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小学生必读丛书)
- (美)马克·吐温
- 3817字
- 2016-08-31 16:04:21
我俩沿着一条小道朝寡妇的花园外走去,一路猫着腰,踮着脚,免得被树枝挂住脑袋。经过厨房时,一截树桩把我绊了一下,弄出了声响,我俩赶紧趴下不动。华珍小姐带来的那个名叫杰姆的大个子黑人正在厨房门口锁门。他背后有一盏灯,所以我们能清清楚楚地看见他。他伸长脖子朝门外看了看,忽然问:“谁在那里?”
又听了一会儿,他踮起脚尖走下台阶,正好站在我俩中间。我们几乎能摸到他。就这样,我们三个人紧挨着有好长时间,我和汤姆不敢有一点儿声音,一动也不敢动。不好,我的脚脖子忽然发痒,可是我不敢伸手挠。一会儿耳朵也痒了起来,接着是脊背,简直太难受了。如果再不挠一挠,要痒死了。
唉,这种情况我可是经历过千百次了。如果你和那些有地位的人在一起,在葬礼上,或者在很困但是睡不着的时候——在那种无法挠痒痒的任何场合,你的全身上下,就会有千百个地方一股脑儿地发起痒来。这时就听见杰姆在说:“喂,是谁啊?干什么的?怎么不出声了?好吧,等着瞧吧。我可要一直坐在这里了。”
于是,他在我和汤姆中间坐了下来。他背靠着一棵树,两条腿伸展,有一条都快碰到我的腿了。我的鼻子开始发痒,痒得我直流眼泪。但我忍住没有挠。可是鼻孔里面又痒了,接着屁股也跟着痒了起来。我真不知道还能这样待多久。就这么足足忍受了六七分钟,感觉好像过了漫长的好几年。
不大一会儿,我身上到处都在发痒,哪怕再多待一分钟,我觉得也忍受不下去了。但我还是咬紧牙关,准备坚持下去。这时,就听见杰姆开始发出呼吸声了,不久,他就打起了呼噜——这下我全身又舒坦了!
汤姆用嘴轻轻弄出点声音,给我打了个暗号,于是我们手脚并用,开始朝别处爬去。爬了差不多十英尺的时候,汤姆小声对我说,他想搞个恶作剧,要把杰姆捆在树上。可我不同意,怕他醒过来大声嚷嚷,那样一来,他们就会发现我不在家了。
汤姆又说,他拿的蜡烛不够用,要溜进厨房去偷几根。我不想让他去,就说杰姆说不定会醒来的。可是汤姆坚持要去,于是我和他偷偷地溜进厨房拿了几根蜡烛,汤姆掏出五美分放在餐桌上,算是蜡烛钱。
随后,我俩又溜出了厨房,我吓得出了一身汗,但是汤姆却毫不畏惧,他非要爬到杰姆那儿去戏弄他一番。我只好等着,过了好一会儿,四下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儿声响,我感觉有些孤单。
汤姆一回来,我俩赶紧沿着栅栏附近的小路,一直走到房子另一边的山顶。汤姆说他轻手轻脚摘下了杰姆的帽子,挂在了他头顶上的一根树枝上。杰姆动了一下,但没有醒。
后来,杰姆说他被妖魔附体,神志恍惚,妖魔赶着他在州里到处乱跑,最后又被绑在了一棵树下,帽子挂在了树枝上,那都是妖魔干的。又有一次谈起那事的时候,杰姆说附体的妖魔骑着他到了新奥尔良。以后每次说起来,他总要再夸大一点儿,于是越说越离谱,甚至说到妖魔骑着他跑遍了全世界,差点把他累死,把他的背磨得伤痕累累。
就因为这事,杰姆总是沾沾自喜,神气十足,对别的黑人也不屑一顾。有的黑人宁愿从大老远跑来听他讲这个故事,把他捧得成了这一带最傲慢的黑人。不了解他的黑人会张开嘴巴敬佩地望着他,好像看着一个神一样。
晚上在炉火边聊天的时候,黑人们总是会谈起妖怪,可是不管在什么时候,谁如果谈到这事,杰姆就会碰巧出现在那里。他就会说:“哼!说起妖怪,你都知道什么?”那个黑人立即就会瞠目结舌,不敢再讲什么了。
杰姆脖子上总是挂着一个五美分的硬币,说是那天晚上妖怪亲手交给他的护身符,还告诉他这个护身符可以治病,而且对着护身符说一句话,就能把那个妖怪招来,可是他从来不告诉别人那句话是什么。
周围的黑人都喜欢到这个地方来,而且不惜一切代价都要看一眼那个硬币,但肯定没有人敢碰它,因为妖怪的手碰过。身为一个仆人,杰姆可以说是非常神气了,因为他总是唠叨个没完,说他如何看见了妖怪、如何被妖怪骑着到处跑。
接着说汤姆和我,那晚我们来到一个山顶上,看着山下的村庄,看到不远处亮着的几处灯火,或许那儿有人得了病,头顶闪烁着亮晶晶的星星。村边就是那条足有一英里宽的大河,河水宁静而浩荡。一切都异常寂静而庄严。
后来,我们下山了,来到一座破旧的制革厂,找到了藏在那里的乔·哈泼和本·罗求斯,还有另外几个男孩。我们解开一条小船,顺流划到了山边的一块岩石前,停船上了岸。
一上岸,我们就钻进了一片矮树丛,汤姆先要求每个人必须发誓要保守秘密,然后才领大家来到一个山洞口,我们点上蜡烛爬了进去。爬了一会儿,洞里豁然开朗。汤姆摸索着洞壁,忽然低头钻到了一面石壁下面,那里有个不起眼的小洞。我们进了洞,钻过一截狭窄的甬道,来到了一间石屋——湿漉漉、冷冰冰的,像牢房一样。我们停下来,只听汤姆说:“大家听着,现在,我们要成立一个叫‘汤姆·索亚’的团伙。谁要是想加入,就必须立誓,用血写下自己的名字。”
我们没有反对,于是汤姆掏出一张上面写着誓词的纸,把誓词对着大家念了一遍,内容是每个人必须誓死效忠于帮派,绝不能泄露秘密。如果有人欺负帮里的人,那么帮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拼命去杀了那家伙和他的全家,必须全力执行,不得违抗。
接着,汤姆在每个人的胸口都插了一个十字架,谁不听话,就不许吃饭和睡觉。十字架是匪帮的标志,除本帮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使用这个标志。如果帮里有人胆敢泄露了秘密,就要被割断喉咙,焚烧尸体,用血在名单上抹掉他的名字,从此以后,帮里的人再也不许提他的名字,只能诅咒他,永远地诅咒他。
大家都对汤姆佩服得五体投地,禁不住问汤姆是怎么想出来的。他说有一部分是自己想的,剩下的是以前从海盗书和武侠书上学的,还说每个正经的匪帮都必须有自己的誓言。
这时,本·罗求斯说:“哈克贝利·费恩没有家。他要违背了帮规该拿他怎么办?”
“哦,他没有父亲吗?”汤姆·索亚说。
“他有父亲,可是现在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他过去总是喝得醉醺醺的,现在大家已经有一年多没见到他了。”
大家说来说去,就是不想让我参加,因为我没有家,他们认为如果我犯了帮规,无法惩罚我的家人。当时我差一点急得哭出声来,我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向他们提出了华珍小姐。我说,如果我犯了帮规,他们可以杀了她。
大家听了,异口同声地说:“好,她哦,可以的,就是她了。完全可以。这下,哈克可以入伙了。”
接着,我们大家一一用针扎破手指,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那么,”本·罗求斯问,“我们帮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抢劫和谋杀,”汤姆说,“这就是我们的任务。”
“但是我们抢什么呢?——抢牛,还是抢羊——还是抢什么——”
“抢牛羊之类的东西不能算是抢劫,那只能算盗窃,”汤姆·索亚说,“我们可不是一般的盗贼。当盗贼多没意思啊。我们要戴上面具抢劫公路上的马车,杀死车上的人,抢下他们的手表或者其他钱财。”
“每次都要杀人吗?”
“哦,当然,把人杀死是最好的。当然,有的人不这么想,但大部分人还是认为杀掉要好一些。不过,有些人是可以不杀死的,我们要把他绑架了押回山洞里,勒索赎金。”
“勒索赎金?那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我在书里看到过,他们都是这么干的,我想我们也应该这么干。”
“可是我们什么都不懂,我们应该怎么干呢?”
“大家先别说这些泄气的话,我们只管干就是了。我不是和你们说过我在书上看过吗?难道你们连书都不相信,你们真的是什么都不懂!”
“哦,知易行难,汤姆。更何况我们什么都没有干过,什么经验都没有。不把事情先搞清楚,你让我们怎么做?”
“嘿,其实我也不是很明白。不过,也许我们可以把他们先关起来,直到有人来送钱赎他,否则,就把他们弄死。”
“嗯,这样应该没什么问题。你怎么不早说呢?不过我们把他们关起来,他们又要吃东西,那也很令人讨厌,如果他们还总想着逃跑,可怎么办?”本·罗求斯问。
“不要那么想,本·罗求斯。有人看着呢,他们能跑得了吗?谁敢偷跑,我就下令开枪把他们打死。”
“对,是应该有人看守。也就是说有人要整夜不睡觉,一直看着他们。但是,我觉得那样有点犯傻。为什么不一押回来就先用棍子打一顿,然后再让赎回去呢?”
“书上可没那么说,本·罗求斯,难道你不想按老规矩办事吗?难道你认为写书的人在瞎说吗?难道你觉得他们还不如你明白吗?绝对不行,好了,我们就按书上说的办吧。”
“好吧,我不反对,可是我还是觉得那样有点傻。对了,女人也照杀不误吗?”
“我说,本·罗求斯,这些事大家都不怎么懂,我也真的不愿意不懂装懂。至于杀不杀女人,书上可从来没讲过。也许,你把她们弄到山洞里,对她们百般温柔体贴,她们就会不知不觉地爱上了你,就不想回家了呢。”
“哈哈,如果那样的话,我喜欢,但是我觉得有点不现实。如果是那样的话,山洞里很快就会住满女人和要勒索赎金的男人,就没我们强盗的容身之所了。不过,也只有先按你说的办了,我坚决同意。”
这时,有个叫汤美·巴恩斯的小男孩睡着了,他被我们叫醒后吓得哭起来,吵着要回家,他想妈妈,不想做强盗了。
于是,我们大家一起逗他,喊他爱哭的小子,他听了非常不高兴,说他会马上去把我们的秘密揭穿。汤姆急忙给了他五美分,叫他别吱声,然后命令我们先都回家,下礼拜再见面一起去抢劫杀人。
本·罗求斯说他只有礼拜天才能出来,平常都不行,所以他想在下礼拜天开始行动,可是大家一致反对,说礼拜天干那种事太不合适了,他的提议被大家否定了。大家都同意最近再聚一次,定个具体的日子。我们几个人一致推选汤姆·索亚当大帮主,大家都必须听他的,乔·哈泼当二帮主。然后,我们就都各自回家了。
天亮前,我爬上屋顶,钻进窗户,回到我自己的房间。这时,我发现我的新衣服弄脏了,上面尽是油渍和土,可我实在筋疲力尽,也就无暇顾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