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经过一个小时黑暗中的跋涉,电车停了下来。丰华明从电车里走出来,穿过黑暗的巷道,耳边渐渐响起电机的轰鸣声。这里是他工作了三十年的地方——雾蟒山地下水电站。自从三十年前这里发现了一条水量巨大的地下河并建立起水电站开始,丰华明就一直在这里工作着。他是这座水电站的站长,手下管辖着三十余名员工,为附近的几万人口输送电力。
水电站潮湿而闷热,夏天的时候,最高温度可以超过四十度,而且由于六台发电机组二十四小时不停地运转,站里的噪音大得可怕。在这里工作超过几个月的员工,普遍都会患上神经衰弱或者耳鸣,至于风湿之类的慢性病更是在所难免。
但是丰华明在这里一干就是三十年,从意气风发的青年到弓腰驼背满面皱纹的老头。在他的身边,受不了恶劣的环境和微薄的薪水而选择离开的职工,只怕已经超过了一百个,但他始终坚守在这里,从来没有提出过更换岗位。几年前,他被评选为全国劳动模范,还上了电视,一时之间俨然成为了这座小县城的风云人物。然而浮华过后,一切照旧,他还是每休息几天就要到地下轮值二十四小时,而且作为站长,还要不定期地下来巡查,检修机器。
这座地下水电站,仿佛已经成为了丰华明生命中的一部分。
水电站实行轮流值班制,每班三人,要值满二十四小时。今天和丰华明一起轮值的是蒋福昕和杨贵。在进行完例行的仪表检查和发电机上油之后,三人来到休息区。蒋福昕和杨贵开始玩牌,丰华明则靠在床铺上,打开廉价的山寨影碟机,开始看电视剧。由于水电站里噪音太大,他没法听清声音,基本只能看字幕。
看完第一集,屏幕上正在播放没法听到声音的片尾曲时,丰华明的耳朵忽然微微地抽动了一下,像是听到了某些奇怪的声响。他一下子从床铺上坐了起来,脸上的神情陡然变得严肃,还有一种压抑不住的激动。
丰华明慢慢站起身来,来到蒋福昕和杨贵打牌的桌子旁,像是观战一样把手按在两人的肩膀上。几秒钟之后,两人的脸上现出困倦的表情,趴在桌上,就在那轰鸣的巨大噪音中睡着了。
丰华明看着两人陷入梦乡,然后抬起头来,对着身前的虚空说了一句话:“可以了,进来吧。”
几分钟后,一个男人走进了水电站,径直来到丰华明的跟前。丰华明凝视着对方,眼睛里慢慢地流出了泪水。他忽然双膝一弯,跪倒在地上。
“父亲,”丰华明哽咽着说,“我等了三十年,终于又见到您了。之前您每次来都是直接下去,并没有召见我,今天为什么……”
男人温和地伸手扶起丰华明,眼眶里也有些微微发红:“因为我也想来见见你啊。三十年,整整三十年,阿明,让你受苦了。”
丰华明摇摇头:“这是我心甘情愿的。只要能完成父亲的愿望,能完成家族的使命,再多的苦我都无所谓。”
“你吃的苦已经快要到头了,”男人说,“那只魔仆,可以运出去了。”
丰华明很是吃惊:“可以运出去了?我记得当年您说过,只有这座地下河独特的流速、温度和水质,尤其是其中所含的矿物质能让它一直处于半沉睡状态。所以即便政府在这里修建了水电站,您也安排我在水电站工作以便监视它。现在运出去,不担心它彻底醒过来吗?”
“已经到了需要它彻底醒来的地步了,”男人说,“你听说过那个去年被发现的天选者吗?”
丰华明点点头:“嗯,听人说起过,据说他始终没有能够激发出天选者应有的力量,但各大家族反而更加重视他,觉得他拥有独一无二的潜质。”
“事实上,他已经完成了初步的觉醒,虽然距离我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不过,已经到了我亲自去指导他的时候了。”男人说,“所以,这些日子你要格外留意魔仆的动向,随时听候我的调遣。我暂时不能确定需不需要把它运出去,总之你做好一切准备。”
“我明白了。”丰华明说。“随时等候您的命令。”
男人离开了。
丰华明静静地站立了一会儿,来到了奔流不止的地下河边。他看着汹涌奔流的河水,忽然笑了起来。
“我还一直担心等不到这一天呢,”他轻声自言自语着,“我担心一直到我死,都无法亲眼见到你醒来。现在,总算盼到希望了。”
“让我们一起来改变这个世界吧。”
二
眼前的这个道士长着一双有趣的桃花眼,看面相不过二十来岁,相貌称得上英俊。道袍是专门经过设计定制的,既不失道家风范,又带有几分时尚的色彩,头上长长的道髻更是显得潇洒不凡。
“祝道长,我在网上一直关注着您,像您这样把各种社交网络都玩得那么转的道士真不多,”冯斯带着一脸恭维的神色说,“没想到修道之人也能和现代化结合得那么完美。”
祝道长谦虚地笑了笑:“要弘扬道法,宣传道门,当然要利用最新的网络手段去贴近年轻人的心理,我只不过是碰巧赶了个先而已,没什么值得夸耀的。”
“显达而不骄矜,难得难得,”冯斯继续拍着马屁,“无论怎么样,十分感谢您和我们公司签约。我们会把您作为头号驻站大师进行推广,您的照片会一直放在首页最醒目的位置。”
“我个人推不推广并不重要,”祝道长严肃地说,“最重要的是借助贵司这个平台,让更多的年轻人了解道教,了解道家的精神。紫微斗数不过是一些微不足道的雕虫小技,只有道法浩瀚如星辰,深不可测。”
“那当然,那当然。”冯斯忙不迭地点头,“那咱们这就签合同吧!”
祝道长离开后,冯斯把身体往转椅上一蜷,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这是一座位于北京四环边缘的写字楼,冯斯所在的办公室位于第十四楼,门脸并不大,门口的招牌倒是做得挺漂亮的,上面是金光灿灿的一行大字:北京天合文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坐了一会儿,冯斯站起身来,到饮水机前倒了一杯水一饮而尽。然后他放下杯子,来到落地窗前。十四楼的高度在如今的北京城并不能算太高,一眼望出去,只能看到层层叠叠的高楼大厦,在深重的雾霾中沉默地矗立着。脚下的行人和车辆小得有如蚂蚁,来来往往,川流不息。
“美好而繁忙的世界。”冯斯咧嘴一笑。
身后响起了脚步声,冯斯回过头,正看到张圣垠从门外走进来。
“怎么样?那个研究紫微斗数的花花道士来了吗?”张圣垠问。
“来了,合同已经搞定了,”冯斯说,“搞定了他就好办了,以他的人气,很快就能帮我们把流量带动起来。”
张圣垠放下手里的提包:“那就好。这个人好打交道吗?”
“满口泱泱大道,一肚子粉丝约炮。给钱就能搞定。”冯斯简短地总结说。张圣垠笑了起来:“忍忍吧,我们这一行里,一水儿的都是这种骗子。你父亲当年不也这样嘛。”
“没什么不能忍的,我经营的营销账号不也是骗人嘛,”冯斯挤挤眼睛,“其实我还蛮喜欢和这些人打交道的,很有趣。而且如你所说,看到他们就能想起我爸,还有些亲切感呢。”
这时候正是草长莺飞的春天,假如忽略掉那些交替而来的沙尘暴和雾霾的话,北京城也算是进入了春意盎然的美好时节。而冯斯,选择从大学退学已经有三个多月了。
刚开始的时候,难免有些不适应,会想念宿舍里的贱人们,会想念偶尔去上课时班上女生惊奇的脸,会想念食堂大师傅一勺子下去绝对只见素菜不见肉的惊人技艺,但慢慢地也就习惯了。
正巧父亲冯琦州昔日的助手张圣垠生意越做越大,不但在北京设立了分公司,还开始考虑把各种骗钱的算命玩意儿搬到网上去,冯斯便在他的手下入职了,名片上印着“业务经理”,其实就是普通业务员。不过,名义上他是张圣垠的员工,实际上张圣垠完全把他当成合伙人、甚至老板一样对待。
“我的一切都是你父亲给的,”张圣垠说,“你要是想做,公司就还给你,我替你跑腿就行了。”
“千万别,千万别!”冯斯把手乱摇,“我可不想当大头,那么多事情要考虑,累都累死了。而且我爸是我爸,我是我,这家公司既然他交给你了,我就没有任何理由再往回拿。你让我在你手下当个小业务员就挺好的,也算是给我找点事儿做。”
张圣垠拗不过冯斯,只能照他的吩咐做。于是冯斯每天拾掇得西装革履人模狗样,开始朝九晚五的白领生活,居然基本没有迟到记录。文潇岚曾十分好奇地问:“你就靠着网络上那些小花招挣钱,赚得也不少啊,为什么非要去上班呢?”
“为了逼一逼自己吧,”冯斯回答,“过去的日子太闲散了,始终没有办法紧张起来。对于将来可能面对的一切,那样的闲适其实是不利的。我得让神经绷紧。”
不过,神经绷紧之后,预期的一切却反而没有到来。从新年开始,一直到四月份,张圣垠的算命网站都搭建好了,冯斯都拉了好几个紫微斗数、风水、手相、塔罗大师入伙驻站了,无论是守卫人家族还是黑暗家族,却都没有发生任何值得一提的新闻,各地也没有诸如魔仆苏醒妖兽作祟一类的传闻。
魔王世界仿佛进入了冬眠期,变得安静起来,这让在过去一年中疲于奔命的冯斯感到十分不适应。
“妈的,老子真是天生贱命,”他通过社交软件对文潇岚抱怨说,“几个月没有麻烦傍身,反而肉皮子发痒了。”
文潇岚发过来一个嘲讽的笑脸:“既然没什么事儿,过来看看我们啊。小樱最喜欢做菜给你吃了,因为只有你吃完才能表现出那种饿死鬼投胎一样的满足感。你不在,宁哥也挺寂寞的。”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慢慢在手机上敲出几个字:“我如果还是经常去找你们,退学又有什么意义呢?能听说你们都过得好,我就放心了。”
过了许久,文潇岚发过来一个悲伤的表情。
“对了,最近有没有刘岂凡刘大少的消息?”冯斯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
“没有。他好像完全人间蒸发了。”文潇岚说,“黎微呢?有没有联系过你?”
“也没有,”冯斯说,“她和刘岂凡都是奇奇怪怪的人,但愿别落到黑暗家族的手里。”
下班时间到了。
尽管张圣垠没有要求冯斯准点上下班,他依然每天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和以前上学时的动不动就翘课大相径庭。此刻等到了五点钟,他才收拾东西离开。
在路边的小吃店吃了一碗米粉和一笼包子之后,冯斯回到了自己租住的一套一居室的房屋。房子装修很简单,不过基础的家具都还有,他也并不挑剔。
打开门后,他伸手按了小客厅的电灯开关,灯泡闪烁了几下后,随即熄灭。看来灯泡坏了。冯斯借着厨房灯的光亮拧下了那个坏掉的灯泡,然后摊开右手,凝神激发出自己的蠹痕。半分钟之后,他的手掌心上出现了一个东西:一颗节能灯泡。
“倒是挺省钱的。”冯斯自嘲地笑了笑,“无本万利啊,我实在该去开家杂货铺的。”
经过了几个月的不懈锻炼,冯斯对自己的蠹痕掌握得越来越纯熟,能够用精神创造出的实物也一点点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精细。当然,要凭空创造构造过于复杂的机械物件还是难以实现。比如他曾经尝试过为自己创造一个苹果手机,结果出来的成品只是一个屏幕能发光的壳子,既不能打电话,也无法安装系统。但是类似于电灯泡、打火机、指甲刀之类的小物件,他已经可以比较熟练地创造了。
此外,他还试图给自己制造食物,但只能造出一些口味简单的类似馒头饼干之类的玩意儿,想要弄点烤乳猪出来,最后却只能得到一块焦炭。
其实这个进度已经不算慢了,但冯斯还是觉得远远不够。只是欲速则不达,他每晚费力地苦练,除了家里多出许多小物件之外,距离制造那些复杂精密的物品还是差得很多,想要制造大型物体更加无能为力。
最让他困惑的在于,他依然不知道自己掌握了这样的能力究竟是为了什么。毫无疑问,这种无中生有凭空创造的能力能够帮助到魔王,所以他才被选为天选者,可是,魔王到底需要他制造些什么呢?
他又试验了一阵子自己的能力,渐渐感觉疲累,靠在沙发上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但没睡多久,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把他从梦中惊醒。冯斯很不耐烦地抄起电话,发现是文潇岚打来的,立马清醒过来。他知道,如果没有紧急情况,文潇岚不会给他直接打电话。
“怎么了?”他接通电话,直截了当的问道。
“有一件事,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电话里的文潇岚有些吞吞吐吐,这更加显得不寻常。
“到底怎么了?”冯斯问。
“今天晚上我去上晚自习,正好碰到一个班下课,”文潇岚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儿奇怪,“那个班的学生一多半都是白人或者黑人,我猜可能是交换生的班级。我在里面看到了一个人。”
“看到了一个人……等等!你看到谁了?看到谁了?”冯斯的声调陡然提高了八度。他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连鞋子都顾不上穿就蹦到了窗口边,仿佛非得站在窗边、有了新鲜空气才能够呼吸。
“你也猜到了,没错,我看到的就是姜米,”文潇岚缓缓地说,“她大概是参加了我们学校和美国几所高校的学生交换计划,又来了北京。”
“你……你没有看错?”冯斯追问。
“我很肯定没看错,”文潇岚说,“姜米这样的姑娘,放在什么地方都是最醒目的,怎么可能认错?”
“你说得对,”冯斯对着窗户深深呼吸了几次,“那我明天回学校看看。”
“你上次不是还说,消除掉姜米的记忆,让她永远想不起你来才是最好的选择么?”文潇岚的语气里隐隐带着点嘲讽。
“我是这么说过,但现在我的肠子都悔青了,”冯斯说,“所以我要食言而肥。”
“不管前路多么险恶,你也不愿意失去她?”
“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