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像往常一样地过去了,我把它慢悠悠地、随便地消磨掉了。写了几个小时东西;翻了翻旧书;难受了两个小时,年纪大点的人都是这样,吃了点药,很高兴疼痛止住了;洗了个热水澡,享受了舒服的暖气;收到三封邮件,把所有无关紧要的信件和印刷品读了一遍;做了一次深呼吸练习,由于图舒服,思维运动今天则没有做;散步一个小时,发现天空画上了柔和、可贵、美丽的羽片云。像读读古书,在温暖的浴盆里躺一躺,都是很美的事。但是——总体来看——这并不是激动人心、光耀夺目、幸福欢乐的一天,而只是我长期以来所过的那种平淡无奇岁月中的一天:一个闷闷不乐的中年人所过的尚为舒服的、可以忍受的平凡日子,是一种既无特殊痛苦也无特殊忧虑,既无真正苦恼也无绝望的日子。在这种日子里,即使对是否需要学习慈善家阿达尔贝特[1],在刮胡子时是否会发生不幸这样一些问题,都是可以泰然自若、实事求是地进行思考斟酌的。
谁要是尝过那另外一种岁月,那可怕的日子,那风湿病发作的日子(这种病在眼球后面生根,只要眼睛和耳朵动一动,就像见鬼似的使你从快乐变为痛苦),或者是那灵魂行将死亡、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坏日子(在这些日子里,在遭受破坏、被股份公司吸尽了膏血的土地上,人类世界和所谓文明以其奸诈无耻的交易使人作呕,步步紧随着我们,向我们狞笑,把我们挤压在病态的自我之中,达到无法忍受的地步),谁尝过这种地狱般的日子,他就会对今天这样平平常常的日子感到非常满足;他就会怀着感激的心情坐在温暖的炉边,读着晨报,感谢今天没有战争爆发,没有新的独裁统治者出现,在政界和财界也没有揭露出引人注目的肮脏勾当;他就会感激地拨动自己生锈的琴弦,弹奏一支温和、愉快、近乎欢乐的赞歌,这歌使那安静温和、麻木不仁的满足之神也感到无聊。在这满足而又无聊的暖洋洋的空气中,在这因痛苦消失而感恩戴德的气氛中,出现了宛如一对双胞胎的形象,一个是枯燥沉闷的似神非神,一个是白发稀疏唱着低沉赞歌的似人非人。
与世无争,没有痛苦,过着平庸的日子,是一件美事。过这种日子,既不敢叫苦也不敢喊乐,一切都要低声耳语,悄悄而行。遗憾的是,我正是受不了这种与世无争,而且很快就变得对此憎恨无比、厌烦至极,我一定要躲到另一种空气中去。当然我希望逃避的道路是愉快的,但即使是痛苦的也在所不惜。如果我有一段时间既无欢乐也无痛苦的话,如果我呼吸那平淡无味的所谓好日子的空气的话,在我孩童般的内心就感到阵阵痛苦,我就要将那生锈的感激之琴向那睡意蒙眬的满足之神的脸上扔去。我宁愿让那异常残忍的痛苦在胸中燃烧,也不愿领受这舒适的温室气氛。于是在我心中燃起了对强烈感情的野蛮渴望,对轰动世界的事件的渴望,燃起了对平庸、单调、常规、空洞的生活的愤怒,燃起了要打碎什么东西的疯狂欲望,砸烂一个百货商店也好,一个大教堂也好,或者毁掉我自己也行。我就是想鲁莽冒险,想扯下可敬的神像头上的假发,想给那些敢于造反的学生买好他们渴望的去汉堡的车票,想诱骗年轻的姑娘,或者扭断维护中产阶级世界秩序的某些代表人物的脖子。我深深地憎恨、厌恶、诅咒这一切:与世无争,健康舒适,中产阶级所推崇的乐观,中庸之道的繁文缛节,一切普通、中等、平常的东西的滋生泛滥。
夜幕降临,我带着这样的情绪结束了这庸庸碌碌的一天,我了结这一天的方式与其他有病痛的人不同,并不是正常有益的方式。我没有为放上暖水袋的温暖床铺所吸引,而是带着对日间那点工作的不满和厌烦,情绪低落地穿上鞋,穿上大衣,在雾霭中向昏暗的城里走去,到钢盔饭店去喝点什么,也就是爱喝酒的人所惯称的“小酌一杯”。
于是我走下所住的阁楼楼梯。这种外乡的楼梯很难上,这是一座住着三户十分正派人家的楼房的楼梯,洗刷得非常干净,屋顶下就是鄙人的寒舍。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我,一个无家可归的荒原狼,一个中产阶级世界的孤独的憎恶者,却总是住在中产阶级的住房里,这是我的一点旧的癖好。我既不住皇宫宝殿也不住贫民窟,偏偏总是住在这十分正派、十分无聊、一尘不染的中产阶级安乐窝里。这里散发着淡淡的松节油和肥皂的香气,在这里如果你关门时发出乒乓声或者穿着脏鞋走进来,人们都会为之一惊。无疑我是由于我的童年时代而喜爱这种气氛的,我总是暗暗地把这种环境气氛当作故乡去思念。正是这种乡愁引导着我一再地、无望地走着愚蠢的老路。我也很喜欢作对比,把我的生活,我那孤独、可怜、奔波、毫无规律的生活和这种具有天伦之乐的小康生活作对比。我喜欢站在楼梯上呼吸这安详、整齐、清洁、正派、驯良的气味。尽管我恨中产阶级,可是这种气味还是有点打动我的心。然后我踏进我的房门,在这里一切都停滞了,书堆中间是烟蒂和酒瓶;在这里一切都是杂乱无章,无处插足,无人照料;在这里所有一切,书、手稿、思想无不记载和浸透着孤独者的困境,做人的难处,以及赋予毫无意义的人生以新的含义。
现在我又来到了南洋杉树旁。在这幢房子二楼楼梯旁的住家门前有一块小花坛。小花坛的主人家里一定打扫洗刷得比其他人家更洁净,因为这小花坛放出异常整洁的光彩。这是一小块光彩照人、有条不紊的圣地,在脚都不敢踏上去的地板上放着两个玲珑的小凳子,每个小凳上都摆着一个花盆,一盆长着杜鹃花,一盆栽着很魁伟的南洋杉。这是一株茁壮挺拔的幼树,长得完美无缺,就连那最末一根枝条上的最末一片针叶都擦洗得鲜亮无尘。有时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我把这个地方当作圣地,对着南洋杉,坐在楼梯上休息片刻,合起双手虔诚地望着下面整洁的小花坛。它那令人感动的姿态和那可笑的孤单,不知怎么就打动了我的心。我揣测,在这小花坛后面,在那南洋杉的灵光圣影之下,大概住着一个摆满发亮的红木家具的人家,过着正派安康的生活,他们早起早睡,安分守己,不狂欢无度,星期日必去教堂做礼拜。
我打起精神跑过了胡同里潮湿的柏油马路,路灯泪水汪汪,像面纱遮脸似的在阴冷灰暗的夜幕里眨着眼睛,吮吸着潮湿土地上冉冉反射出的光线。我顿时想起我那忘却的青春岁月。那时我是多么喜爱这种阴暗、忧郁的深秋和初冬的夜晚,是多么如饥似渴、如痴如梦地吮吸着这种孤独、伤感的气息。那时,我常常深更半夜穿着大衣、冒着风雨,在落叶萧萧、残酷无情的旷野里奔跑。那时,我也是这样的孤独,但却充满着惬意,富有诗情。过后,我就坐在床沿上,对着烛光,写下那行行诗句。现在呢,这一切都已成过去。美酒已经喝完,而且不会再有了。遗憾吗?并不遗憾,对已经过去的一切没有什么好遗憾的。遗憾的是现在和今天,是我失去了的无数的这些岁月,它们只是让我忍受痛苦,却没有给我带来任何快乐和震动。谢天谢地,总算还有些例外,偶尔也有些欢乐和激动的时刻,那就是孤独的墙被拆除,我这个迷途的人被带回人世间的生活中来。带着悲哀和内心深处的激动,我竭力回忆最近一次的经历。那是在一次音乐会上,演奏的是壮丽的古典音乐。在木管乐演奏轻音部两拍间歇时,天国的大门突然为我打开,于是我飞越了天空,看到上帝在工作。我感到了灵魂的痛苦,我不再抗拒人世间的任何东西,也不再惧怕世上的任何东西,我赞成一切,拥护一切。这情景持续了没多久,大约一刻钟,可是在那天夜间的梦境中它又再次出现。自此以后,在所有那些沉闷的日子里,它时常悄悄地发出光辉,有时长达几分钟。我清楚地看到它,宛如上帝金色的足迹通过我的生活之路,总是深深地掩埋在污浊和尘埃之中,然后又变成金色的火花闪动起来,似乎会永不熄灭,但还是很快又泯灭了。有一天夜里,我醒着躺在那里,突然吟起诗来,诗句是那样的奇特、美妙,我都不敢想象能把它记录下来。第二天早晨我已回想不起来了,但它还像坚果在老朽碎裂的外壳中一样隐藏在我心中。还有一次,在读一位诗人的作品时,在思考笛卡尔[2]和帕斯卡[3]的思想时也有类似的情景。另一次是当我在我的情人身边时,又出现了光辉,它带着金色的足迹升向那遥远的天际。啊,要在我们所过的这种生活中找到这样金色的上帝足迹是困难的。在如此满足现状、如此中产阶级化、如此缺少精神的时代,面对着这种建筑、这种商业交易、这种政治、这样的人群,发现上帝的足迹是多么困难啊!在这样的一个世界中,我怎么可能不变成一只荒原狼,一个粗野的隐士呢?这个世界的目的我无法苟同,它对于我毫无欢乐可言。我既不能在戏院长待,也不能在电影院久坐,几乎无报可读,很少看现代书。我不能理解,在拥挤的铁路上和旅馆里,在乐曲沉闷的咖啡馆里,在现代化摩登都市的酒吧间和游乐场里,在世界性的展览会上,在节日的彩车上,在为渴望受教育的人所举办的讲座上,在巨大的运动场上,人们所寻求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兴致和乐趣。那成千上万的人为之追逐和奋斗的欢乐我本来也可以得到,但是我不能理解,也无法分享。相反,在我那少有的愉快时刻所发生的一切,对我来讲却是幸福的、不平凡的、令人入迷的、振奋人心的,对于这些,世俗的人们只能在文艺作品中去了解、寻找,一旦放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就认为这些都是疯狂。事实就是如此,如果说世俗的人们是对的,如果说那咖啡馆的音乐、那大众化的消遣、那为蝇头微利而满足的美国人是正确的话,那么我就是错误的,我就是疯子,我的确就是如我经常自称的那样,是一只荒原狼,是在一个陌生而无法理解的世界里的一头迷途的野兽,是再也找不到家乡、空气和食物的野兽。
在湿淋淋的大街上,我带着这种惯常的想法向前奔跑,跑到本市最安静、最古老的一个城区。在对面胡同的那头,一堵灰色的旧城墙矗立在黑暗之中。我很喜爱它,它总是那样苍老而无忧无虑地耸立在那里,在一座小教堂和一家老式医院之间。白天,我经常凝视着它那粗糙不平的外表。在每半平方米的地皮上就竖有一家商店或一个律师事务所、一个发明家、一个医生、一个理发师、一个治鸡眼的江湖医生等各种招牌的市中心,能有这样一块安静、美好、沉默的地方真是难能可贵。现在,我又看到了那古老的城墙静静地立在那里,然而有点变化,我发现城墙中间有座小巧美丽的尖形拱门。我糊涂了,不知道这座门是一直就有的,还是新加上去的。无疑门是旧的,而且很旧,也许早在几百年前,这座中间有扇深色木门的小拱门是通向一座暮气沉沉的修道院的,也许今天还是如此,当然修道院已经没有了。也许这城门我已见过上百次了,只是从来没有注意到而已,也许是新粉刷了一下才引起我的注意。我止步伫立,仔细地向对面望去,中间的大街上雨水泥泞。我站在人行道上向对面眺望,暮色朦胧。此刻我发现,城门上似乎有个花环或者其他什么花花绿绿的东西。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块发亮的广告牌,上面好像还写着什么。我睁大眼睛踏着泥泞走了过去。于是,我看到城门灰绿色的旧墙上有一片隐约发亮的地方,上面有彩色的字母在闪动,时而消失,时而复现。妙哉,我想,他们把这么好的古城墙也滥用作灯光广告栏啦!这时我已认出几个隐约可见的字母,很难辨认,只好连估带猜。字块发亮延续的时间很不均匀,惨淡无力,消失很快。这做生意的人大概并不是什么能干的人,一定也是个荒原狼,一个可怜的家伙。可是,他为什么要在这古城的阴暗小胡同里,在这么一块城墙上搞这样的玩意呢?而且又是在这样夜深人静、风雨潇潇的时候?这些字块为什么这样潦草,任风吹拂,忽隐忽现,难以辨认呢?好,我现在终于前前后后认出一些字句来了,这些字句是:
魔术剧
限制入场
——不作公演
我想把城门打开,那沉重的古城门把手没有任何压力就动了起来。字母变戏法结束了,突然而止,垂头丧气,可能是感到这种游戏徒劳无益吧。我倒退了几步,陷进了污泥,字母没有了,戏法也消失了,我久久地立在泥泞中等待着,可是枉然。
我不想再等待,回到人行道上,这时一些彩色的闪光字母纷纷落到了我面前反光的水泥地上。我念道:
仅——供——狂人——观赏!
我双脚湿透了,浑身发冷,可是仍等了一段时间,看还有别的什么,没有了。我还是站着,想着那色彩鲜艳的发光字母在潮湿的城墙上和乌黑发亮的柏油马路上幽灵似的舞动是多么美妙。那魔术剧院的大门,依然引诱着我去观看那仅供狂人欣赏的魔术剧。我路过市场区,那里不乏夜间的娱乐消遣,每走几步就碰上广告招牌:女士小乐队,游乐场,电影院,舞会,可是这一切都不是为我而开的,是“普通人”的娱乐,是为我见到的那些在大门口成群结队拥挤的正常人开的。尽管这样,我的悲伤总算有所减轻,另一个世界给我带来了问候,那彩色字母在心灵上舞蹈,拨动着那隐藏着的共鸣,我又一次见到了那金色的上帝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