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汤姆躺在床上,倦意向他的肢体袭来,他把全身的肌肉放松,准备好好睡上一觉,这是他抵达美国后的第一个夜晚。他的母亲很威严地“咔嗒”一声,把电灯关掉,吊在天花板上的灯泡猛一下子熄灭了。汤姆在黑暗中觉得好像有道红色的条纹在他眼前跳动,过了一会儿才消失。他的脚指头在隐隐作痛,这是一种崭新的感觉,除了痛以外,他的心中还是喜滋滋的。他并不是常常都能有新鞋穿的,不管是布鞋还是皮鞋。父亲今天花了三元二角五分为他买了一双新鞋,他坚持要汤姆穿着新鞋。一整天下来,汤姆觉得脚底的神经有种刺痛的感觉,脚趾更是痛得不得了。

他开始觉得昏昏沉沉的,就要睡着了。对一个十三岁的男孩来说,经过这一整天的兴奋,晚上应当是很容易就入睡的。比他小一岁的妹妹伊娃睡在他旁边。当他在床垫上转身时,常习惯性地用手抓着床沿。他看到月亮高挂在对面街高楼的上空。就在将入睡的那一刹那,他忽然觉得他的床摇晃起来,仿佛他还在船上似的。他在航行之中并没有晕船,不像伊娃那样吐得稀里哗啦的。他的床仍在摇晃着,月亮也好像在空中摇摆着,等他睁大他的眼睛,月亮还是静静地高挂在那些屋脊的上空。然后,他就明白了,他已经在这陌生国度中的陌生城市登陆了。

今天,他吃了太多的东西。他们在船上挨了四十五天的饿,下船之后就是一顿中式的午餐,晚上又是一顿中式的晚餐。经过一个多月的航行,他似乎有点神志不清,看起来呆愣愣的。同时也因为刚从船上下来,而觉得头晕目眩。他回想着大口吞咽着米饭的情形,饭上浇了一层浓浓的肉汁和一片片煎过的豆腐……在这黑暗、甜美、温馨的气氛中,他慢慢地入睡了。

可是,伊娃仍然是醒着的。

“你睡着没有?”伊娃小声地问他。

“我睡着了!”汤姆呢喃着。

“不嘛!你还没有睡着嘛!”

伊娃从床上爬了起来,床垫也随着她的动作而摇晃着。

“你要干什么?”汤姆问她。

他在黑暗中看到伊娃蹑着脚,穿过房间。

咔嗒!咔嗒!咔嗒!汤姆头顶上的灯泡,一亮一灭地闪了三次……

“啊!伊娃!”

伊娃叽里咕噜地低声笑着。她神气地跳到床上,躺下身来,顺手把被单盖到身上。

另一个房间中,传来了老爸爸的声音:“孩子们!不要玩灯了!它是电呢!”广东话的“电”字念得很重——“系电”!

那是电!“电”是常常可听到的字,它仿佛是这世界中所有新的、奇妙东西的象征。整个下午,汤姆和伊娃兄妹两人都在玩电灯的开关。汤姆还仔细地观察灯泡中的灯丝。他在广东和船上都看过电灯,可是他们家里并没有这种装置,所以,他们的好奇心还是很强烈。汤姆知道,他总有一天会去研究这个令人难以了解的奇妙东西。目前,他所感兴趣的是这个小巧、灵活、精密的电灯开关。汤姆是个敏感的小男孩,对于无法了解的事情他总要花上一点时间去苦苦思索,这点伊娃和他颇不相同。他的父亲说:“那是电!”电可以变成光,这个想法令他兴奋无比。

沉寂的夜晚,每隔一定时间就会传来一阵疯狂似的声音。这隆隆作响的声音穿过卧房窗口,又传向黑暗的远方。这由铁轨所发出的声音,就像在黑夜中神哭鬼泣一样,使得窗子也为之颤动不已。汤姆从窗口望出去,可以看到火车一连串明亮的窗户快速地穿过,在黑暗中显得很怪异。接着,汤姆就可以听到火车在刹车时所发出的尖锐响声,那是“第三艾尔大道”的火车,进入八十四街的火车站。

一列火车飞快地从他窗前过去。汤姆这时十分的清醒,对这嘈杂的声音他并不感到惊讶。因为,在前往美国之前,他对美国就有一些概念了。美国是一个制造机器的国家,汤姆想,机器当然是很吵!所以,美国一定是很嘈杂,机器不停地忙碌地快速地运转着,前往某地——按开关——停止——按开关——继续前进——按开关,咔嗒!困扰汤姆的是另一件事情,他一直想不通。

这时,他从床上爬起来,走到窗前向外凝视。那真令人无法相信。为什么两根窄窄的铁轨可以支撑满载旅客的火车?对汤姆来说,这简直是个奇迹。呼啸而过的飞快车一定是用魔术棒支撑的。汤姆抓了抓头,他渴望能知道这一切。

当他的视线从铁轨往上移时,看到许多穿着睡衣的男人和女人,男的大都秃头,女的都穿着低胸的衣服。他们坐在对面窗户外的躺椅上。

汤姆回到床上。天气相当热,四周又这么嘈杂。这全然陌生的环境,一切都使他觉得新奇、吃惊。伊娃已经睡着了。汤姆只觉得头昏沉沉的,胃部也胀得怪难受的。

当他再睁开眼睛,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了。

2

“你觉得爸爸怎么样?”汤姆一醒来,伊娃就小声地问他。汤姆还是迷迷糊糊的,伊娃摇摇他:“哎!我问你,你觉得爸爸怎么样?”

“什么?”汤姆揉揉眼睛。想都没想,他只知道一切都很好、很棒,十分令人兴奋的事情也都发生在他身上了。然后,他就意识到自己是在美国,神话中的纽约市。他跳了起来,嘴里嚷着:“我在纽约啰!我在纽约啰!”仿佛他到了世外桃源似的。

“你喜不喜欢爸爸?”伊娃再度问他。

“我喜欢他!”汤姆回答道,“这不是很奇妙吗?我们也有爸爸!哦!我们也有爸爸呢!”

“这没有什么奇怪的,他本来就是我们的爸爸嘛!”伊娃抗议地说道。

“可是有个爸爸是多么奇妙的一件事!”

“你喜欢这种感觉吗?”伊娃向来很尊重汤姆的看法。

“我喜欢极了!这种感觉好棒,就好像有两幢屋子,我们本来已经有一幢了,现在又有了另外一幢!嗯!好棒!”

“他为了我们,工作得多辛苦啊!”伊娃说,“可是我们以前都不知道。”

汤姆的身体比妹妹瘦多了,皮肤白白的。伊娃仍是稚气未脱的模样,颧骨和颌部较突出,细小而明亮的眼睛,宽平的额头,脸上总是挂着单纯而毫无心机的微笑,加上她的小辫子,使得她看起来像个娃娃。

汤姆还在襁褓之中,他父亲就走了。伊娃从生下来,就没看过父亲。在他们的心目中,“父亲”是一个梦,一个传说,一个远在天边的人,和他们隔得那么远,远得使他们觉得父亲并不是一个真实的人。

不管家里的收成好不好,父亲总是会为他们寄钱来。家里的人说,他是在阿拉斯加淘金热发生的时候到美国去的,那就是为什么中国人把三番市叫作旧金山的原因,可是远在海外的中国人却把它叫作大港。他们的父亲送回家里的钱,他们称为“金元”。广东南海岸的村民——如台山、兴会、番禺——对“金元王国”有谁人不知道呢?

大家都知道谁家的儿子在美国,他们就可以收到汇款,然后把钱存下来买田地、盖房子。有些人甚至还盖起了“外国房子”,叫很多人羡慕。

冯家老二曾经两度回中国,在家里待了一年多,随后又回美国去赚外国金子。

自从孩子们懂事以来,他们的父亲就一直待在纽约。纽约虽不是旧金山,但对孩子们来说,也没有什么区别——反正都是要渡过神话般的太平洋。旧金山和纽约只不过是遥远的两点。村子里的人传说,在美国西海岸的中国人,曾经被攻击、被抢劫、被杀害、被赶出西海岸地区;而孩子们家里的人则说,他们的父亲冯老二历尽千辛万苦逃往东海岸。可是这已经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这类事情听起来就像海盗故事一样,古老而久远。反正冯老二逃过了那场大劫,他和两个儿子年复一年地把金元送回家里,养活双亲、兄弟和妻子,送他们的侄子上学。这是生存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是成功的,那是奋斗的结果。

村民们继续不断地到美国去,在他们眼中,移民局的官员是老天爷对他们是否有耐性、是否能坚忍不拔的考验。移民的困苦,并不是什么好笑的事,尽管他们身无分文,他们仍会对这些困难一笑置之。

汤姆的二哥义可,十六岁时在船上当水手,船经过美国时,他跳船非法入境。他现在的名字是佛烈德利克·A.T.冯,是美国康尼纽斯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他说,就算是司法机构的人,也弄不清楚他的行踪,可是他却从来没说过,为什么华盛顿司法部门的人要知道他的行踪。每当他一提到司法部门,他总不忘加上华盛顿三个字。他对任何人都很友善,尤其是当他碰到美国人时,总是不等别人介绍,就说:“我是佛烈德利克·A.T.冯。”

当汤姆和伊娃在广东兴会村中成长时,他们的大哥戴可和二哥义可已经跟着父亲住在纽约了。整个家庭被分成两部分,一边负起赚钱的责任,另一边完全都是消费分子。对汤姆和伊娃来说,妈妈是他们的屋顶,一片无可挑剔的屋顶,父亲则是另一片屋顶。现在,整个家庭团圆了,他们也就拥有两片屋顶了。

在汤姆和伊娃的心目中,父亲一直都是很神秘的人物。从各种迹象——半年一封的家书,有时更久;汇票通常和家书一起寄来,尤其是新年将要来临之时,有时汤姆会陪着妈妈带着亲友寄来的信一起到城里去,令人惊异的是,当他们把文件交给银行时,银行就会付给他们一些花花绿绿的钞票——汤姆就是从这里判断,那个神秘人物的确是存在的,就像一些基督徒,从雨、雪、花、鸟来判断上帝是存在的。父亲的家书都很简短,而且词不达意,不管他们的年岁收入如何,信的结尾总是这样的:“随信附上汇票一张,请……”

除了家书以外,汤姆还可以从其他的事件上,判断他的确有这么一个父亲:第一,妈妈相信他。第二,妈妈的兄弟,也就是汤姆的成舅舅也在纽约。成舅舅不像父亲那样不可捉摸,他经常使得海这边的家人感觉到他的存在。他的家书较多,内容也啰唆得多,甚至有时令人觉得拉拉杂杂的,他总是提到纽约所发生的事情。大哥戴可戏剧性地和一个名叫佛罗拉的意大利女孩结婚的事,家人也是从舅舅的来信中,才知道这个消息的。汤姆的父亲并没有想到,这是值得一提的喜事。第三,村里有个姓冯的老人,今年已经六十几岁了,他在美国度过漫长的岁月,然后回到村里定居下来安享余年。他告诉汤姆——这个老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孩子,有关美国习俗的事情,在这方面这个老人无可置疑地是一个权威。

老冯所说过的故事中,最叫人难忘的是美国有些餐馆没有任何侍者,你只要在投币口放下一个银币,然后“咔嗒”一声,你就可以看到一只烤得焦黄的鸡蹦了出来。没有任何人敢怀疑老冯的话,如果有人表示不相信的话,老冯会因此而暴怒。他所说过的话,都给汤姆留下深刻的印象。

“也有火鸡吗?”汤姆问道。

“有啊!一整只大大的火鸡!”

汤姆听到这里,总是垂涎三尺。

“你可以透过玻璃,看到你所要的东西,投入镍币,它就会跳出来。他们美国人真是聪明,等你长大后,你也会到美国去。”

汤姆当然想到美国去,他十分渴望那一天的来到。所有有关美国人残害铁路工人,以及他们所做的苦工的故事都吓不倒他。此外,他还听说移民局不合理地限制男孩子移民到美国去。移民局是什么?只是一大堆官员吗?汤姆想,这些移民局的官员大概和中国官员没什么两样。难道他们应该不同吗?既然你有个亲戚在美国,你就不用担心了。官员也许只是官员而已,可是亲戚总归是亲戚啊!

冯老二一直希望他的家眷也能来美国,他已经等了十年了。可是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如果家人在西海岸登陆,搭火车穿过美国本土到东海岸来,光是火车票的价钱,就要近千把块。光靠他那家洗衣店所赚来的钱,要攒到什么时候,才能有这么一大笔钱呢?几年前,当他认为他已经存有足够的钱接他的家人前来美国时,他存钱的银行倒闭了。当时经济一片萧条,很少人把衣服拿到洗衣店来洗。那些老顾客不再把内衣裤送来。那些送衬衫来洗的人,似乎也从一个星期换两件改成一个星期换一件了。人们送来的床单和被单,需要花更大的工夫去洗,所赚的钱也就相对地减少了。他把价格降低了,长时间地工作着(感谢老天,当时并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来限制他们)。他每天都汗流浃背地站到十一点钟才打烊。他把他赚来的钱放在小布袋内,然后收在一个铁盒子中锁起来,藏在最下层抽屉内。他对银行已失掉了信心。他曾经希望赌马能使他致富,有一次还赢得两百一十元的奖金,但是,由于他希望能从这里多赢一些,好接家人出来,结果又输光了。从那时起,他开始适度地玩,只把它当作一种娱乐,而不把它当作接家人前来美国的途径。可是,他每年仍要付出十元左右在赌马的游戏上。

他的第二个儿子碰上了好运气,在保险代理工作上有很好的表现,拿了一张五百元的支票给他父亲,这是他的第一笔存款。他对父亲说:“把这张支票寄给妈妈和弟弟妹妹,告诉他们是义可赚的钱,我知道你希望妈妈来。这也是我们所希望的。”

冯老二觉得内心深处仿佛有东西在那儿蠢蠢欲动。它埋藏在如此深的地方,以至于过了好一会儿他的感觉才在脸上表露出来。几年以来,他用耐力和健壮造成的武装,在这一刹那被刺穿了,顿时他觉得软了下来。脸上缓缓露出了僵硬而不自然的微笑,眼泪在眼眶内打转。他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他只是频频地擦拭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仿佛在说:“我很感激!孩子!我多么渴望接你妈妈过来啊!”

这笔钱未经银行转手,汤姆的母亲终于接到钱,开始计划动身。她本人倒情愿留在中国,她安于现状,而且在她那个年龄,前往一个风俗、语言都不一样的地方,她并不觉得有任何的兴奋。可是为了汤姆和伊娃,她还是得去。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孩子们是最兴奋的。可是他们不能即刻动身,必须等老奶奶百年之后,为她办好后事才能离开。至于还要等多久,没有人能拿得准,可是他们都愿意等。也不可能等太久,因为,老奶奶已经八十岁了。汤姆有时私下里希望老奶奶快点过世,然而又为自己这个不孝的念头而脸红。当汤姆十三岁时,老奶奶死了,办完了后事,他们终于起程前往美国了。

可是事情并不像表面那么简单。移民局的官员、移民法都需要一一应付。这些移民法好像是专为防止中国人到美国而制定的。可是他们也知道找寻一些方法,来应付法规。义可到美国的方法是跳船。可是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小孩,根本没办法这样做。他们既不能游向加州海岸,也无法从墨西哥非法入境。一个洗衣店老板不能合法地接家人到美国来。

可是商人可以,如果他的孩子不超过二十一岁的话。成舅舅就是商人,他在唐人街开了一间杂货店,生意还不错。成舅舅很愿意帮助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外甥女到美国来。

依照法定的程序,冯老二成为成舅舅杂货店的合伙人,在法律漏洞下,冯老二变成商人。他和成舅舅心里都有数,这只是权宜之计,为了使他们在法律上能站住脚,终于什么都办好了。

3

从过去几个月来,冯老二的眼睛变得柔和了。他盘在头上的发辫已呈现了灰白的颜色。他的脸上并没有留下太多的岁月痕迹,只有从嘴角附近的沟纹,才可看出他已经不年轻了。高高的颧骨,细细的眼睛,嘴角下垂,很难从他的脸判断他是严肃的,还是不高兴,或是想笑,还是乐天知命。紧抿着的嘴唇,隐藏了他所有的感情,这些他从不轻易地表露出来。从他的嘴也可看出他吃苦耐劳的个性,仿佛在说:“我们即将知道,谁是最后的胜利者。”他的体格很壮,他经常都是沉默寡言的,即使是对他的长子——他称他为洛伊——所说的话,也不外是工作上的细节。有几次洛伊惊讶地听到他父亲低沉的嗓音说:“我们到察森广场去!”洛伊就知道他们要到唐人街一家餐馆的地下室,享用一顿较好的晚餐。吃完饭他们又回到洗衣店,一直工作到十一点或十二点。

他们的洗衣店开在八十街,他们利用底层的一个半房间来工作,默默地、不停地、认命地烫着衣服,直到深夜。洗衣店外面挂着红地白字的招牌“汤姆·冯的手洗洗衣店”。那个时候,“手洗洗衣店”已经不存在了,但传统被保留下来,而且大多数人都顺应了这种传统。老冯的身材矮壮,双肩有力;而洛伊显得较瘦较高些。两个人在一百瓦特的日光灯下,像机械人一样地操作着。

这个小世界一直都是安全而平静的,通常都没有什么困难出现。除了父亲偶然会直截了当地问洛伊:“我什么时候才能抱到孙子?”

“不知道。”

“佛罗拉是怎么了?”

然后,对话就在这里告一段落了。

洗衣店的问题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童叟无欺地做生意,他们有足够的顾客,而且每一个顾客都不会赖账。他们的目的是洗得干净,洗得快,然后得到他们所应得的报酬。他们从来就没有员工或合伙人的问题。站在烫衣板前的每一分钟,都意味着更多的钱。这就好像在大街上捡钱一样。除了体力的耗损之外,并没有任何事情来限制他们赚多少钱。冯老二虽已近耳顺之年,但他仍比儿子壮得多。他常叫他的儿子,“洛伊,去睡觉吧!”然后自己一个人继续工作。当佛罗拉帮他们折衣服、算账时,他常叫他们早点去睡觉。他自己有一套对遗传的看法——衰弱的妈妈不可能生出强壮的婴儿。

这真是一个单纯的世界,没有人能对他们产生影响。也许这就是冯老二说美国是一个好国家的原因。和平,真是一样美好的事物。他们不希望别人来管他们,别人就不管他们。中国政府不对他做什么,他也不对中国政府做什么。美国政府不管他,他也不管美国政府。纽约市的警察和他们无关,他们也和警察无关。他爱中国,就好像一个人爱自己的双亲一样,对他来说,中国是一个群众社会,而不是一个国家——一个由相同的信仰和相同的风俗的人所组成的群众社会。

在冯老二住处附近还住了一些捷克人、希腊人、意大利人、犹太人、德国人以及澳大利亚人。他对这些民族所属的国家一点也不了解。在他看来,这些人也不过是为家庭生活而忙于奔波的人。中国人从被满族统治以来,到海外的人都知道自己的行为得非常谨慎,就像拿了护照去国外似的,这大半是为了自己所处情况的需要。其次才是因为法律的约束力量。如果你是一个和平的公民,你会惊奇地发现,即使没有国家你也能照样过日子。如果你杀人越货的话,你的祖国也没有办法能保护你。冯老二就是以这种崇尚自由、独善其身的个人主义,在纽约安顿下来,就像成百成千的同胞驻足阿拉斯加、伊利诺伊、利马、开普敦、德勒斯登和马赛一样。一八四七年时,曾有一个中国人在圣赫勒拿岛遇到他。许多事情证明,这些旅居在外的中国人并不需要政府的保护。

但是,人与人之间总不会是相同的。例如,佛罗拉。当佛罗拉和洛伊决定结婚时,老爸爸用美国流行的用语简短地说“OK”。这表示他并不反对,因为,佛罗拉是个女人,女人就是女人,何况纽约市的中国女孩很稀少。他的儿子不应该娶个女人吗?佛罗拉是外国人,可是她有美丽的睫毛、小小的嘴巴和排列整齐的牙齿。她的胸部也算丰满,这点对做个母亲是很重要的。所以老爸爸说“OK”。他自己知道他多么需要洛伊的母亲,可是他从未向任何人透露这点,直到那天他的二儿子交给他那张支票,才知道他对妻子的思念是如此深刻。

佛罗拉是个意大利裔的美国人,她和别的美国女郎一样坦率热情。当一个美国女人快乐的时候,她一定是坦率而热情地把快乐显露出来;当她感激时,她也要表现出来;当她恋爱时,她更是坦率而热情地把她的爱情表露出来。中国人所欣赏的是保守、含蓄,而不是热情奔放。对佛罗拉的许多美国作风,冯老二可以容忍。可是,当佛罗拉当着这个严肃的老爸爸的面,吻着他在工作中的儿子时,洛伊会觉得难堪。他并不是不喜欢她吻他,可是他也不期望在第三者的面前有这样的举动。所以,每当佛罗拉吻他时,他总是毫无反应。老爸爸看在眼里,不禁会怀疑佛罗拉是否还会一直爱着洛伊,他知道洛伊总是爱着佛罗拉的。

佛罗拉只有二十二岁,黑眼睛长睫毛,但她的皮肤不像中国女人的皮肤那么细嫩,手臂上还长了许多毛。她的脸在黑色的鬈发覆盖下,显得很瘦削。冯老二觉得她整体看来还是颇有女人味的。有人告诉这位老爸爸,意大利女人都是非常热情的,而通常人都把热情的女人和结过多次婚或孩子成群的女人联想在一起,冯老二希望佛罗拉属于后者。佛罗拉对洛伊的爱,可从很多方面看出来,例如,她出于自愿地帮忙洗衣店的工作,而且工作起来都显得一副愉快的样子。还有她努力地学着中国的生活方式。她不但分享中国菜,而且还表示她对中国菜的喜好。很幸运,他们在食物的嗜好上并没有冲突。所以,这异国联姻的基石可算是很稳固的了。许多异国联姻的夫妻,他们的婚姻宣告破裂的原因是,太太做出的羊排发出的气味让先生难以下咽,倒不是因为民族性格不同使然。

4

当汤姆和伊娃所搭乘的巴拿马托运公司的船进入纽约港时,他们看到了自由女神的雕像。由于他们在邮卡上以及电影中都曾看过美国的风景,所以,这尊女神和摩天大楼对他们来说都不算陌生。不过这次他们真的是身临其境,这些景物都触手可及,而不是在邮卡上的框框中一张小小的相片了。他们的感觉就像是看到电影明星本人从银幕上走了下来,她说话的样子和在银幕上没什么差别,可是给人的感觉仿佛是一场梦,令人怀疑其真实性。伊娃对着那些摩天楼看了又看,生怕她的梦境随时会幻灭成空。她几次回过头去,再看看刚刚所看到的摩天楼,它们仍然在那里。

父亲、大哥戴可、大嫂佛罗拉、二哥义可(佛烈德利克·A.T.冯)和成舅舅都到码头来接他们。义可是最引人注目的一个:他穿着漂亮的浅蓝上衣,衣领上还别了一朵康乃馨。他的个子是最高大的,而且也是他的支票使得一家大小得以团圆,所以对他们一家人来说,义可真是一位“伟大的兄弟”。他在七八年前看过他的弟弟、妹妹,而戴可从未见过他们。义可在唐人街算得上相当了不起的人物,为了对这种场合表示重视起见,他还戴上了黑领结。

戴可和父亲事先都不知道佛烈德利克带了一位摄影师,这件事还惹得他母亲非常的生气与困窘。当他的母亲带着两个孩子走下扶梯时,义可就走上扶梯去迎接他们,并且拥着母亲吻了她一下,此时镁光灯一闪,摄影师已按下了快门。冯妈妈差一点没有当场晕倒。

这个分离了十二年之久的家庭终于团聚在一起了。大家不免感叹一阵,悲伤一阵,然后,又惊讶于新生一代的成长。然后,义可提议拍一些照片作为纪念。爸爸妈妈应当坐着,可是码头上又找不到椅子,所以,他们只好将就些。佛罗拉和戴可站在一边,她的脸上虽带着勇敢的微笑,可是事实上,她是十分羞怯的。成舅舅是三个长辈之一,也就顺理成章地站在中间。他四十来岁的样子,身上穿着的,是他最好的驼毛料衣服,平常只有在星期天才穿,可是因为年代已久,这件衣服已经被磨得发亮了。他那突出的圆滚滚的肚子使他的身材很像一只海豹。他覆着黑发的头也是圆滚滚的,留着稀稀疏疏的胡子,发亮的皮肤,走起路来一摇一摆,使人家越看越觉得他像只海豹。义可和汤姆、伊娃站在另一边,他将手分别搭在弟弟、妹妹的肩膀上,仿佛是将他们保护在他的翼翅下。

冯妈妈大概是个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有张方形的脸,给人一种坚强的感觉。义可不合乎礼法的拥抱,使得她震惊了许久还未恢复过来。

“阿东,你为什么要拍那张照片?”她用广东话问佛烈德利克。她揭开了义可英文名字中“A.T.”两个符号的秘密了,这一向是他不愿意告诉别人的。在较亲密的社交场合中,别人叫他佛莱迪。佛烈德利克这个名字是用在法律、职业,以及支票签名等方面。至于阿东,只有他的父母亲才这样叫他。

“为什么?是为了给中国报纸刊登用的。”他回答。报纸一刊登出来,整个唐人街就会知道佛烈德利克这个孝子,如何地欢迎母亲到纽约来。接下来那一刻,就好像美国印第安人承认“五月花”是历史画布上的主题,这段历史的重演。

“儿子啊,儿子!”母亲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她的儿子吻了她还不够,竟然还要将这不光荣的一刻刊登出来!这不是有违她的妇道吗?

从这一刻起,这群人在计程车内没有片刻的安宁,直到戴可告诉他母亲,义可可以使那张照片不被刊登出来,大家也都点头承认义可真的能够办得到。这个时候他们也快要抵达冯老二的洗衣店了。

5

事情并不像他们所想象中的那样。在第三大道转角的洗衣店,只有鸽子笼大,汤姆和伊娃,甚至连他们的母亲都觉得好失望。可是这毕竟不是鸽子笼,这对他们来说等于是金矿一样,父亲和戴可在这里所赚的钱,使他们在兴会村买下了农庄。汤姆原来想象他父亲有爿好大的店,里面的设备、装潢全是美国式的,店里挤满了成百个美国顾客,嘀里嘟噜地讲着英语。设在地下室的店面今天停工一天,汤姆试着读出挂在外头的招牌,他认识“Tom Fong”这两个词,其余的他都不懂,上头写的是“Quick and Clean Try and Convince”。

佛罗拉一见汤姆就喜欢他。汤姆指着招牌要佛罗拉告诉他上面写着的是什么意思。她只是微笑着,因为,她只能听得懂一点点广东话。义可就代她回答了。

“Convince的意思是‘信心’,就好像believe一样。”

“believe又是什么意思?”汤姆又问,他急着学一些新的词。

“believe也是信心的意思。”

“为什么招牌上不写believe呢?”

“哦!因为Convince比较高雅,我们说I convince要比说I believe好得多。”

这就是汤姆在纽约所学到的第一个词。

洗衣店是一幢灰色的三层楼房,好像一块三明治般被夹在两幢红砖四层楼房之间。他们把住处安排在顶层,一共有三个房间和一个厨房,从厨房朝外看是一个天井,天井中什么都没有,只有几根晾衣绳。孩子们发现了通往阳台的楼梯后,就一溜烟儿跑到阳台上去了。这幢屋子的左边是一幢面临第三大道的房子的背部,汤姆从一个四楼的窗口看到一个女人在厨房中做刺绣的工作。另一个窗口则有个少女两手支着下颌在朝外眺望。那幢房子的后院,给人一种悠闲、和平的感觉。每家和每家之间,则用斑驳褪色的木板隔起来。右边邻居的后院里,有一棵瘦弱的老榆树,树上只有稀稀落落的树叶,汤姆在阳台上离这棵榆树的树枝只有几尺的距离,而这个阳台完全是自己的。在阳光的照射下,这个阳台显得既安详又可爱,汤姆觉得好满意。

6

当佛罗拉和丈夫一起去接婆婆时,她的心真是跳得厉害。事实上,在几个月前她得知留在中国的另一半家人要到美国来时,她就开始在担心着。洛伊告诉她,在中国家庭中母亲的地位如何,然后笼统地说,一切事情都会很顺利的,他的母亲是一个大好人,此外要一个年轻人尊敬老一辈的人,又有什么不对?她并不是不了解他们家的人,可是和公公、丈夫住在一起,日子过得很简单,义可几乎是一个独立的人。如果新加入婆婆,以及整个大家庭式的生活,会不会发生什么呢?

三个房间如何来分配,是大家都关心的事情。义可决定到唐人街租个房间,因家里的房间并不够一整家人住。靠近街道的房间毫无异议地分给两个小孩睡,因为,这个房间最亮,还得兼做家庭的起坐间。此外,小孩夜间睡得较沉,他们不在乎嘈杂声。靠里头的两间,光线不好空气也不流通,窗口都面对一尺半远的砖墙,可是这两个房间在夜里静多了。婆婆住哪间?媳妇住哪间?又是一个问题。其中,有个房间带有浴室,另一个房间只有一个洗脸盆。佛罗拉一直希望住在靠里面那间有浴室的房间,可是她没有说出来。

很明显,这件事要等婆婆来了以后才能做决定。当他们征求这个母亲的意见时,她很快地回答:“你们年轻人住那间有浴盆的吧!我要个浴盆干什么?我这一生都使用洗脸盆就可以打发了,而且那个珐琅的洗脸盆很漂亮呢!此外,这间房间离小孩近,我照顾他们比较方便。”很奇怪,这种小事情也会引发极富戏剧性的、深深的感情。佛罗拉眼中凝满了泪水,她不由自主地喊道:“哦!妈妈!”她自己也不知道,那是她第一次叫她“妈妈”。

“汤姆跟阿娃现在去洗手!”妈妈命令着。

冯太太是个令人觉得惊讶的女人,任何事情只消瞄上一眼,就弄得一清二楚。她对这一爿小小的店觉得失望极了,可是她也不打算去埋怨啥。她的心中默默地想着一大堆的事情——家庭的收支、房子、佛罗拉,以及孩子们——尽管她一件事也不说出来。外国也好,不是外国也好,这里就是她的家了,她必须对所有的人负起她的责任。房间的问题解决后,她就打开行李把汤姆和伊娃的牙刷、毛巾拿到厨房,放在洗碗台的附近。汤姆在广东时的名字就是汤姆,伊娃的英文名字则是经过一长串的演变,最后才决定的——阿华——阿帕——阿芭——阿娃——伊娃。

“到哪里洗,妈?”伊娃叫着。

“到厨房里去!”

汤姆和伊娃乖乖地去了,可是过了一会儿他们就兴致盎然地玩起水来,他们把冷热水龙头一会儿开一会儿关,大概玩了十分钟吧!他们胸前的衣服全湿透了。

“我的天哪!你们搞什么鬼?”她的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汤姆,“而且水是要钱的!”

“不,水不用花钱。”汤姆说,“他们告诉伊娃的。”等她弄清楚,水是免费的,而且不管是冷水或是热水都一样,伊娃告诉汤姆,而伊娃又是戴可跟她说,最后牵扯到佛罗拉——他们之中的美国通,最后则是由爸爸来证明。

“清洗是一件容易的事了,可是这并不是说,你们可以任意浪费。”私底下,她倒是对美国产生了好感。

汤姆和伊娃所住的房间本来是义可的,房间的布置看起来有几分怪异,在靠床这边的墙上挂着两幅卷轴的画像,一幅是乔治·华盛顿,他的眼角正好注视着旁边的一幅中国美女出浴图,这个美女披着透明的纱质的衣服,甜甜的眼睛和蛊惑的微笑,好像就是为了回报华盛顿的注视。另一边的墙上则挂着放大的祖父遗照和杂七杂八的照片,这些照片大部分是有关义可在政界和社交界的活动。其中,有一张用金色相框装起来,特别引人注目,这是义可在一次竞选活动中,与纽约的参议员握手时所拍摄的。义可在他们抵达后不久就走了,因为,他还要到他的办公室去,所以,他没有为他们一一介绍那些照片。除了这些照片外,还有义可从周刊上剪下来的半裸女郎的画片,牢牢地贴在墙上,想把它们完整地取下来是不可能的事。在面对窗户的那面墙上,则挂着国父遗照,遗照上还挂着两面国旗,一面是中国国旗,一面是美国国旗。

冯太太对这个房间的布置并不满意,中国美女出浴在中国村庄中是可以接受的事,但是半裸的美国美女却是猥亵的。她命令汤姆把这些画片拿下来,汤姆带着一大堆的疑惑,乖乖地做了。

此外,整个房间的安排都显得不对称,如果有客来访时应该坐的上位在哪里?所以,在成舅舅的帮忙下,他们把祖父遗像和两幅卷轴画移到面对窗户的墙,祖父遗像的下方放了张桌子,桌子的两边安置了两张背靠着墙的椅子。这就是给客人坐的上位了。

成舅舅一直都很热心,他帮他们搬行李、拉桌子和椅子。当他搬起行李,急急忙忙地、一摇一摆地走动时,给人一种滑稽的感觉。汤姆觉得他的脖子似乎像橡皮一样,可伸可缩。就算他站着不动,双手下垂,也好像在表演平衡的动作。

当该做的事情都告一段落后,成舅舅一歪身就躺在汤姆和伊娃的床上,开始鼾声大作了。汤姆走到窗前,看着外面的花花世界,这就是他未来成长的环境了。街的对面有一家油漆店,一家宠物店,街角还有一家酒吧。附近的房子大都是五层或六层的砖房,不是灰色就是红色,看起来很精致、很干净。离街道三十尺的地方是用黑色的钢铁架成的高架铁路,汤姆看到火车倾斜地穿过铁路转角处,他可以从火车窗内看到许多乘客。汤姆对这个环境相当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