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改革道路(3)
- 张维迎寓言经济学
- 岑科 傅小永 邓新华
- 4633字
- 2017-07-04 11:39:47
从理论到政策对现实产生巨大影响
张维迎的这些观点,在1984年9月召开的中青年经济改革理论研讨会(俗称“莫干山会议”)上引起轰动,受到各方关注。当时中国经历了长期的计划经济,加上严密的知识封锁和思想管制,大部分经济学家根深蒂固地认为:市场价格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特征,社会主义国家的价格必须由政府制定。所以主流经济学家们讨论的价格改革,实际上是价格调整,有关价格改革的争论主要集中在“按成本价格定价”还是“按生产价格定价”、“大调”还是“小调”之类的问题上。在这样的背景下,张维迎提出“水银温度计”、“双轨制价格”等概念和观点,引起莫干山会议参会者的热烈讨论。而恰恰在当时,中国改革的高层领导非常注重从学术界汲取知识和建议。莫干山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将价格改革讨论内容写成《价格改革的两种思路》上报高层并得到重视。国务委员兼国家经委主任张劲夫批示:“中青年经济工作者讨论会上,提出的价格改革的两种思路,极有参考价值。”时任国务院总理的赵紫阳批示:“价格改革的两种思路很开脑筋。总题目是如何使放、调结合,灵活运用;因势利导,既避免了大的震动,又可解决问题……”一个月后,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文件明确提出把改革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并强调价格体系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就这样,张维迎提出的以建立自由价格体系为目标、以逐步放开计划管制为过渡方式的“双轨制”价格改革理论,通过多层辗转和修订,成为此后一个时期中国改革政策的主要蓝本,并对经济发展全局产生深远的影响:
首先,它有力地推动了中国价格体制转变。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价格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虽然政策细节跟理论设计有差别,但总的方向是按“以放为主”的思路不断减少价格控制。1985年1月,国务院批准发布《关于放开工业品生产资料超产自销产品价格的通知》,取消了企业完成计划后生产资料销售不得高于国家牌价20%的限制。不久后又放开绝大部分农副产品的购销价格,取消粮油的统购价格,实行合同订购制度。1986年,政府放开名牌自行车、电冰箱、洗衣机等7种耐用消费品的价格。1988年,又放开了13种名烟和13种名酒的价格。这些大胆的价格开放提高了许多国有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带动了民营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财富的创造,使人民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因此,尽管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官倒”腐败和物价上涨等问题,还是有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相信,中国的改革目标应该是建立一个以自由价格为主要特征的市场经济。在这样的理念指引下,在经历1988年“价格闯关”、1989年至1991年“治理整顿”等波折之后,中国价格改革在1993年基本完成了从“双轨制”向单一市场价格体制的过渡。
其次,价格双轨制的推行,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创造了条件,为民营经济大发展奠定了基础。1984年以前,农产品收购政策放松和扩大企业自主权,催生了计划外自由交易,事实上的价格双轨制早已存在。但由于政策僵化和观念落后,计划外交易常被冠以“黑市”、“违规”、“扰乱经济秩序”等恶名,受到歧视和打击。价格双轨制理论的出现,推动政府1985年出台了《关于放开工业品生产资料超产自销产品价格的通知》,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状况。它意味着计划指标外的产品交易取得完全合法的地位。这样一来,草根色彩浓重、处于夹缝中生存的乡镇企业获得快速发展的条件和空间。1985年至1988年,全国乡镇企业数量从1200多万上升到1800万左右。1993年,乡镇企业的工业产值占到全国工业产值的47%,占出口商品收购总额的45%,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1992年之后,随着改革形势高涨,许多乡镇企业摘掉“红帽子”变成私营企业,跟新的民营企业一起,通过竞争压力使国有企业走上产权改革的必经之路,构成了1990年代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主线和动力。
“双轨制”改革经验启示深远
现在回过头看,价格双轨制理论是一个大胆、超前的构想。在1984年的中国,“市场经济”还不容于官方话语体系,连私营企业能否存在都是个问题,这时候年仅25岁的张维迎提出价格改革应该放弃政府定价,转向市场调节,无疑具有很大的颠覆性。它是以现代主流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以市场经济为目标构建的体制转轨方式。“不胀钢温度计”和“水银温度计”的比喻直到今天还有重要意义。张维迎说,价格是反映市场状况和引导资源配置的信号,就像反映天气变化的温度计一样,它必须是灵活自由的,而不能是人为固定的。这是现代微观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与重要结论。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忘记这一点,譬如近年来,我国经济管理部门为了平息某些社会舆论,经常出台政策限制某些商品的价格,包括房价、油价、药价、食品价格等。这些限价措施看似能够减轻居民负担,其实是把“水银温度计”换成了“不胀钢温度计”,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掩盖真实的经济状况,导致排队、短缺、“黑市”、“走后门”等现象。这些都是改革之前或改革早期经历过的矛盾和教训。它们的反复出现,表明经济学理论的普及教育还任重道远。
双轨制价格改革的历程还表明,许多经济问题与社会矛盾的出路,蕴含在民众的自发创造和社会实践中。正如前面讲到,张维迎提出“双轨制价格”理论之前,事实上的价格双轨制早已存在。双轨制理论的贡献,是推动了自发形成的计划外交易合法化,使民营经济发展和价格体制改革更加顺利。而现在,有很多经济、社会问题也面临类似的局面。譬如房地产市场上的“小产权房”,就是农民为了落实自我权益而创造的土地产权交易方式;民间盛行的高利贷、互助会等地下金融活动,也是由于国有金融机构的服务缺陷而产生的补救措施;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方面,有大量分担政府职能的NGO组织和志愿者团体涌现。这些现象意味着中国社会又面临着与1980年代价格双轨制改革相似的问题:对这些不符合当前意识形态和政策法规的民间实践,是列入非法名单予以禁止、打击,还是改变不合理的政策法规,确立有利于社会需要和经济发展的新规则?从这个意义上说,上世纪80年代走过的价格双轨制改革,是未来中国改革最重要的参考经验和思考模板。
盖不住的一筐烂柿子——企业改革争鸣与波折
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会为了吃到树梢上的苹果而把整个树枝砍掉;公家配备的自行车,如果你不想骑了,就会把它扔在走廊里不管;国有企业亏损就像一筐西红柿,因为不及时处理,导致越烂越多。
关于企业改革,张维迎说过很多寓言和比喻,这些寓言和比喻反映了张维迎长期以来对企业国有制的质疑和对产权私有化的主张,几乎贯穿于他的全部学术道路,却在不同的时代遭遇不同的命运。它们背后的历史表明,中国的企业改革是在理论争鸣与实践效果的互动中发展推进的。未来中国企业改革的演变和其他方面的制度变迁发展也可能如此。
1980年代的改革预见和实践
张维迎对企业问题的关注最早可以追溯到1983年。他从经济体制改革的角度思考,得出这样的判断: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即后来所说的市场经济)的一个重大区别是,计划经济的运行主体是政府官员,商品经济的运行主体是企业家;中国要建立商品经济体制,必须造就千千万万个企业家。1985年,张维迎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造就真正的企业家”一文,认为中国的财产所有制只能产生官僚经理,而不能产生企业家;要造就真正职业化的企业家队伍,就必须改革财产所有制制度。1986年,张维迎完成了一篇两万多字的长文“企业家与所有制”,试图论证“国家所有制下的企业家不可能定理”,其中提到,政府设立国有股份公司相当于通过“在马背上画白道道”来制造斑马。这篇文章原定在《经济研究》1987年第1期刊载,但由于政治气候突变,讨论国有制的内容被删除,没能公开发表。不过这篇文章提出的问题和解决方向,奠定了张维迎后来长期研究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
现在看起来,张维迎在1980年代对企业问题的论述充满了预见性,但几乎没有对企业改革实践产生影响。这一点可以从中国企业改革的政策演变中看出来。
1979年,政府最先在四川省试点下放企业自主权的改革,在生产、销售、人事方面给予企业更多自主权,允许企业按一定比例提留利润(比例3年不变)。由于能给企业带来很多好处,各地企业纷纷要求推广这种办法。也有一些地方政府,仿照农村改革的经验,对企业实行利润承包制。但由于利润留成需要政府与企业一对一谈判,耗费精力巨大,还容易造成企业之间攀比抱怨,所以1983年政府引入“利改税”制度,要求实施的企业首先缴纳利润的55%作为所得税,然后根据价格因素在剩下45%的利润中收取不同的“调节税”。结果到了1986年,大部分国有企业连续20多个月无法完成上缴财税的任务,国家财政出现严重困难。无奈之下,企业改革又回到承包制。吉林省首先大范围推行承包制,结果工业生产1987年增长18.1%,1988年增长18.2%,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4.6%和17.7%。于是到了1988年2月,国务院公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规定“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向全国推广承包制。到1988年底,全国90%的国有企业都实行了承包制(全称“资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制成为中国企业经营管理的主要依据和形式。
总之在198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就是放权让利。这一时期对企业改革的讨论和摸索,大多着眼于怎么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怎么加强对经营者的激励,怎么使企业的经理人对国家负责任。像张维迎那样从所有制角度看待企业改革的观点极为罕见,更不用说对国家经济政策产生影响。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归结到两方面:
一是意识形态和政治环境。在1980年代,社会主义等于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是一个不容置疑的政治命题。谁敢反对计划经济和公有制,就等于反对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凡是想主张市场经济和私有产权的人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当然,因为上层政治博弈的风向变化,言论尺度有时也会松动。但总体而言,像张维迎那样直接否定国家所有制的言论,是大部分人不敢想也不敢说的。二是经济现实状况。在1980年代,非公有制经济的力量非常薄弱。除了零散的个体户与半合法化的小私营企业,主要是乡镇集体企业在艰难地生长。直到1988年,私营企业才获得合法地位,乡镇企业工业产值才占到全部工业产值的四分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国有企业虽然有各种问题,但还没有因为市场竞争而面临生死存亡的困境。所以,理论界对企业改革的讨论大多是在国有制框架下兜圈子。
当时,关于企业改革最流行的观点是政企分开,给企业充分的自主权,提高劳动者积极性。在实行承包制以后,经营者有了一些积极性,但随之而来的是企业行为短期化。企业领导人只考虑一两年的事,而不考虑企业的长期发展。针对这个问题,张维迎提出了国有企业的经理“常常为了吃到树梢上的一个苹果把整个树枝砍下来”的比喻。也是针对这些问题,有人提出用“国家股份制”来隔断政府对企业的干预,以保证经营者的自主权;有人建议用“资产经营责任制”来避免企业行为短期化;还有人提出通过职工自治来约束经营者的行为;等等。但在张维迎看来,这些建议都在回避核心的所有制问题,是肤浅和无用的,所以,他在1986年的论文“企业家与所有制”中对这些观点作了辩驳,提出国有体制下企业经营的五个“不可能”,论证“国家所有制下的企业家不可能定理”。当然,因为不能公开发表,这些论述没有产生社会影响,但对张维迎来说,已经奠定他进一步研究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