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地租(6)

1554年的小麦输出条件,是按照腓力普王105及玛丽女王106在位前两年的法令实施的。1558年的小麦输出条件,是按照伊丽莎白女王第1年的法令实施的。它们都规定:当小麦的平均售价超过6先令8便士每夸脱时,禁止输出小麦。同样是6先令8便士,当时所含的银量并不会比现在所含的银量多2便士。可是,问题接着就出现了。如果要等小麦的时价低于法定输出价格时才能输出,那么小麦可能永远也无法输出。于是,1562年,伊丽莎白女王又重新颁布了一条法令:如果国内小麦的售价不超过10先令每夸脱,商人们就可以随时从指定港口输出小麦。当时的10先令所含的银量,和现在的10先令含有的银量几乎相等。所以,当时小麦的平均价格就是6先令8便士,和上述亨利伯爵家务记录中记录的小麦售价差不多。

法国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形。该国在15世纪末或16世纪初,谷物的平均价格也远远低于过去的两个世纪。赞成这种说法的,不但有杜普雷·得·圣莫尔,还有一位写出《论谷物政策》这篇论文的文雅作家。由此可见,欧洲大部分国家的谷价都在同一时期下降了。

造成白银和谷物相对价值增高的原因,可能是供给不变,需求却随改良及耕作进步而增加;也可能是需求不变,供给却逐渐减少。当时,已发现的银矿大部分都被采掘殆尽,导致了采掘费用的大大增加。在15世纪末或16世纪初的欧洲,大多数国家的政局都比过去数个世纪安定,因而其产业发展和改良程度都得以增高,其财富自然也就随之增加了。财富的增加,自然会加大人们对贵金属及其他装饰品和奢侈品的需求。这么一来,年产物就会增加,用于流通这些年产物的铸币自然也会增多。富人的增多,给银制器皿和银制装饰品提供了更大的市场。而且,由于从古罗马时代就开始开采那些向欧洲市场供应银的银矿,所以当时的人们自然会认为其中的大部分银矿可能都被采掘殆尽,而采掘费用也因此增加了。

大部分论述以往商品价格的作家,都认为银价的下跌自日耳曼征服时代(甚至是朱利阿·恺撒侵略时代)起就开始了,直到美洲各矿山被发现时才停止。我想,他们会产生这种见解的原因,一部分是他们观察过谷物及其他土地生产物的价格,一部分是他们认同了一种通俗的说法。这种通俗的说法是,无论在任何国家,财富的增加都会造成银量的增加,最终使银价下跌。

这些作家在观察谷物价格时,往往都会被下面的三种情况引入迷途。

第一,由于古时的地租几乎都以实物支付,所以这些作家就认为所有地租都是以一定数量的谷物、家禽、牲畜等支付的。

事实上,佃户支付年租给地主,到底是用实物还是用代替实物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有时都由地主随意规定。在英格兰,以一定数额的货币代替实物缴纳年租的价格被称为“换算价格”。由于地主掌握着要实物和要货币的选择权,所以法律需要在考虑佃户安全的基础上,把这一换算价格定在低于而不是高于平均市价的水平上,而且大都稍微高于平均市价的一半。直到今天,苏格兰大部分地方的家禽计算、某些地方的牲畜计算,采用的都是这种换算办法。不过,在实施公定谷价制度之后,计算谷物的换算办法就被废止了,不然的话,今日谷物计算采用的可能还是这种换算办法。

公定谷价是谷价公定委员会评定的谷物价格。每年,谷价公定委员会都会依照各州的实际谷价,对各种类不同品质的谷物进行评定,然后制定一个平均售价。这一制度规定,换算谷物地租时,都得以当年的公定谷价为换算标准。这一做法,充分保障了佃户的利益,也大大方便了地主。

不过,苏格兰这一所谓的“换算价格”,却被搜集以往谷价的作家们误作了实际市价。弗利伍德就犯过这种错误,不过,由于他从事著述的目的比较特殊,所以直到这种换算价格被他用了15次之后,他才承认了这种错误。当时,小麦的换算价格为8先令每夸脱。弗利伍德从1423年开始进行他的研究,当时8先令的含银量和现在的16先令的含银量相同。但是,当他在1562年结束他的研究时,当时8先令的含银量却又等于现在8先令的含银量了。

第二,古代的法定价格,有时可能会被怠惰的录事抄写得很潦草,有时也可能只是由立法当局潦草地制定出来的,因而给上述作家造成了一定的困惑。

以前,规定法定价格的法令在规定面包和麦酒的价格时,总是先参考小麦和大麦的最低价格,再参考小麦和大麦高于它们最低价格的价格。可是,抄写那些法令的人却往往以为,只要抄下头三四个最低价格就可以了,这么做不但省力,也足以显示所有更高价格应遵循什么比例。

比如,亨利三世第51年,规定面包和麦酒法定价格的法令,就规定了面包的售价要随小麦的售价不同而不同。当时,每夸脱小麦的售价是1~20先令不等。可是,在拉福赫刻印法令汇编出版之前,在所有法令集所依据的抄本中,每夸脱小麦的售价都没有超过12先令。这些不完全的抄本,自然误导了一些作家,使他们以为当时每夸脱小麦的普通或平均售价就是6先令,大约相当于现在的18先令。

又比如,大概在制定《惩罚椅和颈手枷》法令时,也对麦酒的价格作了规定。这一法令规定,一夸脱大麦的售价只能在2~4先令之间浮动,它每升高6便士,麦酒的价格就进行一次调整。事实上,4先令每夸脱的售价,并不是当时的大麦经常都能达到的最高价格。这里之所以这么说,只是想用它来做个例子,以说明较高或较低价格应按这样的比例升降。在这一法令的最后,有这么一句话:“Et sic deinceps crescetur veldiminuetur per sex denarios.”这句话虽然不够精确,但其意思却很明了。它的大致意思是“这样,大麦的价格每升高或降低6便士,麦酒的价格就应随之变动”。由此就能看出当时麦酒价格的制定情况。立法当局在制定这一法令时的疏忽程度,似乎和上述那条法令的抄写者一样。

在苏格兰的古代法律书籍的古抄本中,记载了有关公定价格的法令。其中,面包价格从10便士至3先令每波尔不等,它们都是随小麦价格的变动随时规定的价格。在制定这一法令时,苏格兰的1波尔大约相当于英格兰的半夸脱,苏格兰的3便士约等于现在的9先令英币。鲁迭曼氏的推断似乎就是由此而来的。他断定,当时小麦的最高售价为3先令,普通售价为10便士或1先令至2先令。但是,一旦参阅抄本,就会明白那些价格只是为了方便举例才列出的,它们只是小麦和面包应有的比价。在这一法令的最后,有这么一句:“Reliqua judicabis secundum prascripta habendorespectum ad Pretium bladi.”大致意思是:“其余的价格,都要依照上面提到的谷物价格来判断。”

第三,由于远古时代的小麦售价有时会极其低廉,所以上述作家就误以为当时小麦的普通售价比现在低得多。

在他们看来,既然当时小麦的最低售价,远远低于后来小麦的最低价格,那么当时小麦的普通售价,也必然会比后来小麦的普通售价低得多。但是,他们似乎又发现了另外一种情况,即远古时代的小麦售价,有时也比后来小麦的最高售价高得多。例如,弗利伍德就曾在1270年提到了当时有两种小麦价格:第一种是每夸脱售价4镑16先令,相当于现在的14镑8先令;第二种是每夸脱售价6镑8先令,相当于现在的19镑4先令。在15世纪末或16世纪初,都不可能出现这么高的价格。

谷物的价格,在各个时期都容易发生变动,尤其是在动乱而无秩序的社会。因为,在动乱社会,商业和交通的中断,会使贫乏的乙地无法从富饶的甲地得到救助。从12世纪中叶到15世纪末叶,英国都处于普兰塔日尼王室的统治之下。当时,政局紊乱,相距不远的两地,也可能一个非常富饶,另一个则因为自然灾害或豪族入侵并毁坏庄稼而陷入饥荒。如果这两地中间是敌对贵族的领地,那么富饶地区就无法向饥荒地区提供援助。到了15世纪后半叶至16世纪,在都铎王朝强力统治下的英国,没有哪个贵族可以强大到敢于扰乱社会秩序的地步。

我在本章末尾,列出了由弗利伍德搜集的从1202—1597年的小麦价格。这些价格,被弗利伍德换算为现在的货币之后,按年代顺序分组排列,每12年的数据为一组,总共有7组,每组末尾都记载了该组12年间的平均售价。弗利伍德所搜集的小麦价格,虽然时间跨度很长,却只有80年的数据,最后一组缺少了4个年度的小麦价格。因此,我根据伊顿学院107的记载,增补了1598—1601年这4年的小麦价格。

由这些数据可见,自13世纪初至16世纪中叶以后,小麦的平均售价每12年下降一次,到了16世纪末才逐渐上升。看上去,弗利伍德搜集的小麦价格,不是过高就是过低,似乎主要是为了引人注意。因此,从他这些价格中得出的结论是否正确,我不敢贸然断言。不过,如果这些价格真的能够证明什么,那么它所证明的就是我要阐述的观点。可是,弗利伍德像其他大多数作家一样,也相信当时的银价会因为银产量的日益增加而逐渐降低。不过,他所搜集的谷物价格,不但不能支持他的这种意见,反而和杜卜雷·圣·莫尔的见解完全一致。莫尔的见解,就是我要努力阐明的观点。弗利伍德和莫尔,似乎都对搜集以往各种物价的数据孜孜不倦。这两位作家态度都很诚恳,虽然他们的意见有着很大的不同,可是他们所搜集的物价数据却极其相近,谷物价格更是完全一致。这不免让人觉得有些奇怪。

可是,即使是最有见识的作家,他在推断远古时代银的巨大价值时,也会更多地依据除谷物之外的其他土地生产物的低廉价格,而不是单纯地依据谷物的低廉价格。据说,在未开化时期,谷物这种制造品比其他大部分商品都要贵很多。我想,这里所说的大部分商品,应该就是指家禽、牲畜和猎物吧。在贫困和野蛮时期,家禽这类非制造品的价格要明显低于谷物的价格。不过,造成这类非制造品价格低廉的原因,不是银价过高,而是它们本身的低廉价值。也就是说,不是当时的白银所能购买的劳动量,远远多于同一数额在富裕时期所能购买的劳动量,而是当时的家禽这类非制造品只能购买到极少的劳动量。

西班牙属美洲的白银价格,必然要低于欧洲的白银价格。也就是说,产出国的白银价格必然低于输入国的白银价格。原因是,白银从输出国进入输入国,需要通过水陆长途运输,花费了大笔的运费和保险。但是,乌罗阿却说,在不久以前的阿根廷首都,人们只要出21个半便士的价钱,就可以从400头牛中任意挑走1头牛。拜伦说,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一匹好马的售价只要16先令英币。在那些土壤肥沃、大部分地区都未被开垦的国家,都可以用极少的劳动量换得家禽、牲畜和猎物这类非制造品。因此,这类非制造品也就只能购买到极其有限的劳动量。不过,这类非制造品售价低廉的事实,只能证明它本身的真实价值极低,却无法证明当地白银的真实价值极高。

我们应当时刻牢记一点:衡量白银及其他商品的价值的真正尺度,是劳动,而不是其他的任何一个或一类商品。

在那些土地荒芜、人口稀少的国家,居民可以从自然中得到的家禽、牲畜和猎物,往往要比他们需要消费的多很多。这时,通常供过于求。所以,这类非制造品所能代表的劳动量,会随着社会状态和社会所处的不同改良阶段而有所不同,甚至会有很大的不同。

无论社会状态和社会所处的改良阶段如何不同,谷物都是靠劳动得来的。不过,从大体上看,各种劳动的平均产量都适应于其平均消费量。也就是说,平均供给总是大体上和平均需求相适应。而且,无论社会处于哪一改良阶段,在土壤和气候相同的条件下,生产同一数量谷物所用劳动量几乎都相同。换言之,生产同量谷物所花的代价,几乎是等量的。因为,当劳动生产力随着耕作的改良而增大时,作为当时主要农具的牲畜的价格也会增加,这就或多或少地抵销了劳动生产力的增大部分。根据这一情况,我们确信:无论在任何社会的任何改良阶段,谷物都比等量的其他土地生产物更能交换到等量的劳动。因此,正像我们前面所说的那样,谷物在不同社会的不同改良阶段,都能够比其他任何一个或一类商品更正确地充当价值尺度。因此,我们要想更正确地判定银在上述不同阶段的真实价值,用谷物作类比,比用其他任何一个或一类商品作类比都更合适。