证法的同时,在历史观、自然科学哲学、哲学史等方面还提出不少创造性的见解。

——《列宁全集》第55卷第3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