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译者序

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恐怕是20世纪最具争议的英国作家之一。肯定他的人视他为“文学天才”,否定他的人觉得他只是个“畅销书作家”而已。其实,在英国现代小说史中,毛姆始终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其地位仅次于伍尔夫、劳伦斯等少数几位作家。如果单就短篇小说而论,他可以毫无争议地跻身一流短篇小说家的行列。早在20世纪20年代,他就被文学批评界誉为“英国的莫泊桑”。在他生前,英国《新政治家》杂志称他是“当今在世最伟大的短篇小说家”。英国学者克莱尔·汉森说:“任何一部20世纪短篇小说集,如果不收录毛姆的作品就会失去意义。”中国学者侯维瑞先生也指出:“毛姆的长篇小说和剧本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功,但是为他赢得最高荣誉、标志着他创作的新高度的却是他的短篇小说。”

终其一生,毛姆共创作了一百五十多部短篇小说,较有代表性的短篇集有《一叶颤动》(The Trembling of a Leaf,1921)、《木麻黄树》(The Casuarina Tree,1926)、《英国间谍阿兴登》(Ashenden:Or the British Agent,1928)、《第一人称短篇小说六篇》(Six Stories Written in the First Person Singular,1931)、《阿金》(Ah King,1933)、《四海为家的人们》(Cosmopolitans,1936)、《像从前那样杂拌》(The Mixture as Before,1940)、《环境动物》(Creatures of Circumstance,1947)等。他的短篇小说可分为三大类:以欧洲为背景的“西方故事”,以南太平洋、东南亚和中国为背景的“东方故事”,以及阿兴登间谍故事。最受读者欢迎、也深受评论界好评的是那些带有浓郁“异域情调”的东方题材故事。正如美国学者莱布里奇所说:“毛姆与东方的联系,与东南亚、太平洋岛屿以及中国的联系,正是其作品最吸引现代读者的地方。”

本书共收录了毛姆的十二个短篇,主要是“东方故事”与“西方故事”。在这两类故事中,毛姆聚焦于西方上流社会或中产阶级,笔锋直指人性的阴暗、丑陋或堕落。尤其是在“东方故事”中,毛姆并没有像斯蒂文森、吉普林或康拉德那样采用“帝国罗曼司”(Imperial Romance)的形式,来颂扬大英帝国的殖民主义统治,而是以冷峻的写实手法,对西方殖民者的上流社会进行了讽刺与批判。他既是西方现代文明的审视者与挑剔者,也是东方“异域”文化的观赏者与猎奇者。萨义德在《东方学》一书中称毛姆为“典型的东方主义作家”,是切中肯綮的。作为中国读者,我们在阅读毛姆时应当清楚,他对中国文化十分钦慕,但同时又不无根深蒂固的傲慢与偏见。在他的短篇小说中,“中国佬”(Chinaman)一词的频繁出现就是一个例证。

从创作手法上看,毛姆不同于同时代的现代主义作家。在他看来,一部优秀的小说应该有引人入胜的主题,生动鲜活的人物形象,构思精巧的故事情节,简洁明了的叙事风格,清晰、简洁与悦耳的语言,以及合乎人物性格的对话。他说:“作者讲述的故事应该合情合理而且有条有理,故事应该有开端、中间和结尾,结尾必须是开端的自然结局。情节要具有可能性,不仅要有利于主题发展,还应该是由故事自然产生的。小说中的人物要有个性,他们的行为应该源于他们的性格。”对照本书中的短篇小说,不难看出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行家里手,无愧于“故事圣手”的美誉。相比之下,不少现代主义作品佶屈聱牙,艰涩难懂,让很多读者敬而远之,难以亲近,而毛姆小说脍炙人口、雅俗共赏,就显得弥足珍贵、堪可称道了。

本书的十二个短篇结集而成“满满一打”(毛姆一短篇的篇名),其中“东方故事”占了较多的篇幅。《雨》选自《一叶颤动》。这个短篇最早以《汤普森小姐》为名刊登在美国纽约的一家杂志上。1922年被改编成剧本后在纽约百老汇上演,十八个月中连演六百四十八场。1925年,再度被改编后在伦敦环球剧院上演,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连演一百二十五场。1923年,《雨》被好莱坞以高价购得电影改编权,第一次被拍成电影。1932年再次被搬上银屏,影响巨大。《雨》讲述的是一个妓女与一位传教士之间发生的奇特故事。毛姆对人性欲望与虚伪的深刻揭示主要是通过精巧的叙事结构与充满戏剧性的冲突来完成的。他对“讲故事”的喜爱远远超越了弗洛伊德式的精神分析。此外,毛姆并没有着力描写南太平洋岛屿旖旎迷人的自然风光,而是更多地突出湿热幽闭的热带环境对人物行为与心理所产生的影响。这个短篇受到了莫泊桑《羊脂球》的影响,但是毛姆融异域风情与写实手法为一体,其风格完全不同于法国式的自然主义。

《情非得已》与《赴宴之前》选自《木麻黄树》,《丛林中的脚印》选自《阿金》。这三个短篇故事都是以英国在东南亚的殖民地马来亚和婆罗洲为背景。《情非得已》讲述了一个荒唐的跨种族婚姻故事,所表现的是殖民主义背景下种族歧视与文化冲突的主题。《赴宴之前》与《丛林中的脚印》写的是白人殖民者之间发生的离奇而冷血的谋杀故事,再现了英国殖民统治阶级在东南亚殖民地的生存状况。毛姆将这些白人殖民者置于遥远而陌生的“异域”环境下,描写他们的傲慢、偏见、孤独、空虚、欲望、恐惧与自私。从叙事层面看,毛姆使用他擅长的叙述技巧,以回忆的方式娓娓道来,层层剥笋,把故事讲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后的高潮过后,仍然能让读者回味再三。

《大班》《领事》选自毛姆的旅行杂记《在中国屏风上》(On a Chinese Screen,1922)。20世纪早期,毛姆曾两次访问中国,后来创作了多部涉华题材作品,《在中国屏风上》是其中的代表作。毛姆以随笔的形式和纪实的手法记述了对中国的印象,但上述两个短篇并不是旅行素描,而是非常成熟的虚构作品。它们后来被收入多种毛姆短篇小说集中,如《毛姆短篇故事全集》(The Complete Stories of W.Somerset Maugham,1934)、《毛姆短篇小说选》(Collected Short Stories,1951)、《毛姆短篇小说六十五篇》(Sixty-five Short Stories,1976)等。这两个短篇描写了旅居中国多年的英国殖民者殖民流散者的故事,一直被看成是毛姆短篇小说中的名篇佳作。它们不同于其他以故事性见长的短篇,而是以人物意识作为叙述中心,带有明显的现代主义色彩。

《如此朋友》《一位绅士的画像》《梦》《逃婚》《病女露易丝》五个短小故事选自《四海为家的人们》。这些故事的场景分别设定在日本、俄罗斯、朝鲜以及英国本土,主要人物仍然是英国人或其他西方人。周游世界各地的毛姆秉持“世界主义”的视野,所探讨的主题仍然是人性的虚伪、自私、嫉妒、狭隘、偏执等。《如此朋友》写的是一个表里不一的英国人如何对自己的同胞落井下石的故事。《逃婚》与《病女露易丝》是两个“西方故事”,写的是人性的自私(或女性的自私),从中可以看出身为同性恋的毛姆对待女性的态度。《一位绅士的画像》和《梦》系首次被译成中文,在题材与风格上略显不同。上述这几个故事简短精练,意味隽永。

《食莲者》选自他的西方故事集《照方配药》。在这个故事中,风光旖旎的卡普里岛被建构成了现代都市人的“世外桃源”。毛姆借用《奥德赛》中的“食莲族”典故,描写了一个英国人如何放弃伦敦某银行经理的工作,来到卡普里岛上定居,过着一种寄情山水、悠闲自得的“另类”生活,老来却凄惨而死。从主题上看,这个短篇与毛姆的长篇代表作《月亮与六便士》一样,都隐含着对现代性的深刻思考。在现代英语中,The Lotus Eater意为“贪图安逸的人”,但主人公所追求的悠闲自得并不只是游手好闲的同义词。毛姆是以劳碌/悠闲的二元对立模式审视了现代人的生存方式以及某种充满诱惑但却注定了要失败的乌托邦理念。

下面谈一谈The Lotus Eater的翻译。这个典故的中文译名已经有很多,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将lotus(或lotos)译为“莲”,如“食莲人”“食莲者”“吃莲花的人”。这一类翻译历史最为悠久,争议也最多。第二类摒弃了“莲”的意象,奉“枣子说”为圭臬,译为“食落拓枣的人”,如陆谷孙的《英汉大词典》、陈中梅翻译的《奥德赛》等。第三类索性抛开“莲”“枣”意象,意译为“吃忘忧果的人”“吞食魔果的人”,或音义结合将lotos译为“萎陀果”“洛托斯花”。我们在翻译毛姆的这个短篇时,一开始想意译为“落拓客”,但经过再三斟酌后,觉得“莲”的意象无论如何都应该保留,于是便采纳了读书界已有的译名“食莲者”,并以此作为中译本的篇名。

《奥德赛》中的lotus究竟系何种植物,实在难以考证。即使被考证出来是某种致瘾致幻的枣子或果实,但是与史诗中“知足忘忧”的花果意象不可同日而语。文学虚构来源于生活,但并不等同于生活。也许,荷马笔下的lotus所参照的是古希腊鼠李科的植物“枣莲”(ziziphus lotus),但它仍然只是虚构与夸张的产物。世界上并不存在某种叫“忘忧莲”的花果,吃了之后能让人忘却烦恼,乐不思蜀,它只存在于希腊的神话故事中。我们无须对之进行植物学上的烦琐考证,正如我们无须从人种学的角度来考证“塞壬女妖”一样。它与什么“后悔药”“长生果”“不老泉”“忘川水”等虚构意象何其相似。这些药啊果啊泉啊水啊,从来都不会有人从医药学、植物学或地质学层面加以考证的。在中文语境中,“莲”也不仅仅限于“睡莲”或“水百合”。很多与“莲”不同种属、不同门类的花果草木都被冠上了“莲”的名号,如雪莲、榴莲、旱莲、木莲、苦莲、石莲、抱树莲、莲雾、火莲果、铁线莲等。因此,史诗中那种具有“忘忧”功能的奇花异果——“莲”,我们就无须狭隘地理解成我们常见的莲花或莲蓬子了,尤其是在文学想象与虚构的层面上。

从翻译与跨文化传播的角度来看,把《奥德赛》中北非某岛居民称为“食莲族”,将丁尼生的诗歌题目The Lotus-eater译为“食莲人之歌”,以及保留毛姆短篇小说篇名的“食莲”意象,可以充分展示中国语言文化所具有的吸纳外来文化的开放性与包容性。“食莲者”意象的输入,能有效地扩展中文“莲”字的文化内涵,也可以丰富中国语言文化的表现力。近九十年来的“食莲”话语实践表明,中文“莲”的意象可不必限定在“出淤泥而不染”“清水出芙蓉”等“爱莲”文化层面,“食莲”也无须止于黄庭坚诗歌《赣上食莲有感》的单一美学维度。古词新意或旧瓶新酒,在跨文化传播中是一个普遍现象。想象一下,现代汉语中的“政治”“经济”“科学”“社会主义”“革命”等数不胜数的词汇,都是经由日文汉字而来的“外来词”,其内涵和外延已经与古汉语中的原义大不相同了。

“忠实于原作”是当下翻译界普遍认同的翻译法则。不过,对原作“愚忠”或“死忠”并不是一个可取的做法。考虑到译入语习惯及读者接受度,适当变通也是无可厚非的。尤其是在文学翻译中,译者不能过分拘泥于字词句的表层,以至于脱离文学审美的全局。局部的变通或“不忠”有时会有利于整体内涵的忠实传达。《食莲者》中有这样一段对话,是叙述者与友人对主人公凄惨结局的评论。友人说:“He brought it on himself.After all,he's only got what he deserved.”叙述者说:“I think on the whole we all get what we deserve……”笔者在翻译时斗胆做了“不忠”的处理:“这是咎由自取啊。毕竟,他只是自食苦果罢了。”“是啊,世间众生种下了苦涩的莲果,最终只能由自己张口吞下……”此处增加了原句中没有的“莲果”意象,旨在与“食莲者”的中译名遥相呼应。这样做是否妥当,只能恭候读者方家批评指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